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魅魔的庄园(418)

作者:蜀七 时间:2020-07-18 08:32 标签:种田文  异世大陆  穿越时空  升级流  

  五分钟,如果是城市里,绝对够了。
  池晏当时深以为然,只要是个男人,就没法扛住那种痛。
  他觉得克莱斯特也不行——等克莱斯特打完仗回来可以试试。
  有了赛克的例子,没有男人敢上了,但又不愿意承认自己不如地精,互相推搡,希望其他人去。
  还是大河出来说:“既然没有人自愿上来,我就点名了。”
  “费奇,你出来,下一个是你。”大河点中了一个工人的名字。
  所有人转头看向名叫费奇的男人,费奇吓得双腿都在发抖,他咽了口唾沫,连忙说:“我没说要打!”
  大河:“昨天你说了,要我重复一遍吗?”
  大河认真地模仿道:“强盗算什么?我一拳过去他就去见死神了,我的拳头可不是看着好看的。”
  费奇:“……”
  所有人都看着他。
  狱卒和卫兵们就站在两边。
  似乎就是要羞辱他们,把他们那高人一等的自尊心彻底踩碎。
  池晏对乔克说:“给我送点吃的来,记得多送一盘饼干,再来一杯葡萄汁,不要葡萄酒。”
  乔克应声退下。
  池晏觉得自己辛苦了这么久,也该放松一下了。
  看这些眼高于顶的工人挨揍,也是个不错的娱乐活动。


