位面便利店(16)
“网站上显示是正规药店,只不过我们这儿暂时没监管这块,所以能买到药。”路鹿道:“你要让我帮忙买药就快点吧,这渠道迟早要封。”
路鹿这么一说,赵雪也有了紧迫感。
于是她连忙让路鹿再多买几批药,能买多少就买多少。
第 39 章
把答应好的照片和视频留下后, 赵雪又去货架边搬了几箱食品, 然后才从便利店离开。
从赵雪今天没在便利店里吃东西来看, 路鹿猜测她可能有急事。
不过他没有过多关注这个问题,因为他的全部心神都留在赵雪留给他的东西上了。
他把备用手机放回了房间,然后把手机里的照片和视频全导在笔记本上, 专注地看起了视频。
视频里全是最真实的末日图景。
也不知道赵雪是随意拍摄,还是刻意挑选了场景,反正每一段视频路鹿都看的很有感触。在观看的过程中,也有无数灵感的火花从他的头脑中迸发出来。
闭目回想了客户给出的要求, 路鹿心里有了主意,不过要画出那个场景, 还需要更多的资料才行。
于是他关掉了视频, 又打开照片的部分看。
结果, 第一张照片就震住了他。
赵雪真的用心照他的要求做了。
无论是基地的远景, 还是近距离的生活照,照片几乎涵盖了方方面面。
尤其是一些末世人挣扎求生的场景,赵雪拍得最为生动。
生动到路鹿都怀疑她末世前绝对是干记者的, 否则抓拍的不会如此快、准、狠。
在众多的照片中, 最打动路鹿的是这一张——
在简陋肮脏的帐篷区中, 一个母亲抱着婴儿,衣衫褴褛地坐在帐篷前,袒露了半个胸脯,看样子是在喂奶。
帐篷区的环境到底有多肮脏不必多说,就是这位母亲蓬头垢面, 好似几个月没洗澡,路鹿也没在意。
因为她悲哀的神情吸引了他的全部注意。
被母亲抱着的婴儿瘦巴巴的,看起来营养不良,脑袋特别大,身体却瘦小的不行,就连吃到了珍贵的母乳,他也有些奄奄一息地样子,看起来是不行了。
而母亲也脸色蜡黄,有种行将就木的陈暮感。
但这个女人才三十岁左右,远远不到该入土的年纪。
路鹿知道,是生活和饥饿摧垮了她,或者,进一步摧残她的还有她怀抱里的婴儿。
在末世里母亲都吃不饱,很难有奶水。在这样的条件下,她怀中的婴儿是很难养活的。
母亲本人都活的艰难,自然保障不了一个婴儿的生活。大概母亲本人也知道这个事实,才如此绝望吧。
看完了所有的照片,路鹿终于做出了决定。
那篇末世废土文的作者一共给了他4个场景,但如今看来,最合适的还是那个。
在小说中,他专门花了一章笔墨描写的一家三口。
在那短短的一章里,主角通过一个路人的口得知了一个残酷的故事。
在末世开始有一段时间后,有一伙凶徒遇到了同样逃难的一家人——爸爸,妈妈,和女儿。
因为水源污染的原因,女儿喝了不干净的水,半张脸腐烂的不成样子。
而爸爸妈妈却因为抵抗力的原因暂时没有女儿这么严重,但身体也已经开始有溃烂的迹象。
这一家三口的遭遇很惨,任何一个看到他们的人都能感受到他们的艰辛,但这却得不到凶徒的同情。
他们贪婪地看着车上的物资,以及垂涎车上的小女孩儿。
于是他们杀了小女孩的父母,把车上的物资一干二净,就嚣张地扬长而去。
在故事里凶徒们担心被女孩儿传染,所以最后就没碰她。
但在失去了父母的庇护后,一个半身腐烂的小女孩会怎样,之后的结局可想而知。
在故事的最后,小女孩坐在父母的尸体中间,呆呆地看着他们。
然而无论她怎样摸父母的脸,他们也不会再活过来,跟小女孩说一句话了。
这个在书中真实的故事给了主角深深地感触,让主角对末世有了深刻的认识,可谓是小说中重要的转折点。
但是路鹿却不是看在它转折点的作用,而是这个画面十分形象。
联想到他刚才看到的那些照片,他脑海中已经有这幅画面的构图了。
沉思了一个晚上,到了第二天清晨,路鹿就开始动手画图。
在画图期间他反复修改小女孩的眼神,可惜总是不满意。
好在费了三天功夫,他终于画出了自己想要的效果。把成图发给客户后,对方表示很满意,这才结束了这个单子。
收到尾款后,路鹿的心情格外美妙,这在他晚上开店的时候明显地表现了出来。
因为就连醉醺醺的酒鬼在他的店里瞎闹,他都没有垮下脸。
这个瞎闹的酒鬼也是今晚的客人之一。
不过他的满身酒气,以及一个踉跄,就醉倒在门口的行为实在让人喜欢不起来。
唯一值得庆幸的是,这个酒鬼没有呕吐。
否则清扫呕吐物的活就该路鹿头疼一晚上了。
酒鬼先生不知道是哪里的人,不过穿着欧式风格的衣服,嘴上的胡须也剃得很干净。
如果不看他烂醉如泥的样子,勉强可以看做是一个体面的人。
但如今,这位体面的先生醉倒在墙角,浑身散发着难闻的酒气,任何洁身自好的人都不会在这时接近这位先生。
“酒,再来一杯酒!”
