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佬和他兄弟们都爱我
连鸳和孟放有过一段。
那天晚上本来他想出钱,毕竟好大一个金贵体面的超级帅哥。
但孟放说一百万。
只出得起一百块请夜宵,再多就肉疼的连鸳,就从了。
后来才知道误会了,但已经上了贼床。
关系开始的不体面,孟放身边的人都不喜欢他。
看他像误入狮群的鬣狗。
连鸳开看得开也躺得平,并不在乎,毕竟出钱又出力的又不是他。
后来分开的倒体面。
连鸳干脆利索的退出,以为不会再和这群衣香鬓影的人有交集。
没过几天,连鸳就被堵了。
孟放的发小霸占他小电动的后座:“跟我,孟放给你多少,我出双倍,再换辆车。”
孟放的朋友等在他老破小的门口:“我不会那样对你,要试一试吗?”
后来连鸳听说孟放和他们打了一架,像被偷家的狮子王。
内容标签:豪门世家 破镜重圆 万人迷 日久生情
搜索关键字:主角:连鸳;孟放 ┃ 配角:周宗南;左聿明
一句话简介:别爱我,没结果。
立意:爱自己,爱生活,再爱其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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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章
连鸳帮大庆送货去一对老教授家,家里没人,和门口监控对话后人家给他开的门。
那边老太太声音很和气:“东西麻烦你放厨房,桌上有水果,留给大庆的,你拿着也一样。”
大庆是连鸳的朋友,昨天出了点小车祸没法给这家送货。
别家大庆请了假,这家处的熟稔,不忍拒绝。
连鸳左手一兜子农场特送的菜,右手一袋五千克的大米,都是市面上见不着的好东西。
大庆发语音指挥他。
厨房在进门右手边,菜处理的干净,放冰箱冷藏,大米倒米盒。
连鸳一一照做。
他不是个细致人,但几天没出门,被捞出来还在新鲜感阶段,此刻耐心十足。
刚收拾完,家里进了人。
连鸳还围着围裙,围裙不是护他,是护冰箱里的食材不被他身上的浮尘污染。
听到电子锁的动静出来看,一瞬间的怔楞。
太正了!
正值深秋。
男人一身酒红色大衣,内搭黑色高领毛衣,身姿笔挺,眉眼英气秀丽中又带着几分野性,比电视上的国际超模还有气质,还好看。
看着就高贵,高贵中又有种爷们儿的man。
帅的超出想象,连鸳甚至想拍个照。
但他是个懒人,也不算活泼开朗,没勇气要照片,也没精力偷拍。
打招呼……
男人比他高半个头,脱了大衣丢他身上,省略了打招呼这一步。
衣服料子看着挺括摸着却极舒服,被带着点淡香和酒香的大衣扑了一脸的连鸳,有些懵。
男人已经坐在了客厅的沙发上,捏了捏鼻梁:“煮碗面,清淡点儿。”
他说话的声音低沉但清晰,有种捏住人后脊骨的力度。
被捏住后脊骨的人是连鸳。
他性别男,爱好男。
心说这人把他当这家的保姆了?
说句话的事,说只是送货,回头该走走自己的,平常连鸳自己都懒得做饭。
但腿想走,被眼睛拽住了。
这样的极品,多看一眼是一眼。
连鸳回厨房去了,十来分钟后端了碗面出来。
冰箱里就有鲜面条,卧个鸡蛋,揪两根菜叶子在面汤锅里过个水放进去,像模像样。
抽空回了大庆一句:“还没忙完,马上。”
连鸳摘了围裙挂好才端着碗过去,近距离看,这人就更好看了。
饭做的值。
但也就看看,懒人在各方面都挺懒的。
拎了客厅放着的水果袋子出门,顺手点开大庆回的语音。
忘记刚才为着忙活的时候方便听,声音开太大。
糙爷们的大嗓门在客厅回荡:“磨磨蹭蹭的,果然再不出门就发霉了,就你这样儿,还不如找个人包了算了,吃喝不愁。”
大庆于连鸳有再生之恩,两人一向胡咧咧惯了。
但问题是……
连鸳硬着头皮回头看了眼。
高贵又野性的帅哥也正抬头看他,视线上下一扫,着重在连鸳的脸和腰腿上停了下。
什么都没说,好像什么都说了。
连鸳:……江湖不见!
