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骷髅之王(27)

作者:leonie 时间:2020-06-18 09:12 标签:穿越时空  西幻  升级流  强强  

  隐隐约约的,艾斯还听到那个嘶哑的声音说:“你也一起走吧。”
  萨克森山上,那顶纹着三色堇小花的帐篷依旧静静伫立着,没有人知道,刚才还在帐篷里怡然自得的两个人贵族少年,现在已经身陷囹圄。
  艾斯再次醒来的时候,四周一片漆黑,伸手不见五指,他刚刚在地上摸索了一会儿,就听到诺欧·格林的声音,“诺依曼,你醒来了吗?”
  “嗯。”艾斯凭借声音判断,诺欧·格林就在他右边不远的地。
  过了半晌,诺欧·格林才又道:“抱歉,连累你了。”
  “这不是你的错。谁知道他会把我也抓来。”艾斯又是疑惑又是不爽:“他为什么把我也抓来?”
  诺欧·格林的声音难掩愧疚,“不知道。”
  艾斯不得不安慰他:“人活着,总会有这一天,或早或晚罢了。”只要他去亡界的时候,魂火不灭,总会有再回现世的机会。
  至于诺欧·格林,艾斯想着,如果他们真的一起死了,再把他亡灵法师的身份告诉他不迟。
  诺欧·格林没再说话。
  这会儿,艾斯和诺欧·格林一起,被关在一个黑漆漆的地儿。艾斯心里不再有什么顾忌,直接问道:“你有头绪吗?是谁想要你的性命?如果是求财或者其它的,可以先满足他。”
  “我有一点猜想。我知道哪里有传奇法杖,现在掌着他的人,要是我死了,他将得到极大的好处。”诺欧·格林道:“只是这事说来话长。”
  艾斯还是有些想听的,至少做个明白鬼吧,“那慢慢说吧,索性也没什么事。”
  “也是。”诺欧·格林想了想,道:“你也知道,我的父亲是格林公爵,两年前,他和我母亲遇上了一场流感,很快过世了。那个时候,我还没有继承格林家族爵位的资格,但我又是父亲唯一的儿子。路易斯安那行省东部平原上的人们非常拥护格林家族,也很爱戴我父亲。我的老师,也是一位学者,为了我去帝都觐见了陛下。”
  “老师从帝都带来陛下的旨意,格林公爵的爵位可以等到我十八岁,通过骑士团的考核后继承。如果我无法继承爵位,再考虑其他继承人。而这八年,路易斯安那行省东部平原上的产业交由我叔叔打理,直到我继承爵位后。”
  陛下这样的处置对于格林家族已经算优容了。艾斯问道:“你跟你叔叔的关系不好?”
  诺欧·格林知道艾斯看不见,还是摇了摇头,“谈不上好与不好,我们交集很少,以前家族聚餐的时候他也是不出现的,因为他是私生子。我祖父早年在普林待过几年,那里是和芬格帝国交界的地方,时不时会有小规模的战斗发生。那个时候生活朝不保夕,祖父就在普林置了一座宅子,养了几个人,后来叔叔也是在那里出生的。”
  “虽然祖父带叔叔回了路易斯安那行省的东部平原,但只是让他随着骑士们练剑,平日里也不找他。叔叔也不是多高调的人,他很少提祖父的事,有些认识他一两年的人,都不知道他是格林公爵的儿子。”
  艾斯:“可是他姓格林,平常大家不会奇怪吗?”
  诺欧·格林:“祖父没有赐叔叔格林的姓氏,甚至后来祖父过世,叔叔也没能以格林家族子嗣的身份参加葬礼。”
  艾斯问道:“他怨恨你们家?”艾斯已经要脑补一本《庶子,奋斗吧!》的小说了。
  然而,艾斯依旧没能理解三色堇帝国贵族的脑回路,诺欧·格林道:“没有,其实叔叔和我父亲的关系还好,我们仅有的几次见面都是在祖父过世后,我和父亲,还有叔叔一起去打猎或者做点别的。”
  艾斯道:“他既不是格林家族的人,没有继承爵位的可能,又不怨恨你家,他为何要做出这样的事呢?”