这个酒鬼就连醉倒了还不忘要酒,他的左手拎着一瓶喝了一半的劣质葡萄酒。就在他瘫倒在地上的当下,他都不忘举起瓶子往嘴里灌酒。
因为喝醉的原因,酒鬼不能准确的把酒倒入口中。
因此,不断有鲜红的酒液从他的嘴角流出,不断滴在他雪白的衬衫上,很快就把洁净的衬衫沾染的一片狼藉。
“这就是酒啊。”
酒鬼之前闹得动静太大,所以连宋程都忍不住围观。
他的家境不允许他喝酒。
他的父亲倒是在以前酷爱喝酒,每次上工完了就去酒店要一杯‘芋头烧’,然后带着从家里带的小菜慢慢地吃。
在儿时,宋程曾数次见过父亲饮酒。
那时候父亲喝的尽兴,经常会用筷子点一点酒让他尝尝味道。但是筷子上的酒只有一点,所以每次宋程意犹未尽,父亲就不让他喝了。
不过下酒菜每次父亲都会分出来一些给他吃,只可惜看着父亲就着酒吃的津津有味的样子,他总是很羡慕。
他觉得小菜的味道也就那样,但是有了酒,味道就会变得不同。
要不然为什么父亲会露出那种陶醉的表情呢?
所以每次看父亲喝酒的样子,他都会希望自己快点长大,这样就能和大人一样喝酒。
只可惜等他读书后,父亲为了供他上学,就直接戒了酒。
而他要读书,自然就更喝不到芋头烧。
如今,看到酒鬼狼狈的样子,宋程头一次不羡慕酒了。
小时候他也看过那些沉迷饮酒的闲汉,他们喝醉了后红彤彤的脸膛给他留下了深刻的印象。
然而那时候他只知道羡慕,所以并不觉得难看,而现在他看到这个醉酒的男人,他的心里只剩下厌恶了。
他想起前几天村里看见的闲汉打老婆。
酒精消磨了闲汉的志气,让他每天在酒里荒废时光。
这个闲汉不管孩子,也不顾家,一有钱就摸去找酒喝,一来二去还渐渐地染上了赌博的毛病。
到最后,连他亲娘都管不了他,只能放任自流。而他家里也每况愈下,越过越艰难了。这都是酒的罪过。
酒是一把双刃剑,或许以后他为了应酬会喝酒。但是他一定要懂得节制,不能像闲汉,和眼前这个酒鬼一样。
宋程默默地下了决定,接着转过头去读书。
而这个醉汉喝完了剩下的半瓶酒后一动不动,直到快十点的时候才有了动静。
“艾丽…我们来、跳舞……”
酒鬼含糊不清地说了句醉话,除了他自己以外谁都没有听清。
在这期间秋彤曾经来过。酒鬼先生倚着大门口,正好挡了她的道。于是她使出吃奶的力气把他拖到一边,让他安稳地靠在墙上。
“路鹿,那个人是谁呀?”她悄声问道。
“不知道,一个奇怪的客人,不用管他。”
路鹿的话让秋彤安心了些,来便利店久了,她也发现了便利店里的不同寻常之处。
但是秋彤不是个多事的姑娘,所以她什么也没说,再说冬天冷了她还要借用路鹿这里洗澡。
城镇离大山有很长一段距离,她可不想千里迢迢的就为了洗一个澡。而且归程爬山的路上再把全身沾上灰,洗了等同于白洗。
为了不给路鹿添麻烦,她十天才来这里洗一次澡。
不过这次她可不是来洗澡,而是希望路鹿能帮她买一床棉被。
到了秋季,夜晚的山越来越冷了,她原先带的被子根本不够用。
所以,把买被子的钱交给路鹿,她买了点日用品就回去了,没有在店里多逗留。
秋彤离开后,时间也不早了,可是酒鬼先生还是一副没清醒的样子。
虽然不知道他是从哪里来的,但路鹿仍然打算把酒鬼从店里扔出去。
如果他有家人,一夜未归就麻烦了。希望酒鬼同志的世界够和平,就算酒鬼醉死在街上也会安然活到天明。
送了走宋程,路鹿刚抬起酒鬼的一只腿,酒鬼就醒了。
于是路鹿放下他的腿,装作什么也没发生的样子,打算等酒鬼自己站起来走。
“头,头好疼……”酒鬼道:“酒保,再来,再来一杯酒!”
