穿越年代文当懒汉(13)
孩子,现在是科技社会,念咒是没有用的!
“我这不是刚来,到时候再说吧。”
他拿出了万年不变的老话术。
‘到时候再说。’五个字,常用不衰!
话都到这份上了,两人只能叹息着离开。
走得远一些了,两人才开始讨论。
周昌逸:“瞧那肉,晶莹透亮的,肯定好吃。”
吴春学咽了咽口水:“这还用你说?你那老花眼都瞧见了,我当然看见了。”
周昌逸叹息一声:“现在的年轻人哦,跟咱们那时候不一样了。有这手艺还不想干活。”
吴春学嘿嘿一笑:“你这就说错了,人有本事的人,就是有底气,明儿咱们还来不?”
他问出了关键的问题。
周昌逸背着手慢悠悠往自个的影碟店走:“来!当然来!”
“中午,打饭收银,每天的钱分你百分之十当零花钱。”沈思勤跟自家小侄子商量道。
沈黎彬翻身做主人,他蹬蹬站到一个小板凳上,仰头看着自家二叔。
矮是矮了点,但气势十足啊。
是的,他就是站在板凳上还得仰头看沈思勤。
沈思勤扫了眼被小孩踩着的板凳:“待会自己擦干净啊,不然,清水煮面。”
清水煮面警告!
沈黎彬的气势哗啦落下去一大截:“行,我知道了二叔。”
“咳咳咳。”他清了清嗓子,试图找到刚才的气势,“二叔,我帮你干活呢也不是不行。”
沈思勤:“不行,我就找个小工。”
便宜小侄子难找,老婆难追,但是五块钱一天的兼职小工肯定不难找。
尤其这里还是大学门口,他相信很多大学生都乐意挣点小钱。
沈黎彬:“!!!”
沈黎彬:“啊啊啊啊,不行,二叔那是我的活!”
“哦,你答应了。”沈思勤说道。
沈黎彬:“???”
我怎么就答应了?
他蔫蔫地从凳子上下来,他算是看出来了,二叔坏得很。
自己根本说不过他!
沈思勤嘴角含笑,心想,小子想要说过你叔我,还是再等二十年吧。
“二叔,我能跟我爸妈说吗?”他眼珠一转仰头问道。
爸肯定乐意出钱,给二叔买饭店!
“别,咱们的生意不扩张。”沈思勤回到收银台,将饭钱放到钱盒里,留下一张五块钱放在收银台上,那是今天给小侄子的零花钱。
“为什么啊?”沈黎彬一边用抹布擦凳子,一边不解问。
“咱们这叫高档路线,私房菜。”
沈思勤将手边的五块钱往前一推,笑眯眯地说道:“三林,我问你,我就卖个午饭,不扩张生意,耽搁你吃好吃的了?”
沈黎彬警惕地想了想,摇摇头:“没有。”
今天二叔还给他送羊角酥呢。
沈思勤又问:“耽误你挣零花钱了?”
沈黎彬瞧瞧收银台上的五块钱,这对他来说也算是一笔巨款了,摇摇头:“没有。”
“那你着急生意扩张干什么?你又没好处。”
沈黎彬陷入了混乱。
二叔好像说的对啊。
他……他竟然没法反驳!
“哼,叔你说什么都是对的!”沈黎彬终于反应过来,多说无用!他愤愤拿过那张五块钱。
“二叔,我就不明白了,你怎么还出尔反尔啊。”
别以为他是小孩就看不出来,刚二叔本来不想卖给章爷爷午饭的。
沈思勤:“秘密,等你长大了你就知道了。”
追老婆这种事,还是得有点把握了再说。
沈思勤想起蔺圣锦警惕而又忍不住试探的小模样。
真像是一只小猫啊。
让人忍不住逗一逗。
沈黎彬:“……”
他不小了!
