嫁给穿越攻的种田日常(28)
“还有,咱们怎么说也是一家人,你怎么能问二嫂要钱?不过是一把稻草的事情。”
沈岳不想搭理她,直截了当地道:“晒场上稻草多的是,你想要可以随便拉去娘家,但经我手的稻草,没有铜板,你就别想了。”
他跟张嘴欲说话的林高氏道:“娘,你编的东西你做主,但大嫂、小宝跟元元编织的包,我就代他们做主了,明天一并拉到集市上售卖,价钱最低一个十二文。”
“最低十二文一个?”林高氏犹疑,“能卖出去吗?”
冯氏也道:“就是啊,卖那么贵,怎么可能有人买?”她下一句就是,“娘,要不你编织的让我挑两个?”
林高氏虽然糊涂,但不代表她不清楚冯氏的心思。
普通的十二文,带花样的二十五文,这可都是铜板呢。
想了想,林高氏道:“泽儿若有喜欢的,就给他留一个。剩下的明天就让沈岳拉到集市上售卖看看,若是没卖掉,到时候过年你回娘家,可以给你娘带一个回去瞧个新鲜。”
冯氏顿时觉得这林高氏不给脸,但想到林泽已经白得了一个,心里又好受了些。
只是,林艳不高兴了,“奶奶,我的呢?”
林高氏虽然平时不怎么骂林艳,但她重男轻女惯了,哪里会真在意这个孙女,不耐烦道:“想要自己编去,成天在屋里躲懒,净会偷奸耍滑占便宜。”
这话就难听了,林艳毕竟还是个未出阁的姑娘,被长辈这么说,名声上就是一个污点了。
冯氏阴着脸咬住了后槽牙,这老太婆真是太过分了,怎么能这么说亲孙女,这要是传出去,林艳还要不要嫁人了?
但她很快就收敛了表情,一把掐住了脸色难堪的林艳,让她赶紧消停。
她算是发现了,林元未成家之前,就是林高氏的头号靶子,所以对比起来,林艳这个孙女很少挨骂挨训,但林元成家有了沈岳护持之后,林高氏因对沈岳犯怵,就很少再去找林元的麻烦了,那她这个闺女说不得就会变成新的靶子。
回去还是得交代一下,让她的艳儿少在家里冒尖了。
想明白了后,冯氏就调整表情,笑道:“艳儿还小不懂事,那就谢谢娘了。”
沈岳勾着唇,手撑着脑袋一边漫不经心地瞧着热闹,一边看林元坐在他旁边傻乐,他的小豆芽菜不停地比划,“一个十二文?十二文?”一副晕陶陶的模样。
沈岳笑着点头,顺便底底地嗯一声。
然后林元瞪大了眼睛,又问,“真的十二文吗?”
沈岳笑弯了眼睛,点头。
林元晕乎乎的,没一会儿就又一脸难以置信地比划,“十二文?”
沈岳被他给逗笑了,摸摸他脑袋,又耐心地点了点头。
两人就这样,循环往复,乐此不彼,看的旁边的林宝一头雾水,拉了拉张氏,指着小叔,在娘亲耳边道:“娘亲,小叔傻了吗?”
张氏瞥了一眼黏糊糊的两人,一把捂住了林宝的眼睛,低声道:“非礼勿视,非礼勿视。”
林宝:“……”
林如松很快就出来了,他手里拿着一张宣纸,走过沈岳身边的时候就交给了沈岳。
白色的宣纸上面画着一朵水墨牡丹,牡丹花枝叶则是一个抽象的“林”字。
沈岳有些惊讶,“爹,这是你画的?”
林如松轻叹,“技艺生疏了,贤婿看这画可以不?”
沈岳不太懂水墨画,但粉红的花朵,青黛的枝叶,这画整体上和谐有意蕴,应该是水平比较高的。
看来他这岳父还是个宝藏老男孩呢?
唯一的问题是,这要怎么呈现到草编上?