出门了连鸳在人小区门口的玻璃门上照。
白毛衣棕色大衣,水洗蓝牛仔裤,腿长又直,脸白白净净唇红齿白的,不难看,看着还真挺有资格……被包?
也就是这么一想。
连鸳长的挺温和,但人很冷清,话都懒得。
不要说伺候什么金主。
人伺候他,他都嫌烦。
而且就一普通人,网上听过各种乱七八糟的事情,但现实里压根没遇到过。
再见面是一周后。
连鸳目前自由职业,写点小文章赚钱,一周出一次门采购和放风。
这天出来的迟,天都黑了。
到处亮着灯,五彩缤纷的城市,有那么点孤单涌动在心头,就决定去吃顿好的。
常去的火锅店有点远。
先买了一双手套。
原本那双不知道放哪儿去了,天冷,骑小电动冻手。
才刚骑上车,车把儿就被按住了。
挺高的个男人,这次是黑色的大衣,里面纯黑的毛衣,还那么帅,还是淡淡的酒气。
是那个吃了他一碗面的江湖不见。
很显然,男人对他也有印象,看眼神就不是看陌生人的。
连鸳个头也不低,一米八二。
但这人看着身量修长,不胖肌肉也不迸张,站的近了发现对方哪哪儿都比他大一号。
很有压迫感。
连鸳问他:“有事?”
男人攥住车把手,沉默了好几秒才说:“送我回家。”
然后就跨上了连鸳小电动的后车座。
后来连鸳才知道,孟放那几秒的犹豫是在嫌弃他心爱的小电动。
但这会儿,背后贴着好大一个人。
再喊,没动静。
空气中浮动着一点点的酒香,又喝醉了?
连鸳早忘记这人家在哪儿,问大庆,两个电话过去也没打通,寒风凛冽的,只得将人带回自己家。
还行,还能自己走,要不真带不动。
就是老小区楼道窄,两个人跌跌撞撞的爬了个四楼,连鸳出了一身汗。
后来人就安置在自己床上了。
两室一厅的房子,小的卧室被连鸳改成了书房,只有主卧能住人。
连鸳用洗脚盆倒了半盆水放床边 ,告诉摊他床上,眼睛慢吞吞跟着他转的男人:“想吐就吐这儿,别乱吐。”
他爸以前总喝醉,照顾出习惯了。
又兑了一杯温水放床头柜,不过没叫人起来喝,一活动再给晃吐了。
一顿折腾也饿了,外卖等不及,煮了包泡面。
刚吃饭大庆来电话,说刚才手机摔了关机了,才弄好,问连鸳什么事。
连鸳:“想叫你吃饭,现在已经吃完了。”
大庆松口气:“还以为什么大事呢,改天哥请你。”
连鸳以前忙完了喜欢在床上摊着,玩手机或者睡觉,都是他最喜欢的项目。
但现在床上老大个活人呢。
蹲守在沙发上熬到十二点,看人没醒过来的迹象,还是回了卧室。
床挺大的。
他不想委屈自己,睡在了没放水盆的那边。
客厅的灯开着,卧室门留了一道缝隙,免得这位晚上起床发现换了地方再被吓到。
睡不着,就着一点光亮看帅哥。
太好看了。
连鸳以前上学的时候还被选过校草,但自觉他这好看是简单的皮相,寡淡的很。
不像这人,由内而外都和他绝对不是一个世界。
看了好一会儿,睡不着了。
心猿意马。
不是意淫身边这个人,而是男人年纪轻火力壮,被带起来的一点点关于那什么生活的渴望。
这方面连鸳没有过,但他平时写东西什么的总要带点什么,理论知识就还算丰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