听说我活不过十章[穿书](43)
不是他不想与大哥见面,而是只能单独见面,若是有殷左圣在场,许多话便没法说,可若是当着殷左圣的面将人支开,情况又会变得更加棘手。
另一方面,也是他想要借机去找一样东西。
若是想让结局提前来临,就必不可少的东西,或者说,一样生物,找到了,才好确认计划是否可行。
原著中,结局是在贺洵得到窥天镜,而后殷左圣被重伤后结束的。
一切都发生在他尚未写成正文的大纲中,以异人谷老谷主的死亡作为剧情转折。如果说秦焕之和聂辛的结局,原定是相互斗了许多章后带着愧疚含恨而死,那么贺洵与殷左圣的死则是另一种悲剧。
关键的那个生物,便是殷左圣自幼偷偷喂养到大的噬魂兽。
噬魂兽本不是人界之物,却有一幼崽不小心沦落到了人界,被殷左圣发现,在所有人都想杀死这幼崽的时候偷偷藏了起来。
别人把猫狗牛羊作为宠物,大不了是养些仙鹤、灵兽,殷左圣养的,却是一只能吞噬活人生魂的噬魂兽,通体紫黑,形如鬼魅,是哪怕在传说里提及,都让人生寒畏惧的魔兽。
却也只是殷左圣偷偷养着的诸多害人之物中的一只,最喜欢的一只。
所有人都觉得噬魂兽生性残暴,不可驯养,殷左圣却办到了,成了这噬魂兽的主人。
在大纲的最后,殷左圣在一次被各路人士的围剿中,伤了神魂。也就是因此,以神魂气息识人的噬魂兽,突然不认识自己的主人了,将殷左圣认作了陌生人,在被喂食途中将之杀死吃了。
此后,噬魂兽便正式现世,开始在人界大杀特杀,只可惜,所有人都只知他的凶残可怖,不知他一声声的嘶吼是在寻找突然不见踪影的主人。最终,得到窥天镜的贺洵为了天下苍生,牺牲了自己的寿元,以窥天镜之力杀死全盛时期的噬魂兽,死后名垂千古。
噬魂兽还有一个特点,那便是在吃人生魂的时候非常挑剔,只吃新鲜、原装的魂魄。在剧情前期,秦焕之曾不小心撞见了噬魂兽,却并未被伤害,便是因为他身为重生者,魂魄状态与常人有异。
噬魂兽觉得他不好吃。
沈明渊飞了许久,终于寻到一处隐蔽的小山谷,山谷入口挡着层层结界,使人不得入。
他需要好好确认一下,身为穿越者的自己,是不是也会被这魔兽嫌弃不好吃。
山谷的入口,一片漆黑的墨色中,忽然亮起了一双圆溜溜、金灿灿的大眼睛,直直盯着陌生的来客。
然后发出了嫩嫩尖尖的嗷呜一声,仿佛婴儿咿呀。
沈明渊默默抬手,捂脸,然后揉揉眼睛,怀疑自己来错了地方。这噬魂兽,别是被殷左圣养歪了吧……
有句话怎么说来着,宠物都随主人???
