穿到古代赚钱养崽崽[种田] 上(142)
好些人不经常往这条街上走的,都没发现阑珊珠宝行已经大变样了,现在瞧见了纷纷感叹出声。
“这瞧着就富贵极了,我都鞋上都是土,有些不敢进了。”有镇上人怔愣道。
这配色的门面是镇上头一家,瞧着就显眼,非常好找。
周围商铺的人也不是第一次瞧见了,再次看到也还是觉得格外好看。
“那都是金的吗?锦鲤手帕真能招财啊?我先前还不信呢,瞧这‘阑珊珠宝’的店面以前也没啥特别的,还没‘金珠’好看呢,现在瞧着比‘金珠’富贵好多!那蓝老板可真是发了?”
“进去瞧瞧不就知道了?这店面好看,进里头都觉得自己神气呢。”有人笑着往里走,边走边道。
有这心理的人不在少数,只要是出入高档次地方,那就有非常明显的阶级划分,能昂首挺胸走进去的那都是有钱人,自然神气。
而那些买不起的,自然畏畏缩缩不敢进。
但沈若说了,对所有的客人都要一视同仁,将顾客当做“上帝”,这里人不知道上帝是什么,于是沈若就说,将他们全部都当做“神仙”,得捧着,态度一定要好。
总之像之前自己穿着粗布衣衫进来,阿富将他看扁的事情不能够再发生了。
“阑珊珠宝行”虽然只做富人生意,但永远不能瞧不起穷人,穷人不会一辈子穷,也许哪一天他就攒够了银钱,买走你店里的东西。
总之,口碑很重要。
这个时代的人不懂“平等”,但是蓝帆听完沈若说的,也决定一试。
伙计们在外头分列两侧,嘴里说着“欢迎光临‘阑珊珠宝行’。”
脸上都带着笑。
有些没有家底的人在外头瞧热闹没敢往里头进,生怕一进去就要他花钱,他并不能花得起。
伙计们就道:“今日本店搞活动,只要进店就有好礼相赠。”
有人问:“不花钱也有东西赠?”
伙计:“是的,每日限量五十件,就送五天,送完即止。”
这些话都是沈若教的,赠品不是什么值钱东西,是沈若昨儿夜里拉着一大家子人做的七彩发绳,那东西好看,好做,一点儿也不费事。
二狗都帮着搓了不少条。
一家人一个时辰便做出了二百五十条,正好都带了过来,给蓝帆的店拉人气。
这就是免费的宣传,一传十十传百,知道阑珊的人便会更多。
要拼市场,“阑珊”开的时间没有“金珠”长,不够老牌,许多人家要成亲置办头面都爱去“金珠”,因为“金珠”几乎整个镇子或是隔壁一圈,大家都知道。
想要让“阑珊”人尽皆知,那就少不了这些“活广告”。
七彩发绳只沈若之前在集市上卖过一天,销路不错,外加是新鲜玩意儿,当做免费的赠品最好不过。
带来的效益是远超过价值的。
一听说有不要钱的东西送,大家伙儿一窝蜂地就冲进去了。本也是抱着试探性的态度,没想到里头的伙计也是笑脸迎人,并没有因为他们只是来领东西的人就态度不好。
反而还笑眯眯地将送的东西双手奉上,语气缓和道:“客人,这是本店这五日限量的赠品。名为“七彩”,七彩有‘彩虹’之意,能给人带来好运。女子可戴在发上,男子可戴在手腕。”
“谢谢谢谢。”接过七彩发绳的人笑容灿烂,这听起来就很厉害,又能交好运,瞧着也好看。拿回家哄孩子玩儿最好不过了!