第251章
  工人们被完虐之后, 原本嚣张的气焰已经没了,被挑出来的和自告奋勇的那几个也都“被迫”离开了岗位。
  大河的原因也很简单——他们受伤了,工厂会花钱请人给他们治疗, 但工厂也没有那么富裕,只能请他们离开,毕竟治病的钱工厂出, 没道理他们养伤不能工作的时候,生活费也由工厂出,又不是工厂让他们去跟强盗对打, 他们自己非要去。
  经过这一遭,工厂里的气氛好了不少。
  这就是找对辞退理由的好处, 如果大河仅仅是因为他们歧视和恶意对待地精矮人把他们赶出去, 那其他平民会因为担心自己也被赶出去而声援他们, 团结起来逼迫大河收回他的决定。
  但现在, 工人们只会觉得是那几个工人打输了, 然后再想一想自己,虽然之前也跟着欺负了地精和矮人,但自己可没上台去打,那几个人纯属自作自受。
  只要有个理由,原本人们不接受的事,似乎也可以接受了。
  地精和矮人在工厂里好过了很多, 至少不会被语言凌辱, 也不会在吃饭的时候直接被人抢走食物。
  但他们被孤立了, 人族不愿意带他们一起, 地精和矮人渐渐开始抱团,竟然也可以跟人族分庭抗礼。
  然后大河就开始举办各种集体活动,比如拔河和接力跑,并且要求每个队伍人族地精和矮人人数不能低于规定的比例。
  而且奖品异常丰厚,最开始是细棉布,然后是糖和酒,最后甚至还有十天假期,这十天假期照样给工钱,想什么时候休就能什么时候休。
  池晏在庄园用过的手段,又被大河原封不动的搬了过来。
  并且效果一样好。
  趋利避害是人的本能,知道欺负地精和矮人可能会受到惩罚,那么人们就不会去做。
  知道跟地精和矮人关系变好,就可能会得到超出他们预想的好处,他们也不会顾忌面子而不去弯腰。
  问题是工厂的问题解决的差不多,但工厂外却还是老样子。
  地精和矮人被很多旅馆拒收,饭馆和人族的酒馆也不让地精和矮人进店。
  牛头人和精灵的数量太稀少,几乎可以忽略不计,所以短期内还没有看到针对这两个种族的歧视。
  池晏只能先把精力放在发展经济,开放市场上,就像现代,女性地位的提升也是因为经济能力的提升,他可能在短时间内创造一个特别公平的环境,但可以创造相对公平的环境,只要每个种族获得工作的机会比较相等,时间长了,应该会改善现在的情况。
  现在池晏还要让人重新编著律法和民法。
  在池晏之前,肯蒂斯也有法律,但只有律法和王法。
  当然律法很简单,罪一共有两种,分重轻,其中的漏洞非常多,稍加运作,重罪就会变成轻罪。
  王法则凌驾律法之上,简而言之就是王室拥有对律法的重新解释权。
  贵族犯法是不会被责罚的。
  贵族要保人,也可以直接保人,不必向任何人解释。
  犯了重罪的人是绞刑,轻罪的人则是鞭刑。
  但偷窃和侮辱贵族,以及聚众闹事,都是重罪,全都是绞刑。
  至于轻罪,比如富商凌虐平民,只要没出人命,哪怕让平民断手断脚,都是轻罪,甚至出了人命,只要赔了钱,不管对方的家人收不收,不管是不是只有一枚铜币,都等于得到了谅解,是轻罪。
  在这里,阶级才是最重要的,上层人士犯罪不叫犯罪。
  而穷人,哪怕偷一枚铜币,都是重罪。
  池晏并不觉得偷窃是好事,但是对生活在最底层,没有收入来源的人来说,让他们守住道德底线根本不可能。
  他自己代入进去,他是个吃不饱穿不暖的穷人,睡觉只能幕天席地,吃饭只能混个水饱,找不到工作,在这种时候,他这个接受过教育的现代人,能守住道德底线吗?
  至少池晏觉得自己是做不到的。
  求生是人的本能。
  为了生存,人可以放弃很多东西。
  更何况是道德。
  只有吃饱穿暖,人才能去谈道德。
  编撰法典这种事,池晏只能找帮手,但主笔还是他自己,其他人大多是碍于眼界,他们的三观已经成型了,也不懂平等是什么意思。
  在他们看来,穷人之间是平等的,平民之间是平等的,相同的阶级比较平等,跨越阶级就不行。
  至于王,则凌驾万物万人之上,人间的法律管不了王。
  池晏:“只能让你来陪我了。”
  老管家坐在池晏旁边的桌子上,他虽然老了,但视力还是很好,他拿着笔,在一边写民法。
  池晏记得以前上学学过拿破仑的历史,历史老师说过,不管拿破仑打了多少胜仗,都无法跟他的另一项功绩比——民法典。
  但是池晏要在这上面进行一些修改,比如土地属于国家,平民的地虽然也能买卖,但是是有期限的。
  而每一个行政单位能够让平民拥有的地都有面积规定。
  除此以外,民法演编撰的内容也是根据拿破仑的民法典来。
  第一部分人法,第二部分是物法,第三部分是获取各类所有权的方法。
  在人法中,池晏革除了父权。
  因为父权还没有出现在之前有的律法中,所以他删改了也无所谓。
  池晏对肯蒂斯的父权深恶痛绝,甚至觉得跟印度有一拼,在肯蒂斯,家庭里父亲占有绝对统治地位,打个比方的话,家庭中地位最低的是女儿,然后是母亲,再然后是儿子,父亲如果觉得妻子或者女儿犯了错,他执行死刑,打死了妻子和女儿,他都是不必判刑的。
  除非他杀的是儿子。
  但就算杀了儿子,也因为那是他的孩子,所以他也可以释放。
  他可以不讲道理,也可以没有道德,但因为他是父亲,所以他就是天然无罪的,只要他折磨的是自己家人。
  非常畸形。
  “陛下……真的要这么写吗?”老管家有点不敢下笔。
  池晏凑过脑袋:“你说哪一条?”
  老管家咽了口唾沫:“离婚权这条。”
  池晏:“不行吗?”
  老管家:“……平民结婚了还能离婚?”
  离婚可是贵族的特权。
  平民嘴里的离婚都是说说,最多就是夫妻分居,然后再找爱人,但是绝不会去办离婚,不仅仅是因为麻烦,而是因为不会有人管。
  结婚要交税,这笔税交了,两个人一辈子就捆在了一起。
  而且倒霉的多半是女人,丈夫殴打妻子是常事。
  女人基本找不到工作,要是会投胎,能当厨娘,或者是个贵族当女仆,那就很好了,好歹有收入。
  但多数女人投不了好胎,她们只能待在家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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