神子他非要嫁给我(41)
不过这其实都是小事,真正的塔木族大事,是他们或许要迁出河谷了。
不是一家一户,而是整体,搬到镇子上去,和其他少数部落挤在一处,自此河谷的草场就只是草场,而不是塔木人的居所和故乡。
虽然普尔萨的阿爸还在考虑,没有最终拍板钉钉,毕竟要举族离开赖以生存的河谷并不是一件简单抉择的事情。
但普尔萨觉得,他们离开现在的河谷只是迟早的事情,就像多的是年轻人都离开族群的聚集地选择到镇子上、甚至是外地的大城市定居生活似的。
外面的世界都已经被锻造出钢筋铁骨,他们还留在绿木青山中像百年前一样依靠山水绿林生活,怎么可能长久?
普尔萨喜欢河谷,也喜欢外面的城市,无论他阿爸的决定是怎样的,他都能接受。
只是如果他真的搬到镇子上,再来见苏和就不会像现在这样容易了,太远了。
“你怎么了?”丽龙主发觉普尔萨突然的沉默,伸手在他眼前晃了晃。
回神的普尔萨一把擒住他的手腕,扯扯嘴角,嬉皮笑脸凑近,“没事,快让我看看你这细皮嫩肉的手,现在开始拉弓,肯定要磨一手的血泡,把你疼的像小时候一样嗷嗷哭怎么办?”
刚开始练习搭弓拉弦瞄准时,手心和手指指腹磨出血泡都是正常事。
血泡最好的处理方式是将里面的血水扎出来,留着上面薄薄一层皮,不要撕破,一撕破,那滋味怎一个酸楚可言,疼的从前小小年纪的苏和哭了好几回。
从前的糗事丽龙主也记得,不过,“没关系,我现在不怕疼了。”
路峥推门进来时,苏和的爪子还被普尔萨拉着,两人坐在矮榻上,言笑晏晏的样子,给路教授心上泼了一瓢醋,灼烧烘烤。
好在丽龙主仍牢记天大地大搭襟最大的规矩,当即撤回自己的手,冲路峥扑过去了,“你今天来的好晚,怎么,是你的学生又生病了吗?要我去看看他们吗?”
如果需要什么草药,也可以尽管说,他都会去帮路峥找到的。
小神子一扑过来,路教授眼里就没有他那位矮小的土豆子情敌了,他的全部心神都在丽龙主身上。
今天的丽龙主没梳头发,墨色的黑发尽是散着铺在脑后。
他背过身拉起路峥往矮榻走时,路教授看到了苏和脑后多了十来个细小的麻花辫,用花骨朵的卡子别着,色彩斑斓,应该是出自楼下几个小姑娘的手笔。
这世上哪有比丽龙主更合适编头发的换装娃娃供她们装点。
“这是?”路峥扫过脸上憋不住醋劲儿的普尔萨,轻轻开口,“你的朋友?”
“你不记得了?是普尔萨。”苏和还以为路峥对一头小辫子的普尔萨很有兴趣嘞。
路教授挨着苏和坐下,和普尔萨面面相觑,“普尔萨?”
“是嘞,我是丽龙主自小一起长大的好朋友普尔萨,我们之前见过,在我夜里歇在他这处过夜时,早上走时,我还跟你打过招呼。”普尔萨皮笑肉不笑地勾起唇角,他看路峥这个外地人不顺眼至极。
不单单因为路峥抢走了属于他的位置,还因为这个外地人根本不够珍爱丽龙主,却还是占了苏和便宜。
长得是一副正人君子的样子,实际上也就是个狗男人。
“原来那是你,不好意思,没留意。”路峥从小没吃过飞醋,他又是个该成熟的年纪,心里再吃味,也不会和普尔萨一样傻哼哼表露在脸上。
这样掉价还跌份儿。
“没关系,我知道你有点岁数了,记性不大好,也正常,”普尔萨回去暗地里复盘了许多,发现他如今能赢过这外地人的唯一一点,那就是他正值新嫩的十九岁,“叔叔,你多大来着,四十?”
