嫁给穿越攻的种田日常(18)
林元闭着眼摇了摇头,却带的身子一歪,失去平衡,一屁股坐在了地上。
沈岳看的好笑,一把将他拉了起来,拍拍旁边那卷已经编好,只差锁边的垫子,“过来坐这儿,靠着我眯一会儿。”
林元有些迷糊了,整个人晕乎乎的,随着他的动作,随意地往地上一坐,然后脑袋一歪,靠在了沈岳的腿上。
沈岳给他轻轻地调整了下位置,便专注地干起手上的活儿了。
他打算给豆芽菜编织个斜挎包。
奶奶是个编织工艺爱好者,他曾经多次陪她去当地的艺术手工坊交流技术,那里有各种各样的传统手工艺制作,包括织布、印染、陶器、风筝、扇子等等,奶奶在编织区跟师傅聊技术一聊就是一天,他闲的没事,便各个区的看过去,有兴趣的还亲自上手试一试。
斜挎包只是他动手制作出来物件之一。
豆芽菜喜欢采些野果啥子的,古代的袖袋装这些东西其实不太方便,有个斜挎包在身上,包是稻草编织的,本身就有些硬挺,装这些小东西,能很大程度的避免被压扁。
草编包要比床垫子精细的多,沈岳一动手,便沉入了进去,等院子里响起动静,他已经编好了背包的半边。
他摸了摸豆芽菜的袖子,有点儿润润的,还没完全干,不过干会儿活估计就干了。
他推了推趴在他腿上的豆芽菜,“起来吧,去洗一下脸。”
“嗯~”林元无意识地蹭了蹭他的腿,有些不想起来。
沈岳被他蹭到了痒痒肉,忍不住笑了起来。
为了结束这种酷刑,他放下手中的稻草和半成品,将手插进了豆芽菜的腋窝下,咯吱了一下。
林元一机灵醒了过来,而后哈哈哈地躺在草垫子上打起滚来。
“起来吧。”沈岳笑,然后一把拉起他的手,将笑的眼中含泪的豆芽菜拉了起来。
“你干嘛咯吱我?”林元不满地比划。
沈岳虽然没看懂手势,但看他的眼神就差不多懂了意思,调侃道:“谁叫你是个小懒虫,怎么叫也叫不醒。”
林元一下子羞囧了起来,冲沈岳吐了吐舌头,做了个举拳头威胁的手势,便红着脸钻到了身后的屋子里。
林征从旁边的偏屋走了出来,问道:“中午没休息?”
沈岳点点头,手里拿着稻草,动作不停,“不太困。”
林征随意地点点头,目光移到他的手上,轻轻地咦了一声,然后上前几步,在沈岳跟前蹲下,“你编的是什么?”
沈岳看他对编织很感兴趣,便停了动作,将半成品撑开给他看,“挎包。”他笑着解释:“元元喜欢摘些野果,有时候不方便放,我想着编个包给他挎在身上,到时候可以放些小东西。”
林征眼睛一亮:“怪不得叫‘挎’包,原是这个意思,弟夫果然思维敏捷。”
沈岳嘴角微微一抽,不置可否地点了点头。
他以为简单地说两句话后,林征就会走,谁知道林征不但没走,反而好奇道:“元元脖子上挂的小兔子,也是弟夫编的?”
沈岳怕他说出什么奇怪的话来,忙道:“我想着元元正是喜欢这些小玩意儿的年纪,所以……”
他还没说完,就听林征调侃道:“弟夫有心了,怪不得我说看一下,元元都护着不让看呢。”
沈岳心想,豆芽菜虽然结婚早,但果真还是个小孩子,有了小玩意儿连哥哥都不给看,独占欲和小屁孩们像了十成十。
林征这个三舅子,在家里和林老二一样,都没什么存在感,但他和林老二不一样的是,踏实吃苦不胡搞。
沈岳对他的印象还可以,只是没想到看着话少老实的大舅子,竟然有一颗八卦的心。
沈岳有点儿无语,正想说些什么将他打发了,就听林征轻轻一叹,低声道:“今日见弟夫如此有心,想必你之前那些不娶哥儿的话语,也只是玩笑罢了。你和元元就安心过吧,以后但凡有什么事,三哥给你们撑着,总不会叫你们再受委屈的。”
说完,也不等沈岳反应,起身便要离开。
“三哥。”沈岳忙叫住了他。
林征不得不停下了脚步,半侧着脸问道:“有何事?”
