穿越后我追妻火葬场了(17)
记起的都是下半身的破事,难道季行辰和二十五岁的我只是肉体交好的情人?
梦里我没看清季行辰的表情,说实话我也不太想看清——总觉得看清二十五岁的我和季行辰的感情后,我再也不能由心说出我对季行辰不心动——梦中的我分明对季行辰心动得发疯。
但要完全区分二十五岁的我与季行辰究竟是肉欲激情还是爱恋至深,可能还要多梦几次……
我逝去的贞操再度粉碎性骨折。
第16章 我查出轨
流年不利的还有我与沈瑜的重新建交。
我醒来的第一时间就查看过手机来信,没有未读消息。
在和沈瑜异地后,沈瑜时常会因为各种小原因失联,手机忘记携带、没电关机,我恨不得买十个手机,让他挂脖子上、栓腰带上、揣书包里。不过就只是想想。沈瑜一味的认学习,内向又独立,催他一次下次只会回得更拖延。后来我就习惯等他的消息,和等不到他的消息。
我满脑门官司地下了楼。
我的“梦中情人”以跟梦里判若两人的清冷,和我打了个招呼。
季行辰今天上午要外出,起得比平时更早,这会儿已经坐在餐桌前吃早饭了。
季总虽然在职场上是一名英明决策的领导者,但对工作更像是出于责任与生活方式,而非源自热爱,比如这会儿他睡眠不足的脸上“不想上班”的丧气就挺明显的。
早饭是牛奶冲泡的麦片、煎蛋、吐司,还有一碟醋拌秋葵。
从换被单那里看得出来,季行辰约莫也是个十指不沾家务活的惯宝宝出身,在家务技能上的熟练度一个比一个低,这些大多数只需要从冰箱里拿出来的食物,被这位大厨制作出来如同动用了九十九道工序,锅碗瓶罐,从碗到勺,颠三倒四的摆满了流理台。
就这他还为我也泡了一碗麦片。
我感念的同时心情有些复杂:“先前是我做早餐吗?”
“谁起得早谁做,一般会在路上的快餐店买现成的早点,或者去公司附近的茶餐厅吃。”
饭谁起的早谁做,常态的场景却是一起出去吃,也就是一同起来的情况占多数,所以是两个都对早起有点抗拒的人一起赖床?
细思又有点限制级……
季行辰用勺子将碗底最后一点麦片扒拉进嘴里,用舌头舔了下唇边浓白的奶渍。
我被梦里的后劲给激了一道,心口一阵酥痒,喉结动了动,不自在地收回视线。
“没给你加太多蜂蜜,不知道你现在的口味。”
我爱吃甜口的东西,这点倒是一直没变过。
我端着碗尝了一口,牛奶的温度已经没有那么适口了,麦片凝得过于粘稠,甜度也有点淡,却还是捧场道:“挺好吃的。”
季行辰倒像很适应得到厨艺上的肯定似的,微微提起的嘴角有种膨胀的小得意。看来二十五岁的我还是宠他的,也没少说瞎话。
“吃完后碗筷放到洗碗机里,厨房家政阿姨会过来收拾,我先出门了。”
“辰哥,”我出声拦了他一下,“你今天来我公司吗?”
“下午会来,”季行辰仿佛在嘱咐一只会拆家的狗狗,“你老实在公司里待着,别想着迟到早退,也别作妖给二十五岁的你丢人,听到了吗?”
“我都够安分守己了,怎么就有丢人的隐患了。”我不悦道,“我这两天还不够听你的话吗?”
