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娇气,但软饭硬吃[快穿](97)

作者:蒲中酒 时间:2024-05-11 09:37 标签:快穿 情有独钟 穿越时空 万人迷 系统 甜文

  乌淳不敢再细看,他背过去,屈膝,“背一下,送你。”
  他还是想着前几日齐朝槿背着水鹊的样子。
  哪有表兄弟会这样?
  他给他买衣衫了,总得让他也背一背吧?
  乌淳想着。
  但他没背过人,人高马大的也不知道蹲低一些,水鹊趴上去就溜溜往下滑,布着粗茧的大掌托住他底下,乌淳匆匆直起腰来,手托着人向上颠了颠。
  水鹊蹙起眉,从背后揪住他的领口,细声小气地说了句:“疼……”
  这人穿的也不知道什么麻衣,料子比齐朝槿的还差,粗糙得不得了,上面缝的补丁针脚也乱七八糟的,磨得水鹊胸口火辣辣发疼,尤其是乌淳背肌铜筋铁骨似的起伏,整个人硬邦邦的。
  “什么?”乌淳听他说疼,有些紧张,以为是自己背人没背好,又托着人往上颠一颠,水鹊连着大腿根一块遭罪。
  他没忍住忿忿地拍了一下乌淳的背,“下来,我要下来了,你这什么衣衫,磨得人发疼。”
  都给他买了纱衣,怎么不知道给自己也买件好点的衣服?
  小郎君绵绵软软的肉陷着,感觉都要在他烫烫的掌心里融化了,乌淳虽然舍不得,但还是听话地将人放下来。
  一听水鹊连着两句话都说疼,乌淳更是愧疚,他嘴拙,性格木讷甚至说得上愚钝,手足无措不知道如何是好。
  一边担忧一边内疚,焦心如焚,于是笨手笨脚的,“是哪里疼?我看看。”
  水鹊正生气,尴尴尬尬的不知道和他说什么。
  薄薄的夏衣底下,粉粉白白的翘起小圆珠抵着衣料。
  腿根也蹭得红红烫烫的。
  乌淳凑过来,焦急不安但又粗手粗脚的像个登徒子,水鹊吓了一跳,条件反射的,抬手就是一声脆响。
  愚拙的男人好像才反应过来自己的行为不得当,哑口说不出话。
  黝黑的皮肤脸色深红,顶着个显眼的巴掌印,磕磕绊绊地说:“对、对不住。”
  “衣衫是你的,”乌淳张了张口,开开合合几轮,最终闷声道:“不要穿给齐二看。”
  ……
  水鹊气息憋闷,换回了素色凉衫,垂眼看锁骨也因为方才而磨出浅淡的红色,他更是气闷了,带着那薄纱衣回去就压了箱底。
  怎么觉得自己明明应该是赚的,但又亏了?
  齐朝槿回来看他一副怏怏不乐的样子,关切道:“怎么了?”
  水鹊坐在小圆墩上,支着脑袋,摇摇头不说话。
  随后感觉自己太冷淡,起身亲亲热热地问齐郎能不能晚上给他炒鲜茭白片,要多加花椒。
  齐朝槿颔首:“嗯。”
  他放了包袱,转步到灶房去。
  穷书生定然想不到,他在城南为人书写田契时,家里平日爱黏着他的小郎君,跑到野男人的破落茅草屋里,为了件七贯钱的衣衫,给人磨红了胸口尖尖。
  甚至那素纱衣还压在他们卧房的衣箱底。
  ……
  过了两日,齐朝槿给水鹊缝的一身衣衫好了,之前买的一匹雪青色小绫,先做了身对襟小立领的广袖衫,剩下的小绫还能再做一件。
  他绣纹样的时候,晃了晃神,再一回神过来,广袖口给他绣了几朵牡丹和花叶中的小鸟。
  和长命锁的纹样别无二致。
  水鹊喜欢这身衣衫细密整齐的埋线,袖边的小鸟也是灵动可爱,他直接就换上了。
  齐朝槿前头到县里书院交了一批抄本,回来的时候又抱了一堆,手上还提了一个竹笼,里头两三只小鸡苗。
  他一边说这次的孤本落尘久了,前两日偶有下雨,受了点潮气,趁今日大晴天,得先晒一晒,另一边也说着应当要给鸡苗儿搭个鸡窝。
  水鹊挽了挽袖子,兴致勃勃地要帮忙晒书,让齐朝槿赶紧去搭鸡窝。
  几个年纪相仿的青年打马而来,个个皆是眉目分明,一表人才,当中以领头的神采英拔为最佳。
  马儿越过青河村口前的木桥,田间小径一时尘土飞扬。
  时值书院田假,城里都给他们荒唐够了,什么消夏饮食活动都提不起精神。
  他们这次骑马出来,是要往城外西南方向的山上竹林避暑的。
  骑的都是良马,崔氏好马,京城皆知,到了这江南地界也不改,几个跟崔三关系好的同窗,和崔时信一同出游的时候,就能借上他们家的马匹。
  邓仓一眯眼,“那不是齐朝槿家么?知道他住青河村,原来他家就在村口啊。”
  齐朝槿?
  崔时信忽地却想起那日见到的齐二的表弟。
  眼角余光一飞,瞧见篱笆院落里晒书的雪青身影。
  崔时信猛地一拉缰绳,马一仰前身,咴声稳稳落地。
  跟随其后的同窗也扯马停下来。
  “崔三公子,这又是怎么了?”其中县衙主簿之子邓仓和他关系最好,抱怨道,“都到青河村了,你不是不想上山了,要打道回府吧?”
  另一人叹道:“别啊,县里让人闲得发慌了,好好的田假,总不能回家温书……”
  崔时信遥指河流边的篱笆院落,线条凌厉的下颚一抬,斜睨道:“齐二的远房表弟,见过没?”
  邓仓:“什么啊?”
  几个青年探首往那简朴的院落里瞧。
  雪色的小脸闷得泛粉,宽袖挽上一些,就露出了细伶伶一截手腕,抬手擦擦额际的汗,还在忙活把书卷摊到案桌上。
  院角的齐朝槿正在用荆条编成矮篱笆,说了什么,那人就唇角翘翘,脸颊漾出一个小窝。
  院外的青年们看得痴痴的。
  崔三越想越不对,冷嗤一声笑道:“什么远房表弟,我说齐二忙呢,原是忙着和小郎君田园牧歌。”