沈岳见他脸上带着薄红,似是有些不好意思了,心里不禁暗笑这个大舅子怕是很少说这么煽情的话吧,脸都红了。
他装作没看到林征的囧然,开口道:“我想把名字改一下。”
赘婿入赘后改姓挺常见的,改名的倒是少有,林征不禁道:“为何改名?”
沈岳叹道:“我娘心心念念的就是把老沈家的三个儿子拉扯大,虽说是赘婿,但我若是改了姓,必会伤了她的心。思量再三,我决定把姓名改为沈岳,沈铜的过去就过去了,不必再提再想,以后的我就只是沈岳了。”
实际上,主要是他嫌弃沈铜的名字不好听。
“岳,山也,生万物也。”林征拍了一下手,喜道:“好名字。”
沈岳敷衍地嗯了一声,他一个理科生,对古文很头疼,根本不知道好在哪里。
林征道:“为兄正好在县衙认识些人,等后天去一趟城里,就把你户籍迁入林家,顺便把名字也改了罢。”
沈岳自然说好,然后林征便去收拾农具了。
下午的时间很充足,沈岳很快就把手头的包编织出来了,林宝蹲坐在他跟前,还在编他的小兔子,只是眼睛却时不时地去瞄着那个挎包。
“好看?”沈岳慢条斯理地将稻草编织的带子用针缝到包上。
林宝眼睛一亮,狂点头,“嗯嗯。”
“哦。”沈岳淡定道:“你小叔的。”
林宝:“……”
不知道是不是错觉,他觉得这个叔叔在耍他。
瞥了眼像是受了打击,有些懵逼的林宝,沈岳嘴唇微微勾起,“你要是想要一个的话,我可以教你怎么编。”
第14章 第14章
下午大概三四点的时候,沈岳就把小挎包做好了。
挎包呈金黄色,带子长约一米半,包体长约30公分,宽约25公分,编织细密精致,边缘部分用麻布锁边,盖子部分编织成了半圆形状,带有镂空花纹和一圈流苏,看起来像向日葵的半个花盘,既有童趣又非常实用。
“哇哦,好漂亮。”林宝拿着包,这摸摸那碰碰,大大的眼睛里全是惊叹。
“嗯。”沈岳淡定地将挎包从他手里拿了过来,靠椅子放着,“你小叔的。”
林宝:“……”
今天下午,两个人得把昨天掰的,今天已晒至七八成干的玉米给用袋子装起来,因为晚上露水大,林家又没有大块的油布来遮盖玉米,他们只能把玉米给装袋,明天再摊开来晒。
任务还是很重的,看日头差不多的时候,两人就开始归拢玉米棒子了。
等林元又一次推着一车高粱回来,两人都归拢的差不多了。
沈岳见人推着车进来了,便擦着汗,拐头去屋檐下,将他花了几个小时编织的成果拿了出来,递给一脸惊讶的林元,“给你的,你先去喝口水歇歇,车我来卸。你看看喜欢不?”
林元眼中迸发出巨大的惊喜,他难以置信地用手指了指自己,“给我的?”
沈岳看懂了他的表情,笑着点了点头,摸摸他的脑袋后,顺道推了推他的肩膀,“去看看喜欢不喜欢。”
林元当然是喜欢,他激动的一下子蹦了起来,一把抱住了沈岳,“谢谢,谢谢……”他张开嘴,无声地不停歇地说着感谢,开心的都忘了自己不会说话的事情了。
沈岳很久很久没和别人拥抱过了,温热的身体相互接触着,他有些不太习惯别人的温度,不由得有些窘迫,别着脸,推了推林元,“好啦好啦,别跟个小朋友似的,小宝在看你笑话呢。”
林宝年纪还小,他有很多词汇都不知道怎么去表达,但在这一刻,他忍不住的心里涌起了一股翻白眼的冲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