穿到古代赚钱养崽崽[种田] 上(234)
沈若眉头微不可查地一皱, 问道:“你家公子在楼上不?”
“现时不在, 出去了, 估摸着快要回来了。”阿富答道, 随后让其他伙计照看着楼下,如果有客人进来好好招待,随后就要领着沈若顾允三人往楼上雅间去。
“蓝叔叔不在吗?”二狗显他此刻抱着小书包,然有些小失望,本想着一来见到蓝叔叔就要把礼物送给他的,结果到了这里之后蓝叔叔却不在。
而且阿富叔叔说蓝叔叔最近好忙,连额头都烧焦了,这可怎么办呀!
想着想着那小眉头就皱了起来。
三人在桌边坐定了,顾允道:“阿富,你和我们说说到底发生了何事。”
沈若也定定地看着他,洗耳恭听。
阿富给两人上了茶水,脸上愁容不展开口道:“还不是因为那’金珠珠宝行‘,那姓黄的老爷一点儿道德没有,抢咱们家的客源不说,还想把咱们’阑珊‘的上家给拉拢走。听说可是花了大价钱呢,要那家撕毁契约。”
“咱们家因着沈小哥儿你的’念宝‘牌子赠品,卖出去的物件儿可多了,还有人就为了那传单上头的祥瑞香囊提前定了不少东西,珠宝、摆件都有,都请了师傅加急赶制,结果这原料一旦出了问题,那以后可就不好了啊!”阿富说不出那个词,但他知道沈小哥儿肯定知道。
这会儿他甫一说完,沈若就道:“信誉。”
“对对对,可不就是咱们家的信誉嘛!那都约定好了月中时候交付的,客人连银钱都付清了,可是那客人要的东西可还没着落呢!”阿富着急死了。
沈若瞧见他嘴角边都生了燎泡,素手轻抬给他倒了杯茶水递过去:“着急没用,喝点水吧,压压火气。”
阿富感激地伸手接过,沈小哥儿现在在他心目中可是跟自家公子一样的厉害人物,这样的人竟然给他倒茶,他简直是受宠若惊。
顾允在旁听着也觉出不对劲来,一般来说原料一类的进货地方应当都差不多,只有用料、和师傅手艺有些区别。难不成那“金珠珠宝行”的老板竟有那么大的财力能让那么多原料商都不再给“阑珊珠宝行”供货?
沈若眉心微微隆起,他和顾允对视一眼,两人眼中都是满满地疑惑。
这太奇怪了。
若是那有手艺做东西的师傅被拉拢走还不奇怪,但原料商……他们难道不是赚得越多越好么?
不过除此之外,还有一点很奇怪。
沈若问道:“阿富,你说的这个我已经知晓,但是月中还没到,为何店里瞧着也没什么生意了?”
“唉,还是因为那’金珠‘,说出来都膈应人,我还以为你们都知道了呢。”阿富有些无奈又有些复杂地看向沈若。
沈若云山雾罩的,他先前这边弄完就直接回了沈家村,之后又发生了孩童被拐、木工厂开始运转等等的事儿,完全没顾得上“阑珊”这边的事儿。
毕竟在他的预想中,只要能保持住每月两次的活动,给他的“念宝”和蓝帆的“阑珊”注入新鲜感,应当每日的客流都是不会差的。
但是现在生意不好的事实摆在了眼前,沈若也不得不想想该如何找补回来。
“他家先前送那锦缎手帕时候,咱们店里还是有不少人来的,后来锦缎手帕没有提前告知,突然就不送了,客人们跑空之后还去闹了一次。直到那时候咱们家生意都还是好的,哪怕那免费的彩虹发绳送完了,每日约莫至少也有十来位客人。”阿富说着说着又看了沈若一眼,才道:“结果后来,那’金珠‘打广告说要开始送书包了!而且还是沈小哥儿你当初做出来的那种抽绳的,就跟蓝棹少爷身上背着的一模一样!”
“除了这’书包‘,还有香囊。先前你给蓝棹少爷画的那兔子的,他们竟然做了个差不多的出来,就因为这事儿蓝棹少爷气了个半死。”阿富越说越气,语气也很冲,但是还有二狗在他不好太凶,这样会吓到小孩子。这会儿就开始狂喝水,将滔天的怒火给压下去。
但是……压个屁!人家金珠都要把客人都抢走了,而且用的还是这种手段,真是想到就来气!
