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己的老婆自己养(148)
要是知道自己宝贝孙子跟一个男生在一起,恐怕陆家的草皮都得给这老太太撅了。
姜父带着点胆战心惊, 抬起头, 却看见老太太正半眯着眼,拄着拐杖, 笑呵呵地望着电视里的小品, 时不时哈哈笑起来。
姜父搓了一把脸, 他试探性叫了一声:“妈, 刚才我说乖乖……”
话还没说话, 就瞧见老太太茫然扭头対着姜宜道:“乖乖啊, 是不是有人叫我啊?”
姜宜点了点头, 提醒她道:“奶奶,爸爸叫你呢。”
老太太自言自语道:“叫我这个老太太做什么?”
她拄着拐杖, 拿起遥控, 把小品调大声了一点,望着小品自言自语道:“你爸什么破事都要叫我这个老太太……”
说罢,老太太又津津有味看起小品,像是完全听不见餐桌前那边的谈话。
姜父舒了一口气,本打算继续跟陆黎抒发伤感情绪,却发现面前人比自己还要失魂落魄。
姜父:“???”
到底是他托付儿子还是面前人托付儿子?
直到姜宜把人送出家门口, 陆黎还是一副失魂落魄的样子。
姜宜有点奇怪,问面前人到底怎么回事。
陆黎失魂落魄抬头, 仿佛不死心地望着他问道:“读完博士真的要三十三岁吗?”
姜宜笑了起来,他捏了捏陆黎的手道:“怎么可能都是三十三岁。”
陆黎微微挺直了身体,带着点希冀道:“所以也不一定要三十三岁対不対?”
姜宜微笑,此时此刻仿佛年过半百的导师附体,语气和蔼道:“当然了。”
“大部分人都会延毕,肯定都不会在三十三岁顺利读完博士。”
他越发和蔼道:“我的导师现在四十五岁了,还在准备他的博士论文。”
陆黎:“……”
四十五岁。
他麻木地想,还不如直接杀了他。
姜宜拍了拍他的脑袋,亲昵道:“回去吧。”
“记得收好两千万。”
陆黎麻木地点了点头。
这玩意得十几年后才能出现在婚礼上。
能不收好吗?
他笑他爸菜。
他爸笑他三十多岁没名没分没结婚证盖。
自从那日冬夜谈完关于三十三岁还不一定能够读完博士这件事后,姜宜发现陆黎变得开始対待他的学业格外郑重。
开学以后,陆黎在租房里专门打了个书架,一股脑地买了一大堆生物专业的书籍,一排一排地码好,好像恨不得要把这些玩意给供起来。
生怕姜宜少看一本就要延毕一年。
姜宜在写实验报告的时候,陆黎走路都是屏住呼吸走在地毯上,仿佛发出一丁点声音都是罪不可赦。
姜宜有时一抬头,就能看到陆黎瞪着眼睛望着他笔记本上的那些数据,虽然看不懂,但神色似乎格外凝重。
仿佛他看的不是实验数据,而是建设他未来婚姻的一砖一瓦。
姜宜动手删一行数据,陆黎都要心里一咯噔问然后他道:“你怎么把那行给删了?”
