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缚此身(55)
“明日我就会下山,所以,请回吧。”
薛藏雪做了一个请的手势,待听梵走出去,翻掌一挥,门丝毫未动。
他看着自己的手,那匹雪狼留下的咬印还在,但双手已经无力,不由得叹了口气,慢慢挪到门口,轻轻把门关上。
一个翻身,睡在了棺材旁边。
于是梦境再次继续。
“阿雪,你就是不信我。”
他的声音再次传来,这一次没有了感情,只是在确定一个事实,就像自我催眠,说服自己承认这个事实。
她转身。
看着他,春风清冷,他的眉目有些恍惚。
她想说,我没有。
她想说,再给我一点时间好么,让我再了解你的神秘多一点再多一点。
她想说,抱歉,我说不了谎,身体也撒不了谎。
终究她只是抿了抿嘴角,什么都没说。
那个人逐渐走远。
她想抓住他,脚下却没办法移动。
她想大声喊住他,让他别走。
她想问,是不是接下来的人生,就再也没有你,没有家,没有携手共华发?
她抬头望着头顶的重华树,花瓣飘摇,看不真切。
我是不该再呆在这儿了?是不是也应该走了?
那应该去哪儿?
半空中有声音响起,模模糊糊,像蒙了一层纸,听不大真切。
随后一柄长剑袭来,躲闪不开,一剑透胸,血花飞溅。
薛藏雪猛地惊醒,窗户忘了关,几片叶子飞进了屋,打在薛藏雪脸上,而窗外的天还是黑的。
已经到了连叶子落到脸上都无法醒来的境界了么?
手抚着胸口,心脏跳得很快,还真有些隐隐作痛。
摊开手心,没有血迹。
薛藏雪闭上眼睛,脑子里充斥着同一个场面,像站在戏外看戏,戏外戏中都是自己。
或许这一生都无法再见到那件随着西方的落日余晖出现,在余晖中闪闪发亮的金色铠甲了。
甚至一闭上眼,那副盔甲的每一个细节都能在脑中重构,细腻深刻的纹路,流云般顺畅的线条,还有盔甲里那具精瘦的身体,和身体传来的让人内心安宁的气味。
薛藏雪眼眶有些热,似乎立刻就会掉下泪来。
许久之后,又不曾掉下,就好像那点温热的湿意只是眼角的一点阴影,光线一变就会消失。
你是来跟我道别的么?
薛藏雪抚摸着棺材,沉默地合拢了棺盖,再次将它捆在背上。
那就走吧。
作者有话要说:
听梵:我有一个小秘密,小秘密,我有很多的秘密,你猜...
薛藏雪:哦,我不猜。
听梵:不,你让我说。
薛藏雪:请回吧。
第62章 人皮之偶
十月初,西海北什国进入隆冬时节。
突来的变天让这两天正好在赶路的人有些措手不及,呜咽的狂风卷起冰冷灰白的雪片,刮得人有些站不稳。
一个黑衫男人撑着一把伞缓缓走在官道上,不急不躁。
把自己裹到只剩眼睛留在外面的路人们频频驻足偷看他,而他恍若不觉。
真是个怪人。
不仅仅是因为风雪天他只穿了一件黑色薄衫,不仅仅是因为这么大的雪打伞根本没用,最匪夷所思的是,他撑着的伞,没有伞面,青竹伞柄上黝黑的藤质伞骨一根根向外扩张,晃眼看去像是干枯的梅枝,看着看着就觉得像张牙舞爪的蜘蛛腿,竟让人有些害怕。
在这样的装扮之下,竟鲜有人发现那漫天而来的雪片,都没有落到过他的身上,仿佛一层看不见的“伞面”阻隔了所有风雪,连薄衫都好好垂着,没有飘起一角。
路边供人打尖的酒馆毡帘一掀钻出个人来,正好与那男人碰上,暗道一声晦气之后,那人匆匆离去。而黑衫男人进到了酒馆之中。
酒馆里很暖,大大小小的火笼堆在墙角,透着烟熏火燎干燥。
一个敞着皮袄的大高个靠在比他人还高的酒坛边上,一手拽着顶羊皮帽一手拿了只缺口大酒碗,眉飞色舞表情灵动地说着他最近的见闻,酒馆里的人仰着头像一只只刚从圈里拉出来赶集的蠢骡子。
“话说曲城最近很不安宁啊,有人说亲眼目睹了人皮交易...”