第 40 章
“这里不是酒馆, 还有你该回去了。”
男子张着眼迷迷糊糊地看向路鹿, 看样子并没有理解他的意思。
“你真是醉的不轻啊。”
看到男子一副不在状态的样子, 路鹿很无奈。
于是他到饮水机前接了杯凉水,把纸杯递给了男子,希望冷水能让他清醒一下。
因为醉的迷迷瞪瞪, 所以男子也不管路鹿递过来的是什么东西,接过来就喝。
结果冰凉的水划过他的喉咙,给他唤回了一丝理智。
“这里是哪……对了,我, 我喝醉了……”
安德鲁的双眼被发丝覆盖,在加上喝的神志不清, 所以只能看到周围的玻璃。
他觉得自己一定是喝醉了, 所以才会在离开酒馆后闯进一家不认识的店里。
他记得他喝够了要回他和艾丽的爱巢, 结果在半路中间就醉倒过去。
现在看来他应该是在一家店里晕倒了。
“对不起……我现在就走……”
安德鲁不知道自己昏了多久, 但有一件事是毋庸置疑的。
这些开店的人最讨厌打扰自己生意的人,所以他到现在还没有被扔到街上已经是店主大发慈悲了。
说话间,安德鲁摇摇摆摆地出了店门口。
环顾了四周后, 他凭着记忆沿着街边走, 最后在中途遇到了找他许久的艾丽。
“安德鲁, 你刚才去哪了?”艾丽焦急地问道:“我找了你很久,酒馆里的人都说你已经回去了。然而我回到家,里面却根本没有你!”
“天呐,我在这条路上来回走了半天,差点被急死了!还有你知道现在都几点了吗?现在是一点一刻钟!”
被艾丽一顿吼, 安德鲁顿时清醒了一半。
他拉着艾丽的手慢慢往家走,等到家的时候,已经接近两点了。
“快睡吧,你明天还要工厂上班,不要耽误了工作。”
艾丽匆匆说完,就自顾自地脱去衣服睡了。见状安德鲁有些愧疚,因为不仅是他要上班,艾丽也同样忙于工作。
和他一样,艾丽是个幸运的姑娘,她有一份比较轻松的工作——咖啡店的女招待,每天要干满十三个小时。
十三个小时,这听起来很长,但这已经是迪铼德的标准工时了。
比起那些要干十五、甚至十七八个小时的同僚,艾丽的工作已经很轻省了。
她只要从每天早上七点,一直干到晚上八点半(中间休息半个小时)就万事大吉,加上不算繁重的家务(托艾丽的福,他们的衣服不用花钱给洗衣妇了),每天能有七个小时的睡眠。
也因此,安德鲁对自己晚归这件事很愧疚。
艾丽干的是体力活,最重要的就是晚上的睡眠时间,而明天她五点多就要起来收拾赶路。找他耽误了这么多时间,意味着她今晚只能睡三个小时。
“抱歉,艾丽。”
安德鲁在心里默念了他的歉意,他决定以后少喝些酒,不能再让艾丽为他担心了。
虽然今晚差点搞出大事,但安德鲁仍然没有戒酒的意思。
在两人刚认识的时候,艾丽就知道他有酗酒的毛病,以及她的父母也知道他有这个习惯。
但是两人都没有任何意见,包括艾丽,都认为男人喜欢酒是难以避免的事。
他们甚至对安德鲁很满意。
因为这个年轻人,除了喜欢酗酒,是最完美不过的女婿。
艾丽相貌平平,也没有许多嫁妆,所以嫁给上流人士的路就断了,只能找和自己门当户对的小伙子。
而安德鲁,这时候就出现在父女俩面前。
在工厂工作,高级技.工,每个月拥有2000柯尔的月薪,这比起普通工人高了一倍有余。
而比起艾丽,这个咖啡店的女招待,加上小费,一个月得到的钱也不过700柯尔,可谓是高到不知凡几。
艾丽的父亲盘算过,如果艾丽找个和自己差不多的小伙子,一个月1000柯尔的那种普通工人,一旦有一个人失去了工作,那么这个家庭就会陷入困境。
但如果嫁给安德鲁,这个小伙子的月薪足以养活起他和一家子人。即使艾丽失去了工作,她也能安心在家里当个家庭主妇,相夫教子。