第57章 嫌贫爱富的黑月光(6)
  咴声阵阵,水鹊抬眼的时候,只看见马蹄在日光底下扬起四散的烟尘。
  他扭头问齐朝槿:“那个是不是崔三公子?”
  水鹊依稀感觉那骏马上的暗蓝罗衫背影有些眼熟。
  还有其余几个人他就没印象了。
  齐朝槿往远看,青年们打马过,向山中去了,多半是寻消遣。
  他淡声应:“嗯。”
  水鹊多少有些好奇,“他们家中都蓄马的吗?”
  齐朝槿虽说不是和崔三一个圈子的,但因为是同窗,对他们也略有耳闻。
  他摇头,“应当是借崔家的。”
  大融的马匹多产自北方,或是与胡夷人茶马互市,东南、江南一带鲜少产马,普通人家是买不起马的,出行乘驴的多,就是骑马也多是租赁而来。
  其余几个要么是县衙官吏之子,要么是县令幕僚之子,家中养马虽然不奇怪,但方才那些人骑的都是媲美战马的良骥,和普通马又有不同,一匹马价格不下数百两银。
  除了崔三,长州县倒还没有人手笔这么大方。
  水鹊嘀咕了一声:“我还没有骑过马……”
  他头一次见到和古装剧里那样的纵马画面,便感觉有几分新鲜。
  他说得小声,齐朝槿还是把话语捕捉到了耳中,半阖眼,编织着手中的荆条篱笆。
  【宝宝,你皮肤那么嫩,就是再好的马鞍,到时候还不是会磨得腿根红红?】
  监察者01逗他。
  水鹊抿了抿唇,不赞同地道:【你别说话了,我哪有那么娇气,你是对我有偏见。】
  监察者一哂,不作答复。
  他那细皮嫩肉的,就是把先前那个粗野莽夫当马骑一骑,也会给一身的粗麻衣弄伤了,要让人按着膝头不得挣脱,大腿根颤颤地上药去。
  ……
  齐朝槿的田假只有一个月,晃眼过了半月有余,他日日作画抄书,还抽空为人书写田地买卖契约,匀下来一日能赚五六百钱,带着十贯钱再去成衣铺时,伙计却告诉他当日早有人将那轻烟罗衣衫买走了。
  齐朝槿想买轻烟罗仿着制衣。
  可一匹轻烟罗约得十三贯,伙计便推荐他一匹幽州产的闰罗,每匹折四贯,也是不错之选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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