第49章 活不过五十章
确认了眼前的噬魂兽真的是个宠物, 对他没有食欲后,沈明渊借着自己身上带的几件法器, 将结界给破除了。
只是, 眼下这噬魂兽看着温顺过了头,实在难以判断它是真的对穿越来的自己没食欲,还是单纯的不饿。
沈明渊虎摸着噬魂兽的油光水滑的毛, 心下犯难,忽然想起, 原著里也是它找不到主人后,才发起狂来的, 这要是真把它带去寿宴上,以眼下的温顺性子,很有可能根本达不到预期的效果啊。
摸着摸着, 手感不对,一回头, 噬魂兽翻肚皮了, 尾巴甩来甩去, 四只象腿般的爪朝天支棱着。
看上去要多蠢有多蠢, 若不是相貌和气息都跟噬魂兽对上了,沈明渊真的要怀疑自己找的是只大老虎。
一眨眼,再去看金手指的提示,已经是【49/50】。看来下一次危险, 真的是在寿宴上了。
侥幸地想想,若是能将寿宴上发生的一切当做原著的结局, 他就算没能躲过一劫,说不定也能算是完成任务……
沈明渊摇摇头,深吸一口气,还是将这种放任自流的想法丢下了,再怎么说,也得先努力活下去再说。
他拍拍噬魂兽,后者听话地站起来,光是用脑袋蹭他大腿的动作,就差点将人推倒在地。
这个脾气,倒是省得他动手了。原本沈明渊还做好了和这噬魂兽打一架的准备,法器什么的都备好了,眼下,却只剩下最后一样还能派上用场。
他从乾坤袋里拿出一颗化形丹,放在手心,凑到噬魂兽嘴边。
刚顾虑着,化形丹不是生魂的味道,这家伙会不会不吃,就见它伸出舌头舔了舔他的手心,软乎乎的舌头一卷,将那丹药吞进肚里去了。
沈明渊:……
然后便等了片刻,一阵光晕聚拢而起,待到散去时,噬魂兽已经成了幼兽模样,除了尾巴长的能打蝴蝶结外,看不出是噬魂兽了,皮毛也变了颜色,成为纯黑,金色的眼睛成为漂亮的琥珀色。
乍一看,还真像个小老虎。
无辜、可怜、又弱小。
沈明渊蹲下来,摸摸头,捏捏耳朵,“你知道你是个能灭世的魔兽吗?”
灭世魔兽:“嗷呜~”
看来是不知道的了。
沈明渊再拿出了个链子,拴在小老虎脖子上,牵着走了。
抬头望去,月光明晃晃的。这是他今天第二次抬头看月色。
夺舍之术的成败与否,是与天时有着很大关系的,老谷主选择在满月时办寿宴,也是考虑了这一点。
但殷崇山是注定会失败的,这是规则。
夺舍之术是害人的邪术,也是这个世界永远不会成功的一种虚假唬人的术法。
规则,换一种说法,便是天道。
就算没有殷左圣的从中干扰,没有种种变数和失误,殷崇山也不会成功,最好的情况,也不过是留下了一条性命。
沈明渊闭上眼睛,摸着噬魂兽的头,发觉金手指也没有任何关于生存率的提醒,终于相信了这小家伙不会突然攻击自己。
他还需要好好测试一下,看这噬魂兽是不是在别人面前也这么温顺。说不定对自己这么好,是因为他身上有它主人的气味?
……不不不,它是噬魂兽,只能闻到魂魄的味儿,没有气味,没有气味。
沈明渊甩甩头,抱着黑色小老虎状的噬魂兽腾空而起。
噬魂兽以生魂为食,除了人之外,也喜欢各种灵兽的神魂。他直接寻到一处灵兽的栖息地,而后放开了噬魂兽,拍拍后脖子,“去吃个看看?”
小老虎的外形显然极具欺骗性,噬魂兽扑过去的时候,那些灵兽还没反应过来,就丢了魂儿。
沈明渊没敢再用活人做实验,带着噬魂兽朝着异人谷方向飞去。
他还需要提前找到无相,做好易容的准备,他不希望在噬魂兽引起所有人的注意之前,自己这个本该死了的人就成为焦点。
然后,最重要的一点……最后再确认一遍沈和光确实带着窥天镜,有窥天镜这个噬魂兽的天敌在,沈和光的安危就不会成为问题。
到时候,主角众人迎来结局,沈和光以一己之力、借助窥天镜击退噬魂兽,沈家自此便能站稳脚跟。
至于殷左圣……
他已经接连七天让殷左圣吃下了能够改变灵魂波动的药,无毒无害,常用来帮助人躲避敌人的远程追寻,能够让人短期内躲避搜魂术的药。至于殷左圣百毒不侵的体质,是否会让这种药失灵,有了这个药物的改变,又是否能导致噬魂兽不再认得出主人的结果,仍然无法确定。
