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位面便利店(4)

作者:雪之羽时之风 时间:2018-01-02 14:49 标签:快穿 爽文 穿越时空 现代架空

  “丧尸不会说话,难道这是人?”她惊诧地想道。
  看着宋程背的一脸陶醉,而且还不停地用手在桌面上划字,赵雪越看越觉得他像个人,于是她情不自禁地发出了便利店怎么会有人的惊呼。
  在荒芜的末世,能有一家正常经营的便利店太不可思议了,犹如在古代看到宇宙飞船,让赵雪有种看到抽象画的荒谬感。
  好在,她这种三观崩毁地情况没有持续多久,她的脑海里就多出了一段信息,于是她很容易接受了这是异世界的事实,并知道自己踏到门垫上就能回到原来的世界。
  这让她松了口气。
  在赵雪脸色青青白白的时候,路鹿一直保持沉默,在这半个月来他已经见过了不少客人,也曾和其中的一部分沟通,他知道便利店有种非常不科学的力量,能让每个来到便利店的人轻而易举的接受它,并知道便利店的作用。
  诡异是挺诡异的,但确实是让他省了不少力气。
  那些异世界的客人千奇百怪的,有动物也有类似于宋程这样的古代人,在他们的世界里,便利店这种东西从来没存在过,所以能有便利店直接灌输到他们脑子里,不管是对路鹿还是对他们来说都是一件好事。
  在路鹿无言的注视中,赵雪很快就适应了自己暂时‘穿越’了的事实,同在现代社会生活过,赵雪不用路鹿帮忙,就熟悉地站到货架前挑选自己喜欢的物品。
  便利店里的商品琳琅满目,对于在末世生存的赵雪来说,她恨不得把所有的东西都搬回去,然而她知道自己还能在便利店里呆上一会儿,就不急着搬东西,而是拿了一瓶青岛啤酒和一包黄鹤楼香烟走到了宋程旁边。
  宋程坐在便利店的一角,那里摆了三张桌子,赵雪瞄了一眼宋程,发现他正投入的看书,口中还念念有词,尽是些听不懂的东西,就摇摇头,自觉地坐到离他最远的那张桌子处。
  坐下来以后,赵雪才有功夫仔细地打量这家便利店,这家便利店设施完备,和末日前的便利店一样清新整洁。在末世呆了两年,这种充满了人味儿的便利店她就像前世才见过一样,见了十分怀念,也十分遗憾。
  要是我的世界也能这样就好了,赵雪这样想。
  看到坐在前面的古装小哥摇头晃脑的看书,赵雪悠悠地叹了一口气,在末世,已经没有人能静下心来看书了,人们的所有心思都放到了生存和吃饱饭上,像这样悠闲的看书,在末世降临的那一刻就再也看不到了。
  想到这儿,赵雪心里有些闷,她就拆开了烟盒,从中拿出一根烟叼在嘴上。
  “哗——”
  一团火苗从她的指尖燃起,她用火苗对准了香烟,然后收回了火系异能。看到香烟的头部刚好点燃,赵雪觉得非常满意,她觉得她的异能控制的越来越好了。
  夹起烟,赵雪狠狠地吸了一口。在末世,香烟和酒已经成了昂贵的奢侈品,只有基地高层才能享用。她虽然是异能小队的队长,但比起那些高高在上的管理者,也只算是一个小人物。这样的小人物偶尔能吃到肉已经很不错了,至于香烟,他们小队半年能分到一条,平均下来每人半包,根本不能肆意的抽。
  但现在,她终于能抽个尽兴了。
  赵雪越抽越嗨,她一边夹着烟吞云吐雾,一边打开啤酒的易拉罐,喝一口清爽的酒,感觉惬意无比。