二叔真讨厌。
他气得抓起书包就往外跑。
“慢点跑!坐校车回去。”沈思勤提醒道。
沈黎彬哼了一声,又跑了回来,从货架上拿了一瓶橘子汽水。
多吃一点,就算二叔的。
他这么想着咬开瓶盖,当着沈思勤的面喝了一大口,这才拧上瓶盖又跑了。
沈思勤:“……”
沈思勤追出去喊道:“别在路上喝,小心呛风!”
“知道了!”
小卖部中除了残存的肉香,又多出了一丝清新的橘子汽水的甜香。
沈思勤打开窗户透风,微风拂过,他额上的头发滑落,沈思勤下意识伸手整理。
今天他确实有点意气用事了。
不过沈思勤有种预感,蔺圣锦肯定按捺不住好奇。
他会过来的。
现在沈思勤很期待明天中午……
作者有话要说:
啊啊啊,忘记定时了,很抱歉,下次注意。
第11章
躺椅。
最终还是被沈思勤买来了。
共花费十五块。
初秋,暖融融的斜阳下,躺椅轻轻摇着,沈思勤手中拿着一本从报刊亭里买来的武侠小说,手边的小桌上放着一瓶橘子汽水,冰镇的汽水玻璃瓶身凝出点点水珠。
沈思勤翻阅着杂志啧啧称奇。
现在的武侠小说还挺好看的,有种格外快意恩仇的劲,并没有他想象中的无聊。
沈思健忙了一天过来的时候,瞧见的就是这么一幕。
累得浑身酸疼的沈思健:“……”
不知道为什么,突然有点想要揍弟弟。
这种感觉来的快速又自然,让自觉很疼弟弟的沈思健懵逼了一瞬。
“哥?你怎么来了?”沈思勤注意到有人靠近,放下了手中的杂志,正好对上大哥的型男懵逼脸。
他不解地想,难道是小侄子不顾清水煮面警告,告诉哥今天的事了?
很快他的猜想就得到了答案。
“哦,我就是顺路过来看看你有啥缺的。”沈思健晃了晃脑袋,恢复正常,他长腿一跨从摩托上下来,一边活动着僵硬的手脚,一边说,“你别跟哥客气,缺啥就直接说,明天我给你送来。”
说完他转身从摩托车油箱上,拿下一大包黄色的粉末和一只新鲜的小公鸡。
“黄米面和公鸡,白哥从老家弄的,给了不少,分你一点。”
“这么多?”沈思勤把杂志放到桌上,灵活地从藤椅上跳起来,“我一个人什么时候才能吃完啊。”
他哥提着的编织袋,都比他们小卖部卖的二十斤装的面粉大了。
瞧着装得还满满的,少说也得有三十来斤。
沈思勤稍稍一回想,就想起来沈思健说的是白诚启,男主的好哥们,工厂副厂长。
“你慢慢吃呗,白哥他们家自个打的粮食,吃着香,他给我拿了很多。”沈思健说着就要把东西提进屋。
“我来吧。”沈思勤上前把黄米面和小公鸡接过来,上手一掂量,不光黄米面沉,这‘小公鸡’怎么也有三斤多,“哥你进来坐。”
“我就不进去了。”刚他想进去就是为了搬东西,老弟自己搬了,他就不进去坐了,待会他还得早点回家吃晚饭呢。
沈思勤见哥不想进来,就自己把黄米面和小公鸡放到了厨房。
这些东西都新鲜着呢。
正好可以用来做晚饭,不用放到冰柜里。
等他再次来到小卖部门口,就看到自家老哥揣着手蹲在地上,身边是胖乎乎的文印店老板章旗,俩人正用着村□□换情报的标准姿势聊天。
章旗:“哎呦,那肉那鸡蛋,甭提多好吃了。”
沈思健:“真的?我都没吃到。”
章旗:“我瞧着三林了,他吃了不少呢,你弟手艺是真的好,要不说,虎兄无犬弟呢。”
沈思健矜持说:“哎呀,太过了,过奖了。”
章旗:“说来,你弟这手艺从哪儿学的啊,这种肉,我都没吃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