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才被废后成了我的道侣(290)
“温如玉,我想我配不上你。天工楼少主一点都不厉害,配不上最强散修。我长得不如你,修为不如你,我总是这么笨,我还不会做饭……这样的我,你还喜欢吗?”
温如玉伸出了双手抱住了楼小楼,他珍惜的亲了亲楼小楼的头发:“喜欢。我觉得你人长得好看又聪明,不会做饭没关系,我会学着做。”
“我今天带着一百二十万分的诚意来到天工楼,只想让爷爷同意我们两的婚事。你是我愿意用自己的性命保护的人,你说我有多喜欢你。”
叶缓归哭得稀里哗啦:“呜呜呜呜,太感人了!这才对嘛!”
谭渡之在旁边递帕子:“好啦,这不是好事么?他们两也算是因祸得福,我们以后也不用担心了。”
说着谭渡之看向呆呆站在旁边的楼岳:“楼主,您看这门亲事,您答应吗?”
楼岳看着地上相拥的孙子和他的恋人,他脸上浮现出了满意的笑容:“天赐佳偶,天作之合,挑个良辰吉日先定亲吧。”
楼岳抬头看了看湛蓝的天空:“小楼这孩子眼光好,他看中的人不会错。”
第132章 番外五
因爱相聚(上)
今年的春天来得早,桃花比往年早开了几天,油菜花也开成了片。放眼一看,珍珠湾成了一片花海,这是珍珠湾最美丽的季节,桃花红梨花白,油菜花开成了金黄色的一片。
难得的休息天,叶缓归却不得闲。这个季节的野菜格外的肥嫩,他想多挖一些野菜做点心吃。
老谭喜欢吃小蒜饼,细长的小蒜切成段儿和米粉或者面粉揉成饼,再煎的两面金黄,这样的饼他一顿能吃一大盘。而且这两天小楼也在这里,他想要多做一些。
田埂上的马兰和荠菜又肥又大,叶缓归背着箩筐提着小菜刀不紧不慢的收割着独属于这个季节的美味。从田埂上收割下来的野菜沾上了不少花瓣,点点金黄配着翠绿的颜色,色彩明艳看着就令人舒服。
叶缓归走在前面,楼小楼走在后面,两人身后跟着高大威猛的招财。
招财是一只大黄狗,它有着直立的耳朵和卷曲向上的尾巴。它整体的颜色呈现上深下浅,背部的毛金黄,而肚皮上的毛则是白色的。走起路来时,它的尾巴一翘一翘。
当它和吉祥站在一起时,不管是色彩搭配还是大小,看起来就是一家子。
楼小楼深吸一口气:“啊,春天真好~天工楼一年四季都一个样,一点意思都没有。”
叶缓归笑道:“你说这话让楼爷爷听到了就太伤心了,好歹是养育你这么多年的宗门,你怎么能带头贬低?”
而且天工楼怎么能算是一年四季都一个样?它分明是每一天都不一样!楼小楼经常在宗门迷路,就这样还好意思说天工楼一点意思都没有?
楼小楼满不在乎:“实话实说罢了。我上次不是把天工楼结界给毁了么?后来重铸结界时,我对爷爷说,想要弄个四季分明的结界。结果爷爷把我训了一顿,说我没事找事。”
楼小楼坚定的说道:“等将来有一天天工楼能飞起来的时候,我就带着天工楼飞到苍灵山脉,然后找个合适的地方把天工楼放下来。我看青阳宗那边就不错!”
叶缓归哭笑不得:“你还没放弃呢?”
楼小楼正色道:“那当然!难道你以为我只是说着玩的吗?”
作为一个技术流,他毕生的梦想就是让天工楼回到九天之上,然后楼中弟子想去哪里就去哪里!
叶缓归将一把小蒜塞到了背篓里,他佩服的说道:“挺佩服你的,你对我说的那些东西,我听都听不懂。”
楼小楼淡定道:“术业有专攻嘛!你让我做菜,我还不是不会?”
正说着两人闻到了一股焦糊味,不用说,一定是温如玉做菜的时候溜号忘记锅里煮着菜了。
果然温如玉慌慌张张的从房子里面跑向厨房:“哎哟!我的肉!煮过头了!”