  算算时间,这样肆意抽烟喝酒的日子已经一年半没有有过了,在末日刚开始的那半年,烟酒这类东西还不甚珍贵,没有粮食重要,但是随着基地里种了粮食,而烟酒这种奢侈品不再浪费资源生产后,她就不能时常喝酒抽烟了,这让她这个老烟枪在开始的那一阵无比难受,竟是被活生生地半戒烟了。
  赵雪边抽边喝酒,喷的整个角落都是一股呛人的烟味,路鹿离得比较远,感觉还好些,然而从没接触过香烟的宋程可接受不了这股味道,于是他捂着嘴不停地咳嗽,让不时用余光观察这里的路鹿注意到了。
  “这位阿姨,便利店里不准吸烟,麻烦把烟掐了。”
  “什么?阿姨?”赵雪不敢置信,自己才刚过二十六岁,竟然会被人叫成阿姨。
  赵雪打量了一下路鹿,青年才二十出头,叫自己阿姨也太过分了。
  “难道我在末世老的像四十岁的女人?”她忍不住这样想。

第 9 章

  其实赵雪并没有妄自菲薄,从她那张充满了污垢的脸上,还真看不出她到底多少岁。
  但这也不全是她的错。
  说句实在话,在末世水都是需要节约的资源,因此再爱干净的女生也才一各月洗一次澡,在这样恶劣的条件下,即使是天生丽质的西施,也不免变成蓬头垢面的婆子。
  就像‘仿佛兮若轻云之闭月,飘摇兮若流风之回雪’的甄姬,也不是被曹丕用手搓去了她脸上的污垢,才知道她美如洛神的吗。[1]
  所以路鹿这样叫,一方面是气她在便利店里抽烟,一方面是真以为她奔四了。
  被路鹿这样一叫,赵雪受到了严重的打击,虽然末世的女人对容貌已经不那么重视了,但作为一个女人,赵雪还是希望自己年轻漂亮的,谁知路鹿开口就这么毒,让她几欲抓狂。
  赵雪开口就想怼回去,但她仔细想了想,在便利店里确实不应该抽烟,于是她就掐了烟,颔首朝路鹿和宋程道了歉。
  “真是在末世里呆久了,一会到正常的世界都不适应了。”赵雪苦笑,又觉得感慨万千,其实她宁愿一辈子这样不习惯,也不想回到那个道德素质都丢的一干二净的末世了。
  尽管末世可以肆意妄为,但在这样一个溃烂的世界,拥有自由又有什么用呢?
  连生命安全都不能得到保障,连下一顿饭都不知道在哪儿,这样的世界,再无拘无束也没有任何意思。
  掐灭了烟,赵雪顿时觉得失去了很多趣味,连凉爽新鲜的啤酒喝起来也索然无味了。
  赵雪寻思着没有烟下酒,有个罐头下酒也不错,于是她又到货架前溜了一圈,挑了个午餐肉罐头开盖,准备用这个配酒吃。
  在末世,肉是仅次于烟酒的一大奢侈品,虽然末世来临后有很多动物变异,他们这个异能小队也经常能狩猎到一些异兽,所以不缺肉吃,但是异兽的肉又酸又柴,加很多大料也非常难吃,除了补充体力,赵雪根本就不想碰这比野菜根还难吃的肉。
  所以,他们小队除了满足自己所需外,还会把剩余的肉卖给基地官方,用以换晶核修炼,因为异兽肉在他们眼里难吃,但在基地里还有很多人是吃不到肉的。
  这样难吃的肉还很有市场,肉类的缺乏可见一斑。
  赵雪怀着虔诚地心思从罐头盒里拿出一片午餐肉,在入口前,她好生端详了一番这片肉的颜色,这种末世前正常动物产的肉比起烟酒还要珍贵,让每个肚子里缺少油水的末世人见之就欲罢不能。
  仔细闻了闻午餐肉那诱人的肉香味,赵雪怀着激动的心情小小的咬了一口肉,在入口的瞬间,午餐肉绵软微咸的滋味就在她的口中绽放开,让她忍不住连着口水把肉囫囵吞了进去,香的不能自已。
  “这才是肉应该有的味道,跟午餐肉比起来,异兽肉尝起来简直是毒草!”
