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全区(8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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下章有个比较重口的车…
第78章 流浪小猫
杀了他。
这句话盘旋在罗德里安的脑海里,他红着眼睛掐住明越的脖子将他拎了起来,按在了护栏上。
这艘军舰本来是他和霍普金斯为了来往方便秘密找人改装的,不影响航行的部位一律没动,护栏早就年久失修摇摇欲坠,明越的体重一压上去,本来就破损了一块的地方瞬间被压断了,普通一声掉落在波涛起伏的黑色海水中。
明越的脸因为窒息而通红,有那么一瞬间他觉得罗德里安是真的想杀了他。
护栏落水的声音让罗德里安清醒了过来,看到明越已经快要失去挣扎的能力了,才慌忙松开了他,将他紧紧抱在怀里:“对不起。”
从遇到这只小猫开始,他就从未想过让他离开自己。
他自己想走也不行。
“你太冲动了,离上岸还有三天,你再好好想一想,”出人意料,罗德里安只是温柔地亲吻着他的黑发说,仿佛刚才想要扭断他的脖子的是另一个人,“你猜到了多少呢?让我想想,你只是把那个带走阿布的神秘人串联了起来,难道你要因为一点怀疑就放弃你的恋人吗?我爱你的啊,小月亮,其他人都离开了,只有我们走到了这里,以后的每一天你都要和我一起度过,再好好想一想好吗?‘
明越的眼泪滴落在甲板上,和海水混在了一起。他比罗德里安更难受,但是他真的害怕恋人和丧尸潮有关,和退斯特的死有关,甚至……和南夏的失踪有关。
“求求给我一个体面一点的结局吧。”
过了很久,罗德里安低沉的嗓音在海风中响起:“在上岸之前你还有机会反悔。”
从那天以后,明越就被关在了船舱里,罗德里安每天都会变着花样用有限的食材给他做出美味的三餐,但是只在用餐的时候出现,晚上他一个人在狭小的床舱里睁着眼睛透过那扇小小的,圆圆的窗户看天上的月亮度过。
和罗德里安在一起的任何时候,他都没有一个人睡过。
德特里克堡给他的后遗症影响深远,身体从那以后再也恢复不到从前,因为延误了治疗时机,他的脚踝在阴雨天会时不时疼痛。船上非常潮湿,尤其是夜晚,他疼得整宿睡不着觉。
比起身体上的疼痛更难克服的是心理上的阴影。他就像深山的一池潭水,不论多大的石头扔进去都只会溅起一时水花,很快就能自我修复。可是罗德里安将潭中的水抽空了。
干涸的,空空如也的深潭,只是个无法恢复如初的深坑。
每天中午的时候,他才会被允许走出船舱到甲板上去,罗德里安会远远地看着他。
他喜欢坐在船尾,看发动机搅起的白色水花,让这片黑色的海域有那么一点生机。
本来,他就只是一个喜欢热闹,喜欢新奇事物,喜欢呆在一个安全稳定环境里的普通男孩,只是爱让他克服了恐惧,现在,他所信赖的人又将他抛弃了。
明越把下巴搁在护栏上,他不知道罗德里安在想什么,这几天他一句话也没和自己说过,和他以前的形象大不相符。
船停在了码头上,罗德里安将他抱上了岸,最后一次亲吻他的脸颊,问:“离开我,永远都不能再回头,你决定好了吗?”
