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在古代开书坊 上(225)
顿时,下面又是一阵哄堂大笑。
尚大海赶紧补充道:“不过我已经有灵感了,海洋世界也设定好了,只要发展成故事就可以。”
由于尚大海有销量仅10本的大扑街书在前,大家其实都不大看好他的新书,说到底,还是一个不着边际的故事,一个人出海冒险,同伴水手都是工具人,这个人怎么和大自然发生故事呢?
“尚大海这个选题其实挺有潜力的,”宋凌霄说道,“不过现在只能算一个点子,还算不上是选题,你要先把故事构思出来,开头写上一部分,我们再拿出来讨论吧。”
“行!”尚大海激动了,他的选题,这是被宋同学称赞了么?虽然他知道,宋同学的称赞,不代表他写出来就一定能成功,但是,他相信宋同学在挑选小说方面的眼光,“你说可以,那我就有信心写下去了!”
“嗯,加油。”宋凌霄冲尚大海点点头。
尚大海满心幸福地坐回原位。
宋凌霄的目光扫过还未发言的两人——苏老三和梁庆:“你们有选题要提吗?”
苏老三博览群书,可以说是建本小说的深度读者,他发现的小说不一定新颖,不一定文学价值高,但一定符合读者的口味。
“这件事说来也挺巧的,”苏老三嘿嘿一笑,一副被他捡到了大便宜的模样,“老三没有前面三位正式编修那么高的才华和眼光,纯粹就是运气好,你们猜怎么着?老三前日里看了一份稿子,文笔老练,内容曲折,让人看了开头就停不下来,恨不能把全文都给看了,可是这份稿子只给了个开头,它的题目叫《总裁请自重》。”
“噗——”这回轮到宋凌霄喷茶了,什么?他没听错吧,这个人如果不是穿越的,他就把陈燧娶回家!
“这题目取的十分厉害,看起来新颖生动,其实却狗血暗藏,达到了不着一字、尽得风流的效果。”苏老三说话竟是一套一套的,显然是对这部书十分有信心了,他顿了顿,看向宋凌霄,向他请示,“小老板,我能不能用那个白板。”
宋凌霄已然把白板带到了会议室,他把白板的使用方法教给了苏老三,苏老三从此就爱上了在白板上写写画画。
“随便用。”宋凌霄乐得让资源利用起来。
苏老三在白板上写出了“总裁请自重”五个字,虽然写的歪歪扭扭的,“總”字还用简单一点的“宗”字来代替,但是大家都明白什么意思,目的就达到了。
他拿起记号笔,在“总裁”两个字左边画了一道杠:“大家应该或多或少都看过才子佳人小说,才子,一般都是落魄书生,后来考上状元,完成了人生的转变。但是,这一部小说,它的男主角是总裁,什么是总裁,就是会试主考官。”
草,原来是会试主考官吗!
宋凌霄在他微茫的课堂记忆中,似乎检索到了这个词汇:会试主考官,又称总裁,总揽裁决大权,由皇帝亲自在大学士、六部尚书、侍郎中间挑选,钦定二至五名正副总裁。
没错,不仅有总裁,还有副总裁。
苏老三老神在在地说下去:“男主的身份展现了他非同一般的社会地位,完全颠覆了以往才子佳人小说中男主过于弱势的形象,不禁让人期待,这位总裁,到底会和女主也就是佳人发生什么样的故事呢?”
作为大众口味的代表,梁庆显然已经被苏老三的故事勾住了魂魄,他把二郎腿放下来,身体不自觉的前倾,目光炯炯有神地盯着苏老三。
“精彩的地方来了,请看题目:总裁请自重,这分明是以女主的口吻说的,看起来是一句水词,可是,其中包含的欲拒还迎、爱恨纠葛、先抑后扬、穷追不舍,还是那经典的配方,还是那狗血的味道,取题目的人一定深谙建本小说精髓,才能让人感受到这种致命的吸引力!”
宋凌霄暗想,苏老三,你这口才,不去说书真的可惜了!你以前真的没有兼职说书吗?
“而女主,她是一个什么样的人呢?大家都知道,传统的才子佳人小说里,佳人一般都是千金大小姐,倾国倾城,才色双全,我们这位女主也是一样的,只不过,她很有性格,就像刚才弥编修说的那样,她不是一个任人摆布的小摆件,她是一个有野心有能力的大女子!”