  艾斯还是有有点了解诺欧·格林的,他既然提到他叔叔,总归是有缘由的。
  诺欧·格林继续道:“叔叔连荣誉骑士也不是,就算归于格林家族,也是没有继承爵位的资格的。但祖父走的时候,说养大他、教导他已经尽了缘分,明言没有财产留给他。他又不肯接受我父亲的赠与,就离开了路易斯安那行省的东部平原,去了帝都。”
  突然,诺欧·格林问了艾斯一个问题:“诺依曼,你听说过玫瑰城堡吗?”
  艾斯:“似乎有听过。玫瑰城堡在帝都的郊区,属于安德烈亚斯亲王的长女玛丽公主,玛丽公主美貌非凡。她的城堡里有整个大陆最美丽的女人,最香醇的美酒。玫瑰城堡举办宴会,等闲人一张请帖都是拿不到的。”
  诺欧·格林:“你说的大多都是对的,只是玛丽公主容貌并不绝色,只是生得清秀。”
  艾斯虽觉得不可思议,但他好像猜到了后来发生的事,“你的叔叔去了玫瑰城堡的宴会?”
  诺欧·格林:“是的。不是我说话偏颇,但我叔叔的确没有多少学识,武功也只是稀疏平常……”
  艾斯道:“你就是偏颇。”
  指不定下一秒就去亡界了,艾斯说话越发随意了。
  诺欧·格林也没有生气,他笑了一下,道:“但是,论容貌,我叔叔绝对是帝都少有的俊美人物。我小时候,我父亲夸我长得好,就说我像叔叔。”
  艾斯想着诺欧·格林,想他十年后褪去稚气,若诺欧·格林叔叔有他九分俊美,也够名誉帝都了。
  艾斯:“那你叔叔入了哪位贵夫人的眼?”
  既然诺欧·格林叔叔是文不成武不就,那就只可能凭脸晋升了。虽然手段有些low,但不偷不抢,也说不上错来。
  然而,诺欧·格林说出来的名字,艾斯还是万万没想到的,“玛丽公主。”
  艾斯对三色堇帝国的人际关系不太了解,但也大致记得,除了路德维希四世的女儿芬芙儿殿下年纪尚幼以外,其他几位公主可都是结婚了的。
  勾搭有钱有势的女人和当小三……
  还是不一样的。
  “玛丽公主当初成婚的对象是帝国北部的一位伯爵,他们婚后没两年,玛丽公主只得了一个女儿,那位伯爵就被人暗杀了。”诺欧·格林像是知道艾斯在想什么,解释了一下,又继续道:“北方不比我们南方富裕,那位伯爵生性简朴,不喜玛丽公主铺张浪费,两人感情并不十分好。”
  “伯爵死后,玛丽公主彻底改造了玫瑰城堡,那里成了三色堇帝国最奢华的地方,据说,城堡里每年耗掉的酒水能填满帝都的护城河。皇宫里尝不到的料理,在玫瑰城堡也应有尽有。城堡里最美丽的女人则以玫瑰相称,红玫瑰容貌倾城,白玫瑰气质高雅,蓝玫瑰神秘迷人。”
  艾斯听八卦本来听得津津有味,突然,他的表情僵住了。
  红玫瑰。
  艾斯突然想起子爵夫人去世后,巴特索登偶尔收到的信,抬头都是“致美丽的红玫瑰卡洛琳夫人”,甚至在葬礼上,诺依曼子爵还让他献一朵红玫瑰给子爵夫人。
  难道艾斯的母亲,诺依曼子爵夫人当年在帝都的时候,也常常待在玫瑰城堡?
  是了,哪怕在病中都美得惊心动魄的容貌,整天不着家、流连在各个宴会中的性子,诺依曼子爵夫人若是玫瑰城堡的红玫瑰,艾斯一点都不会意外。
  诺欧·格林:“叔叔他在玫瑰城堡待了六年,直到父亲去世,他才回了路易斯安那行省的东部平原。”
  艾斯:“他来夺你权的?”
  诺欧·格林:“不是,他是被玛丽公主赶出来的。”
  艾斯:……
  诺欧·格林:“只是一些捕风捉影的小道消息,白玫瑰回玫瑰庄园看望玛丽公主,然后遇上了叔叔……就在花园里,被玛丽公主抓了正着……白玫瑰现在也是一位侯爵的夫人,玛丽公主不能拿她怎么样,就把气全部撒在了叔叔头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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