明越冷淡地说:“你还在期待什么吗?罗德,这样一点也不像你。”
这句话让罗德里安眼里最后一点温情消失了,他抱起胳膊,就像他对任何一个陌生人一样礼貌而又疏离地说:“这里离我的故乡很近,我在附近有一个用来歇脚的秘密补给站,作为操了你这么多次的报酬,你可以开一辆车离开。”
脱离了恋人的身份,他侮辱起人来一点也不嘴软,成功激怒了明越,他恼羞成怒地瞪了他一眼。
但是,他的野外生存能力几乎为0,一个人绝无可能徒步抵达有人经过的地方。
明越忍气吞声地点了点头,接受了他的施舍。
直到他坐上驾驶室,开出一公里远的时候,他都还以为罗德里安会挽留他,可是他连送别都没有,只是冷淡地甩给他一把车钥匙,让他自己去仓库里找需要的东西。
码头离公路很近,他很快就驶上了平坦的柏油路面,这条公路的横跨多个国家,建造的时候轰动了整个世界,而现在除了他一辆车也没有。
只要他不离开公路,不离开汽车太远,没有丧尸能够攻击到他。
他离开罗德里安时带着几分泄愤的心思,这些信息来得太猛太突然,他还没完全准备好消化。那个姜黄色头发的人带走了阿布,用了什么办法把他变成了尸王,他病发前的状况十分奇异,和罗德里安现在的情况很像,和正常人无异,但是偶尔陷入癫狂攻击人类,而且拥有神奇的自愈能力。
以前从未出现过有人发病后还能够恢复清醒的状况。
他在公路上一口气开到了黄昏,丝毫不敢停下来休息。这里是无人区,哪怕没有丧尸也有野兽出没,任何一种出现都可能会让他丧命。
这个时候他才发现,困住他是一件多么容易的事情,他天生就是呆在安全区的金丝雀,困住他的不是任何人,而是他自己,他没有能力独自在外面生存,给他自由会让他丧命。
不是的,那是以前,他暗自给自己打气,他只是从未一个人在外面生存过,只要给他机会他能够适应一切环境。
汽车来到了一个岔路口,夕阳的照拂下,字牌上扭曲的阿拉伯文字格外模糊,明越的阿拉伯语相当一般,停下来看了很久都没看清上面写了什么。但是他不能在一个地方停留太久,这里接近喀布拉,丧尸非常多。他大致判断了一下方向,狠下心选择了左边那条路继续前进。
只有一张老旧的电子地图,丧尸潮爆发前的版本,没有导航,也没有向导,他从未来过这片地区,三天之后,他不得不承认一个绝望的事实,他迷路了。
身上的最后一块电池耗尽,太阳能电池板不知道什么时候损坏了,明越彻底陷入了困境。更糟糕的是,他错误地驶入了一座小镇。
这片地区和塔纳托斯不一样,安全区附近定期有雇佣军清扫游荡的丧尸,而他一路上所过之处到处能看到丧尸游荡,哪怕在公路上,也能远远看到很多模糊的人影。
活人的气息让这座小镇沸腾了,明越根本不敢离开主干道,将油门踩到最底下,疯狂地向前驶去。
“咚——”
一声闷响,有什么东西跳到了他的车顶上,他听到了毛骨悚然的指甲划拉铁板的声音。
猛地踩下急刹车,车顶上的东西被甩了下去,明越惊魂未定地再次踩下油门,轮胎碾过的地方似乎有什么东西,但是他没法去注意。
因为前方出现了密密麻麻的尸群。
老的,少的,男的,女的,眼睛里蒙了一层薄薄的白翳,青白色的皮肤,长着一张张空洞的嘴。
他闭上了眼睛,为自己鼓气,大吼一声将油门踩到底,冲进了丧尸群。
尸群被他冲散了,轮胎碾过无数人体,骨头折断的嘎吱声没有停止,他不敢停下来,蒙头向前开,就算丧尸爬上他的挡风玻璃也不敢停歇。
一口气开出了一百公里远,他终于停了下来,这里是一片空旷的平原,视野旷阔一望无垠。
没有丧尸的影子。
他很疲惫,低头抵在方向盘上,刚想休息一样,指甲抓挠铁板的声音从地盘传来,让他瞬间打起了精神。
有一只丧尸藏在汽车地盘上,被他带了出来。
这一次,他必须独自解决这个难题。
他抬起头来,盯着前方火辣辣的阳光思考了很久,转身从后座找了一把趁手的扳手,和罗德里安送他的那把沙漠之鹰。
拿起枪的时候他停了一会儿,他讨厌这把枪,总是让他想起罗德里安。
他认为罗德里安为了哄骗他编了一个悲惨的故事,为了让这个故事看起来更合情合理,还污蔑了他的老师。这个混蛋前科累累,这么做一点也不奇怪。
那只丧尸还在车底,他打开天窗,从上面爬了出去,准备跳的时候犹豫了一下,这个高度对于他来说还有点困难。但是只是停留了几秒钟,他咬紧牙关,用尽全身力气落到了最远的地方,滚了几圈保护自己的脊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