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盛夏怪兽

作者:秦三见 时间:2024-03-28 10:48 标签:情有独钟 边缘恋歌 都市
记忆中最炎热的夏日午后,我哥把余柏言带回了家。
  狗血哥夫伪双替身。
  主角非常阴暗爬行。
  内容标签: 都市 情有独钟 边缘恋歌 正剧
  搜索关键字:主角:余柏言,卓凡 ┃ 配角:卓越 ┃ 其它:
  一句话简介:我哥的初恋成了我男友。
  立意:好好谈恋爱。


第1章
  那天下午,我从门缝看到我哥在和那个人接吻。
  余柏言。
  我十五岁那年第一次听见这个名字从我哥的嘴里说出来。当时我坐在老屋不大的客厅里,风扇呼呼地响着,这个名字通过我哥、穿越风扇飞速旋转的扇叶传过来,有些不真实,却让我从此有了无尽的想象。
  我叫卓凡,我哥叫卓越。
  从名字就可以看出,爸妈对我哥给予了不小的期望,至于我,活着就行。
  这也不能完全怪他们,非要算起来的话,跟时代也沾点边。
  爸妈结婚那时候,国家正搞计划生育,我哥是头一胎,是在全家人的欢心和爱意中出生的。
  我看过我哥的“独生子女证”,上面的照片记录了我哥婴儿时期的可爱模样。
  我妈常说:“你哥小时候就聪明,不到一岁就会走了。”
  话里话外是觉得我有些愚钝,但她不知道的是,我学会走路的时间比我哥还早——当然,这是从养我的人那里听来的,我自己也没有确凿的证据。
  于是,我从没想过辩解。
  我哥的出生在计划内,而我是计划外产物。
  我妈说怀上我的时候她并不知道,很奇怪的,都已经上了节育环,怎么还怀了呢?
  对此我只能乖乖听着,头都不能抬起来,因为我的出现给当年的他们带来了不小的麻烦。
  我妈发现再次怀孕的时候正在上班。
  她跟我爸是双职工家庭,那个年代要是违反了计划生育的规定,超生了,是要丢工作的。而工作对于他们来说,那可是天。
  天不能塌,所以要有取舍。
  两人很慌,整宿犯愁,不知所措。
  他们两个的第一反应自然是流掉这个孩子,毕竟得守规矩。
  可是我妈一想到好歹是自己的骨肉,孩子都来了却不能留下,越想哭得越难受。
  哭也没办法,还是得做决定。
  两人商量了好几天,决定还是打掉我这个“不速之客”。
  她说这件事的时候,表现得十分痛心,可我满脑子只有四个字:不速之客。
  我跟哥的命运在那个时候就已经被贴好了标签。
  做了决定后,爸妈请了假,去医院,可临到地方,我妈又反悔了,说什么都不走了,从我爸那破旧的自行车后座上跳下来,捂着肚子哭着往家跑。
  就这样,我保住了一条命,但在这个过程中,我妈想尽办法隐藏自己怀了我的事实,甚至为了证明自己没怀孕只是胖了,挺着孕肚爬上爬下自己修理办公室的窗户,而到了最后几个月,眼看着肚子大得离谱再瞒不住,干脆请了长病假躲了起来。
  后来她跟我说:“有时候我会想,你比你哥发育得慢,会不会是因为当初怀你时我太不小心了。”
  我也不敢吭声,但在之后每天狂喝牛奶,希望自己的个头赶紧追上我哥。
  我妈顺利生下了我,但依旧偷偷摸摸的。
  她是在家找了接生婆来给接生的,医院都不敢去。
  当然不敢去了,去了没有准生证是要出大事的。
  我出生之后,我妈也没坐月子,不敢,怕被人发现,只多休息了两三天,然后就回去上班了。
  至于我,被送到了农村无法生育的亲戚家,一养就是十年。
  就这样,同一个妈生的孩子,我哥是城里人,我就是农村孩子。
  农村孩子这个身份对于我来说其实没什么,养父母对我很好,在我爸妈接我回城里之前,我一直以为自己是他们亲生的。
  我一直以为,我也是个独生子。
  我在村里的稻田中撒丫子乱跑,晒得黢黑,跟伙伴们偷苞米、挖鼠洞,童年过得肆意极了,是村里有名的皮孩子。