  赵雪舔了舔嘴馋,回味午餐肉油腻滑润的油脂味,或许对于平安世界的人来说这肉有点咸,还有点腻,但是对于一年也碰不到几回肉的末世人来说,这种肉的味道刚刚好,让他们能一下子把肉和油吃个够。
  就像古时候吃杀猪菜一样,在贫穷的农家,每次过年做年菜的时候都会把肉做的尽量油腻,以重口味来满足小孩儿们的嘴,好让肉的滋味在嘴里多留会儿,这就是穷人的生活哲理。
  在古时,人们不常吃肉,所以每次吃肉的时候都狼吞虎咽的,赵雪也不能免俗。然而她刚把肉吞下去就有些后悔,因为午餐肉的味道实在是太好了,她后悔一下子就把肉咽下去,没有好好咀嚼一番,尝完滋味再吃下去。
  “可惜,可惜,浪费了一块好肉!”赵雪十分惋惜。
  喝了一口酒润润嗓子,赵雪珍惜地夹起那块咬了一小口的肉放到嘴中,这次她一口咬了一半,却吸取了前次的教训,没有急忙把肉咽下去,而是把半块肉都含在了嘴里,用舌尖仔细品尝起了午餐肉,直到含到再也品不出咸香味,她才珍惜的把肉嚼碎咽下去,再配上一大口酒。
  “有酒有肉,爽!”
  吃完了半块午餐肉,赵雪再没耐心慢慢品味,她把剩下的一半丢到口中,略微嚼了几下就匆匆咽了下去,喝酒冲味,尽情领略这种大口吃肉的酸爽味道。
  被这样的吃法给爽到,赵雪抛弃了细嚼慢咽的做法,开始一块肉一大口酒的吃喝,这样的吃法十分爽快,让她打心里舒坦,但也让她吃的心疼。
  赵雪大口嚼着午餐肉,每吃掉一块肉她就有一种强烈的负罪感,因为她完全是用原本能吃好久的肉来换一时的爽快,算起来根本不值。
  在内疚感和爽快感的双重冲击下,在便利店凉爽的空调下她都吃的满头大汗,完全是让纠结给逼的。
  吃完了最后一块肉,赵雪依依不舍地舔了舔还有残留肉味的手指头,然后一口气喝干了易拉罐里所有的啤酒,虽然以前吃过很多山珍海味,但是现在,在赵雪心中没有比午餐肉配啤酒更绝妙的搭配。
  如果在末世能天天吃到这样的肉罐头,她愿意用短命十年来换。
  在赵雪尽情吃喝的时候,宋程也忍不住抬头来看。虽然远隔一张桌子,他闻不到午餐肉的香味,但是肚子仍然咕噜噜地叫了起来。
  在来到便利店前,他刚吃过晚饭,但是他的晚饭是两块冻好的粥。
  与其说粥,那也是抬举他自己,那粥稀得可以说是稀饭,甚至说是米汤都不为过。
  学习心怀天下的范仲淹大人,贫穷的宋程每天会煮一锅粥,然后等晚上冻好后分成四块,每天早上和晚上各吃两块,然后安慰自己这是学习范仲淹,既然范仲淹大人每天吃两块粥就能度日,那么我也行。[2]
  然而,坚强的意志显然不能填饱他的肚子。宋程仔细想过,如果自己能有一个好朋友愿意把好饭好菜送给自己吃,他一定不会像范仲淹大人一样有节操,他可以肯定自己一定会把那些好饭好菜吃个精光,而且连盘子都会舔干净,一丝油花都不会留。                       
作者有话要说:  [1]两句诗来自曹植的洛神赋,据传比喻甄姬
[2]来自文言文范仲淹食粥的故事

第 10 章

  对于宋程这个半大小子来说,每顿吃两块冻成块的稀粥跟喝水没什么区别,根本填不饱他的肚子,虽然他每天能集中精力学习,但是到了睡觉的时候,他的肚子会疼的难受,这完全就是饿的。
