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心毒(121)

作者:初禾 时间:2019-01-12 00:22 标签:推理悬疑


    之前花崇一直把毛衣穿在衬衣外面,哪哪都没贴着皮肤,虽然衬衣的布料很薄,但也算是一层“障碍”。

    柳至秦一想到自己的衣服就这么被花崇贴身穿着,喉咙就有些干。

    而花崇又补充了一句:“今天太晚了,你赶紧去睡,我把T恤洗完也得睡了。”

    所以你把T恤也脱了?柳至秦想,毛衣里面空着?

    这话他没问出口,愣了一会儿用惯常的语调说:“行,晚安。”

    花崇隐约觉得这声“晚安”不太对劲,但也没精力多想了。这一天他从洛观村飞到楚与镇,又从楚与镇回到洛城,见了多个与案子有关的人,大量线索在脑子里交融、拼凑,体力和脑力几乎都到了极限,不休息不行了。

    其实,结束通话前他还想多和柳至秦聊几句,但大脑已经有些宕机,再说下去,万一说出了不该现在说的话,那就不太好收场了。

    躺在重案组休息室的床上,他很快就睡了过去,甚至忘了脱掉不该睡觉时穿的毛衣。

    ??

    黑夜在四面八方扩散开。

    乘龙湾别墅区,邹媚站在客厅的吧台前,两眼笔直地盯着黑色的奶锅。奶锅是邹鸣不久前新买的,锅体晶亮,看得出材质出众。但此时,小火烧开的牛奶正一波接一波从它的边缘溢出,带着黏稠的奶皮,将锅体覆盖得一塌糊涂。

    空气里渐渐弥漫起烧糊的气味,还有液体流动的声响。在奶锅彻底被烧干之前,她才猛地回过神,左手惊慌失措地关掉火,右手紧紧捂着起伏不定的胸口。眼中的木然被恐惧取代,瞳仁深处明明应该倒映出吧台边的灯光,却漆黑得如夜色一般。

    在咖啡馆点的热牛奶她只喝了一口,虽然是上好的鲜牛奶,却不够甜。

    她喝不惯不加糖的牛奶,只得回家自己煮。

    可是,就在刚才,她突然意识到一件事——在那个目光锐利的警察面前,自己似乎说错了话。

    不习惯吃宵夜……

    居然说了这样的话!

    那个问题明明那么突兀,自己居然没能第一时间察觉到不对劲。

    她一连做了好几个深呼吸的动作,可心跳仍旧没有平复下去。

    几分钟后,她转过身,脚步虚浮地朝楼上走去。

    邹鸣不在,这栋房子就像死了一般。

    她站在邹鸣的卧室门口,抬手推开门,呆立片刻,突然将所有灯都打开,疯了一般地在柜子、抽屉里翻找。

    几天前,她已经将这间卧室以外的房间翻了个遍,可是仍然找不到那个东西。

    没有那个东西,自己要怎么让可怜的女孩解脱?

    这个世界对女孩糟糕透顶,它配不上她们的美好!

    这间卧室是最后的希望了。

    可她不愿意相信,那个东西会出现在邹鸣的卧室里。



第九十四章 镜像(28)


    重案组几乎没有走得开的人了,个个肩上都扛着任务。花崇只好去法医科“抓壮丁”,逮住徐戡和自己一起去羡城。

    “二娃真不像你和柳至秦的狗。”徐戡一边开车一边说:“也不像德牧。胆子小得跟针眼一样,被我家那几只一吓,就夹着尾巴‘逃命’。”

    “你上次不说它过得挺好的吗?”花崇正拿着手机和曲值发信息,闻言抬起头,“结果被你家那群欺负了?”

    “是过得挺好啊,不愁吃不愁喝,就是胆子太小了,给人一种老被欺负的假象。”徐戡笑:“其实也没有真的被欺负。我家那几只是什么品种你又不是不知道,谁能欺负大德牧?”

    花崇只听了前半截,有些在意徐戡所说的“被欺负的假象”。在一些特定场合,有人嚣张跋扈,有人弱小可怜,那旁观者大多会认为,弱小可怜的那个会被欺负。但事实究竟是怎样,除了当事人,谁也不知道。

    “等忙完这几件案子,我就把二娃给你送回去。”徐戡又说:“你救了它,它最喜欢的是你。上次我给你打电话,它像知道电话那头是你似的,一直守在我旁边,特兴奋特激动,蹦蹦跳跳的。后来我都挂掉电话了,它还在原地转圈。”

    “嗯。”花崇点点头,“这阵子麻烦你了。”

    徐戡笑,“客气。”

    连接羡城和洛城的是一条近几年才修好的高速公路,路况极好,畅通无阻,不短的路程只开了不到两个小时,连服务站都不用去。

    下了高速之后,徐戡直接往城北的殡仪馆开去。

    十年前,刘旭晨的遗体在那里被火化,骨灰仅能存放三个月,之后去了哪里?