  我捡亲戚家哥哥姐姐的旧衣服穿,永远不合身,甚至六七岁了还穿过裙子。
  不过我一点不在意,有穿的就行。
  我不知道新年是要穿新衣的,回城里前也没看过春节晚会没看过烟花。
  我不知道城里的孩子会上幼儿园、学前班,会在很小的时候就给串门的亲戚背古诗背《三字经》。
  我也不知道有钢琴这种东西,不知道有奶油雪糕——我只吃过一分钱的冰棍。
  但这些我都不在意,我没什么资格去在意这些,生下我已经是对我的恩赐了。
  我妈跟我说,那十年里其实她跟我爸偷偷去看过我两次,但每次都没敢在我面前露面,怕被人看出端倪,也怕跟我正式碰了面后再舍不得留我自己在那边。
  她说他们心疼我。
  我点点头,表示他们说得我都信。
  我跟我妈说:“我知道,你们也是爱我的。”
  说这话的时候,我哥翘着二郎腿坐在椅子上,一边看电视一边吃饭,嘟嘟囔囔说了句:“他们说什么你都信。”
  那年我哥十二,我十岁,刚回到这个家两个月。
  总之,我是在十岁那年被带回来的,由于养父母都意外去世,“顺理成章”的,我的亲生爸妈“领养”了我。
  也是这个时候,我才见到了那个大我两岁的哥,比我高,比我白净,比我长得好看多了。
  他已经步入青春期,开始变声,爱在我面前端着架子,装得像个大人。
  他有很多好看干净的衣服,很合身。
  那时候我觉得我哥简直像神仙,他在学校里有很多女生喜欢。
  但我,原本自觉不错,可站在我哥旁边就像个刚从泥巴地里挖出来的土豆,黑不溜秋的,哪儿哪儿都没长开。
  我哥倒是不排斥我的到来,他很友善地把他的卧室分给我一半,也很友善地把他已经穿不下的衣服送给我。
  他还让我弹他的钢琴,只是他弹出来的是悦耳高级的钢琴曲,我弹出来的是噪音。
  我哥说他叫卓越,我说我叫卓凡。
  我哥说:“你名儿也挺好听的。”
  我说:“还行。”
  我跟我哥相处得还算融洽,五年来,他在我心里一直都是榜样。
  成绩特别好,是我牟足了力气也赶不上的好。
  他是凭自己的能耐考上的我们这里最好的高中,而我是后来靠我爸托关系花钱才进去的,勉强成为了他的学弟。
  那年他十七,开学就读高三了。
  我十五,刚中考完,在等待着开始我的高中生涯。
  我个子还是没我哥高,但这五年的时间,让我这个泥巴土豆长开了不少,白了,干净了,也像个城里孩子了。
  可我总觉得自己还是样样不如我哥,可能是因为他会弹钢琴,而我连棉花都不会弹。
  就是那个夏天,我第一次见到了余柏言,他跟我哥干的事情,对我造成了不小的冲击。
  我从门缝里,看到他们在接吻。


第2章
  那是我记忆中最炎热的一个夏天,好像能烤熟万物。
  因为中考,我的暑假来得早了些。
  没有作业的长假期,我并没有像其他同学那样和父母出去旅行或者三三两两逛街聚会。可能我骨子里还是乡下来的那个穷小子,爸妈给了我零花钱我也舍不得花。
  舍不得花钱,也不知道怎么和人交朋友。
  我曾经看过一个说法,人的童年时期是根部生长期,生长在什么样的土地上,呼吸过什么样的空气,都决定了一个人的根基是如何的。我的根埋在乡下贫瘠的土地里,即便后来被接回城市,长出的茎和叶子也还是细弱、摇摇欲坠。我没法像那些从小就生长在这里的孩子们一样自如,我怕自己活动得幅度太大,好不容易长出的叶片就会被折断。
  爸妈其实没有亏待我,他们让我出去和同学玩,可我想着自己考得差,没什么脸面还花他们的钱去玩乐,于是把他们给的零花钱攒起来,之后就整天闷在家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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