“……”沈若没想到“金珠珠宝行”竟然会将自家的书包手艺学走,但是也不是非常震惊,毕竟书包这个在储水街上都已经风靡已久,想买的人多了去了,能有免费送的那自然有许多人都是想去领的。
“而且最可气的是,人家说他们做的那书包是和最开始在镇上卖的是一样的!那意思不就是说……那些书包都是沈小哥儿教他们的,或者是卖给他们的么!”
顾允看向沈若,握住了他的手。
那书包是沈若最先做出来的,知道这件事的人不算多。但有心人想要去找,肯定也是能找着的。况且蓝帆当初来过沈家村,和沈若是朋友的事儿也有不少人知道。“阑珊”搞活动当天他们俩也都在这边帮忙。
那“金珠”果然没安好心,要是胡乱掰扯继续说什么书包是原先集市上卖的摊主教的,那就不好了。
这不就是故意想让沈若和蓝帆产生龃龉,从而反目成仇么。
“我们都知道沈小哥儿你肯定不会这么干,绝对是他们故意放出来的’噱头‘!”阿富现在可以熟练运用以前沈若教过的词语,感觉越说越觉得言简意赅,直白得很。一下子就把自己要说的话给表达出来了。
可不就是“噱头”吗,那储水街上卖的仿品没一个敢去说是和原来集市上卖的一样的,但“金珠”就是脸皮厚敢那么说。因着这个“和集市上卖的是一样的”大家就对这书包更加热衷了。
沈若哭笑不得,回握住顾允的手,问阿富:“那你们这儿有没有他们送的’书包‘?有的话拿来我瞧瞧。”
镇上两家珠宝行打擂台已久,先前他们这儿送“彩虹”头绳的时候就有不少浑水摸鱼的人过来领,但因着脸生也分辨不出谁是真的客人,谁是对面派来的,所以金珠那边肯定也有拿到这边的赠品回去一探究竟的。
这会儿听沈若问,阿富立刻点头。
果然有,他们自然也去领了一个回来。
他吩咐一个伙计去拿,对着沈若诉苦道:“你们真是有所不知,这段日子生意特别差也是因为那’金珠‘送这书包是有门槛的,要在他家店里待够五个时辰,连续五日才能领着一个呢!”
那伙计将“书包”拿来了,闻言也忍不住道:“是小的去领的,那五日可真是累坏我了,他家不仅要你一直在里头待着,还要把他家历史全都说一遍,非要人听。要是问起来答错了还要把人请走。”
“可真是受苦受难去了。”伙计一个大高个一想起先前遭遇的那种事儿脸上的表情就有些想呕吐。
一连五天每日都跟上课似的,还不准人离开太久,还要一直聚精会神地听着那金珠珠宝行的历史,甚至还要随堂抽查。这可比大学凑学分的课堂还要难熬啊!!
沈若简直深有同感。
“行了行了啊,谁不知道你一回来公子奖励你一个大荷包啊?还搁这儿诉苦呢,快点下去打扫去!”阿富赶人道。
“是,我这就下去。”那伙计应了就往外去。
沈若接过那金珠送的书包,掂量了一下,很轻薄,摸着布料是麻布,但颜色是染过的,染成了深蓝色。
表面瞧着确实和自家最开始做的抽绳水桶包差不多,想来很有可能是得到了一个他家以前卖的,已经拆开研究过了。
二狗两只手搭在他小叔膝盖上也凑上去看,他自己背着的就是这样的书包,只是因为他人小所以他娘特意给做了小一号的。二狗背着正正好。
顾允那里也有书包,虽然不是沈若亲手做的,但却是他设计的绣花,都是独一无二的。顾允摆在床头,没舍得用。
但是看这金珠送的书包,瞧着是金玉其外,但里头却是败絮其中。
沈若此刻已经将那书包给整个翻了出来,里头针脚乱七八糟,还有不少线头,瞧着就没有好好做,这麻布的密度本就大,要是装重物用久了肯定会开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