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何养成主角[穿书](39)
如今荀天弃比主角来得更早,许多事早已成为现实,但还有一些事情还没有发生,而知道这一点的大概唯有作为穿书者的梁宫一人。如果他现在把自己所知道的东西告知荀天弃,或许能救回好几条人命。
但是,他为什么要救?世界上每一分每一秒都有人死去,他又不是什么圣父,干嘛要多管闲事?光是荀天弃一个人都搞得他无比心累,哪里还有功夫理会别人?
从头到尾,梁宫的目的都是非常明确。
第一,想办法脱离诸天空间,再给自己弄个身体;第二,寻找回去地球的办法。
第一个目标落在荀天弃身上,所以他需要对方一直活着、一路变强。而第二个目标估计还是得看荀天弃。
梁宫可是没忘记魔道并没有天门境界这个设定!不论《太阴真玄典》与其他魔道功法再怎么不同,都不能否认它就是一部炼化浊气的功法!炼化浊气,就是魔功,练魔功,就是魔道,而魔道没有“天门”!不到天门境,他就无法横渡虚空!
《诸天魔道》的“诸天”,大概是指《大诸天总经》,那么“魔道”呢?
要知道,清浊同-修的《总经》居然是被作者归属到正玄道中,主角除了体质,除了后来被视为魔道中人,跟邪魔道的差别可是大得很,乃至他的“道”都是“登天梯”而非“堕天梯”!
有鉴于前几任天魔体的丰功伟绩,有读者猜测,主角之后一定是解决了魔道关于“天门”的问题。可惜,小说中途坑了,这个猜测也只是个猜测。
梁宫不是没试过改修正道功法,他手上甚至就有现有的,完全不用找——对,就是云剑门的《缥缈随心法》。
然而,他很快就发现,他之所以能够存在,靠的就是《太阴真玄典》。一旦改修其他功法,他的魂体就会崩溃!其中,那个“其他”特指正玄道,邪魔道的《血海大法》他还是可以修炼的,可是,有高一等的《太阴典》还要《血海》来折腾什么!
总之,这一个发现吓得梁宫立即抛却“改邪归正”的念头。
其实,元明大世界的修士一旦定下根本大法就不能轻易改动也是这个原因。玄道换玄道、魔道换魔道还算有可行性,可改玄为魔、改魔为玄,分分钟只会落得个身魂尽毁的下场——由此可见度厄尊者这个研究狂魔到底有多厉害、多变态了。
这也是《大诸天总经》最强大的地方,主角完全不必考虑玄魔之别。
梁宫有想过改修《总经》,不过他手上没有完全版,只能等着荀天弃那边慢慢解锁,对于现在的他而言从头开始修炼《总经》只会降低他的战斗力,因此只好暂时放下不管。
培养一个主角可不是简单的事。走不走剧情,怎么走剧情,不走又该如何行事才不至于拖慢主角的成长,这些问题梁宫通通都得一一思考分析过。
摊上一部虐爽、虐爽的O点升级流小说,荀天弃完全跟着剧本走,他苦恼;荀天弃不按剧本来,他更苦恼。
在得知荀天弃和原著主角一样需要到北山城一趟,梁宫就开始琢磨了。北山城副本只是把“钥匙”,一把让主角睁开双眼看世界的“钥匙”。其中留下的一些坑,后来过了两三百章才全部填平了。
比如灭世殿的布局。
光看现在,只能得出冬脉门勾结了血魔宗,云剑门内部矛盾重重,如此这般。
“算了,让那小子自己看着办吧!”
决定当个围观群众的梁宫将手一挥,排列好的“纪年表”顿时变成一堆散乱而无意义的枯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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与万象城的不分坊市不同,北山城中坊市分开,居民区与集市泾渭分明。居民区的“居民”,都是常驻北山城的“原住民”,而外来人暂住的客栈属于集市。
闵光一家在二十一年前才搬到北山城,而闵家对门的那一户人家,在他们之前已经存在,只是进进出出的都是那家里的仆人,主人家几乎没露过影子。
邻里左右没几个见过那“麦家”的主人,闵光有幸,或者说不幸地见过几次。更准确地说,是麦家人请的他。最开始闵光还不明所以,后来才明白自己是被人推进坑里了!与虎谋皮说的就是他!
