盐系小夫郎[种田](57)
有些菜便是宋煦都没吃过。
其中最受众人欢迎的,却是一道蛇羹。小春本来不敢吃,被宋煦好说歹说塞了一勺。蛇肉被拆成细丝,腥味被葱姜料酒中和,与吊足一日的鸡汤同煮,配以上好的香菇木耳,一勺入口,鲜香得让人恨不得把舌头都吞下去。
小春带头,众人也克服恐惧吃了起来。说是蛇肉,做成这样也不过就是个肉,大家越吃越香,酒足饭饱,宾主尽欢。
“宋老弟,你来得是真巧!今日我们高阳县举办飞天节,请了一队西域来的戏班在街上表演。我订的是酒楼最好的位子,你们朝那边窗外看,舞队不久就会经过这里!”
西域的舞队?
小春好奇地占了个窗户,与宋煦一起探出头去。道路两边确实站满了人,一条红毯铺在街心,两头似乎还有官兵值守。
“难怪今日马车不许过……”
“哎,还不是为了这红毯?被马儿踩坏了可要好多钱呢!”江天天煞有介事。
宋煦竟无言以为,点头称是。
一阵清脆的铃声远远传来。琵琶和鼓声也渐渐加了进来,奏成一曲有着西域风情的乐章。舞娘穿着轻薄,踩着鼓点,一步步向前踏来。
飞天之舞,曼妙无限。乐声中能听见黄沙漫天,大漠无垠,美丽的少女裹着红纱,面容深邃多情。
江天天从他们身后往前探:“宋大哥小春哥,花瓣你们要吗?”
原来沿街商铺均被发了许多篮鲜花,随着舞娘们舞动而过,楼上的人将花瓣洒下,更添浪漫。
宋煦把位子让给江天天和小春,两人撒得不亦乐乎,好不容易等人走远了,一个个还扒着窗子眼巴巴地看。
“好热闹哇……”江天天由衷感叹,把篮子交还给了总管。
总管说:“这西域飞天舞,每隔两三年就要演一次,这便是飞天节的由来。从今天下午开始,持续三日,全县的商人都会在中心空地上摆出集市来,卖些有趣的小玩意儿。”
“汇通商行也有地盘吧?”
“当然!”总管笑道:“我们有足足一排的摊位,宋老弟若是有兴趣,可以匀给你们一个位子,也凑凑热闹。”
“那敢情好!”宋煦正想找个机会买他那些零碎东西,机会找上门,便兴致勃勃地应了。
那些货物已经又换了一轮。
这年头交通不发达,常有仅仅隔了百里,风俗人情就完全不同的情况发生。
若不是车夫和镖师见多识广,有些偏僻的地方方言简直听都听不懂。这也让宋煦的“小玩意儿买卖行动”顺利进行。到现在,他手中已经又攒下了六两银子并半车的小东西。
虽说并不是什么大钱,但跟乡下种地比起来,还是很赚了。而且他的大头在茶叶那边,如果此行顺利,回报百两不成问题。
不过京兆府富裕,越往北越穷。宋煦打算在这里把那些小玩意儿全卖掉,不再买华而不实的东西了。
有原山在,连摆摊都变得更容易。
不知是因为这地方特色节日能提升人们的购物欲,还是京兆府百姓真的有钱,他们的摊子竟花了一下午就售卖一空。晚上众人吃饭的时候,宋煦掂了掂饱满的钱袋,掏出二两银子,一人一半分给了原山和江天天。
“明日我们休息一下,后天走。最近辛苦了,给你们点零花钱,明天都出去逛逛吧,想买什么就买什么!”
原山第一次收到主人给的“零花钱”,不是高高在上的赏赐,充满了关切,并给了他使用的权利。
他心头一热。
原山现在虽然已经不再是奴籍,却一时半会儿适应不了正常人的生活,没什么想买的。可宋煦他们好意,要是什么都不买,他们会不会以为自己冷漠…………
手里的银子沉沉的。他一直攥在手心,直到夜深上床,都没有放下。
月光皎洁,洒进一地银辉,他将银块对准窗户,怎么看都只是普通的钱。
要不,给宋煦与小春买礼物吧?
钱,不花就只是石头,花了才能叫钱啊!
这一刻,原山无师自通地了解了剁手党的心理,曾经只是个符号的“钱”,在他心里鲜活了起来。
明天就去买,一定要给他们买两样很好很好的东西!
☆、第 51 章
翌日, 原山早早地带着那一锭银子下了楼。
他以前没有吃早饭的习惯, 最近被宋煦他们养娇了,离开客栈前还是没忍住买了个馒头。
因为难得没有与人一起行动,他只好自己付钱, 一两银子破开, 去掉两文,成了一百一十八个铜板。
沉。
揣着甜蜜的负担,他踏入人流,来到了这所谓的“飞天节集市”。
集市中卖的最多的还是日用品。除了常见的首饰, 还有许多不常见材料制成的,确实新鲜有趣。比如用一种浅紫色的柔韧树皮做的发带……居然还挺好看。
小春是个双儿,但他并没有日日系发带。原山大概知道宋煦一家都不是什么大富大贵的, 以前可能还有些拮据,因此没有系发带的习惯,很正常。但这应该不代表小春不喜欢发带。
但是,男人给双儿送发带, 总有点奇怪。敏感些的人会不会觉得他举止轻浮……?
