穿到古代赚钱养崽崽[种田] 上(262)
好些客人本就是凑热闹过来瞧这边卖的啥,一听有些东西的价格自个儿也能买得起, 也乐意买几个好用好看的小玩意儿回去。
而那些凑够了半两银的客人还有定制的挂件送,一个个的心里头就觉得自个儿赚了。要是去买这么个新奇玩意儿, 最起码也得一贯钱吧?在这儿买了一堆实用的精致好看的东西之后, 还能免费得一个挂件,越想越觉得满足。
而这恰好也是沈若的目的,就是要让所有人都觉得物超所值。这定制挂件的活动自然也不是每天都有的, 就头一天给自家摊位预热用的, 事实证明举办这次的活动吸引客人十分的成功。
只要将名气给打出去了,接下来的日子里镇上人嘴里的谈资十有八。九就是他们的“珍宝居”了。
因着人多, 为了防止有人浑水摸鱼,沈若还会给每一位顾客写上他们花费了多少银钱的字条,这就相当于现代在超市购物时拿到的小票, 凭借着这半两银或是超过半两银子的小票, 到边上去交给顾允就能开始定制挂件了。
那字条大小也正合适雕刻的大小, 顾允会将客人需要刻的字样写在小票的背面,在角落处画上三个圆圈最底下连接一条竖线代表客人要做的是挂件, 用一个稍大的圆圈上坠着两个小圈代表手串。
周浪一瞧就懂了, 他也不识字, 就照着顾允写出来的字雕刻。熟能生巧, 他的速度倒是越来越快了。
那手串和挂件的组装就由顾允来帮忙,他以前从没弄过,但是昨儿沈若教了一遍也就会弄了。
沈若还注意到有未婚夫妻一人买了半两银子的东西之后,定制了刻有名字的手串交换着带。沈若都看呆了,他都没想到的,结果这群古人都已经无师自通了,这不就是妥妥的情侣手串吗!
沈若不得不承认自己是缺少了一点浪漫因子的。
古代人大部分都含蓄,相爱之人走在一块儿也不好意思牵手,但是手串不同,戴在手腕上藏在袖子里随着动作时隐时现,上头刻着对方的名字就好像把人圈在自己身边了,打上烙印了,这样就能暗戳戳地秀恩爱。
也不知是不是因为这对未婚夫妻定制完之后帮着宣传了,之后又来了好几对,都是指明了要定制手串的,等周浪做好之后拿到手里,还要互相给对方戴上,那眼神中都快能拉丝了。
镇上人还是要去吃午食的,正午过半之后人流稍微少了下来,沈若终于能喘口气不用一直算钱、收钱。谢过许老板派来帮忙的人之后,让他们赶快回去吃午食,他们便都先走了,说之后再过来帮忙。
这些人当活计是做惯了的,帮忙递东西找东西手脚很麻利,是得用的人。
“好,辛苦你们了,替我谢谢你们许老板。”沈若这边还要照顾几个生意,对他们说道。
他们自然应了,见沈若一个人暂时忙得过来才走。
终于这个时间段里的最后一个客人买完东西心满意足地走了,沈若才呼出一口气。转头看向顾允他们那边。
周浪速度提高之后也不会让客人等太久,现在竹架子边上就围了两个人。
“这里做完就可以休息一下,将带来的干粮吃了。”沈若转身去将牛车上放着的竹筒和油纸包都卸下来,拿到摊位上。
“嗯,若哥儿你们先吃吧。”周浪还在仔细地雕刻,闻言头也不抬道。
得趁着现在人少赶快垫巴两口。
“午后你来写,我来招呼客人。”顾允说道。
“啊?”沈若刚往嘴里塞进一口饼子,闻言顿时愣住了。让他来写字,是认真的吗?
“要学字,光看不练是不成的。”顾允知道沈若的记忆力很好,他一上午的字写下来发现大家的名字以及吉祥话都不是什么生僻的字,这些沈若已然是融会贯通。再加上他有绘画功底,提笔的手很稳,写出来的字自然不会丑到哪里去。
沈若抿了下唇,偏头看他,想要从他眼神中看出开玩笑的意思。然后他就发现,顾允真的没有在开玩笑!
顾允目不转睛地看着他。
沈若:“……那我试试?”
