杀破狼(209)
沈易一指顾昀:“挨过,因为他。”
顾昀以手撑头,在旁边笑,还挺光荣似的。
长庚便问道:“是给教书先生下泻药那事吗?”
沈易震惊地看向顾昀,一双眼睛里满是“你怎么什么倒霉事都往外说,不知道丢人现眼吗”。
“那事太远了,”顾昀说道,“沈季平这个人,从小胆子就一点大,要不是我带着他玩,早就读书读傻了。”
沈易冷笑道:“跟着你,没让我爹打傻,算他老人家手下留情。”
众人便催他说。
“这样一说,也有十多年了,”沈易想了想,说道,“那是西域第一次叛乱之前的事,十六七岁吧。”
十六七岁的长庚他们已经随着临渊阁云游四方了,闻听老成持重的沈将军还在家挨板子,一帮人顿时伸长了脖子。
“元和先帝给他订了门亲事,郭大学士之女,”沈易有意挤兑顾昀,就说道,“长得那真是貌美如花、秀外慧中,敢和当年的太子妃——也就是太后娘娘并称双姝……”
顾昀警觉地打断他:“别扯淡,说得好像你见过似的,连我都没见过。”
说完,他借着倒茶偷偷瞟了陛下一眼,长庚人在灯下,眉目比平时柔和不少,听到这,就似笑非笑地在桌子底下悄悄地点了点他,然后又从他面前的盘子里夹了根香椿。
“道听途说,郭小姐仰慕者很多嘛,”沈易说道,“其中一些人听说了这门亲事,就很不平,酸文假醋地骂他是纨绔子弟——当然,骂他的人自己也是纨绔,不然没这闲工夫——领头的是左相之子,这位仁兄自诩京城第一风流才子,‘才’在哪,大伙都不知道,倒是知道他没事就喜欢倚翠偎红。有一天,这位去了‘香云阁’,会他的红颜知己,刚把裤子脱了,香云阁就走了水,着的正好就是他的雅间。这位丞相公子情急之下,腰带也没找着,拎着裤子一路踩着浓烟飞了出来,从此人送绰号‘飞云公子’,左相因为这事脸上无光,年底就告老了。”
陈姑娘没听明白,便问她未婚的夫君道:“那为什么你挨了板子?”
顾昀大笑道:“因为这厮不听我的,放完火不敢大摇大摆地走前门,非要从后院跳窗户跑,正碰上沈老爷在那会友,哈哈哈,鬼鬼祟祟地乔装打扮,也没瞒住亲爹的眼。”
香云阁在起鸢楼后面,颇有格调,不少文人墨客汇聚,饭菜也是一绝,但再有格调,毕竟也属于风月场所。亲爹在风月场所里会友,虽说没干什么吧,被儿子撞见,也足够他老人家尴尬得恼羞成怒了,何况这小子还淘气淘出花样了。
虽然放火这缺德事,一听就知道是顾昀牵的头,但沈老爷打不着安定侯,只好把一腔怒火都喷在了亲儿子身上,打得他哭爹喊娘,卧榻一个多月。
沈易愤懑地把花球扔给顾昀:“你陪一个。”
顾昀奇道:“凭什么?”
“凭那事是你一手策划的,要说起来,大帅真是从小就运筹帷幄,香云阁的地形和环境都……”
顾昀忙道:“陪陪陪,我陪,季平兄,快收了神通吧。”
于是顾昀在陛下意味深长的注视下,一言不发地夹起一根香椿,吞金似的咽了。
直到第三轮击鼓,顾昀还没把那根香椿咽下去,痛苦地屏着息,他把花球安全脱手给沈易,去摸茶碗。
谁知下一刻,本该传给陈姑娘的沈易以迅雷不及掩耳之势,又把花球砸回了顾昀怀里。
正在漱口的顾昀差点把茶水洒在前襟上,茫然地抬起头。
“咚”,鼓声停了。
顾昀:“……”
沈易:“哈哈哈哈!”
顾昀不方便当着满座亲友的面跟沈易互挠,只好故作大度地一挥手:“事无不可对人言,有什么?我就……”
他扫见锦囊里的字条,只见上面写道:“你此生,行到水穷处,最大的慰藉是什么?”
众人见大帅牛皮吹一半,忽然哑了,都很好奇,沈易探过身去:“写了什么?”
顾昀伸手一握,把字条藏了起来,他偏头去看长庚,一瞬间,眼神悠远起来,不知想起了什么,忽然就笑了。
长庚不明所以,眨了眨眼,问道:“到底写了什么?”
年轻的陛下目光澄澈,北行宫所有的灯光都在那双瞳孔里。
“写了你,傻子。”顾昀想道,“算了,豁出去了。”
然后他一根一根地,把面前的“春意长存”吃了。
唔,口感欠佳,讨个好彩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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依照顾昀的口味,这辈子是告别锅包肉了,我觉得这是他毕生最大的遗憾之一。
【北疆一段不为人知的小事】
上礼拜说到,沈将军咸鱼翻身,终于趁大帅被醋熏得五迷三道时涮了他一把,让他吃了一颗花球,抽到了那张字条。
如果单说“慰藉”,顾昀的慰藉有很多,长庚美人排第一,但除他以外,好吃的、好玩的、过命的兄弟、丧着脸的沈易,王伯种的娇花、老霍喂的宝马……人世间种种能让他驻足欣赏、笑上一笑的东西,都留着他的情,自然也都算他的慰藉。
可是,“行到水穷处”,指的又是什么时候呢?
