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穿到古代赚钱养崽崽[种田] 上(142)

作者:迟睡 时间:2023-06-02 10:29 标签:甜文 生子 种田文 穿书

  好些人不经常往这条街上走的,都没发现阑珊珠宝行已经大变样了,现在瞧见了纷纷感叹出声。
  “这瞧着就富贵极了,我都鞋上都是土,有些不敢进了。”有镇上人怔愣道。
  这配色的门面是镇上头一家,瞧着就显眼,非常好找。
  周围商铺的人也不是第一次瞧见了,再次看到也还是觉得格外好看。
  “那都是金的吗?锦鲤手帕真能招财啊?我先前还不信呢,瞧这‘阑珊珠宝’的店面以前也没啥特别的,还没‘金珠’好看呢,现在瞧着比‘金珠’富贵好多!那蓝老板可真是发了?”
  “进去瞧瞧不就知道了?这店面好看,进里头都觉得自己神气呢。”有人笑着往里走,边走边道。
  有这心理的人不在少数,只要是出入高档次地方,那就有非常明显的阶级划分,能昂首挺胸走进去的那都是有钱人,自然神气。
  而那些买不起的,自然畏畏缩缩不敢进。
  但沈若说了,对所有的客人都要一视同仁,将顾客当做“上帝”,这里人不知道上帝是什么,于是沈若就说,将他们全部都当做“神仙”,得捧着,态度一定要好。
  总之像之前自己穿着粗布衣衫进来,阿富将他看扁的事情不能够再发生了。
  “阑珊珠宝行”虽然只做富人生意,但永远不能瞧不起穷人,穷人不会一辈子穷,也许哪一天他就攒够了银钱,买走你店里的东西。
  总之,口碑很重要。
  这个时代的人不懂“平等”,但是蓝帆听完沈若说的,也决定一试。
  伙计们在外头分列两侧,嘴里说着“欢迎光临‘阑珊珠宝行’。”
  脸上都带着笑。
  有些没有家底的人在外头瞧热闹没敢往里头进,生怕一进去就要他花钱,他并不能花得起。
  伙计们就道:“今日本店搞活动,只要进店就有好礼相赠。”
  有人问:“不花钱也有东西赠?”
  伙计:“是的,每日限量五十件,就送五天,送完即止。”
  这些话都是沈若教的,赠品不是什么值钱东西,是沈若昨儿夜里拉着一大家子人做的七彩发绳,那东西好看,好做,一点儿也不费事。
  二狗都帮着搓了不少条。
  一家人一个时辰便做出了二百五十条,正好都带了过来,给蓝帆的店拉人气。
  这就是免费的宣传,一传十十传百,知道阑珊的人便会更多。
  要拼市场,“阑珊”开的时间没有“金珠”长,不够老牌,许多人家要成亲置办头面都爱去“金珠”,因为“金珠”几乎整个镇子或是隔壁一圈,大家都知道。
  想要让“阑珊”人尽皆知,那就少不了这些“活广告”。
  七彩发绳只沈若之前在集市上卖过一天,销路不错,外加是新鲜玩意儿,当做免费的赠品最好不过。
  带来的效益是远超过价值的。
  一听说有不要钱的东西送,大家伙儿一窝蜂地就冲进去了。本也是抱着试探性的态度,没想到里头的伙计也是笑脸迎人,并没有因为他们只是来领东西的人就态度不好。
  反而还笑眯眯地将送的东西双手奉上,语气缓和道:“客人,这是本店这五日限量的赠品。名为“七彩”,七彩有‘彩虹’之意,能给人带来好运。女子可戴在发上,男子可戴在手腕。”
  “谢谢谢谢。”接过七彩发绳的人笑容灿烂,这听起来就很厉害,又能交好运,瞧着也好看。拿回家哄孩子玩儿最好不过了!
