听说我活不过十章[穿书](20)
“吃完饭先不急着喝药,等会你去趴会儿,我给你捏捏。”
何大夫拿发带简单将人的长发束起,骨节分明的手指落在人肩膀,顺着脊背向下轻按,直来到后腰处。
沈明渊嗷地一声,险些扔了勺子,半开玩笑地求饶,“何大夫,手下留情啊。”
身后传来低低的笑声,何大夫没有立刻走开,而是自人身后俯下身来,拿起一边的筷子,夹了块茄子,吹了吹,而后送到人嘴边去,“尝尝看?”
沈明渊没多想,神情自然地咬了上去,鲜美的汤汁带着些鱼香味儿,茄肉外焦里嫩落在舌尖。
眼睛就忽然一亮,一口还没咽下,又追着那筷子咬下第二口,将大块茄子整个吞进嘴里,塞得满满,“嗯!”
好吃!
何大夫笑了笑,将筷子从人唇间拔出,在人耳边说悄悄话,“多吃点,瞒着秦门主偷偷给你开的小灶,可别回头把我给卖了啊。”
沈明渊连连点头,丝毫没注意何大夫的神情,耳尖微痒,忍不住缩了一下,“嗯嗯,没问题没问题,咱俩谁跟谁啊。”
前三天的那些食物,不是苦涩的怪味药膳,就是清淡无味的清汤寡水,对比之下,这口茄子已经算是大鱼大肉的等级了。
也是在这荒那啥无度的三天里,沈明渊被秦焕之里里外外吃了个遍,过着除了吃就是睡、除了睡觉就是被睡的日子。每每被折腾得狠了,便是何大夫陪在身边,亲自照顾他的吃食和身体。
顶着暮云阁的名头,除了秦门主,没有别人会对何大夫说一个不字。
不知不觉间,就连理应让小贾来做的那些活儿,也到了何大夫的手上,为人束发、更衣、喂饭,喂药、按摩、甚至在沐浴时擦背洗头,都是何大夫在做。
不得不说,被人这么细心照料着,实在是件舒心的事,除了偶尔受到体内的毒素、或受损神魂的折磨,其它的时间里,沈明渊过得都算不错。
沈明渊仔细算了算,发现自己的大部分时间,不是和秦门主腻在一起,而是由何大夫陪在身边的。
倒不是说秦焕之只在晚上来,而是沈明渊被他抓了的消息不胫而走,各路人士都盯上了西陵门,每天都有各种各样的麻烦等着他去处理。
两日之前,秦焕之从行三人那里了解到,除了行五是拿了他的钱,替他办事外,张三和人六是分别为另外两家办事的。目的都是沈明渊,或者说沈明渊身上的窥天镜。
其中张三的确是奉了沈家的命,不求将人带回去,只求找到沈明渊的人,然后第一时间将消息传给沈家。人六则是收了天枢院的钱,目的是要将人活着带去天枢院。
在最后关头,张三与人六决定联手行动,共同为天枢院效力,只可惜他们低估了沈明渊,更低估了秦焕之。
秦焕之没有为难这二人,看在飞白楼的面子上,问完了话就将人放走了。
若是天枢院的掌门消息再灵通一些,亲自来捉人,秦焕之自认不一定会是那人的对手。这几日,有不少人找上门来,他日日戒备着,却唯独没等到沈家和天枢院的人登门。
有人说,沈家已经不是昔日的那个沈家了,快要落没了。
有人说,天枢院这次打算护着沈家,为了沈家,甚至和暮云阁的关系都闹僵了。
传言很多,真相如何却难说。
不一会儿吃完了饭,何大夫过来收拾碗筷,端着托盘出去了。
沈明渊趴在床上开始想正事,一会思考着自己的计划,一会苦思冥想何大夫到底是哪边的人。
故意与何大夫拉近距离了这么些天,可以确定的是,绝非忠于秦门主的寻常大夫,也不像是外人以为的那样,身出暮云阁。
他有好几次想拿出洞天镜,看看沈家的情况,看看沈和光是否醒了、好起来了,或者偷窥一下秦焕之或沈大夫的情况,从中找出些蛛丝马迹。
