他的阿尔兹海默症先生(70)
裴炀会后悔吗?后悔当初不顾一切地跟他在一起,后悔这些年因他连母亲的最后一面都没见到。
傅书濯心里没太多底,可他不能迟疑。
人不能永远迷糊地活在幻想中,特别是裴炀这样的病患,早日以平和轻松的心态面对现实才有可能缓解病情。
“喔!!”周围传来一道口哨。
傅书濯闻声看去,就是刚刚那个在裴炀身边转圈的男生。
傻猫恐怕会错意了,这小男生哪里是挑衅他,分别是孔雀开屏想吸引他注意力呢。
裴炀在一次又一次的常识后,终于完成了一道不太完美的空翻,起身到落下不过两三秒的时间,风将他的衣摆吹起,露出劲瘦白皙的腰线。
不过落下的时候他没站稳,因为冲劲只能踉跄地往前迈步,小男生见状就要冲过去,余光却瞥见一道更快的身影,将就要摔倒的裴炀一把馋住。
裴炀扑了个满怀,他抬起头来:“是不是不一样?”
他与原主是不是不一样的人。
傅书濯勾了下唇,没说话。
裴炀懂了:“他也会滑板……”
傅书濯嗯了声:“当初某人还妄想教会我,可惜我这个学生不中用,愣是站不稳。”
裴炀抿了下唇:“虽然很像,但我真的不是他。”
只是这次的语气没那么坚定了。
“是是是,你是你,是独一无二的烟火。”傅书濯不跟他争,搂着人的腰想把他带上坑,就冷不丁地听见旁边一声冷哼。
裴炀和傅书濯齐齐望去,是刚刚的小男生。
他不屑道:“渣男,心里有白月光还跟别人在一起,把他当替身?”
傅书濯:“……”
裴炀清咳一声:“你好像误会了什么……”
男生皱眉:“你也是,这种人还跟他在一起,也不怕他狗改不了吃屎,不喜欢你他能专一吗,都是下半/身思考的动物,说不定哪天就被更像白月光的撩走了。”
“……”裴炀有点生气了。
虽然他也觉得傅书濯很狗,但莫名不喜欢从别人口中听到傅书濯的坏话。
他刚想说话,傅书濯就开口了。
“为什么不能在一起?他也把我当替身。”傅书濯扬唇,“你要是现在去整容整成我一样说不定还有机会——哦不对,没机会了,我们结婚证都领了。”
“……”男生蒙了。
今天之后,恐怕网上又要多一个对狗男男骂“尊重祝福”的伤心人了。
裴炀怒视傅书濯,低声道:“瞎说什么?”
傅书濯当着男生的面,在裴炀唇上蜻蜓点水地吻了吻。
他牵着裴炀离开,对身后一脸菜色的男生摆摆手:“逗你玩的,我们在一起十七年了,哪来的白月光——你也没机会,换个人上头吧。”
裴炀表示惊奇:“你知道‘上头’这个词?”
“我还知道下头呢。”
裴炀冷哼:“我现在对你就很下头。”
傅书濯也不生气:“有本事手不要抓那么紧。”
“……”裴炀低头一看,像是身体的本能反应,只要扣住傅书濯的手,就会下意识地十指相扣。
他想甩开,没成功。
自从昨晚坦白穿书后,傅书濯亲他牵他都不打申请了。
用傅书濯的话来说,既然他不是自己先生,那傅书濯也就不用顾忌他情绪了,这具身体还是他的合法伴侣,想怎么碰就怎么碰——
简直气死猫了。
裴炀眼睛一转:“你刚刚在吃醋?”
傅书濯本习惯性地想说没有,但话在喉咙转了一圈,硬生生改口:“你说呢。”
“你刚刚好像g……”裴炀清咳一声,“像动物在宣示主权。”
傅书濯眯了眯眼:“本来想说什么?狗?”
