纯白恶魔(119)
并没有很欣慰。
“散会,天黑了,现在是血族和秘族的战场,我们‘昼伏夜出’的浆果得养精蓄锐了。”乌鸦拍了拍艾瑞克,“匠人协会的事,别忘了跟霍尼长老说一声。”
他不嘱咐,艾瑞克也会去的,查内奸需要霍尼长老出面。
可是“长老”也只是个虚职,新基地还没建成,艾瑞克知道,留在后方的队长正被各种协会变着法地纠缠。他一入门就仰望的前辈那么强大,在这样的社会里还是那么势单力薄。
中年人抹了把脸,知道自己脸已经很丧气了,不想再说丧气话影响朝气蓬勃的年轻人们,只是应了一声,强颜欢笑:“行,我这就找队长告状去,抓出是谁,让队长烤了那王八蛋。”
乌鸦回头看了他一眼,不知为什么,在那了然的目光注视下,艾瑞克强行抬起的嘴角差点没撑下去。
“少往一个人身上推责任了,这帮人就是烂透了,占着火种争权夺势,算计别人出生入死的战利品,对外战战兢兢,对内仗势欺人,拿下流当脸面。”乌鸦面无表情地说,“把想夺回‘人类’名字、满脑子梦想的小朋友衬托得像傻狗——”
艾瑞克无声叹了口气,柔声说:“其实也没有那么……”
就见乌鸦把他那写着脏话的帽子摘下来,往茉莉头上一扣:“所以跟着伟大的船长大人去撞死他们吧——快捧场!”
茉莉抓住帽檐:“啊,怎么捧?”
乌鸦:“乌拉——一二三喊!”
一群半大孩子很容易跟着最人来疯的那个跑,转眼就“乌拉乌拉”地跟着乌鸦跑出去了。
“船长大人,我申请‘业火枪’练习移动靶!”
“我来当移动靶,我可以‘认知扭曲’。”
“乌拉——呜呼!”
艾瑞克:“……”
会议室里,只剩下他、迅猛龙和加百列。
加百列慢悠悠地收拾了毛毡工具,然后伸手按了一下无边镜——他那苍白的手掌上瞬间暴起一把阴冷恐怖的蛛丝,艾瑞克和迅猛龙本能地集体退开。
他锁定了“无边镜连同的最后一个反光镜面”,但暂时没发动蛛丝,只是给躲起来的“黑斗篷”先打个标记,省得小熊半夜乱跑,蹿出镜子的观测范围。
可惜这是从天赋物上蹭来的能力,因为目标是大型秘族,估计也就能用一次。不然下次找不到乌鸦的时候,可以试试。
加百列遗憾地想着,彬彬有礼地冲艾瑞克点点头,出去了。
留下艾瑞克和迅猛龙你看我、我看你。
迅猛龙:“乌拉?”
艾瑞克:“……”
第78章 阿瓦隆(十三)
精力充沛的青少年们跑去训练场了,乌鸦没跟着凑热闹,毕竟他只是个伪青少年。
他独自在图书馆翻看秘族的资料,告一段落的时候,已经是后半夜了——人类时间。
乌鸦合上书,揉了揉胀痛的眼睛,闭目缓了片刻。
尾区最早的“野生”人类是从血族社会里逃出去的,连使用的文字都是摩羯洲血族的通用语,当然不用指望有什么自己的传承。诗歌、散文和美学发展到了惊人的高度,大概因为从罅隙中看到的世界更高清。流行小说里却有很多糟粕,不是在妄想,就是在跟莫名其妙的外族虐恋。历史文献一塌糊涂,写得都跟山海经同人似的,也就剩一点基于现实的科普还算靠谱。
狼人和罴人是秘族中最好斗的两支,在天蝎洲就经常针锋相对,薮猫族祖上和罴人有契约,是永不背叛的盟友,其他大型秘族属于在两头间东倒西歪的墙头草。
狼人单体战斗力强、又擅长打配合,占优势的时候多,而星耀城——甚至尾区的地下城罴人主导,除了死球的那头大熊教父本熊厉害,还有一个原因,就是初代天蝎洲移民因战乱逃亡而来时,为了抱团活下去,曾经在初代罴人的主导下签订过一个盟约。
