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杀破狼(208)

作者:priest 时间:2020-04-01 09:40 标签:幻想空间 年下

  顾昀一愣。
  “酒!”
  沈易把酒壶抛过去,顾昀回过神来,一把接住,送到男孩嘴边:“张嘴。”
  男孩不知听懂了没有,顾昀把那口酒灌进他嘴里的时候,他也没有拒绝,顺从地吞了下去。
  沈易飞快地检查了一下他身上的伤:“还好,背后一道狼爪抓伤,腿上被咬了一口,都不重,剩下可能是跑动时摔的……怎么这么多血?”
  顾昀:“是狼血。”
  “啊?”
  顾昀没吭声,将男孩裹进大氅:“走,去雁回落脚。”
  顾昀话音没落,就听一声轻响,男孩方才攥得死紧的手松了,沾满了狼血的刀落了地,然后他挣扎着、战战兢兢地攥住了顾昀的衣服。
  “这么相信我吗?可你又不认识我。”顾昀心里忽然莫名其妙地一动,又低头看了一眼陌生的男孩,忖道,“好轻啊。”
  他这么想着,手劲不由自主地松了些,仿佛怕捏坏了怀里细小的骨肉。
  很多年以后,安定侯府王伯整理旧物,从箱底翻出了一对皮护腕,做工很糙,像是那些乡野猎户们戴的,一看就不是侯府的东西。王伯没敢乱扔,便逮了个顾昀休沐的时候拿去问他。
  “这个啊,”顾昀一看就笑了,“是个跟狼对着咬的野孩子送的,那狼死得,真叫一个惨,好好一张狼皮,被他砍得跟狗啃过似的,最后就这么一点能用的,将将够做一对护腕……哎,干什么?”
  长庚正好经过,一眼看出这伤眼的手工是出自谁手,伸手便抢,顾昀轻巧地避开。
  “什么破烂你都留,”长庚道,“赶紧扔了,今年秋狩,打块整皮给你做副好的。”
  “那敢情好。”顾昀一边说,一边把皮护腕揣进怀里,“那是大美人送的,这是小美人送的。”
  长庚:“……”
  “小美人可害羞了,给我送点东西,说话还结结巴巴的。”顾昀手很欠地勾了一下当朝皇帝的下巴,故作嫌弃道,“不像这个,管天管地的,脸皮比狼皮还厚。”
  长庚“嘶”了一声,去捉他的手,没捉到,便扑了上去:“没你厚,快拿来!我当年那个明明是送给沈先生的……”
  顾昀:“送给谁的?你再说一遍。”
  王伯笑呵呵地退了出来,不打扰主人们嬉笑打闹。
  “陛下,你当年攥着那把刀,一脸宁死不松手的狠样,怎么睁眼一见我,就把刀扔了呢?”
  “可能是因为大帅比狼英俊一点吧。”
  “你是不是皮痒了?”
  “英俊很多——很多,可以了吧?”
  也可能……
  我的将军,是有些人之间的缘分命中注定,一眼见了,就再也逃不出去了。

【番外】
  元和皇帝是个矛盾的人,尤其晚年,心胸狭隘、懦弱多情。
  顾昀从小被送到他身边,又聋又瞎,可怜得很,这小侯爷流着武皇帝的血,又是玄铁三部的正根,于情于理、于家于国,元和帝都必须善待他,自欺欺人,也要给天下人看。元和皇帝一开始存着做戏的意思,但那可悲的老男人天生没有一副铁石心肠,总是容易动摇,一生都在后悔,时间长了,假戏就成了真。虽然顾昀和老皇帝算是平辈,但元和帝是拿他当儿子养大的,还是最受宠的“儿子”,李丰与魏王加在一起,受的宠爱不及顾昀一个人多(李丰小时候各种羡慕嫉妒恨)。
  老皇帝不可言说的忌惮,是顾昀身后甩不脱的阴云,而老皇帝不遗余力的宠爱,也给了顾昀恃宠而骄的资本。
  顾昀的整个少年时代,都在这两根细丝上艰难地寻找平衡,所以他敢在明面上任性,阳奉阴违、敷衍皇命,干过好多“不似人臣”的破事,闯完祸让老皇帝给他兜着,甚至连皇子们叫他“皇叔”、“义父”,也敢大喇喇地僭越答应(沈易都吓尿了,没想到元和皇帝为了保护处境尴尬的小儿子,没有见怪,后来还很离谱地顺水推舟了)。同时,他私下里又绝不越雷池一步,把肝胆剖开,涂在皇城九门之外,在朝中装聋作哑、独来独往,除了落魄贵族沈易,满城世家名门示好,他一概不理会。明知道李丰与他政见不合,也遵从元和帝的意思,在新君继位时及时雨似的赶回京诚,镇住魏王。
  后来李丰当了皇帝,顾昀就不这样了。
  一方面他跟李丰没什么私人情义,两人更像纯粹的君臣。
  一方面也是他长大成熟了,知道传国玉玺与玄铁虎符之下没有肉体凡胎,九五之尊与三军统帅都是“非人”,他找到了自己的路,明白了自己的下场。而宠他又怕他的人不在了,于是宫墙之下、汽灯之间,也就没有他曾经寄存于此的……痛苦的爱憎了。
  不扯淡啦,我去吃期盼了一宿的荷包蛋啦,么么~