裴炀往旁边躲:“但凡你早或晚出生五年就属狗了——”
傅书濯:“那我们可能就碰不上了,现在在彼此身边可能会是别人。”
裴炀抿了下唇,不自在地转移话题:“你别瞎掰扯,刚刚是不是在吃醋?”
傅书濯无奈:“是,现在还醋着呢,我们裴总三十多了都还能吸引二十岁的小年轻。”
裴炀不自觉地翘翘嘴角,但小.嘴却极能叭叭:“你吃什么醋,我又不是你先生。”
傅书濯:“至少身体是。”
裴炀:“……”
竟然无法反驳。
他俩把滑板还给了主人,并买了杯奶茶作为答谢——当时是裴炀建议的,主要是他想喝。
傅书濯发现,穿书的事情说开,并表明自己不信的立场后,裴炀的情绪并没有他想象的那么坏。
他本以为裴炀至少会变得更敏.感、情绪化,甚至是排斥他的接触……但这些好像都没有发生。
裴炀:“我不想去科技馆。”
傅书濯:“逗你呢,不去那儿。”
他们越走越偏,再前面都没什么建筑了,比郊区还郊区。
裴炀有些警惕:“来这儿做什么?”
傅书濯:“人迹罕至,来这吃你。”
裴炀:“……能不能好好说话?”
“好好——”傅书濯辨认着路线,“到了你就知道了。”
他们转进一条挺宽的小路,右边是一些破旧的危房,墙上打着大大的“拆”。左边是一片田野,再往远处看就是山林。
因为没有太阳,走进树荫下竟有点凉飕飕的。
没几步裴炀就看到了一个眼熟的身影,是傅书濯的同学苏之桁,旁边还站着一个女人。
他们也刚到:“你们来得挺快。”
傅书濯点头:“十点就出门了,一路晃过来的。”
苏之桁哈哈一笑:“给你们介绍一下,这是我媳妇儿杨鸢——这是傅书濯,我初中同学,这是他爱人裴炀。”
突然来了两个需要多接触又不熟的人,裴炀的社恐又开始发作,一群人就他话最少。
直到现在裴炀才反应过来,小声问:“抓龙虾?”
傅书濯点头:“你以前跟我说过几次,说看乡下抓野生龙虾很有意思——”
他倏地一顿,堪堪反应过来,裴炀以前那哪是想抓龙虾,分明是在暗示他想来他的家乡看看。向来爱干净的裴炀,怎么会愿意往淤泥闯。
傅书濯从未觉得自己如此迟钝,心疼间他回首,想对裴炀说不抓也行,看着他就好,结果傻猫已经兴冲冲地穿好了及膝胶靴:“你快点!”
傅书濯:“……”
这傻猫不会是为了故意表现跟‘原主’不一样,所以才这么积极吧?
裴炀跃跃欲试地拎起桶:“难怪你让我穿大裤衩和拖鞋出门。”
傅书濯:“方便。”
除他们以外,还有一个本地的大叔也是来抓龙虾的。
大叔没跟他们一样穿胶靴,和苏之桁一起赤脚踩进稻田,对他们来说不穿鞋更方便。
稻田的泥微硬,表面沟沟壑壑的有些水洼,据大叔说这样最好抓,因为泥土微硬龙虾不方便打洞跑,他们挖土也不费力。
大叔指着田里一个个略凸起的小洞:“这些都是龙虾洞。”
裴炀有点蒙:“直接用手掏吗?”
苏之桁:“对,基本往下挖一挖就能摸到龙虾。”
裴炀:“需要戴手套吗,它会不会夹人?”
“一般在洞里不容易被夹,你摸到它后就摁住背拿起来,拽着腿和胡须都行。”苏之桁递来两双干活的棉纱手套,“真被夹了,戴手套也没用。”
大叔哈哈一笑:“是这样,吃了它这么多年,被夹一次也不亏。”
幸好今天不热,没什么太阳,裴炀亦步亦趋地跟在傅书濯身边,明明其他三个人更有经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