穿到古代赚钱养崽崽[种田] 上(274)
沈若清楚地听见吞咽的声音,他呼吸也跟着微微变重。
感觉到被抵住,沈若抱住顾允的后背,迎上去与他胸膛相贴羞道:“这里是’阑珊‘。”
地方不对,只能叫顾允忍忍了。
其实沈若也有些情动,但还是害臊占了上风。
感觉到顾允的手贴在自己的衣领处,沈若顿时懵了,脑子里顿时小火车呜呜开过,头顶都要冒烟。
这样不好吧!!!这可是在蓝帆店铺的雅间里啊!
顾允看着怀中人脖颈通红,目光顿住,手未停,将他先前蹭在自己怀中散乱的衣襟给拢起了。
沈若面色紧张极了,睫毛疯狂抖动。不自觉地收紧了大腿内侧的肌肉,这动作自然将顾允的双腿给夹住了。
顾允被他的反应弄得想笑,帮他理好了衣襟没再乱动:“若哥儿,你以为我要在这里对你做什么?”
听他这话,要不是能感觉到抵得直白烫热,沈若还真要以为他不想对自己做点什么了!
沈若当机立断从他腿上下来,站好了:“那你自己冷静冷静,我去外面等你。”
“不用,”顾允见他要走立刻伸手捞住了他的腰,“我今日很高兴,你说的每一句话我都想写下来,未来反复看。”
沈若:“……”沈若回想自己说了好多情话,加起来要比以前顾允和自己说的都要多了!这种东西说出来的时候感觉还好,但不能回想,一回想沈若就觉得牙酸。
他竟然能说出那么腻歪的话来!
“你想听,我就说给你听。写下来就算了吧?”沈若讨价还价道。
顾允挑眉。
沈若说完也意识到自己给自己挖了个大坑,冲他卖乖地笑了下,“你、你写也行,但是不许让我现在再说一遍,这太奇怪了。”
顾允道:“你说过人老了会得一种叫做’阿兹海默症‘的病,会忘记许多珍贵的回忆。我想把我们的经历全部写下来,未来哪怕我患了病,看了这些也能回忆起来。”
沈若一听心里酸软极了,自己说过的每一句话顾允竟然都能记得,这是村里有个老人神志不清了有人说她疯了傻了,但只有沈若知道那是得了老年痴呆,连她自己的家人都已经认不清了。
“……那我跟你一起写。”沈若也怕遗忘。
要写,那就要把我们的相遇、相知、相许都写下来,还有小云吞和家人,写成书后保存起来。这样等他们未来老了再翻看,所有的回忆都不会褪色。
第178章
将画好的设计稿留在雅间内, 两人便打算往“珍宝居”去了。毕竟是自家的摊子,哪好一直让阿富和小松在那忙活着。
就这一下午的工夫,“阑珊”里头就来了不少客人, 阿富不在都让其他的伙计招呼着了。蓝帆在库房里挑料子,听伙计来说沈若和顾允他们要走,立刻出来送。
“若哥儿画的设计稿我找的那师傅瞧了也说好。”蓝帆手里还捏着沈若先前画好的那张稿子,有些爱不释手。
这张是顾允来之前画完的,他没瞧见, 此刻顺着蓝帆的动作看过去,不住地点头。
若哥儿画出来的东西, 无论是设计稿还是图样, 瞧着都精致灵动,哪怕还没做出成品来,但也能让人一瞧就能立刻就能想象出未来做出成品后该有多好看。
“阑珊”合作的那老师傅可是名人, 镇上以前许多时新流行的款式都是出自于他的手笔。竟然被这么厉害的手艺人夸了, 沈若是真的打心眼里高兴。
沈若笑着道:“以后再给你画,这会儿我们就打算走了, 要不然赶不及天黑前回去。”
“珍宝居”的生意固然重要,但是按时回家也很必要,要是回去晚了家里人可是会担心的。而且小云吞又是一天见不着阿爹, 也不知道哭了没有。
蓝帆本想留他俩一同吃夜饭的, 听沈若说要赶回家也就不强留:“好, 那你们路上小心。听说最近夜里不太平,县衙那边出了好几起劫道的案子, 你们早些回去别摸黑也好。”
古时候黑天半夜的时候最容易出事, 沈若应下了之后便和蓝帆告别, 同顾允一起往储水街走去。
“明儿过来摆摊感觉还得带上些家伙什才安全。”沈若回想着从储水镇回沈家村的路, 有一大段都是荒山野岭中的一条偏僻小路,现在想来确实不太安全。
之前没撞上劫道的也是运气好,外加他们人多,也不露富,看起来最值钱的就是牛了。不过这年头劫匪可不敢抢牛,因为大宇对牛的管制严格,要是被抢走那判刑时候就会更重。
这两日他们早晨从沈家村过来,夜里回去,都是装着不少东西。回去自然也要将钱匣子给带上。
听蓝帆说最近发生了好几起抢劫的事儿,沈若不得不多想一点,提防提防。
顾允听后点头:“谨慎些总没错。若哥儿,明日我跟着沈丰来镇上看摊子,你就别来了。”
“现在摊子生意还没稳定,我肯定要来的。”沈若知道顾允是不想让他遭遇到险境,但是劫道的能不能遇上还两说,就是几率问题,“况且我力气可大,要是真遇上劫道的,我就拿石块丢他们!”