顾允“嗯”了声,瞧见有客人朝“珍宝居”走来,放下手里的油纸包便走进棚子中招待。
摊位上招呼客人,收银钱自然是最累的活计,嘴里要不停地说、手也一刻不停、要是东西摆的远还要不停弯腰,要在棚子里走来走去。顾允瞧见若哥儿先前不着痕迹地拿手锤他自个儿的腰,想来肯定是累到了。
沈若一边吃着一边瞧顾允招呼,还真挺像模像样的。他发现表情严肃也有好处,客人就不会捏着个东西问东问西,想要啥立刻拿了结账后就走了,倒是快速。
周浪终于把手头两个手串都做好了,沈若接手帮客人串好,挨个递过去。客人们走后,周浪没忍住拧了拧脖子,笑道:“打一坐下就没停过,生意这么好。”
“是啊,我也没想到。要是早知道会这么好,应该喊我家里人也来帮忙的。”沈若也跟着笑,只要生意好,那村里的布艺作坊就能运转起来,那未来的收益也是极其丰厚的。现在他还没算一上午挣了多少,但是看那即将要放满铜钱的钱匣子,也不会少。
“咦?怎么我还多做了一个?”周浪突然发现在那堆木珠子里头还混进去了刻好的两个,看着是要做挂件的,但是周围也没人来拿。
摊上暂时没客人来,顾允走过来后正好听见周浪的疑问,他道:“是我的。”
周浪不识字,也认不得上面写的什么,沈若闻言仔细一瞧,上面刻的还真是“顾允”二字。
顾允手指翻飞快速做好了挂件,随后递给了沈若。
“若哥儿,把你腰间的给我,可好?”
沈若怔了怔,从腰间解下那个刻着自己姓名的挂件,那是用来做演示样品的,递给顾允之后整张脸都有点红。
顾允骨节分明的大手接过挂件后快速地在自己腰带上系了,之后俯身过去给沈若系上刻有自己名字的挂件。
在一边看着的周浪:“……”
他垂眼默默吃饭吃饭,不能再看了,不然真的很想把顾秀才给骂一顿。真是过分啊,他可没有花半两银子买东西,怎得还忽悠自己刻了他的名字呢!还在自个儿面前和若哥儿互换,这霸道的心思都写在脸上了!
沈若没想到顾允表情上一本正经的样子,内心里竟然住着一个“小女生”,他好像特别喜欢情侣款,包括先前的那套银色翠竹小笋的情侣衣裳,还要有情侣同款的手帕,现在甚至连挂件也要成双成对了。
但并不讨人厌,相反的,沈若觉得这种明目张胆秀恩爱的感觉特别好,让瞧见他的人都知道,他已经有主了。毕竟顾允那相貌,今日里过来挑绣花发带的好些姑娘瞧见他都有些挪不动步。
沈若虽然缺少点浪漫细胞,但不代表他不会吃醋。
现在这样带着刻有对方名字的挂件也挺好的,沈若心想。
午后便是沈若来写,顾允来招呼客人,沈若的字虽然没有顾允那般有文人风骨,但好歹横平竖直,也有笔锋,瞧着也好看。
周浪又是大吃一惊,他认识沈若的时间很长了,从不知道他竟然会写字,虽然自己不认得字,但是刻了那么多,也稍微对字的样子有了些了解。
“若哥儿,你啥时候学会的写字啊?”他耐不住好奇,问道。
沈若想了想说道:“一个月前。”
“一个月就能写成这样?!”周浪顿时惊叫出声,憨厚的一张脸上满是惊讶。
沈若被他的表情逗笑了,有点小骄傲道:“是呀,毕竟我的夫子可是咱们村的顾大秀才。”
周浪抬眼去看正招呼着客人的顾允,心想:顾允从小就跟村里头的泥腿子不同,九岁就考上了童生的,是村里最出息的二郎了。这么一来,若哥儿在他的教导下,一个月能写不少字,好像也挺正常的?
因着“珍宝居”的爆火,摆在周围的小摊也跟着沾了点光,但是沾光的也有限。特别是那些卖仿制书包的小摊,一日摆下去那书包竟然一个都卖不出去了,哪怕价格比“珍宝居”的正版便宜一半,那也没人来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