但被人盯着的感觉始终不散,直觉告诉他现在还不是使用洞天镜的时候。一旦被人发现,他手里的是洞天镜,而非窥天镜,就等于丢了一张最大的底牌。
趴了有一小会儿,又泛起困意的时候,房门再次被推开了。
他以为是何大夫放好碗筷回来了,拉长了懒音抱怨,“腰疼——”
躺了三天,骨头都躺懒了,他巴不得何大夫早点给他按摩按摩,让他早点恢复行动自如的状态,别再像个废人似的。
一只手扶上后腰,不轻不重揉了两把,带来的却不是专业按摩的那种酸疼,而是顺着脊梁骨往上窜的痒麻感,从手法到力度都不对劲。
“小贾说你已经能下地走路了。”
沈明渊猛地回过头去,对上秦焕之随时会兽化的一双眼,警惕地把人手给拍开了,挣扎着把自己裹进被子里藏好,一个肩膀都不露出来。
怪不得刚才没瞧见小贾,原来是第一时间通风报信去了。
“小贾肯定看错了。”他满眼戒备地否认道,“你怎么在大白天过来了……”
一般不是都晚上才来的吗,而且一来就是日日日。
导致他现在一看见秦焕之的脸就觉得某处隐隐作痛,下意识就捂屁股。
“咳,”秦焕之难得有点心虚,“今天总算有了点空闲,就来看看。”
“这样啊……”沈明渊瞅瞅他,眼睛上下看了一圈,“我还以为,秦门主只有想日的时候才会想起我。”
秦焕之觉得他脸皮一日比一日厚了,再也不是那个亲两口都面红耳赤的小家伙了。
“说反了,”他一本正经地为自己辩解,“不是想做的时候才想你,是想你的时候,会很想做。”
道高一尺,魔高一丈。自三天前开窍以后,秦焕之的荤话也说得越来越顺溜了。
沈明渊默默把脸也埋进被子里了,瑟瑟发抖——狂掉鸡皮疙瘩——在这样下去我的耳朵就要烂了!
简直怀疑自己穿的不是原著,是崩坏的同人开车文!
太肉麻了,受不了受不了,啊啊啊啊……
秦焕之以为他又害羞了,忍着笑意连人带被子抱进怀里,滚上床铺,一手钻进被子里去捉人‘尾巴’,“明渊,别躲,我有话问你呢。”
身为男子的唯一‘尾巴’被捉在手里,沈明渊顿时不敢动,认命地冒头,“有话好好说,别动手。”
“那天,你对行三人其中的一个说,让他带你去见他的雇主。”秦焕之凑到人耳边,说话间有热气拂过耳尖,“你想见的……可是天枢尺?”
天枢院的掌门人,名号天枢尺,正是人六背后的雇主。
秦焕之犹豫了两天,决定不再继续瞒着审问那二人的结果,而是亲口、当面询问沈明渊。
两个不同的雇主,一个是沈家的,一个是天枢院,他笃定着沈明渊刚刚从沈家叛逃,不会这么急着回去。
三日的相处,让两人看起来亲密无间,像是真的成了心意交合的伴侣。肌肤相亲是让人着迷、上瘾的,可每每从晴事中冷静下来,秦焕之便忍不住去猜忌,去设想被人背叛、利用的种种可能。
即便是将人困在小小的一个房间里,也无法阻止他夜夜从身死的噩梦中惊醒。
“天枢尺?”
沈明渊的表情险些扭曲了。
为什么说这个的时候要捏着他前面的小‘尾巴’,这是打算干嘛,回答地不满意就阉了他吗?!
秦大佬,我给你做人设的时候没加入变态属性啊……
“我为什么要去见他?我要见的明明是你。”
求生欲非常强烈。
秦焕之还是没有松手,反而把玩起来,“这么说,你不知情?如果我当时没有出现,聂辛那小子也没出现,行三人早就把你带去天枢院了。”
沈明渊呼吸有点乱,忙捉住人的手腕,“是、是吗?秦门主,你……你在吃醋吗?”
