穿到古代赚钱养崽崽[种田] 上(286)
好些人在说“珍宝居”就像昙花一现,没两日就不见了,也不知会不会继续摆。
先前买到书包的人有些庆幸自己下手快,那些还没赶上买的人就有些后悔为什么自己没早点去买。现在镇上人出门只要买了的都爱背上书包出去,无论是读书人还是其他百姓。大家是真心觉得这东西方便好用, 还能装。
特别是有一种“书包”里头是夹层油布的,拿来装早市上买的猪肉都成, 到时候只要把油布那面翻出来洗洗晒干又能继续用!
而且这背着的包叫做“书包”一听就有文气, 镇上读书人几乎都人手一只,大家最推崇读书郎了,他们用的东西自然是好的, 而且到手之后用了便知道这“书包”究竟有多好用。
只要买了的人, 他们人人都成了活广告。没买着的人瞧见了想看看,买着了的人就拿出来炫耀, 背着书包出来逛都能收获不少注视呢!让人暗戳戳想要炫耀的心理满足地不得了。
不怪它先前能在镇上流行那么长的时间,这东西啊,嘿还就真是好!
而“珍宝居”作为当初集市上头一个卖书包的, 现在镇上几乎所有人都知道了这小摊的名儿。读书郎还为这摊子和书包写了不少诗词, 供人传唱。
要说以前书包火的时候, 镇上买不着原版只能买到别人仿制的,大家觉得也就那样。但是“珍宝居”出现之后, 两日便卖出去上百只书包, 这下子一时之间火遍全镇。
人都是有从众心理的, 还爱攀比, 人家有的自己也想有,好东西谁不喜欢呢?况且那书包不贵,最便宜的抽绳水桶包一贯钱一只,那有雕刻图案或者字的纽扣书包才一贯半!但是这书包质量好,要是使用的爱惜些用上个四五年不成问题的!
这么实用,价格又不贵,对百姓来说是多么的划算,简直称得上是物美价廉啊!
许亦方偶尔坐镇自家布庄的时候,都有客人上门来询问“珍宝居”何时再开摊。
沈若他们没来摆摊的时候,来这里瞧的人也不少,都是过来看看“珍宝居”开了没有的。哪怕有人说没开,也有不少人想着碰碰运气没准自己过来的时候正好就开了呢?
有这样心思的人不少,所以自家布庄门前的客人还挺多,连带着进来买布的人都变多了。
许亦方哪里知道沈若的打算,但是他借用自家的仓库做库存,里头有多少东西他也是知道的。并不存在说库存告急,没有商品拿出来卖的情况。
那就是说,可能出现了什么意外,他被什么重要的事儿给绊住脚了?
“莫担心,估计就是家中有事儿耽搁了摆摊,可能明日就来了也说不准。”许氏布庄长相严肃的掌柜不知第多少次说这句话,说完后对客人道:“布庄新进了几匹布,都是新花样,那’珍宝居‘做书包的布匹也都是从我们家进的。客人要不要瞧瞧?”
客人原本只是过来瞧“珍宝居”开了没有的,听掌柜的说完前一句之后他就打算走了,本就是奔着买书包来的。结果后又一听“珍宝居”做的那些东西用的都是许氏布庄的布,大家都夸“珍宝居”做的东西质量好,布摸起来细软,针脚细密,总归都是夸的,这下听掌柜的这么说了,这才起了兴趣。
家里媳妇老娘也会针线,再加上冬日要到还要准备过年新衣,也好久没给家里人扯布匹裁衣服了。
来都来了!那就瞧瞧看,略挑一挑吧。
“好,你就把现下最时兴的花色,最好瞧的布匹拿出来看看。”客人欣然道。
许亦方坐在柜台后翻着账簿,这才短短几日,布庄的营收就翻了个番。脸上惯常带着的笑容都真诚了几分。
这点许尔圆深有体会,最近自家老爹的好心情完完全全让他感受到了如同春风般的温暖。具体表现在——自己后脑上的乌青终于消掉啦!