  平时看四书五经的时候他还能抑制住饥饿,但今天赵雪吃午餐肉罐头的场景勾起了他的食欲,于是他安分的肠胃开始蠕动起来,折磨的他难受不已。
  于是为了不让饥饿影响自己读书,宋程不得不一手捂住肚子,用另一只手翻书。
  其实,在刚吃午餐肉罐头的时候,赵雪在末世锻炼出的耳朵就听见了宋程肚子的咕噜声。
  以赵雪丰富的经验,她只看了两眼宋程,就知道这个面黄肌瘦的少年家境不好,不管是补丁累补丁的短衫,还是饥肠辘辘的肚子都昭示了此人家境不好的事实。
  这让赵雪默默低下头不去看他。
  宋程出于饥饿中仍然不放弃读书的意志确实很可敬,可是即使如此她也没有把肉罐头分给他的意思。
  宋程即不是她的亲人也不是她的队友,她凭什么把珍贵的肉分给他?末世可怜的人多了,她可怜自己还来不及,哪有多余的同情心去可怜人家。
  然而,虽然她不会去帮助宋程,但她知道饥.饿.难.耐的滋味,于是她后期加快了吃午餐肉罐头的速度,力图快点吃完不让他再受折磨。
  吃完了最后一口肉,赵雪可以听到宋程松了口气,而她自己也没有了那种愧疚感,心中也畅快了些。
  吃完了肉喝完了酒,赵雪把那包烟塞进裤袋里,然后又到货架前疯狂采购,抱了一堆烟酒和肉罐头走到了收银台前。
  “结账。”赵雪把一堆东西放到收银台上,已经做好了付出大量晶核的准备。
  在来到店里的时候,她的脑袋里就被传输了不少信息,自然也包括结账。
  同是现代位面的人,赵雪在末世来临前也去便利店买过东西,自然知道她买的这些东西不贵,在末世前只值几百块钱。然而她没有这个位面的钱,因此只能用末世位面有价值的东西抵账,这些都是那个奇怪的信息告诉她的。
  虽然那个信息没说违反这些规则的后果,但是赵雪能隐隐知道那绝对不是好事。
  因此,在末世弱肉强食惯了的她也没有选择强取豪夺,而是准备按规则行事。
  “开个价吧,我愿意付出我们世界的货币,丧尸晶核。”赵雪从兜里取出一把丧尸晶核,认真地道:“丧尸晶核在我的世界作用很多,它不仅是充当货币,而且能辅助修炼,以及作为某些武器的能源,因此它的价值超越了货币。”
  低头看了看赵雪手中的丧尸晶核,路鹿没想到人的脑袋里竟然能孕育出这么美丽的晶体。听完赵雪的讲解,他觉得赵雪这个人很实诚,这么珍贵的东西都愿意拿来抵账,没有用乱七八糟的东西糊弄自己。
  可惜,丧尸晶核再好,对他也没有半分用处。
  他不是科学家,对研究这些东西不感兴趣,而且他自身也没有异能,身体构造和异世界的人类也不一样,根本用不了丧尸晶核。
  至今为止,除了能见识到形形色.色的人,便利店没有给他带来其他的好处。或许黄金、晶核等物品都是值钱的东西,拿出去就能换取很多钱,而且运作好了能成为人上之人也说不定,但是他本身对物质的要求不高,能够养活自己就行了,所以冒着被有心人盯上的危险去搞这些,实在是太不合算了。
  活着就很不容易了,何苦为了争名夺利减少自己享受生活的时间?
  因此,路鹿没指望用便利店赚大钱,他只希望便利店不要亏本,不影响他的正常生活就行了。
  抱着一丝歉意,路鹿还是说出了老早就订好的店规:“抱歉,每次每名客人只能购买三件商品,多余的不能购买和带出。”
  “为什么?便利店不是希望客人越买越多才好吗?”