姜宜低头一看,无奈道:“数据対不上,后面那一项数值那么大,肯定有问题。”
陆黎悻悻然道:“行吧。”
那有点遗憾的模样,仿佛姜宜删的不是数据,而是抽了他未来婚姻的一块砖一块瓦。
虽然陆黎対姜宜的学业抱有极高的重视,但是仍旧不可避免地如同小时候一样対东西抱有极大的敌视。
小时候是课本,长大后就变成实验。
因为姜宜一旦做起实验,基本上周末都会泡在实验室,直到晚上才有时间回来。
有时候陆黎一个人坐在床上,対着刚回来脱外套的姜宜幽幽道:“你陪我的时间还没有实验室的小白鼠陪你的时间多。”
至少实验室的小白鼠可以在姜宜手里蹦跶,亲亲蜜蜜地陪着姜宜一整天。
姜宜总是有点心虚。
因为事实确实是如此。
但他一贯知道该怎么哄身边的人。
只要专心致志亲上一口,面前人就会重新变得亢奋起来。
虽然有时候代价比较大,往往会被一边抓着脚踝拖回去,一边用力撞上去一边低头亲着耳朵说下次要陪他久一点。
至少要比小白鼠久。
姜宜往往在这时候是说不出话的,眸子都失焦了,满脸的泪痕,埋头咬着枕头的一角。
大二下学期,姜宜已经以绩点第一的成绩卷遍了整个生物系。
成绩优异加上相貌出众的人,向来会成为人群中的焦点。
但几乎整个生物系的都知道,这位看起来高冷得不得了的绩点第一喜欢泡在实验室。
再后来,当生物系不少的人看到这位高冷得不得了的绩点第一叼着一个面包,含含糊糊地蹲在花坛旁跟电话那头的人保证说自己在食堂吃饭时,便知道了姜宜已经名草有主。
金发男生,看起来桀骜不驯,性格很不好。
但经常会在团聚的时候给实验室的小组成员定下午茶和奶茶咖啡,一整个学期都没断过,基本每个成员都收到过下午茶。
金发男生拜托的事情也很简单。
只要实验室里的人别在实验楼投喂姜宜。
经常有学生为了赶数据,兜里会装着些小零食充饥,饿了就出实验室吃些小零食补充体力,顺带休息休息。
姜宜总是口袋里被塞得满满当当的,他有时也会挑一些不上火的东西吃,比如小面包和巧克力,经常吃了后就会忘记吃正餐。
毕竟做起实验来很少有人掐着时间去吃饭。
后来投喂的人少了,姜宜也就自然而然地按时去食堂吃饭。
大三春天那年,陆黎逐步接手公司,经常忙得二十四小时连轴转。
但几乎每出一次差,陆黎总要空出点时间去给姜宜买那个城市小众的拼图。
久而久之,陆黎身边的助理都知道这位陆家大少爷这个习惯。
直到有一天,陆黎出差跟着陆霄谈完公事,助理原本如同往常一样,要替这位小陆总查一查这座城市有没有售卖小众拼图的地方,但陆黎却直奔机场。
等到在机场候机时,助理看到一向冷峻着脸,脾气大得要命的小陆总唇边带着笑意,低声対着电话那头的人说:“周末真的不做实验?”
“真的要陪我?”
不知电话那头的人说了什么,陆黎唇边的笑意加深道:“这可是你说的。”
“好,大概三个小时后我到A市。”
“应卓翰?管他做什么,你去给他当模特已经够给他面子了。”
陆黎是耿耿于怀的,毕竟他让姜宜穿裙子,但姜宜没给他穿,但那蠢得要死的卷毛一哭丧着说自己找不到模特,姜宜就心软答应下来。
瞧着陆黎那副模样,助理这才想到,以往他们叫着小陆总的人才二十岁,対着自己喜欢的人照样跟其他年轻人一样。
助理心里是好奇的。
毕竟这位陆家大少爷从来没让自己的対象露过面。
旁的富家子弟在公司有了助理,总是免不了唤上自己的助理给自己的男朋友女朋友买包买衣服,再不济的也得做几回司机。
但这位陆家大少爷从来没有。
他対于自己対象的事一向都是亲力亲为。
好像从小到大已经习惯了这样亲力亲为,从来没有让他给自己喜欢的人办过什么事。
三个小时后。
飞机准时准点停在A市。
机场里,助理一路提着行李,跟在陆黎身后,然后看着自己小陆总対着不远处的男生愣了愣。
助理抬头,瞧见了不远处的男生,也稍稍怔了怔。
不远处的男生偏头似乎在找着人群中的什么人,他气质看上去沉静而内敛,黑发柔软,皮肤白得晃眼,眉眼漂亮到了惹眼的地步。
最重要的是他穿着粉色的毛衣,毛衣看上去很宽大松垮,露出平直白皙的一截锁骨,锁骨上挂着各种银色的装饰品,高腰牛仔裤掐出了一截细细的窄腰。
牛仔裤是破洞牛仔裤,腰臀裹得很紧,深蓝色破洞处露出隐隐约约笔直修长的长腿,行走间显得格外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