那东西是罴人族的“秘器”,对所有签字的盟约方、甚至他们后代都有约束力,“小熊”被各方追杀,说不定也是因为这个。
大型秘族的身体素质属于哥斯拉和金刚那种,可以靠肉搏称霸一方,但它们中仍有极少数拥有特殊能力。这些有天赋的秘族制作出来的神奇物品就叫“秘器”,对应血族的“天赋物”、人类的“匠人造物”。
秘族人把这一小撮有特殊能力的同类称为“神祭”,意思是“替所有同族承担诅咒,换取上天眷顾的神圣祭品”,这一点非常值得玩味。因为跟血族天赋者相反,秘族里的“天赋者”都有“先天缺陷”。
有“侏儒”——书上举的例子是“不到两米、还不如幼崽高的虎人”;有“视听障碍者”——比如“听不见超声波的薮猫人”。还有什么“握力达不到八十公斤的先天肌肉无力患者”“飞不起来的禽类秘族”之类……
与其说这些秘族是“残疾人”,不如说他们更像人类。
乌鸦伸了个懒腰,听见浑身关节九连鞭似的响了一通,卷起没看完的资料,慢吞吞地往驿站长的家走。
血族的天赋物也好,秘族的秘器也好,都是消耗品。不管多珍贵,用上几次、能量消耗完也就废了。迄今为止能反复使用的,只有匠人造物和违禁品。前者是人造的,后者是人……造的。
还有一些让他觉得不大正常的事:比如人皮其实不太防晒,毕竟毛发稀疏,肤色偏浅的人黑色素不够用,尤其容易晒伤。在乌鸦记忆里,人们还堂堂正正活在阳光下的年代,自己都搞出一大堆防晒霜防晒服。那么如今血族防晒,为什么要穿人皮衣呢?既不经济又不便捷。
还有秘族,都是半兽人身,明明类人的身体远不如原装的动物身体协调,大自然怎么会进化出这样的畸形物种?
他一边乱七八糟地发散着念头,一边推开懒得上锁的门进屋,也没开灯,只摸黑随便洗涮了一下。
乌鸦思虑重,本来就有点神经衰弱,加上这会儿“迷藏”没在安全区,不管表现出来多满不在乎,人始终是紧绷的,睡前光照太多,他恐怕又得失眠。
热水澡洗得他迷迷瞪瞪,乌鸦水也没怎么擦,小心翼翼地维护着脆弱的睡意,他闭着眼摸到小桌上,端起杯子送到嘴边……唔,空的?
乌鸦:?
不是有半杯隔夜茶来着?
他短暂地清醒了两秒——就知道又是加百列,忍不住叹了口气。
加百列第一天参观“迷藏”,就看上了驿站长的家。对此,乌鸦只能以“驿站规定每个成年人必须自己住一个院”为借口拒绝——加百列只接受明确的设定,跟他掰开揉碎扯什么“俩大人放着一堆空房子非得挤在一起不方便”没用。
乌鸦怀疑,如果他告诉加百列“结了婚的人才同居”,那位脑回路异于常人的假天使可能想都不想就得要求结婚。
但这不代表什么,在加百列心里,“结婚”和“他们叫我加百列”一样,都只是个“设定”,无所谓,让他跟热水器结婚都行。
加百列知道什么叫人伦与界限,但这些对他都没意义。一个一生没有落脚之处的人,会把短暂停留的树枝当“家”,把下雨天留客的草棚当“家”,世界上任何一个能跟他精神世界产生微小交集的人,都能诱骗他全部的忠诚和混沌的感情。要他命他都会给的,他心里对“生命”“感情”“尊严”“灵魂”的价值没一点数。
而这又聪明又傻的活天赋物那么“好用”。
但那也太缺德了。
礼乐崩坏了,文明也断档了,自己成了“历史遗物”。但古董之所以值钱,是因为碎砖瓦也被当年明月照过。乌鸦想,他这有限身难以“有所为”,起码能做到“有所不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