顾允看他举起拳头挥舞两下,忍不住被他逗笑了:“要是人拿着刀棍,你的石块可没有什么用。”
沈若才不怂,看了顾允一眼道:“那不是还有你们么?要是真遇上了,咱们仨直接把劫匪给绑了送去官府,也算是为民除害。”
顾允颔首:“嗯。”总之他会好好保护若哥儿,不会让他受伤。
沈若只见过一次顾允动手,那就是在沈大毛和沈二毛要把小云吞偷走的时候!但是具体他是怎么揍人的沈若没瞧见。
沈若用力攥了攥拳头:我力气大,身材纤细敏捷好躲避,但是顾允的身手如何就不知道了。也许,还不如自己呢?
沈若心中默默想着,要是真遇上劫道的,他一定要站在顾允身前好好保护他!
“珍宝居”摊位上生意还是很好,沈丰、阿富和小松都忙出了一头的汗,瞧见沈若和顾允一同过来了,纷纷跟他们打招呼。
“给,喝些水。”沈若怕不够喝特意带了四个干净竹筒,里头水是从家里装的,递给阿富和小松。他阿兄有自己的竹筒,这会儿也正喝着。
“谢谢沈小哥儿。”阿富一口气喝了大半筒,不知道为什么竹筒里头装的水喝起来味道还有些不同,有滋有味儿的,“怎么你家的水都比我以往喝的好喝些。”
阿富忍不住感叹。
竹筒一直摆在阴凉地,喝进嘴里还有些冰凉,很好地带走了繁忙时产生的热气儿。
“因为不是白水,里头加了把竹芯一同煮沸的,还掺了点盐。用竹筒装了还会带些竹子特有的清香。你要是喜欢,明儿我给你带些竹芯来。”竹芯能去火,淡盐水能补水,是最适合让农家人带去地里劳作的时候喝的,现在他们出了汗喝些水也能补充体力。
阿富脸上的笑容止都止不住:“成啊,多谢沈小哥儿!”
“不用谢我,今儿你们来帮我的忙,合该我谢你们才对。”沈若从油纸包里分出两份果脯递给阿富和小松,“累了一天了,你们赶快回去休息吧。”
他们过来帮衬完全是蓝帆授意的,因着是朋友帮忙沈若不好给他们开工钱,就拿了点果脯给他们吃。
果脯可不便宜,在镇上最便宜的也要二十文一斤,小松起先不敢接,他不像阿富那样跟沈若是熟悉的,一脸的受宠若惊。
阿富笑着接过了,道了声谢。
见小松还愣着,立刻伸手拍了他背一下,小松这才愣愣地接过果脯。
“谢谢沈公子!”沈若是自家公子的好友,他自然也要跟着喊公子的,哪怕人家并不是汉子。
“那我们就先走了,我家公子说了以后你们要是忙不过来直接叫人来’阑珊‘喊一声就成,我们那儿伙计招的多了,好多人都闲着呢。”阿富笑着说道。
沈若笑着摇摇头,哪里是伙计招的多,蓝帆就是想着要让人过来帮衬呢。这个朋友还挺让人窝心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