还是算了吧。
原山继续朝前逛, 胭脂水粉,发簪花钿, 女儿家的首饰远比双儿能用的多许多,这让原山有点泄气。
若是小春喜欢梳妆打扮,那脂粉也能买,可小春似乎不喜欢……
而且这些东西,做工精致的, 都远远超出了一两银子的界限。
他走马观花地看,不一会儿,卖些干果山珍等食物的摊子多了起来。因是飞天节,其中也有不少带有异域风情的香料。有一家摊子,堆了满满两大袋的暗褐色小颗粒,凑近闻,味道刺鼻。许多人没见过,便都凑上来问摊主,原山也好奇地看过去。
“这叫小茴香,是跟着这次的舞队从西域弄回来的,烧菜可好吃咯!”
有人不信,质疑那摊主,摊主嘴拙不知道怎么讲,索性吩咐了同行的人几句,然后笑着对大家说:“大家稍等,我家人去买东西了,一会儿就演示给你们看,让你们亲口尝尝好吃不好吃!”
免费品尝谁不喜欢?等到那小碳炉被买来,肉丁在小瓦钵底部滋滋冒油,肉香飘散开去,这小摊已经被围了个里三层外三层。
“嗨,肉怎么做都好吃,你这怎么证明?”
“别急呀婶子,这就来了!”
等那肉丁熟得差不多,摊主将碾碎的香料粉末往上一撒。顿时,香料被热油激发出一道奇异的香气,与肉香混合在一起,美妙得让人口水泛滥!
“我要,我要尝!……唔,好,好吃啊!”总说风凉话的婶子,吃了那肉,顿时心服口服,直在那儿夸。要不是有人认识她确实是本地人,都要以为是个托儿了。
肉丁一共就那么一点,分了十来个人便没有了。幸而那香气太过霸道,便是没有尝到的人也知道是好东西。有人问了价格就五两一斤地买起来,不一会儿小半袋子就没了。原山有幸得到最后一块肉,咀嚼进嘴里方知道其中美妙滋味。
宋煦对吃的在意非常,也喜欢吃肉,买这个当礼物,他一定会喜欢的!
于是原山花了四十五文,得到了一个小油纸包。艰难钻出人群后,还没来得及松口气,他突然警觉地抬手往身侧一抓!
“啊——!”有一人惊叫出声,声音痛苦。他手腕被原山向反方向扭去,踉踉跄跄的。
“好汉,饶命!”他忙不迭道:“我本来不想偷您的,我下次不敢了、不敢了!”
原山心情复杂。
他看了一眼这贼眉鼠眼的小偷,一方面懊悔自己曾经的不堪,一方面又嫌弃这人手这么慢还做小偷。他低声问:“今天偷了多少?都拿出来!”
这小偷手艺是不太行,纯粹仗着人多才出来干它一票。衣襟里头的钱袋掉出来,也就寥寥三只。打开一看,内容更是可怜,一个二十几文,另一个多一点,有半两碎银子,最后一个最为可怜,烂布头里头裹三五脏兮兮的铜板,还有块暗绿色的粗糙石头。
估计失主要是去报官,官都不太想管……
但无论怎样,偷窃是罪。他自己犯过,虽说是走投无路的选择,但仍然是他一生的污点。此刻就更看不得别人走这条老路。
“走,去官府把它们上交了。“
“别啊老哥……”
原山不顾那人的哀求,拎着他的衣领就往东方向去。他问了几个路人,便远远瞧见那气派的高门。
这几日过节,集市那里聚集了太多人,别的地方反倒显得冷清了些。他揪着那偷儿走到衙门口,便注意到一个约莫十一二岁的小少年,在石狮子附近徘徊。守门的官兵一直盯着他看,脸色不善。
原山瞧见孩子就想起羊羊他们,不自觉地靠近他,问道:“你在这里做什么?你家大人呢?”
那孩子吓了一跳。他有些木讷,跟机灵的羊羊完全不同,吞吞吐吐道:“我,我丢了,丢了钱……”
原山挑了挑眉,让那偷儿靠墙站好,自己则摊开手,手里俨然是三只钱袋。
“你看看,这里面有你、”“我的钱袋!”
没等原山说完,那娃儿倏地伸手抢过了那个最破的布头:“这个是我的,是我的!谢谢大哥!”
原山缓了缓脸色,伸手摸了摸他的脑袋。另两只钱袋比这一只好看许多,如果纯粹贪图钱,就不应该选这个,可见小孩没说谎。
小孩找回了钱袋,动作比刚才利落很多,高兴道:“大哥你在哪儿捡到的?”
别人怀里捡到的。
原山没这么说,只说集市捡的。小孩儿一听羞涩道:“我打算去集市卖石头,但是别人都不要……”
“卖石头?”
“是的,我爹病了,干不了活儿,最近家里很穷……我早上帮他磨石头,磨出一块绿色的,觉得很好看,便想看看能不能卖出钱。但今天集市人好多,别人看了都说不值钱……”
原山从小孩手里接过那块粗糙的绿石头。
乍一看确实不起眼,仅仅是一块随处可见的石头,但与坑洼的灰色外皮交织的,是暗绿色的条纹。
那种颜色不像大家都喜欢的翡翠玉石那样绿得纯粹,也不像玛瑙虎魄那样晶莹剔透。
放在外头的商人那里,确实是看不上眼的。
但原山却觉得有点喜欢,打磨一下或许更加的漂亮。
小孩儿见他看得认真,不禁燃起一丝希望:“大哥哥,你要买吗?我可以再给你磨得漂亮一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