“不用客气,祝您生活愉快。慢走。”伙计笑着说完,就接着给下一位客人送。
这七彩发绳只能算是个小插曲,那锦鲤手帕才是重头戏。
五个玉石摆件放在最中间,谁进来都能瞧见。木盒子边上是精致的绒布,里面应当便是那传言说“能招财、吸福”的锦鲤手帕了。
但是这会儿时辰还早,富贵人家都起得晚,所以还没人来。
好些拿了七彩发绳的人,抓心挠肝地想瞧瞧那手帕究竟什么样儿,于是都没走。
很快,阑珊珠宝行就被里三层外三层的被人潮给裹起来了。
沈若几人在二楼向外看,街道上也挤满了人,还有人在往这边来,密密麻麻的。
阿富在里头快忙昏头了,人多,有些人是想来买珠宝首饰的,他嘴巴都要介绍干了。
那玻璃柜台里头的珠宝首饰样样精美,价格也不便宜,又是放在玻璃展台里头,大家都爱凑过去瞧个稀奇。
然后就有姑娘看中了里头的首饰。
这一下子就卖出去了一根银簪、一对步摇。以前一天可都不一定能卖出去几件儿,现在才这么点儿时间就卖出了!
阿富收钱时脸都笑烂了,阑珊生意好,公子给他的银钱就多。这会儿是真的高兴死了。
镇上人殷实些的人家也不少,买玉佩的男人也有,人流量一起来,东西也就格外好卖一些。
都是几十两,上百两的东西,那些瞧着穿着不起眼的人他们也能说买就买。
阿富自从之前那次看不起沈若,结果被打脸之后,就再也不敢小看别人了。所以这会儿对着谁都是笑笑的,他招呼的好,客人也愿意买账。
结账也爽快,价格虽然也会还一还,但他笑着说,真的不能再便宜了,要是真的喜欢,人家也就不再砍了,直接买下。
“钱员外的马车!”外头一声惊呼。
“还有古员外也来了!后头!后头还有好多辆马车!”
镇上的员外是最富裕的,这会儿几乎是扎堆来了。
他们都是自家父亲的点头之交,蓝帆得叫叔叔伯伯的,自然不能继续在二楼待着,这就下去了。
二狗也想跟下去,但是瞧见那么多人有些怕怕的。
蓝帆抱起二狗,问他:“二狗想下去见见世面么?”
二狗努努嘴,看向沈若。
沈若笑着揉一把二狗的脑袋,说道:“别害怕,把他们当做大白菜,咱们家二狗胆子很大的呀。”
“嗯!”二狗鼓起脸,要跟蓝叔叔一起下去。
村里的孩子大多长大后都有些自卑,沈若不希望二狗会那样,现在下面来了那么多大人物,让蓝帆带着去见见世面最好不过了。
哪怕不对话,感受一下也成。
房间里就剩下了沈若和顾允两人,沈若之前在屏风后换上了那身银灰色的衣衫,瞧着瞬间就不一样了。
从一个村里人变成城里人的变化,银灰色衬得他肤色更白。
顾允有些心疼地道:“你为蓝帆的店如此鞠躬尽瘁,眼底都有青影了。为何要这么帮他?”
“我帮他,是‘合作共赢’,那手帕上可还有我家的招牌呢。”沈若笑眯了眼睛,看向他。
“我是不是一直忘了告诉你,我要做的品牌是‘念宝’,是思念宝贝之意。是我给小云吞取的大名。”
顾允道:“沈念宝。”
“对,好听吧?”沈若笑着问道。
“好听。”顾允斩钉截铁道,随手看着沈若,轻声喊了句:“若宝儿。”
“???”沈若被他清凌凌的嗓音弄得头皮发麻。
“你别这么喊我。”真是过分!为什么要用声音撩人啊!
顾允看着他耳根红起来,嘴角不自觉地勾起,没有继续喊。转而道:“一起下楼看看么,那些员外进来了。”
沈若顿时将刚才那茬儿抛去脑后,立刻道:“走走走,下去看看。”
顾允站在原地没动。
沈若往前走了两步,见他不动,立刻上前扯住他的手,“快走啦!我也想瞧瞧他们打开布袋瞧见那手帕时候的表情。”
顾允的手被沈若主动牵住了,眼里流露出一丝得逞般的笑意。
转瞬即逝,沈若没有捕捉到。
拉着人就往下走。
五个木盒子里头的摆件都是旧款式,但是玉石的水头非常好,在光线下折射出非常漂亮的光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