叶缓归安慰楼小楼:“没事,你不会做菜还有老温呢。”
温如玉还会炒丽人菇呢!虽然吃了他炒的丽人菇,叶缓归成功把自己给毒翻了。
此时招财抬起头看了看旁边的菜地,它耳朵动了动,随后像是离弦的箭一样冲向了油菜地。它速度惊人,楼小楼只看到它的大尾巴在油菜地里闪了闪就不见了影子。定睛一看,它去追兔子了。
楼小楼羡慕道:“你家招财好威风啊,我也想养灵犬。可是我养不好。”
楼小楼专注工作时,连自己的一日三餐都无法保证。别说养狗了,要是没人照顾他,他自己都能把自己给养死。
叶缓归眯着眼睛看了一下油菜地:“别看招财现在高大威猛,小时候特别瘦弱。”
楼小楼惊讶道:“有这事?”
叶缓归点点头:“是啊,你知道御兽宗的福袋吗?”
楼小楼摇摇头:“那是什么?”
他认识叶缓归的时候,叶缓归已经是青木宗宗主了。他哪里会知道叶缓归曾经靠着御兽宗的福袋撑过了最艰难的时候。
叶缓归怀念道:“御兽宗当年养了很多灵兽,灵兽需要吃很多肉,但是不是所有的食物它们都能吃完。那些没吃完的肉就会被御兽宗的弟子们塞在一次性的储物袋里拿出来贩卖。”
“里面除了灵兽吃剩下的东西,还会有打架死了的灵兽,或者宗门丢弃不要的灵兽。因为不知道里面到底装了什么,而且每个储物袋开出来都有肉,这种储物袋就被称为福袋。”
“招财进宝鸭鸭都是从福袋里面开出来的,它们都是被宗门抛弃的小动物。按道理说储物袋里面装不了活物,但是招财进宝是活着从福袋里面爬出来的。”
正说着招财口中叼着大野兔从油菜地里钻了出来,它可没有什么怜花惜玉的想法,钻出来时它黄色的毛沾上了细碎的油菜花。
黄狗配黄花,黄了一身。
昨天下了一点小雨,油菜花的叶子上沾着水珠。招财去地里追了一圈兔子,出来时全身的毛就湿哒哒的。
如果在平时,招财肯定会想办法把自己一身给搞干净了。如果不这么做的话,叶缓归忙完了自己的事就会烧水给它洗澡了。
但是此时它骄傲得不得了,嘴里的那只大兔子起码有五六斤。它叼着兔子向叶缓归的方向伸了个懒腰,看着像是邀功。
叶缓归夸奖道:“招财好厉害啊!真棒!去找老谭杀兔子,中午我们就去吃兔子。”
招财一听叼着兔子就向着家的方向跑去了。
楼小楼更羡慕了:“你这哪里是养的狗啊,招财比人都机灵。”
叶缓归笑了:“是啊,招财进宝鸭鸭和吉祥对我而言就是家里人。尤其是招财进宝和鸭鸭,它们跟着我的时候吃了不少苦,如果没有它们,我也坚持不到现在。”
闲着也是闲着,叶缓归便对楼小楼说起了他养灵兽的那些事。
“我八岁的时候,照顾我的严伯就离世了。别看珍珠湾现在好,但是在我小时候,这里就是个山沟沟。”叶缓归指着面前的油菜地和前面的果园,“那时候这里长满的荒草。”
“福伯看我可怜,想要接我去镇上住,但是我不想离开这里。他实在拗不过我,就只能明里暗里的救济我。当年开出招财进宝的那些福袋,都是福伯送我的。”
“我记得第一次开出招财时,可把我吓了一跳。就你能想到吗?一只小狗,瘦得皮包骨,两只眼睛大大的,连叫都叫不出来了。我当时以为它要死了呢。”
叶缓归比划了一下他的巴掌:“当时的招财就这么大,虚弱得连头都抬不起来。”
楼小楼愣了:“招财小时候这么惨的吗?!”
叶缓归点点头:“嗯,可惨了。福伯说它可能活不了,我就抱着试试看的态度给它喂米汤。它没办法便便,我就沾了温水给它擦屁屁。没想到竟然真的活了!”
那时候的叶缓归住在茅草屋中,家里穷得叮当响。瘦弱的孩子和同样瘦弱的黄狗相依为命,就这样他们两竟然支撑了下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