沈岳摸了摸下巴,他最开始的设想是用布条剪个花体“林”字,缝到产品上,或者是给稻草染色,后续编上去。
只是这水墨牡丹……技术要求就有点儿高了。
想了想,沈岳也没回林如松,而是把纸递给了旁边的林元和张氏,“你们看看,若想明天就把成品弄出来,这个花样要怎么弄才合适?”
桌上所有的人都没注意到,林高氏在看到这个花样的那一瞬,脸色变的极为难看,看向林元的眼神也隐隐带了恨意。
第23章 第23章
林元和张氏不愧是干活小能手,两人一商量,很快就确定了要怎么做。
现在绣花或者给稻草染色重编都来不及,那就只能根据花样的形状及颜色布局,将不同颜色的布剪成一块块,然后用针线将它们一点点的缝到了包上。
这是最快的方法了。
张氏不爱说话,林元就用手把两人的意见说了,林宝适时地充当了小翻译。
沈岳道:“爹,你觉得怎么样?”
按他的想法,用印染法或者刺绣法统一搞一批商标出来会更好,不过明天就要出售,时间上也来不及,再者刺绣成本高,这个只能看以后了。
对于林元和张氏短时间搞出来的东西,他还是满意的。
林如松怔怔地看着成品,听到沈岳的问话后,顿了一下,扫了眼林元后,点头道:“可以。”
林如松都同意了,其他人更是不可能有意见,于是众人就这么散了。
林高氏说她要准备明天回娘家的东西,于是堂屋里就只剩下了林元和张氏两人剪花样,林宝和沈岳两人打下手。
四人这一忙就忙到了深夜,才把所有草编物件缝上了商标。
第二天天还没亮,二房的连早饭都没吃,就全出发去了冯氏的娘家,林高氏也只打包了几个凉馒头,就带着林如松去了娘家。
沈岳起床的时候,院子里都没人了,只剩他们四房和大房。
林元和张氏煮了粥,热了馒头,叫林宝和沈岳吃了之后,四人便推着平板车出门了。
来林家大半个月了,这是沈岳腿伤好了后第一次正式出门。
林家村位于江平府沙海县太河镇,地处江平大平原上,气候湿润,植被繁茂,一眼望去是看不到头的绿色,空气质量非常好。
林家住在村子东北角,家门口隔着大路十几米是一条三四米宽的小河,河两边是大片的竹林,沿着河将整个村子半包了起来,竹林再往外,就是茫茫的田野了。
现下正是秋收的时候,地里到处都是人,沈岳推着车,看着林宝和林元跟人打招呼,很快就把村子里的劳力们认识的差不多了。
四人走了很久,才走出林家村的地界,然后林宝的小短腿就走不动了。
沈岳停了车,“自己爬上来吧。”
林宝看看娘又看看小叔,乖乖地爬上了平板车,找了个空地方缩了进去。
林元看他坐好,就跟沈岳比划道:“我来推吧。”说着就要来摸车把。
沈岳瞥了眼他小胳膊小腿骨瘦如柴的模样,挡了下他的手,笑道:“我来就行,在我眼里你和小宝差不多大,要不,你也坐上去?”
林元脸一下子红了,躲在一边不吭气了。
他也不知道是该气愤还是该羞囧了。
他哪里小了,他比小宝大了很多,好不?
不过,不知怎地,他心里虽然有些不服气,但更多的是一种奇怪的感觉,甜甜的,轻轻的,软乎乎的。
这一走就是一个时辰,直到太阳半高,四人才到了镇上。
太河镇算是一个大镇,但镇上酒楼饭馆并没有几家,一条长街几百米便走到了头。
好在快过节了,加上集市是逢单双开,人流量还是很大的。
沈岳跟着林元,在集市最东头的散货售卖处给管理者交了两个铜板,获得了一个摊位。
他们还算幸运,来的不早不晚,早上那些卖菜的,卖早餐的已经收摊走了,新的卖杂货的摊主们还未过来,他们正好在靠近散货售卖处入口的地方占了个摊位。
林宝爬下平板车,四人便揭开了遮挡的布,把包一个个排列好,带花样的排一边,普通的排另一边,中间放着些草编小动物。
林元不会说话,张氏又是个闷葫芦,两个人看着街上的行人,都是一脸的无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