路教授:……
被普尔萨攻击到痛处的路教授眯起眼,他现在觉得,也没必要和这种没礼貌的幼稚小孩讲分寸和礼貌了。
作为叔叔就该狠狠教育他一下,让他知道一下长辈的年纪是不能随便开玩笑的。
可没等路峥开口,丽龙主先跳脚了,他蹙眉盯着塔木族的小子。“普尔萨,你今天眼睛出问题了吗?”
不然怎么就能把他英俊潇洒的搭襟看到四十岁去呢?
怀疑什么,都不能怀疑丽龙主挑选搭襟的眼神,路峥帅气着呢,一点都不显老。
普尔萨咬牙切齿,“哪里是我把他看老?是他本来就比你老,都大一轮去了!你也不介意——”
“没关系啊。”丽龙主本质是肤浅的,他并不在意路峥的年纪,只在意路峥的皮囊。
哪怕初见时路峥变成泥猴样子,那鼓囊囊的胸大肌和卓群的身高也是藏不住的呼之欲出,顺利吸引了丽龙主。
“他多帅呐。”丽龙主如是道。
说实在的,路峥从前真心不认为自己的皮囊是什么值得夸耀的东西,但这些话从苏和嘴里说出来的一瞬,却让路峥尤其庆幸自己还好是没有随了路父的长相。
待看清那塔木小土豆菜色的表情,路教授的唇角更少忍不住微微翘起。
他笑的不算明显,可在普尔萨紧盯他一举一动的眼里,已经足够嘚瑟。
塔木族的二世祖坐不下去了,他受够自打路峥出现之后,苏和的眼睛就一瞬都没看向过自己的现状。
还有那包庇、偏向的说辞,都像吃进胃里的酸枣似的,叫普尔萨的胸口酸涩胃袋翻腾。
更甚至,这短短片刻叫普尔萨无法笃定苏和对这个外地人也全无好感了。
因为丽龙主的眼睛里全是那个外地人。
这窒息的发现叫塔木族的二世祖霍然起身,“我走了。”看着那外地人‘小人得志’的样子,他待不下去了。
有这外地人和苏和的地方,就不能有他。
躲在丽龙主身后算什么本事,有种出来单挑——虽然从身板上来瞧,普尔萨可能也挑不过路峥。
“你快走吧,不送啦。”丽龙主摆摆手,和普尔萨做了告别。
下楼的塔木族把门摔的冲天响,一到院子里就挨了顿沙的打。
屋子里空了,路峥才开口询问丽龙主,“你们刚刚在聊什么?”
怎么聊着聊着,还能把手牵在一起?
丽龙主搓搓手,向搭襟解释:“在聊拉弓的事,我报名了运动会的弓箭竞赛。对了,你想不想看看我的弓?”
提起弓箭,路峥一直对小神子的运动技能点有些好奇。
卡旭在家总讲丽龙主能够百步穿杨,但路峥怀疑苏和的小胳膊能否拉开三十磅以上的弓。
路教授对于弓箭算不上精通,只是小时候学马术时,凑巧在同个俱乐部玩过国外猎弓和反曲弓。
拉动弓弦需要的不只是胳膊上的力量,而是整个上身的同力协作,如果姿势标准,几乎每一块肌肉和骨骼都在为上弦而运作蓄力。
总之,这不是一项轻松简单的运动。
丽龙主从自己堆放杂物的樟木箱子翻出了压箱底的宝贝,一把弓和五只黑羽箭,箭是明显的现代货,甚至是便宜货。
弓却浑身透露着岁月的古朴,形态上近似传统弓,但弓身又比传统弓稍长,弓体比猎弓稍圆,像是杂糅两者取其间。
很显然,它不是现代工艺下批量生产的碳纤维又或者塑木制弓。
一体弓身以竹子为底,榆木望把和弓稍,封尾和包.皮是很明显的鹿角与牛皮,装饰外皮是蛇,漆黑凶悍过山风的腹部皮。
这把弓威风凛凛,被丽龙主捧在手上也生出一种凶悍,它不该出现在竞技场上,而该展示在博物馆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