闵光以拜访的名义走进麦家大宅,面容僵硬的麦家仆从将他领到会客厅。
会客厅的大门被仆从带上,室内阴暗如同黄昏,只余闵光一人坐立不安地呆着里面。他到底有着两百多年的阅历,咬咬牙,强迫自己冷静下来,双手颤抖着捧起温热的茶杯,一口一口地抿着茶水。
清茶好像有着平复心绪的效用,闵光积蓄了一晚上的惊慌渐渐消退。
未几,一个高大的人影出现。此人身高直超一米九,体态壮实,肤色黝黑,五官立体突出,配上身上风格粗犷的衣着首饰,充满阳刚的魅力。
见到此人,闵光连忙站起,拱手作揖。
来人摆手,示意其不必多礼,直截了当地问道:“此来所为何事?”
“昨晚,似有云剑门弟子前来。”冷静下来的闵光开始一一讲述昨晚自己的经历,他跟神秘人的对话一字不漏。
“知道了,你回去吧。”那人安安静静地听人讲完,才开声道。
闵光低头应是,顺从地退下。
高大的青年男子坐在左侧的主人位,手指轻扣着木质的桌面,“咯咯咯”的声音一高一低。忽然,另一边本是空着的位置冒出来一个血影——一个血色而虚幻的人形影子。
“你都听到了?”
“意料之中,不是吗?”血色虚影的声音有些飘忽。
“如果姓闵的没有说谎,你觉得来的会是哪峰的人?”
“至少,我只知道在火云峰那四人来到之前,已经有地云峰之人进城了。”
“嘁!地云峰。”高大青年语气中带着不屑。
“这批人,就都交给我了。那个未知来历的人,你去解决。”面目模糊的血色虚影似乎转过头看着高大青年,“毕竟合作是双方的,不能所有事情都交给我去做,你说对不对?”
第五十章 北山秘(二)
荀天弃花了半天逛完了整个城池——其实只有集市那一边——因为不能进去居民区,他感受到巡逻的修士们的认真,守备似松实紧。他不敢随意询问路人关于城主遇刺的事,竖起耳朵都没法听到旁人有半句讨论。
城中巡逻如此严密,城主遇刺应该是真的,像他这种外来人甚至还被拦下询问了几句。当然,装成四海为家的散修,荀天弃给出的都是谎言——半真半假那种,城中守卫想要找出问题也非易事。
如果要问荀天弃具体有什么计划,他会很干脆地告诉你,没有,没有任何靠谱的计划。
依水灵儿的“经验之谈”,诸如此类调查任务,练气境大多都不是调查的主力,他们存在的意义就是给师门增添一份情报来源,用作对比。
在来之前,荀天弃知道的事都是慕紫蓉和水灵儿告诉他那些。比如北山城的城主曾厚是地云峰峰主曾紫冉的亲弟弟,比如举报曾厚的闵光跟曾家姐弟是同一批拜入云剑门的弟子,再比如曾厚做的那些生意和水云峰没有任何关系,有关联的是土云峰。
慕紫蓉说,离山的任务就那么几个,只有这个他能接,如果不要这一个只能等待。
荀天弃看得出他这个师父实际上并不太想让自己掺和这类事情。不过她也明白类似的东西他迟早都会接触到,只要人还在师门一天,谁都无法完全避开。又或者说,这天底下,有哪方势力内部会是绝对干净的?