另外,最令艾丽父亲满意的一点还是别的——
安德鲁这个男人没有其他男人惯有的坏脾气,他从来不打老婆,这就让艾丽父亲十分满足了。
虽然他自己有时候也忍不住打老婆,但是周围的男人,包括他的父亲也打,所以他不认为这是什么罪大恶极的事,甚至觉得习以为常。
但是轮到他的女儿嫁人,他就觉得能找一个不打老婆的男人是一件非常必要的事。
总之,在艾丽父亲的撮合下,两位年轻人结合到了一起。
或许一开始各有各的目的,但是相处久了,两人之间也产生了真挚的感情,于是这段婚姻也变得越发幸福起来。
因为劳累,艾丽一沾枕头就睡着了。她每周工作六天,只有一天休息,这点倒是和安德鲁一样。
所以在相同的休息日里,两人都尽情放松,而安德鲁也只在这天大量饮酒,以缓解劳累工作带来的疲倦。
他虽然是高级工人,但是每天也要工作十二个小时。
他很庆幸自己学过读写,上过两年职业学校,所以才能找到一份不错的工作。但是,这并不意味这他就能轻松度日了。
拉着艾丽走了一路,安德鲁的酒也醒的差不多了。在酒馆里他没吃多少东西,所以肚子开始一阵阵地痛起来,于是他走到柜子前,翻找艾丽从咖啡馆带来的东西。
艾丽在咖啡馆工作,这固然很辛苦,但也不是没有好处。
比如现在,他找到了半块鸡胸肉和几块捏成一团的奶油面包,这些都是艾丽趁老板不注意,偷偷从酒馆里夹带出来的。
艾丽做的事,好听叫夹带好处,难听点叫小偷小摸,然而安德鲁并没有责怪她的意思。
因为他知道,不光艾丽在干这种事。其他女招待、厨房里的厨娘,甚至是洗碗工都会做这种事,而在任何餐馆,这种事都是司空见惯的。
包括安德鲁所在的工厂,工人们都会想法设法地偷走一些零件换钱,这都是生活所迫。
因为明天还要上班,所以安德鲁狼吞虎咽地把鸡胸肉和奶油面包吃完,简单地漱了漱口,然后就上.床睡觉了。
明天,还有新的工作等着他呢。
安德鲁离开后,路鹿也拉灯休息。
到了第二天,他照常锻炼了一个小时,吃完早餐开始画画。
等夜幕降临,他便放下手头的工作到便利店里开店,一切都十分的有规律。
而今天晚上,他放下了画册和书,难得的看起了直播。
他关注了何蓝的直播间,想看看这个女主播最近怎么样了。
如同他所料,何蓝的状况越来越不好。但是在浓妆之下,倒也看不出她惨白的脸色。
不过她眼底的黑眼圈太过厚重,怎么化妆也遮掩不住,路鹿已经看到有好几个人在弹幕里关心女主播了。
知道何蓝暂且没事,路鹿放下了心。
在杀死何蓝之前,娃娃是不会波及附近的住户的。
关上直播后,他上网搜索了一番,发现最近没有什么主播遭受罹难,估计娃娃异变以后何蓝被吓破了胆,再也不敢用娃娃害人了。
稍微关心了一下何蓝的事,路鹿又开始忙活别的。
十一月份出了很多新番,所以他打开B站挑了一个番进去,然后就津津有味地看了起来。
“您好,欢迎光临。”
熟悉的门铃响起,但是沉迷在番剧中的路鹿并不想抬头。
于是他选择忽略客人,任由客人在店里闲逛。
“没想到山洞里竟有这般风景!”
摔下山崖的少年有点懵逼。他被贼人陷害坠下了山崖,本以为会活生生摔成肉饼,却没想到被挂在半崖边的一根树干救了命,然后他就慢蹭蹭地滑到一个山洞里了。
再往后,他慢慢往山洞里走着,在路上捡到了一个镶嵌着红玉的戒指,然后就冷不丁地到了便利店里。
“这里是,秘境吗?”
少年不知道这是何许地方,看店里的人没有主意他,而是自己忙自己的事,他就小心翼翼地在店里探索起来,寻找有用的东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