他的阿尔兹海默症先生(10)
“哎哟,但之前就很奇怪啊!”八卦小团体又凑到一窝,“裴总突然撤下副总经理的职位,还那么久没出现,大家以为傅总想把他踢出公司不是很正常?”
“七年之痒度过去就好了,现在不又很恩爱了?”
一个男同事理智分析:“再说,这两人想离婚哪那么容易,这里面牵扯的利益可太多了,财产怎么分?股权怎么分?”
“到时候媒体再大肆渲染一下,对公司影响很大的。”
“我看你们就是想太复杂了。”朱莉嘿嘿一笑,“老板这对cp还是能磕到老的,太甜了。”
“我话放这了!傅总跟裴总一天不离婚,我就一天不离职!”
路过的秦楠衫清咳两声,语气严肃:“都没事干是吧?”
八卦小团体一哄而散,坐回各个办公区表情正经得不得了。
秦楠衫正想去给傅书濯报告项目进展,去透过没关严实的百叶窗看到温馨一幕。
裴炀坐在沙发上,傅书濯单膝触地半蹲在他面前,握着他的手给他上药。
秦楠衫脚步顿在门口,一边又觉得有些心酸。
两人感情那么好,又那么年轻,病魔偏偏要找上门来。
“很疼?”
裴炀看着傅书濯沉凝的表情,犹豫回答:“还成?”
傅书濯差点气笑。
这傻猫握了几颗碎石子在手心磨了一路,血淋淋的都没发现,还是回到办公室准备吃蛋糕才觉得疼。
傅书濯用生理盐水仔细地清理伤口,伤口都不深,但手心好多地方被磨破了。
“疼就说,我会轻点。”
“哦。”裴炀非同一般的大脑差点想歪。
他家混蛋先生也经常说这句话,不过每次都是在床上说,说了还不算数。
裴炀上过好几次当,他一说疼,那混蛋反而更兴奋了。
傅书濯抬眸,正对上裴炀幽幽的眼神:“……怎么了?”
裴炀别开眼:“没事。”
他才不会承认,看到傅书濯这么耐心对待原主的样子,他有点想先生了。
再不见面,他都要想不起对方的样子了。
裴炀大脑倏地一阵空白……好像真的想不起来。
傅书濯的声音把他从木楞中拉了出来:“蛋糕少吃点,等会儿就要吃中饭了。”
裴炀一时忘了刚刚在想什么,闻言老实点头:“嗯。”
“……”
突然这么听话,傅书濯还有点不习惯。
裴炀很热衷于吃,但偏偏有个娇气的胃。
不能吃太凉、太杂,西点不能跟太油腻的正餐一起吃,可乐炸鸡不能一块吃。
只要一折腾,铁定拉肚子,傅书濯只能管着。
这一管就是十来年,从高中到现在,还差三年满二十载。
别人都觉得结婚第七年才是七年之痒,可傅书濯跟裴炀的结婚与不结婚真的只是多了个证的区别。
要真细究,他们第三个七年之痒都度过一半了。
时间过得真快。
裴炀把他从回忆中拉回来:“那我能再喝杯果汁吗?”
“……不能。”傅书濯无情拒绝。
听话个屁,就是失忆后没以前那么放肆而已。
傅书濯开始秋后算账,他意味深长地说:“今天乱跑勉为其难放过你一次,再有下次——”
裴炀被他笑得毛骨悚然,屁.股猛得往后挪了一步。
他小声嘀咕:“变态。”
傅书濯微笑:“说什么?大声点。”
裴炀一噎,他提高声音:“我说知道了!不会乱跑。”
还是想办法离婚吧。
原主保不齐就是被傅书濯威逼胁迫在一起的,离婚还算他助人为乐呢。
第8章 摔倒
吃完中饭,裴炀一下午都坐在沙发上,表情凝重地仿佛在思考人生大事。
离婚可不是人生大事吗。
不过还得任重道远,裴炀也不想欺负了傅书濯,毕竟是他先占了人家爱人的躯壳,理亏在先。
他瞄了眼办公桌前处理文件的某人……啧,有点帅。
岁月是把杀猪刀,但似乎没在傅书濯脸上留下什么影子,只是越来越成熟稳重,少了些锋利。
用舔一点的话来说,“先生的下颌线比我的人生规划还要清晰”。
他五官更不用说,《张扬》开头第一段话就是,要不是傅书濯长得帅,鬼才会被他骗上贼船。
傅书濯不知道什么时候合上了笔记本:“好看吗?”