季行辰逐渐掌握了训我的技巧,路过我时在我脑袋上捋顺了一把:“表现得是挺不错,继续保持——有事情给我打电话。”
我别扭地躲过,炸起的毛被顺了回去,干巴巴地哦了一声。
公司里没了季行辰的统治,今天我就是本公司最有话语权的仔——限时一把手体验卡版。
上午要开公司管理层例会,参与会议的人员主要是各部门中高层的负责人,会议内容围绕着工作汇总展开,我只需要一脸高深莫测地在边上坐镇就可以。
没了销售部和市场部在朝堂上分庭抗礼唇枪舌战的环节,这早朝便少了许多看点。
各部门轮番汇报工作,会议纪要周助理会整理,我拿着二十五岁的我的记事本,听到重点内容时随缘写上两笔。
这个记事本已经用掉一多半了,我随手向前面翻了翻,随手速记的文字就没签名那么装样了,字体潦草得亦如早年。正在我想着二十五岁的我不过如此时,我突然留意到了其中写满文字的一页。
这一页记了不少数值,以我现有的业务水平也品不出个是亏是赚,但能从字迹看出我写这些时浓重的不耐烦,然而就是在这一片鬼哭狼嚎的鬼画符里,在正中的位置悄然而隐秘的,用堪称端正的字体,一笔一划地写着季行辰的名字。
我似乎在这一刻共情到了二十五岁的我,我的眼前仿佛出现了一团阴霾的墨,慢慢蕴开,将一切都盖住,却唯独避开了这三个字,只清晰地显现出季行辰的名字。
关于二十五岁的我开会溜号时暗戳戳写人名被十九岁的我发现了这件事。
怎么说呢,我有点替自己尴尬,毕竟我活到十九岁还从没做过这么有少女心的事。
或者说是——深情?
随手一翻就抽中带有秘密的这一页的概率有点低,我放慢翻动,果然在这个本子的边边角角里再度有所发现。
人一无聊起来什么闲事都做得出来,我前两天模仿自己的字迹模仿出后遗症了,鬼使神差地也写起了季行辰的名字。
我果然还是有几分成为二十五岁的自己的天分的,我只写了两遍就以假乱真了。
主持会议的人是我们公司的副总裁,这位副总裁吧,就姓傅。他在季行辰的备注里为[正总],因为负负得正。
这个冷笑话没逗笑我,当时一脸正经地讲这个笑话的季行辰倒是把我逗笑了。
傅总长得挺精神,出厂年份也挺新,一侧耳朵上打了三个耳洞,脖颈上佩着条皮质颈链,左手手指上戴了三枚戒指,一枚素戒、一枚切面,一枚黑钻,又潮又考究,说起话来却很有年代感。
他让我想起了我高中时那位慈祥的物理老师,讲话慢慢悠悠,每个字音都带着催眠的功效,我怀疑我要是听着他的汇报睡过去,能一觉穿回到高中。
我的公司里真是人才济济。
“李总您有什么要补充的吗?”
被点到的我刚颓起的后背又立即正襟危坐,看似沉着,实则没话可表地抬了下手,于是满屋的视线又从我的身上转回到这位充满圣父光辉的催眠大师的脸上。
除了坐在偏向角落里的一个人。
我将指间的签字笔缓缓转了一圈,有所感应地抬起视线看向那个角落,正与那道还凝望着我的目光撞在一起。
那青年长相眉清目秀,外貌在他周围那一小圈人里算是比较出挑的存在。
我打量着他,脑中背书一样想起这个人的名字,温世清——有几分像沈瑜的那个人。
以我对自己的了解,不喜欢绝对不会将就,在一起就一定会全心全意的负责。真若放不下宁可一条路走到黑的追求,也不会退而求其次去吃路边代餐。但这个二十五岁的我,我还真说不好。
变异的人不是谢敬东,貌似是我。
这几天我从季行辰与周围人的反应中了解到,二十五岁的我跟十九岁的我在性格上似乎有着极大的改变。
这是我第一次见到这名“替身”本人,外貌上仅有一点沈瑜的轮廓,气质是真的很像,不过在对待我的态度上简直天差地别。
温世清和我对上视线后一个激灵,匆匆别过眼,然后又羞怯地看了过来,端得是眉来眼去,勾结拉丝,勾出了无数个日日夜夜,眼神里传递的信息量足够装满一个T的硬盘。
我内心狂操。
二十五岁的我究竟还有多少惊喜是现在的我不知道的???
我再次暗骂了一句二十五岁的我傻逼。
我要把二十五岁的我是傻逼这句话写在我的脑门上,狠狠地给二十五岁的我丢人!
——算了,我答应过季行辰要好好对待他老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