【蒸汽朋克版真心话大冒险】
  新皇李旻继位后第二年,正月十六,北行宫的温泉别院里灯火通明。
  北大营不当值的将士全跑了过来,进京述职的沈将军也特意多留了几日,连向来勤勉的陛下都找了个托词,罢朝一天。有陛下坐镇,那些个想借“贺寿”之名跑来拍马屁的讨人嫌,就全都不敢露头了,北行宫全是自己人,又热闹又自在。
  用罢了家宴,北大营的将士们不便长时间擅离职守,都各自回营地了,别院里笙歌渐消,曹春花嫌不热闹,就提议要玩“击鼓传花”。
  “作诗么?”葛晨一听,脸色都变了,慌忙摆手道,“我不来,来不了,我给你们敲鼓算了。”
  顾昀接道:“那看来我只好给你们当花了。”
  沈易寒碜他道:“我说你还行不行了,大帅?从小也是宫里太傅调教出来的,马屁精们天天拍你是儒将,喝醉了信手涂的鬼画符也敢拿出去卖好几千两……”
  顾昀拍案而起:“哪个王八蛋卖的?我怎么一个子儿都没收到?”
  奉函公察言观色,见顾帅有挂印封金、从此回家大写特写的意思,忙打圆场道:“临酒吟诗固然是风雅,可就如那些个仙音雅乐,少几分趣味,不必拘泥,我看,长歌作赋也不失豪放……”
  顾昀笑道:“奉函公说的这个好!我……”
  闻听顾帅要“长歌”,四座皆惊,仿佛集体被白虹射爆了太阳穴,纷纷开始头痛欲裂。
  长庚连忙夹起一块酥肉塞住了顾昀的嘴:“多吃饭少说话,伤还没好呢,让你养气,医嘱都忘了吗?”
  陈姑娘肃然帮腔:“不错,大帅伤在肺腑,不可擅动气息。”
  沈易也能屈能伸,低声下气道:“真……真不必了,大帅,我们都知道您很行,还是多歇会吧。”
  葛晨瑟瑟发抖:“我可能得去更个衣。”
  有个大杀器在座,歌也唱不成了,最后议来议去,一干半醉的文武栋梁们决定玩个很不入流的游戏——把花球掏了个能伸进一只手的洞,花球传到谁手里,谁就从里面摸个锦囊出来,答不出锦囊上的问题,就罚酒三杯。
  长庚听完,立刻抬手盖住顾昀手边的杯子:“他不能喝酒。”
  刚直起腰的顾帅又软绵绵地塌了回去,懒洋洋地说道:“遵旨,陛下,那我可要胡说八道了。”
  陛下想了想,招手叫来个内侍,低语几声,内侍一路小跑,不多时,抱来个小坛子和小瓷盘,众人伸长了脖子去看,只见坛子一掀开,一股醇厚的酸味就扑面而来。
  “酒虽然不行,但醋还是能喝两口的。”长庚笑道,“反正都是粮食酿的。”
  顾昀:“……”
  他跟沈易还都是肉做的呢,光看脸就知道不能同日而语!
  顾昀不爱吃甜,更不爱吃酸,小时候在饭桌上闻见醋味就闹,后来被老侯爷打服了,不闹了,也就是勉强能入口。
  及至看清了瓷盘里的东西,顾昀终于变了脸色:“大冬天的,哪来的香椿?”
  “宫里冰窖里冻的,取意‘春意长存’,怎么能让你干喝醋?当然要拌点小菜。”陛下笑眯眯地挑了一筷子,“我替你尝尝新鲜不新鲜。”
  顾昀迅速躲了他三尺远,一时半会不想亲近某人的芳泽了。
  第一轮击鼓,花球落到了曹春花手里,曹春花拍着胸口,头晃尾巴摇地鼓捣了半天,从里面掏出个锦囊,不等看,葛晨就从旁边探出手,一把抢去,念道:“我看看,问的是……‘你此生,最不可割舍的是什么’?”
  曹春花立刻朝长庚一拱手,说道:“忠义啊!”
  陛下不买账,笑道:“去你的,我不信,喝酒。”
  葛晨抬手要灌,曹春花抱头鼠窜:“不不不,等等,我重新说!重新说!美貌,是美貌!”
  “不老实。”陛下金口玉言道,“罚。”
  美貌的曹春花被圣旨压扁了,只好乖乖张嘴,让葛晨灌了三杯。
  顾昀自打从两江战场回来,就一直躺着,才刚被放出门,别说酒,连酒糟都没尝过一口,看得羡慕嫉妒恨。
  不过羡慕也没用,他面前只有泡死醋中的香椿,时时刻刻地散发着虫尸的辛辣味。
  可能是他的馋虫感动上苍,第二轮,花球就落到了他手里。
  然而顾帅平生不认识“乖乖就范”四个字,他为了逃避醋拌香椿,在内侍鼓声停下的一瞬间,手里悄悄一弹,正打在内侍的胳膊肘上,内侍手筋一麻,整个人往前扑去,鼓“咚”地多响了一声——顾昀趁机把花球塞进了沈易手里。
  沈易:“……”
  他为什么要坐在顾子熹旁边?
  沈将军掏出来的锦囊也应景,那锦囊里的字条写道:“你此生挨过板子吗?最后一次挨板子是因为什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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