    花崇看着一闪而过的街景,眉心习惯性地微蹙起来。

    目前查不到邹鸣到羡城的记录,但如果自己与柳至秦的推测没有错,邹鸣一定多次来到羡城,亲自去过“知识城”,也到过殡仪馆。

    最有可能查到邹鸣踪迹的地方是殡仪馆。

    殡仪馆门外排着一条长长的车龙。城北是整个羡城最不发达的地方,处处都冷清萧条,但占地不大的殡仪馆却天天热闹非凡,比市中心最繁华的购物中心“人气”还高。

    因为它差不多是所有人的归宿。

    里面的车不出来,外面的车就开不进去。花崇不想耽误时间,让徐戡找地方停车,自己下车步行。

    徐戡却反常地说:“你先别走,等我两分钟,我马上就停好。”

    花崇略感不解。

    徐戡解释道:“你走了,我就得独自进去找你。我不习惯一个人在这种地方走来走去。”

    “你一个法医,还怵殡仪馆?”花崇顿觉听到了笑话。

    “倒不是怵,就是想着心里不舒服。”徐戡很快停好车,“我们这些当法医的,从业之始就被前辈告诫——尊重逝者,尊重遗体。我不怕看到尸体,也不怕碰触尸体,接触那些死状不堪的人是我的职责。前些年,我去殡仪馆的次数比较多,经常看到一些殡葬师将敛尸袋扔来甩去,就像丢快递似的。那些敛尸袋里装的是逝去不久的人啊……”

    徐戡叹了口气,继续道:“其实我也理解他们的做法。你看,规模小一些的城市,一共就只有一个殡仪馆,每天都是人满为患,他们一年到头要烧数不清的尸体,每天都在重复相同的工作,烧到后来,都麻木了,哪里还顾得上‘轻拿轻放’?也就我矫情,看着心里难受。”

    花崇抿了抿唇,呼吸间全是纸钱、香烛的熏人气味。

    “你见过火化过程吗?”徐戡无奈地摇摇头:“挺残忍的,而且目睹这一过程的都是逝者的至亲——被推车送进锅炉房之前,躺在棺材里的还是完整的人,像睡着了一样。一个小时后,锅炉房的门打开,推车退出,留在上面的就只剩下一堆骨灰,和一些没有彻底烧成灰的骨头,头骨是最大的一块。为了将骨灰、骨头都装进骨灰盒,殡葬师会当着逝者至亲的面,用锤子把头骨敲碎。那个过程,想一想我都觉得不舒服。”

    花崇在徐戡肩上拍了拍。

    都说医者仁心,法医也是医生,只不过他们面对的是无法被救活的人。大约正是因为这种原因,他们中有的人的心,比救死扶伤的医生更加纤细。

    徐戡笑了笑,“我其实挺久没有到过殡仪馆了,让你见笑了。”

    “抱歉。”花崇说。

    “没有的事。”徐戡道:“我也是刑警,陪重案组的老大执行公务是职责所在。”

    花崇不再多说,从拥挤的人群中穿过,朝被青山苍松环绕的“长安堂”走去。

    ??

    在“长安堂”管理骨灰的是几名四五十岁的人,没穿工作服,看上去不太像专业的殡葬人员。暂放骨灰的架子简陋老旧,很多格子的玻璃都碎了,里面挂着一层蛛网,看上去毫无庄重感可言。

    很难想象一个人入土前的最后一站就是这种地方,但事实上,这就是一些小城市殡仪馆的现状。

    接待花崇和徐戡的是名中年男人,在一堆纸质资料里翻了半天,也没找到刘旭晨的信息。

    “十年前的骨灰,按理说我们是保存三个月的。不过因为有的家庭迟迟确定不了墓地,交钱的话,我们也可以多保存一段时间,但是太长了不行。你们也看到了,我们这个‘长安堂’呢,一共也就这么大块地儿,一天死的人又那么多,还越来越多,不可能一直代为保存。”

    “最长能够保存多久?”花崇问。

    “对外说的是一年,不过一年不来取,我们也不会马上处理掉,毕竟是骨灰对吧?”对方说:“但这其实要看运气,说出来不怕你笑,我们这里过去管理不规范,处理谁的骨灰、不处理谁的骨灰完全看心情,一些骨灰刚过一年就被处理掉了,一些放了好几年也没被发现。所以这个啊,还真说不准。不过领取骨灰就很严格了,必须由至亲带身份证原件领取。”

    花崇蹙眉,“那死者的至亲已经全部亡故了呢?”

    “那就得靠户籍所在地派出所出具相应证明了。”男人继续翻着资料,“这种情况其实说多不多,说少不少,哎,以前的信息没有录入内网,不好查啊。”

    徐戡低声道:“入学之后,刘旭晨的户口就迁到羡城科技大学了。他应该非常渴望离开洛观村,在城市里立足。”

    花崇点头,正想是否去一趟羡城科技大学,就听男人说:“哟,今天运气好,找到了!刘旭晨,骨灰寄存一年零三个月后,被李江、孙强悍接走,喏,有派出所的证明。”

    花崇连忙接过登记册,上面的两个名字均有备注,是刘旭晨的同学,而其他信息一栏也已写明,刘旭晨无亲人,安葬在羡城周山公墓。

    “啧啧啧,这个周山公墓啊,条件可不怎么好啊,我听说就一户农家在管,管也管不好,离市区远得很,交通很不方便。有的家属把骨灰扔那儿就不管了,坟头给人刨了都说不定。”男人说:“不过价格便宜,穷人也没办法是吧?好的公墓都够得上一套房了,穷人哪里买得起……”

    不再??拢?ǔ缌⒓春托礻?坏栏贤??兜闹苌焦?埂B飞希?ǔ缥世蠢罱?退锴亢返牧?捣绞健A饺吮弦岛蠖祭肟?讼鄢牵?罱?壳吧碓诠?猓??锴亢吩诼宄枪ぷ鳌

    大约是没想到多年之后还有警察因为刘旭晨的事找到自己,孙强悍的声音听上去有些紧张,但完全没有不耐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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