最近曲城确实有流传出这样的消息,牵线人把无法生存的穷人带到地下,穷人与神秘人达成协议,取我身躯性命,给我家人财富。
神秘人将死去的人送至“温柔乡”,由皮匠剥下整块人皮,现场富贵人家观摩扒皮过程,可以买人皮,随后交给画师绣娘得到人皮挂图。
而这些富人还自认为自己在做好事,自身悲天悯人,援助那些穷苦人家。
这件事被披露出来,则是一个女人幼时家道中落,随后丧母。父亲一手将她拉扯大,靠着家里的一笔积蓄慢慢赚钱,最终有点小资产,17岁嫁给了一个小官员。
几年后一次聚会上,某富商拿出了自己珍藏多年的宝贝,人面桃花图。
纸张保存得很好,温润细腻,因为绘制时间太久,总有一那么点皱,不过几乎没有人能注意到。
远山如黛,画师精细描绘的桃花漫山遍野,层层叠叠,更绝妙的是,那些自然松弛的皮肤纹理一样的地方,正好被绘上了微凋而飘零的粉色花瓣,几乎以假乱真。
花丛中隐约透露出半张淡墨勾勒的仕女脸庞,脸颊部分的纸张格外白皙,上有一朵小小的桃花烙印。
“...那女子看到那张图的时候几乎崩溃,她非常清晰地记得那朵桃花,原本是印在母亲柔弱的后腰上。那个地下组织总算被挖了出来,但据说有好几个人没被抓住。但愿天网恢恢疏而不漏,有正义人士抓住那些人...”
众人听得很起劲,几乎没人注意到黑衫男子的进入。
他环视一周,像是在找人。
这时,靠在酒坛旁边人群中跳起来一个小伙子,朝着黑衫男人挥了挥手。
这小伙子黑黑的脸,一笑就是一口大白牙,掀开拥在前面痴痴的听众们,猴子似的跳到了黑衫男子面前。
“追风镖局,闫虹。是你找我?货呢?”
这个叫闫虹的小伙子一开口,居然是女孩子。
黑衫男子皱起了眉毛,似乎非常不满意。
“我不要你,换个人。”
黑衫男子转身就走,闫虹立马插着腰跟了上去。
“怎么啊你,看不起女人啊?你也不打听打听,这一带谁不知道追风镖局的快腿闫虹?我的脚力可不是吹的!日行百里啊!诶!你别走啊,我少收你点钱嘛!”
闫虹是追风镖局的小跑路。
半大小姑娘却是一头乱糟糟的短发,浓眉大眼,碳黑的皮肤,穿着她哥哥年轻时候的破旧的棉袄,背着粗制羊皮的大包,远看近看都是像个小伙子。
她的哥哥算是镖局里的一把好手,人高马大身手利落,在商道上走镖也是小有名气,但她却只负责一些小物件的押送。
其实说是押送,也就像个信差。
平日里也就是帮忙把东家小姐的小手绢送给西家公子,或者把张家婆婆的馒头送给李家大婶。最远的一次,也就是把城里的一群卷毛羊送到城外山上吃草。
不是城里没有需求,而是镖局里的人都觉得她一个姑娘,迟早是要嫁人的,何必为了走镖把自己弄得像糙老爷们儿呢。
但是闫虹并不这么认为,她始终觉得走镖是一种非常光荣的活儿,哪怕不嫁人,这辈子也应该堂堂正正走一次远镖,这样人生才完美。
于是早上的时候,闫虹背着镖局里的兄弟们在城门口的马站里接了个价格不错私活。这个活儿本来轮不到她,但她天天软磨硬泡,硬是让马站的大叔对她生出了同情之心,悄悄将单子塞到了她手中。
三日之后,会有一个皮影戏班到城里,闫虹的任务就是去这个戏班子送货,货物需要在北风酒馆的送货人那里取。
至于接头暗号,并没有。
马站大叔说那个送货人,她一定能在第一时间就认出来。
她果然第一时间就认出来了,把脸包裹得只剩眼睛的黑衫男人,这正最符合她心目的神秘送货人的形象。
谁知道这送货的男人居然在第一时间就表现出了他的嫌弃!