裴炀随口应道:“还行吧。”
傅书濯抬眸,手里的笔轻松转了两圈:“那有没有重新喜欢上我?”
裴炀开始东张西望:“那好像没有。”
傅书濯人帅多金,换作一个单身穿书人搞不好就从了,但他不仅心里有人还已婚,真没法跟他厮混。
傅书濯闻言也不见伤心,唇角含笑:“行吧,我继续努力。”
“……”
裴炀换了个坐姿,直接拿背对着傅书濯。
到底在一起将近二十年,傅书濯可太了解他家傻猫了。他一边起身泡养生茶一边问:“又在想什么坏心思?”
裴炀坚决不承认自己在想离婚:“想今晚吃什么。”
傅书濯松开热水开关,走向他:“有想出什么结果?”
裴炀顿时卡壳了:“呃…吃食堂?”
大厦负一二层都是食堂,是他们公司跟另外两个单位共同请人承包的,不过油水特别重,并不适合裴炀的玻璃胃。
傅书濯悠悠道:“我倒是想好我的晚餐了。”
裴炀来了兴趣:“什么?”
傅书濯弯下腰,将养生茶递给裴炀,轻吐两字:“我想吃你——”
裴炀吓到猛得往后一退,就差捂着胸大骂流.氓,随后才听到傅书濯慢悠悠地补齐了后面的话。
“——吃你想吃的。”
裴炀:“……”
咱就是说,说话能不能别大喘气,人吓人,吓死人。
傅书濯揉了把裴炀脑袋,看起来心情不错:“晚上回家吃,食堂油水太重了。”
裴炀撇撇嘴:“你烧。”
傅书濯欣然同意:“嗯,我烧。”
裴炀生病的这一年,傅书濯几乎烧遍了他前半生吃过的所有家常菜。
以前进厨房总被裴炀嫌弃笨手笨脚,两人都当小情趣似的闹腾,傅书濯是一个菜也没学会。
但人真想要学一样东西,哪有学不会的道理。
在第一次裴炀放了两勺盐还以为没放、第一次把酱油当生抽怼了小半瓶的时候……傅书濯便自己拿起了锅碗瓢盆,学着去做两人平时喜欢的饭菜。
每当这时,裴炀就会傲娇地在一边指导,边吃边嫌弃。
傅书濯早早下了班,带着裴炀回到小区附近的生活超市,买了一条鱼,胡萝卜还有菠菜。
裴炀看到鱼的时候眼里明显亮了下,看到胡萝卜和菠菜顿时就蔫吧了。
“你喜欢胡萝卜?”
傅书濯挑眉:“是你喜欢,你以前最喜欢吃胡萝卜跟菠菜。”
裴炀:“……”
他合理怀疑傅书濯在忽悠自己,原书里有说,原主最讨厌的蔬菜就是菠菜,胡萝卜更是不吃。
可裴炀还不能质疑,毕竟他可是“失忆”人士,失忆了怎么还会记得自己以前吃什么?简直一反驳就露馅。
于是明知道傅书濯在捉弄他,裴炀还只能憋屈地受着。
吃的时候更是难以下咽,傅书濯还一个劲地给他夹菠菜。
裴炀就跟吃毒/药一样,生无可恋。他艰难地说:“你说有没有一种可能,我以前更喜欢吃鱼?”
傅书濯夹胡萝卜的手一顿,转而去夹了一大块鱼肉,还顺便把刺挑了出来,再送到裴炀碗里。
即便如此,他还在继续忽悠:“瞎说,你以前都不吃鱼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