宋凌霄顿时来了精神,难道,苏老三找到的这本书,竟然比弥雪洇找到的那本还要技高一筹吗?
苏老三“嘿嘿”一笑,接着说道:“她女扮男装,去参加科举,一路过关斩将,竟是考到了会试!谁知,会试开考的最后一天,竟遇到作弊案东窗事发,每个参加考试的人,都要把衣服脱光,被重新搜一遍身!”
宋凌霄重新坐了回去,用手撑住下巴,果然,他不应该对苏老三的口味抱有过高的期望。
“眼看着总裁带着巡场走到了女主近前,前面的考生都开始脱衣服了,女主该如何是好!她是拔腿就跑,还是供认罪行,连看遍建本小说的老三都为她捏了把汗!谁知,就在这个时候,那总裁一眼扫过来,定在了女主身上——原来,总裁竟然认识女主!女主曾经在水边救过一个撞到头失忆的傻男人,就是现在显贵无比的总裁大人!”
宋凌霄:“……”
苏老三深深地喘了一口气,来表达他对这个故事的喜爱之情,他摇了摇头,遗憾地说:“可惜,小说到这里就结束了,后面的故事没写出来,老三在纸页后面发现了一张名牌,上面写着作者的姓名和住址,老三便循着那住址走了一遭,你们猜,怎么着?那作者——竟是曾经建阳书坊的台柱子,飞飞燕先生!”
苏老三显然已经激动到了极点,竟然能近距离和自己的偶像说话,还是在这样的巧合之下,不经意间偶遇了心爱的狗血作者,这种惊喜,这种宿命感,令苏老三深感使命在心,重担在肩,他一定要帮助飞飞燕先生东山再起!
没错,是东山再起,因为建阳书坊的高手云集,飞飞燕一直没有得到足够的重视,明明每一本书都畅销,却拿不到应有的酬劳,如今竟是食不果腹,在建阳待不下去了,北上来到京州,想找找机会。
“小老板,你猜怎么着,飞飞燕先生竟然是听着我们凌霄书坊的名声来的!”苏老三明明已经四十多岁了,谈起自己的偶像竟然是来投奔自己的,那种小孩儿似的兴奋之情,让他的眼睛泛起明亮的光彩,“飞飞燕先生见到我之后,向我盛赞了《金樽雪》,说他们那边的人都读过《金樽雪》,他本来以为京州没有像建阳书坊一样的地方,现在看来是他狭隘了!他现在唯一一个心愿,就是能够加入到我们凌霄书坊来,所以,他才会给我们投稿,想试试看会不会有回应!”
宋凌霄本来想吐槽这本书的套路也太踏马的多了,不过,放在大兆,也许这还是一种创新?毕竟套路的才是经典的,人家是建阳书坊的台柱子,肯定对这方面研究很深,他还是不要妄自评论了。
如果这位飞飞燕先生愿意加入凌霄书坊,那确实是一件好事,宋凌霄相信,以建阳书坊的写作强度,这位飞飞燕先生绝对是个强输出型作者。
“很好,”宋凌霄盛赞道,“苏掌柜现在也可以兼职编修了,这找作者的能力不是一般的强,如果这一次能够和飞飞燕先生签约,给你记头功。”
苏老三心花怒放:“小老板,不用给老三记头功,如果飞飞燕先生真能成为咱们书坊的作者,就是对老三最大的嘉奖!”
接下来,宋凌霄跟苏老三约了个时间,准备在荟珍阁请这位建阳书坊的台柱子吃顿饭。
这次选题大会真是史无前例的大丰收,宋凌霄十分高兴。
“梁老板,你还有什么额外的惊喜要给我们吗?”宋凌霄看向梁庆。
梁庆吹了个呼哨,双手抬起,抱在脑后,他向后一靠,大喇喇地说:“选题嘛,是没有,不过,我也有个好消息给大家说叨说叨。事情是这样的,我前段时间不是请大家在曲池苑吃了个饭嘛,当时天字间有几位老板,听说咱们凌霄书坊聚餐的事儿,就问我要了几本《绣像本第一奇书》回去,说是也想带到他们那边卖一卖,你们猜怎么着?一下子就脱销了!现在,这几位老板答应我,只要我推出新书,他们都要进货,卖到江南一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