我爹已经三天没有打我了!许尔圆脸上的笑容与许亦方如出一辙。他每月有一日休息,教导他的秀才给他放的,闲下来之后他对店里沈若给的书包格外有兴趣。他爹买给他的那上头刻的是“金榜题名”,而挂在店里头的那个上面竟然是四种不同的图案,但瞧着都好看极了。
“爹,这书包上头的纽扣比我那个好看,能换换不?或者我都拿走了。”许尔圆嘿嘿一笑,双手举起书包问他爹。
许亦方额头青筋抽动了下,指着他大声道:“你先放下。”
“为何?我是真的很喜欢,爹你不疼我了么?”许尔圆故意撒娇扮痴,对手里的书包爱不释手。
“沈小哥儿说,这款纽扣书包是专为女子和小哥儿做的。”许亦方道。
那纽扣上头刻的是蝴蝶结、爱心、星星和五瓣桃花。还有颜色也是大部分女子和小哥儿会喜欢的颜色,可见是用了不少心思的。
“噢!那也成,要不爹你再同他买个,这个给我吧。”许尔圆一听是给女子和小哥儿专门做的书包,立刻就更加来了兴趣,难怪瞧着似乎比自己背着的要更精巧一点点,提着似乎更轻便,但是实际上放在一处的时候没有太大的区别。也不知道发现的这些区别是不是自己的心理作用。
许亦方闻言一头雾水,“都说了是给女子和小哥儿的,你瞧那纽扣上刻的图案,你拿去作甚?不是已经有一个了么?”金榜题名不好么?许亦方此刻十分担忧自己的儿子。
许尔圆将纽扣书包抱在胸前,道:“给我带回去送给歆文妹妹,哄她高兴。”
想起姐姐家的小女儿,许亦方这才点了下头说道:“这个倒是可以,不过你手上这个书包得先留下,等之后沈若他们摊开了你去给歆文挑个鹅黄色的,花样更好的。”
“珍宝居”做出来的书包用的布匹花样不尽相同,做出来的书包自然也是不同花色的,可以挑选自己喜欢的。他要来的这两个书包颜色花样也不错,不过想起歆文喜欢鹅黄色,那这浅桃红的送她估计会有些缺憾,还是等沈若他们来了之后,买个鹅黄的那就是最好。
“好,那这个我要了!歆文妹妹的之后再给她挑。”许尔圆假装听不见他爹的半句话,嘿嘿一笑。反正老爹说了不用送给歆文妹妹了,那自己就能拿了。反正他爹的东西就是他的,这会儿他一说完话就从善如流地背上了身。
“爹,我出去逛逛!”许尔圆脚步飞快地往外跑了。
许亦方:“……”
掌柜的:“小东家还是咋呼性子,不过有伙计跟上去了,应当不会出什么事儿。”毕竟他一月也就那么一日能出去玩耍,小东家也是不容易,掌柜的暗暗心想。
许亦方看着自家儿子背着那浅桃红的书包,只觉得辣眼睛,这颜色哪有男子会背的?怕不是出去要惹人笑话!
他立刻挥手叫另一个闲着的伙计出去瞧,要是太倒霉立刻把许尔圆拉回来。儿子不要脸自己还是要的,他儿子浓眉大眼的,瞧着和那浅桃红的书包也不配啊!!
浅桃红的颜色在阳光底下格外好看,不似大红般潋滟,就像女子胭脂中薄红的那一抹颜色。许尔圆他这一出门回头看他的人都多了好几层,也不乏有姑娘小哥儿在外头逛街的,瞧见那书包之后都有些心动。
先前瞧那些读书郎背的都是些青的、灰的、黑的,这还是头一回瞧见有人背着个桃红色的书包在外头!这下无论男女老少只要路上遇见了,全都会盯着看上两眼。
“小郎君,你这背上背的书包可是’珍宝居‘中买的?怎的还有这种色,瞧着怪好看的。”有带着孙女儿出来的老妇人在孙女的撺掇下上前去问。
许尔圆脾气和许亦方像了个十成十,但遇上年老的还是知道尊重的,这回儿他微微低下头去听老妇人问话,随后回答道:“这是珍宝居的老板送给我爹的,说是专给姑娘和小哥儿做的,可我瞧着好看,便找我爹要了背了出来。”
那孙女儿顿时捂住嘴惊讶了,倒是没听说做书包还能做出专给女子和小哥儿做的。“书包”这东西在镇上名气大,但大多都是男人们在疯抢,女人和小哥儿去了“珍宝居”那也是买些绣花发带、好看的挂件一类,却没想到竟然还有这样的书包能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