只能赌一把了。
沈明渊抱着噬魂兽低空飞着,将自己的身形藏匿在树林和山谷之间,缓缓叹了口气。
寿宴过后,他便会成为最为世人忌惮的恶人了。
这么一想还有点小难过呢。
终于到了异人谷附近,沈明渊再次摸向乾坤袋,掏出一串深红色的珠子。珠子取材自灵兽脊骨,是布置结界的上好材料。
整整一夜,沈明渊绕着异人谷飞了整整一周,将珠子埋在固定的阵眼之上,而后各自滴上一滴自己的血液,到了最后,划破的手掌伤口已经泛白,几乎挤不出血来。
早知道当初就把异人谷写得小一点了……
顶着黑眼圈,沈明渊终于进了谷内,做贼一样偷偷摸摸地寻找无相,寿宴将至,无相一定会提前回到异人谷。
已经有不少被邀请的宾客,因距离异人谷的位置较远,已经提前一晚到了异人谷住下。
异人谷以土系灵窍者见长,虽说是被外界多称为魔教,进入谷内,却能看到一番不亚于天枢院、暮云阁的美景。
不是寻常那些以寻常砖石、木材为主的建筑,而是到处都能见到各色奇石、多彩的琉璃,看上去色彩斑斓而鲜艳。哪怕只点了少许灯火,亮度也能胜过星空。建筑的排布也有如迷宫幻境,地面之上有如仙界宫殿,地面之下还有着庞大的各式房间、仓库。
可就是如此,也不见人使用地图之类的东西,纯靠谷内的弟子引路,或是自己循着一些引路的标记行走。原因无他,异人谷的人们十天半个月就要看心情变换一下建筑布局、或是某些房间的内里样式,而且只要身份地位够了,就能将自己的那一小片随便改,无需向上通报。
在所有排的上名号的门派势力中,异人谷算是最不讲究规矩的一个,也多亏了它的不讲规矩,殷左圣才能私自养了一大堆危险的灵兽魔兽以及手下。
沈明渊在里面转来转去,好在方向感还算好,没有马上就晕头转向,还有了些意外收获。
在找到无相之前,就找到了一处被异人谷弟子看守着的仓库,询问之后,得知里面存放的是第二天寿宴上会用到的美酒和新鲜食材,怕被人下毒,才这样看着。
就在这时,怀里黑老虎模样的噬魂兽突然躁动不安起来,扑腾着要下地。沈明渊抱着许久胳膊也酸了,一松开就见它朝着自己身后扑了过去,还以为它是想吃人了,连忙拉住。
“明渊?”
殷左圣身着一袭华丽张扬的长袍站在不远处,长袍黑底红纹,还戴了很是正式的发冠,一见他转身,便立即笑出两个酒窝来,身子一晃躲开了扑过来的噬魂兽,然后仿佛噬魂兽二号般朝着沈明渊疾走几步扑了过来,吧唧就亲在人嘴唇上,
“你就知道你不会骗我的!那天跑掉只是为了躲沈和光对不对?他还不信,哈哈哈哈哈,真想看看他见到你在这里出现时候的难看脸色!诶?这小家伙是个什么东西?怎么这么缠人这么烦的?是明渊你的灵宠吗,诶,踹一下会不会咬我……”
沈明渊将人从自己身上撕下来,重新拉开半臂距离,眼皮一耷拉,就扫见殷左圣偷偷背到身后将什么东西藏起来的手,嘴角一抽,捉住人的手腕,“我要是还不出现,你是不是打算用什么奇怪的东西找我了?”
“没有呀。”殷左圣顿时一副很乖的样子,眼睛圆圆亮亮的。
然后就被发现手里攥着的是个未孵化的虫蛋,沈明渊盯着看了几眼,顿时头皮发麻,“千里鬼蝶?!”
当初他一时兴起,写了个名为千里鬼蝶的虫子,看着像蝴蝶,练成蛊虫后可以用来寻人,但是被寻之人会在被找到后付出一定的代价,比如,中了鬼蝶的奇毒之后,神智出现一定的混乱,忘记自己的身份,并在一定时间内带上鬼蝶的习性。
至于鬼蝶的无耻习性……呵呵。
殷左圣被发现了也就不藏了,笑嘻嘻地将虫蛋送给明渊,说是见面礼。
呵呵,见面礼,不是打算用在我身上的?信了你的鬼话!
沈明渊面色阴沉沉,却也没有再说什么,冷静后又忽然面色一怔。
殷左圣怎么会这个时间出现在这里……不会是因为自己干扰了剧情,到现在才想起来在明天的酒里做手脚吧?
作者有话要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