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魅魔的庄园(93)

作者:蜀七 时间:2020-07-18 08:32 标签:种田文  异世大陆  穿越时空  升级流  

  没人开门。
  池晏清清嗓子,喊出了那句雪姨名言:“克莱斯特你开门啊!别躲在里面不出声!我知道你在家!”
  这句话喊完,果然房门就打开了。
  克莱斯特出现在池晏的眼前。
  此时的克莱斯特一头黑发,只穿着一条长裤,裤腿有些宽大,却不会显得臃肿,他上身什么都没穿,露出结实的胸腹肌,有汗水从肌肉上滑过,肌肉线条流畅极了。
  池晏下意识的后退了一步,他能感受到克莱斯特身上的热量,然后咽了口唾沫。
  他呆了几秒,这才记起来自己是来干嘛的,于是十分认真地问:“你是不是把我的棉被藏起来了?!”
  克莱斯特看了池晏一眼。
  那眼神里有说不出的委屈。
  池晏的心脏瞬间就被击垮了,铁石做的心也碎成了渣渣,他瞬间开始检讨自己是不是做错了什么,他犹犹豫豫地说:“你、你有想法就直说嘛,藏被子……那多不好。”
  克莱斯特斜看了池晏一眼。
  那简直……
  池晏觉得自己的鼻血都要流出来了。
  “我说了,你听吗?”克莱斯特的声音很轻,听不出有任何不满的情绪,也不见委屈。
  只不过……就这么默认了是自己把池晏的棉被藏起来的。
  池晏:“……可能会……吧?”
  克莱斯特双手环胸的看着池晏。
  池晏叹了口气:“好吧,那咱们一起睡,你把棉被还我,好不容易做出来的!我不睡还能让管家睡!”
  “再让纺织房做一个薄点我们俩盖,行不行?”
  克莱斯特表情勉强的点点头。
  池晏摊开手:“我被子呢?”
  于是池晏就看到克莱斯特打开箱子,把上面的衣服拿走,从下面拿出折叠好的被子。
  池晏:“……”
  藏得还挺深。
  这个心机男人。
  “我去拿给管家。”池晏抱起被子,一脸认真地说,“下次你不能这样了。”
  克莱斯特漆黑的眼睛盯着池晏。
  池晏受不了的移开目光,不去看克莱斯特的眼睛,只能说:“你、我、哎!”
  他抱着被子跑了,留下克莱斯特站在门口看着池晏离开的背影。
  池晏一口气跑到管家门前,敲响管家的门,把被子塞给了刚开门还一脸懵逼的管家,十分严肃地说:“这条被子你盖,我盖着觉得热,让纺织房给我弄条薄点的。”
  说完就跑了,他可不想跟管家解释前因后果。
  一解释,他就成了宠爱妖妃的昏君了。
  当个疼老婆的男人可真难啊!