因此,不想继续等的他还是接下了任务。
水灵儿则是负责传授经验,告诉他,他只需要收集一些比较外部的消息,甚至不必接触当事人或者是其他同样接了任务的同门。他的本意只是想要下山看看而已不是吗?任务需要完成,但是具体要怎么完成,全看个人水平能力。只要不是完全不干实事,一般都能通过,只是任务的奖励会大打折扣。
荀天弃缺乏所谓的“奖励”吗?他不缺。于是,出行前他很用心地思考了一番,最终决定当一条咸鱼。
在长达一个月的路途之中,荀天弃以不疾不徐、不紧不慢的速度,用心体悟着这个他第一次认真细看的世界。
他看过雄伟壮观的自然景象,感受到飞流直下的瀑布的壮阔,沉醉于色如翡翠的长河的美丽;他看过炊烟袅袅的村庄,接触过笑容满脸、热情好客的村民,也遇到过排斥外来者的守旧之人;他看过经由岁月打磨的古老遗迹,走过荒城的断壁残垣,甚至发现了座坍塌的神庙……
带着一颗郊游的心的荀天弃依旧比原著主角更早了将近一个月到达北山城,然后在入城时得到梁宫的传音,知道北山城过去的历史。
北山城最初属于瑶山宗,之后被冬脉门夺去,数百年前又被云剑门以赌斗的方式赢走。
念及梁宫几乎没跟自己说过无用的废话,荀天弃顿时起了疑心,十分怀疑北山城的事不只是云剑门内部问题那么简单,将来极有可能会演变得面目全非。
梁宫也许知道什么,可他不想说,有谁能撬开他的嘴?
回到客栈的荀天弃打坐片刻,最后还是忍不住好奇,不过,他换了个角度提问题:【梁前辈,晚辈继续留在北山城会有危险吗?】
【你不作死,就不会死。】
【如何才算是作死?】
被梁宫“熏陶”了好几年,荀天弃已经非常习惯对方这些有点奇怪的词语和短句,甚至一开始并不觉得有什么问题。直到后来离开空间、进了云剑门,与其他人有了交流,他才发现它们有别于世人常用的语法。
不过嘛,“梁前辈”神秘古怪的地方多了去了,就这么点东西并不值得大惊小怪。如果只有一两点奇怪之处,就会显得特别明显,可当数量一多,就成了“正常”。
【例如,和你那些同门认亲。】
北山城的大阵已经被改——就算没改也一样,它能记录进出来往之人的气息。在掌控大阵的人眼中,被专门标记了的人无所遁形。依照阵法对云剑门功法的敏-感,各峰弟子一旦进了城,就会立即被发现。换个通俗易懂的说法,就是大阵专门给修炼了云剑门功法的修士设置了出入境提示,不知情的人都不知道自己已经暴露了。
当然,看出大阵有问题而且有本事解决的人自然不会中计,就如陈爽。如果她不是动作太大太明显,估计能藏好一阵子。不过,这妞打着钓鱼的主意,被人找上门正好和了她心思。
想到这里,梁宫再一次感叹《大诸天总经》真不愧是主角特有的待遇,模拟一切的能力简直是开挂了一般,想变就变,想改就改,羡煞旁人。
伪装散修的荀天弃装得干脆彻底,经由《总经》变幻的灵力真元显露出来,任谁看都是属于《练气诀》那种空白纯净性质的,护城大阵只会将他当做是个普普通通的练气境修士。只要他别碰上熟人,梁宫就敢肯定幕后的小黑手不知道还有个“水云峰的练气境弟子”混了进来!
嗯,原著就是这么解说的。
荀天弃眉头轻蹙,沉吟良久才问道:【梁前辈认为晚辈应该在何时离开这个大漩涡?】
【唔,半……】梁宫开了个头就忽然收了声音,因为他发现自己好像中计了。
回答荀天弃的问题成了习惯,导致本来憋着不说的事差点就脱口而出,基本有问必答的“随身老爷爷”神色复杂地传音道:【好啊,都学会套话了你!】
梁宫有些郁闷,他已经打定主意不干涉这一段剧情,除了背景设定外什么都不打算说,就想看看荀天弃这家伙最后会怎么处理这事,看看这人的本事。结果,还没过几天,自己差点就露了口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