  “因为我穷。”
  穷?赵雪被这个理由惊到了,但她仔细一想就明白了原因,他们世界的货币在这个世界不通用,如果这个世界的人没有异能就不能使用丧尸晶核,那么尽管丧尸晶核在他们的位面很珍贵,只要在这个世界用不了,就一文不值。
  赵雪明白了缘由,就把晶核收了回去,她在口袋里摸了一会,最后摸出了一只钻石戒指,这是她在清扫珠宝店的时候捡的。
  在末世位面,金银的价值已经越来越低了,尤其是钻石,已经低贱到连石头都不如的境地了。在基地里唯一的硬通货是丧尸晶核和食物,也因此,她去的那家珠宝店还没被抢光,大堆大堆的银饰和钻石饰品被丢弃在那里,只有最值钱的首饰才被拾荒者挑走。
  现在普通的钻石戒指连一口杂粮饼都换不到,自然没有人会把没用的东西捡回去。
  在末世呆久了,刚把钻石戒指拿出来的时候赵雪还有些懊恼,觉得自己怎么把这么不值钱的‘垃圾’给掏出来了,但是她很快就想起来这是一个和平的位面,说不定在这个世界钻石和他们那儿一样值钱呢?
  于是赵雪问道:“小哥,你们这个世界的钻石值钱吗?”
  “很值钱。”
  赵雪大喜:“那好,你把这只钻石戒指拿去,它应该能抵过这堆东西的钱了。”
  赵雪猜测的没错,她拿出的钻戒正好有一克拉大,在路鹿这边的世界这种钻戒最便宜也要五万元,而且这个钻戒做工很好,拿到商品里卖没有十万是拿不下的。
  路鹿承认,即使这个钻戒拿到当铺里卖也能轻松得到两万块钱,但他还是拒绝了赵雪的请求。
  “不行,我不会把这些金银丢到金店去买的,只会把它们压箱底积灰。”
  “胆小鬼,你只要卖出去就能小赚一笔了,有什么不敢的。”
  “不卖,加上你吃的罐头和酒,你只能带走你开封的香烟。”路鹿坚决地道。                       
作者有话要说:  套路

第 11 章

  赵雪费了好一番力气,也没让路鹿松口。无奈,她只能带着裤兜里的香烟,遗憾地离开了便利店。
  尽管没有买到想要的东西,临走的时候赵雪还是把钻石戒指留下了,这东西在他们那里不值钱,几乎和石头一个价,所以她留下也不心疼,就当是和路鹿结个善缘了。
  一脚踏到门垫上,当赵雪再次睁开眼时,看到的就是自己的世界了。
  她环顾了四周,自己正好站在原来消失的地上,她的前方就是她原本想要清扫的便利店了。
  赵雪推开便利店的门,里面尽是一派荒芜的景象,这让赵雪有种诡异的归属感,对嘛,这样才是她的世界嘛。
  这样破破烂烂的景象才是他们世界应该有的画风。
  便利店的门原本锁着,但是里面的食物却一丝也不剩,应该是便利店的店长在逃跑的时候把食物全都带走了。
  赵雪走到冰柜前,冰柜里面的雪糕都化成了一滩水,显然断电之后它们不能继续维持在冰冻的状态了。
  赵雪抱着试探的心态开了一包雪糕,结果被淅淅沥沥地雪糕水淋了一手。
  她仔细嗅了嗅,发现雪糕水发出了一股恶臭味,应该是变质不能喝了。
  自从末世降临后,赵雪就再也没有吃过雪糕了,然而再怎么惋惜,她也不敢尝试喝变质的雪糕水。
  末世的药物甚至比食物还金贵,如果她喝了雪糕水染上了病,她的小命就会因为贪嘴交代在这儿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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