第54章
  拆洗晾晒过的棉花依旧不如池晏想的那么蓬松,管家在睡了一晚棉被后看起来很累, 池晏问过以后, 管家才说:“大人,太重了。”, 他盖着被子,夜里感觉自己要被压死, 让他这个老人家喘不过气来。
  池晏:“……”
  他睡的时候没觉得重来着。
  不对,他睡的时候有克莱斯特陪着, 重量几乎都在克莱斯特的身上。
  所以他很轻松。
  那么, 怎么让棉花成棉絮,做出来的棉被蓬松又保暖, 还不会死沉死沉的?
  这个问题池晏可以解决——弹棉花!
  弹棉花是个老手艺,用的工具就是一把悬弓,单人可操作,几个人一起弹棉花效率并不算低,悬弓需要用到的材料就是木头和牛筋。
  在九十年代以前,弹花机还没有出现时,制作棉被都还是需要老手艺人弹棉花。
  一个人一天可以弹八斤棉花,这还是老手艺人才有的效率, 并且不算弹棉花的时间,只说做棉被, 一天也就两条。
  弹好的棉花压过之后铺在织好磨好的细棉网上,压过的棉花能更好的贴合棉网,不会跑棉, 等第二层棉网挂上去,第一层的棉花就慢慢舒展开,这样才能做出蓬松柔软保暖的棉被。
  现在的问题是,木头易得,牛筋难得。
  杀牛取筋?想都不要想!
  领地上只有两头牛,是整个领地唯二的两个牛宝贝,别说杀它们取筋,就是杀它们吃肉,池晏都舍不得,他还准备偷偷买一头母牛回来,看看能不能配种呢。
  而且两头牛在领地的待遇很好,牛棚每天都要打扫,天冷的时候还要把它们牵到房子里去,每天都有干草嚼,偶尔还能吃到煮熟的卡坨,卡坨的叶子它们也很爱吃。
  照顾牛的是牛头人,大约因为名字里都有牛这个字,牛头人们照顾牛的时候还算细心。
  只是多数时候,牛头人很不明白——为什么这两头牛平时干得活加起来还没有他们一个人看得多,大人却对这两头牛这么好?
  物以稀为贵,牛头人们不懂这个道理。
  “都是牛。”牛头人给牛喂了一把干草,牛叫着拱过来,吃得津津有味。
  牛头人继续絮叨:“怎么你们过得这么好。”
  牛不懂牛头人的忧郁,继续吃草,中途还抬头冲牛头人叫了两声,牛头人又给它们喂了两把卡坨叶,牛满意了,低头吃个不停。
  领地里现在数量最多的鸭子,鸭子孵出的小鸭不少,现在都长得差不多了,吃得多,拉得也多,照顾鸭子的人每天清理鸭舍都要花半天时间。
  猪长得慢,现在还只是半大猪,因为是野猪,虽然从小被人养大,但还保留着一定的野性,运动量还很大,身上一旦脏了,还会主动要求洗澡,诺玛这个小女仆现在已经是专业的养猪户了。
  她总是把猪猪们弄得很干净,猪圈也很干净,她也不嫌麻烦,猪食都是弄熟了的。
  领地里也没人知道该怎么养猪,所以都是她自己拿主意。
  有时候人们去树林里打猎,还会从猪圈里领一头猪走,这些猪运动量大,跑得快,鼻子还灵,带着人总能找到猎物,这样下来就没人愿意吃猪了。
  虽然猪肉很诱人,但猪找到的猎物加起来,可比这些猪原本的肉多得多。
  这些猪,就作为“猎猪”,被好好的养了起来。
  池晏知道的时候还囧了一会儿。
  虽然他知道猪聪明,但没想到它们还能抢猎狗的工作。
  说起来猪也是杂食动物,野猪可是会吃肉的,就跟熊猫在人们心里的印象一样,池晏小时候一直以为熊猫只吃竹子,初中才知道原来熊猫是杂食动物,当年还有一个新闻,山上的熊猫偷偷吃了山下一户人家养的羊。
  那户人家花了挺长时间才抓住这个“小偷”。
  不过虽然不能吃猪肉,但是好歹猪有用,没养这么大也没浪费粮食。
  池晏让人给猪做了项圈,以后去打猎就可以牵着猪去了。
  这些猪长得还是很威武的,公猪都有獠牙,有点像狮子王里的彭彭,不过不像彭彭背上是黑毛,它们全生都是棕色的毛,很扎手,背上的毛发尤其旺盛,鼻子大,脑袋小。
  体型也和现代猪不一样,胸腹肌肉非常发达,屁股小小的,身形一看就很矫健。
  跑起来像是一阵风,力气大的普通人拉不住。
  有时候两只猪还会一起围猎野羊野鹿,打猎结束,还会从人的手里要吃的。
  它们也是要吃肉的。
  不过池晏让诺玛把肉煮熟了拌着猪食给它们吃,免得染上寄生虫。
  这时候池晏可没地方去找打虫药。
  有时候克莱斯特带来的那群魔族也会去树林里抱小野猪回来,小野猪得先跟原本的野猪分开养,跟诺玛相处一段时间后再让它们见面,估计原先的野猪以为诺玛是“妈妈”,以为新来的野猪是自己的“兄弟姐妹”,慢慢也就接纳了。
  它们都很依赖诺玛,还会跟在诺玛屁股后面跑,如果有不熟悉的人接近诺玛,它们还会发出进攻般的低吼。
  因此诺玛也有了个外号——猪妈妈。
  诺玛并不生气,她很喜欢自己养大的小猪。
  当猪妈妈没有不好的。
  她还可以领着自己养大的野猪们去树林去采野菜,很安全,猪们还会放哨,一般她带四头猪出去,两头守在她身边,另外两头就藏在草丛里放哨,一旦发现危险,就会发出猪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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