  “不用客气,祝您生活愉快。慢走。”伙计笑着说完,就接着给下一位客人送。
  这七彩发绳只能算是个小插曲,那锦鲤手帕才是重头戏。
  五个玉石摆件放在最中间,谁进来都能瞧见。木盒子边上是精致的绒布,里面应当便是那传言说“能招财、吸福”的锦鲤手帕了。
  但是这会儿时辰还早,富贵人家都起得晚,所以还没人来。
  好些拿了七彩发绳的人,抓心挠肝地想瞧瞧那手帕究竟什么样儿,于是都没走。
  很快,阑珊珠宝行就被里三层外三层的被人潮给裹起来了。
  沈若几人在二楼向外看,街道上也挤满了人,还有人在往这边来,密密麻麻的。
  阿富在里头快忙昏头了,人多,有些人是想来买珠宝首饰的,他嘴巴都要介绍干了。
  那玻璃柜台里头的珠宝首饰样样精美,价格也不便宜,又是放在玻璃展台里头,大家都爱凑过去瞧个稀奇。
  然后就有姑娘看中了里头的首饰。
  这一下子就卖出去了一根银簪、一对步摇。以前一天可都不一定能卖出去几件儿,现在才这么点儿时间就卖出了!
  阿富收钱时脸都笑烂了,阑珊生意好,公子给他的银钱就多。这会儿是真的高兴死了。
  镇上人殷实些的人家也不少,买玉佩的男人也有,人流量一起来,东西也就格外好卖一些。
  都是几十两,上百两的东西,那些瞧着穿着不起眼的人他们也能说买就买。
  阿富自从之前那次看不起沈若,结果被打脸之后,就再也不敢小看别人了。所以这会儿对着谁都是笑笑的,他招呼的好,客人也愿意买账。
  结账也爽快,价格虽然也会还一还,但他笑着说,真的不能再便宜了,要是真的喜欢,人家也就不再砍了,直接买下。
  “钱员外的马车!”外头一声惊呼。
  “还有古员外也来了!后头!后头还有好多辆马车!”
  镇上的员外是最富裕的,这会儿几乎是扎堆来了。
  他们都是自家父亲的点头之交,蓝帆得叫叔叔伯伯的,自然不能继续在二楼待着,这就下去了。
  二狗也想跟下去,但是瞧见那么多人有些怕怕的。
  蓝帆抱起二狗,问他:“二狗想下去见见世面么?”
  二狗努努嘴,看向沈若。
  沈若笑着揉一把二狗的脑袋,说道:“别害怕,把他们当做大白菜,咱们家二狗胆子很大的呀。”
  “嗯!”二狗鼓起脸,要跟蓝叔叔一起下去。
  村里的孩子大多长大后都有些自卑,沈若不希望二狗会那样,现在下面来了那么多大人物,让蓝帆带着去见见世面最好不过了。
  哪怕不对话,感受一下也成。
  房间里就剩下了沈若和顾允两人,沈若之前在屏风后换上了那身银灰色的衣衫,瞧着瞬间就不一样了。
  从一个村里人变成城里人的变化,银灰色衬得他肤色更白。
  顾允有些心疼地道:“你为蓝帆的店如此鞠躬尽瘁,眼底都有青影了。为何要这么帮他?”
  “我帮他,是‘合作共赢’,那手帕上可还有我家的招牌呢。”沈若笑眯了眼睛,看向他。
  “我是不是一直忘了告诉你,我要做的品牌是‘念宝’,是思念宝贝之意。是我给小云吞取的大名。”
  顾允道:“沈念宝。”
  “对,好听吧?”沈若笑着问道。
  “好听。”顾允斩钉截铁道,随手看着沈若,轻声喊了句:“若宝儿。”
  “???”沈若被他清凌凌的嗓音弄得头皮发麻。
  “你别这么喊我。”真是过分!为什么要用声音撩人啊!
  顾允看着他耳根红起来,嘴角不自觉地勾起,没有继续喊。转而道:“一起下楼看看么,那些员外进来了。”
  沈若顿时将刚才那茬儿抛去脑后,立刻道:“走走走,下去看看。”
  顾允站在原地没动。
  沈若往前走了两步,见他不动,立刻上前扯住他的手,“快走啦!我也想瞧瞧他们打开布袋瞧见那手帕时候的表情。”
  顾允的手被沈若主动牵住了,眼里流露出一丝得逞般的笑意。
  转瞬即逝,沈若没有捕捉到。
  拉着人就往下走。
  五个木盒子里头的摆件都是旧款式,但是玉石的水头非常好,在光线下折射出非常漂亮的光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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