这怎么行?
闫虹可是第一次接私镖,不是开门红,但也不能第一单就泡汤吧?
于是闫虹使出了自己长期跟老少街坊打交道训练出的能力,死死黏在黑衫男人身边,扯着他的袖子不断拔高自己的能力,降低自己的价格。
也不知道是不是精诚所至金石为开,当闫虹的口水都快说干的时候,男人终于停下了往马站走的步伐。
“你为什么一定要去?”
“因为这是我的命啊。”
闫虹展开双手,望着天空,像每一次哥哥走镖回城时那样。
那是每一个走镖人最有成就感的姿势,镖走到了,人回家了。
黑衫男人看着闫虹浅色的瞳孔,里面映照着北什的天空和北什的雪,天空虽然是灰色的,但雪是白的,纯净无比。
男人叹了口气,变戏法一样从衣摆后一捞,一个小皮箱出现在他手上。
闫虹毕竟是个半大的孩子,立刻被这一手震惊到不能说话,眼睛里向往的光几乎快要溢出来。
“交给皮影戏班里最英俊的男人,之后立刻就走,不要多话。”
“没问题,客人。”闫虹摊开双手,示意男人将箱子交到她手中。
“记得,永远不要看箱子里的东西。”
男人将箱子放在闫虹手上,又将一锭成色极好的纹银放在皮箱上。
闫虹大声道:“追风镖局这点信誉还是有的。”
男人点头,拍了拍闫虹乱糟糟的头发,便转身离开了。
闫虹看着那个男人的背影,觉得那一瞬间,他似乎很悲伤。
她掂了掂箱子,箱子并不重,由不会浸水的鳄鱼皮做成,里面的东西不晓得是什么,但闫虹真的完全没想过要打开看看。
哥哥说过,走镖的有一个金牌保命技能,不是要管住自己好奇心,而是根本不能有好奇心。
闫虹眼睛笑得弯弯的,这可是自己真正的第一镖呢。
她暗暗给自己打气,一定要开门红!
第三天,戏班如约到了城中。
戏班在晚上才会开场,毕竟夜幕低垂时,幽微灯火下,才是皮影戏最有魅力的时候。
奚琴悠悠之下,幕后人两手托起那些活着或者已经死去的角色,用灯影照亮他们辉煌或惨烈的一生。
一套皮影,一块白布,就架起了大陆的万古长史,描出了江湖的千秋兴衰。
今日演的是这些年非常普及的“中原三幕”。
第一场讲的主要是疾风剑陆言,先是陆言令人艳羡的书香世家出生,随后是少年时的陆言因为母亲的去世跟陆相爷翻脸离家出走,最后是弃文从武自学成才,击退黑暗堂。
第二场是讲紫电灵猫宁裳华和评剑师颜秋白的初次相识,两人在千丈屏下立下赌约,一旦宁裳华翻越千丈屏颜秋白就要让出城主位,最后两人终成眷属,共同治理兰吾城的故事。
第三场是场大戏,先是公子无颜得灵剑,答应裳华夫人三件事,随后是公子无颜成魔,最后是宁裳华与陆言出现,告诉众人所谓公子成魔其实是个谣言,公子无颜是个英雄。
闫虹在话本上看过这些故事,但她觉得这一次的戏比话本上来得更加让人感动,特别是公子无颜那一段特别真实。公子无颜的灵剑被无数人觊觎,公子无颜却忍住了这些,帮助宁裳华其实做了和陆言相同事情,他一个人担负了所有的骂名击退了光明堂。
话本上公子无颜在路上遇到一位理解他包容他的美人,两人双双归隐,这个结局和陆言的结局几乎是一模一样。但这个戏班的结局和话本结局有一点不同,宁裳华和陆言出现在公子无颜的墓碑前,告诉大家公子无颜是已经死了,与光明堂一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