“……嗯。”
他愿意当吃醋来理解,那就算是吃醋吧。秦焕之靠近过去,在他眼睑亲吻,试探道,“你当真不认识贺洵?”
沈明渊想也没想就继续否认,“真的不认识。我跟他什么来往都没有。”
话刚说完,就心里一凉。
坏菜了。
秦焕之的声线陡然冷了下来,“呵,不认识,没来往,却清清楚楚知道天枢尺的姓名……沈明渊,你是不是想说,这也是你卜算出来的结果。”
“唔……不是……”
这次真的是冤枉!
沈明渊有苦说不出。天枢院的天枢尺,姓贺单名一个洵字,是这本书的第三个男主,他当然熟悉得很啊!
秦焕之化身大狮子,再次将奶牛猫摁在了爪子底下。
可怜的猫儿昨晚才被榨干了一次,就算是长期修行的,也经不住这样频繁的折腾,肉呼呼的尾巴被狮子抓在掌心里,不上不下地欺负。
狮子说,你和那住在水乡的狐狸是什么关系?你那么熟悉他的名字,还说不认识?
奶牛猫委屈,难过,不高兴,说我一个神棍,什么都知道不是很正常吗。你个大变态,一天到晚找借口舔我毛。
借口?狮子不承认自己找了借口,他的怀疑明明都有理有据,昨天怀疑跟他作对的大灰狼,前天怀疑潜在的威胁大白熊,都是非常合理的。
然后低头继续啃啃啃,屋子里开始发出断断续续的喵呜声。
声音听着很可怜,却取悦了兽性大发的雄狮,不大不小,正如过去那三日的一样,从门缝、窗缝、瓦片的缝隙钻出来。
那些声音像是有了自主意识,故意要招惹人似的,一丝一缕、若有若无地被风带着,来到门外,来到那个端着药罐、如竹如木的青年耳里。
何大夫就在那站着,院子里、房屋周围都没什么仆人,只有他自己,端着药罐。
药是刚煎好的,还冒着热气,若不趁热喝就浪费了。
他的心思却不在那药上,只收敛了周身气息,细细听着那房内的声音。再根据那一声声细碎的声响,将房内发生的旖旎一笔一画勾勒清晰,印在脑海里。
这院落四周,除了他和小贾,是没有旁人能靠近的。
若是有,定会瞧见何大夫的面上逐渐晕染开来的浅浅笑意,然后惊叹一番他的眉眼之清秀,赞扬他的心性之高洁。
这样一个仁心的大夫,若是笑了,定是瞧见了树间花开,听见了风吹竹叶。他若是要动笔作画,定是要画那高山流水、野鹤闲云。
何大夫给人的感觉便是这样的,他只需举手抬足、一颦一笑,便有着让人信服的魅力。
没有人怀疑他的心思,就连这地盘的主人,姓秦的门主,也要对他尊敬三分,花大价钱、给足面子,请他在这里做客,好生为一个沦为禁脔、神魂经脉俱损的落魄少爷续命。
他甚至不担心真的被人发现,就算有人去传他的流言,说他在秦门主行那事的时候,端着药罐在外面站着听了一炷香的时辰,也只会心疼他,说何大夫这么辛苦勤恳地煎药救人,一番好心却被辜负了,站那么久,心里得是多凉、多失望啊。
过了半晌,何大夫终于听够了,像来时一般安静地转身离开。药凉了,得重新热热才行。
第四天,沈小少爷也没能踏出屋子一步。
秦焕之将人惩罚完毕,再次冷静下来,陷入新一轮的自我纠结。
心中隐隐有个声音警告他,不能再这样下去了。不能再犯同样的错,在同一个人身上栽跟头,不能轻易相信、轻易交付感情。
不能假戏真做,连自己都被自己骗过去。
就算这个少年真的与前世不同了,不再背叛他,也决不能将人轻易放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