顾昀第一眼看见这行字的时候,想起的不是他年幼失怙、耳聋眼瞎的那段日子。
一来那是太久远的故事了,二来么,后来好几十年一直也是这样,他反正也习惯了。现在再回忆,反倒是小时候在侯府称王称霸的那几年,事情都模糊了,偶尔想起一些片段、亦或是听王伯他们提起,都觉得不像自己身上发生过的。
他想起的也不是西洋军围城的那回,那时候,他已经是个成熟强大的男人了,该懂的不该懂的事情都懂了,该想的不该想的思虑,他也都虑过了,已经没有人再敢在“侯爷”前加个“小”字了,提起玄铁三部,人们想到的是他顾昀,而不再是老侯爷顾慎。他是国破家亡之前最后的一道墙,没那么多闲工夫感怀自己。
让他想起“山穷水尽”、“走投无路”之类字眼的,要说起来,其实是隆安皇帝刚即位时,他奉命护送北蛮世子加莱荧惑出关的那一次——
那年的春天来得格外晚,明明已经是三月,北疆还没有一点活气,这里的天地也像是给冻住了,永远也亮不起来似的,牛羊的尸体被狼群藏在深深的雪坑里,人顶着风走一回,刮破的口鼻就会腥得呛嗓子。
沈易身披轻裘玄甲,马还没站稳,就一跃而下,三步并作两步地赶到帅帐前,没来得及掀帘子,里头先传出一阵闷闷的咳嗽声,沈易吓得手一哆嗦。
守在帅帐前的正是北疆驻军统领,忙道:“不是大帅,是陈公子。”
“陈大夫?”
“是,听人说,陈公子身体不好,冬天向来不出门的,今年破例赶过来,刚出关就赶上这场风雪,好人的身子骨都吃不住,何况是他?给人治病,大夫刚到,自己就快躺下了,唉!”
沈易雪天跑马,一身寒气,怕自己贸然闯进去雪上加霜,便缩回了掀帐的手。
他清俊从容的眉目间多了几分焦躁,不过几天,两腮都凹了下去。交到卫兵手里的马好似和主人心神相连,也在不安地踱着步。
“皇上交代,让我们痛痛快快地把那蛮人世子送回去,然后回西边去。”沈易压低声音同那统领说道,“按理早该动身了!西北大营沿路都护所派人问了几次。虽然玄铁三部在,迟到个十天半月,谅他们也不敢说什么。可这都快一个月了!”
统领也同他一样,几乎是耳语的音量问道:“大帅还是……”
沈易摇摇头。
“到底因为什么?”统领疑惑不解道,“大帅少年时就是在西北长起来的,他就算回京城水土不服,也不应该喝不惯这北关外的风啊!来时不是好好的么?莫非……是蛮子捣鬼?”
“不是,”沈易不愿多说,眉目间阴鸷一闪而过,摆手道,“快别问了。”
正这时,一个少年从帐中走出来,出来差点没站稳,先给朔风刮得原地晃了晃,这才吃力地出声道:“沈将军来了,我家公子请您进去稍坐,他准备施针了。”
“哎……”沈易迟疑着,末了还是没说出什么,“哎!”
太原府陈氏二公子陈飞云,神医妙手,却不能自医,天生体弱多病,多年来一直是大门不出二门不迈,每次出门,回去必要大病一场,至于千里迢迢地赶到苦寒的关外,那简直相当于“舍命相救”了。
于情于理,听他咳成这样,也该让他休整几天,可是“陈公子保重”的话在沈易舌尖上转了数圈,终于还是没说出口。
他实在是没了办法。
帅帐里火烧得很热,一股暖气扑面而来,中间似乎还夹杂着些许血腥味。
“灭几个火盆。”陈公子的声音从帐里传来,他脸上蒙了一层细纱,以防咳嗽惊扰病人,声音闷闷的,“不怕热坏了他么,你家大帅几时怕过冷?”
他咳嗽的时候手会抖,便不敢自己下针,只在旁边细细地指点药童,比自己亲自动手还紧张,一眼也不敢晃神,不过一会,额前已经见了细汗。
沈易没敢过去,远远地等在门口。
小半个时辰,才见陈公子直起腰:“好了。”
顾昀好像有了一点意识,被药童扶起来,沈易正要拔腿上前,就见他一把拨开药童的手,伏在床边呕出口血。
沈易吓得魂不附体:“子熹!”
顾昀离开人手坐不住,软绵绵地往一边倒去。
陈飞云一边在旁边运笔如飞地开药,一边说道:“没事,我给他提提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