腐烂俗人(41)
输入,解锁,孟远岑的视线里跳出一张照片,是他坐在白色木马上,顶棚和底座都亮起七色的光,照片只照进他一人,他在画面的正中央。
孟远岑的指尖抖了一下,猛然转头看向沈浔,注视良久,他张了张唇正要说些什么,忽然又听到窗口的服务人员问他:“你要挂什么科?”
沉默着关闭相册,孟远岑抬起头答道:“外科。”
进了外科,医生检查伤口后说要缝针。
清创完毕后,沈浔低头静静地看着针线以间断缝合法穿过皮肉,缝完全程。
接下来是上药裹纱布,沈浔扭头故作轻松地和孟远岑说:“医生技术很好,缝的比我整齐多了。”
孟远岑无声地看向沈浔,什么反应也没有。
沈浔移开视线,也不说话了。
拿着医生开的药方,孟远岑独自去往一楼药房拿药。
只剩沈浔一个人坐在科室外的蓝色塑料椅上,想玩会儿手机来打发时间,摸了摸左口袋,什么也没有,才想起来手机已经让孟远岑带走缴费去了。
视线顺势落到右口袋上,沈浔顿时想起什么,他有些吃力地用左手将右口袋里的礼盒掏出来,只见黑色的长条形盒子早已变了形,打开看一下,好在里面的钢笔完好无损,沈浔又将礼盒揣进左口袋里,垂下眼帘,若有所思。
孟远岑回来的很快,他拎着一塑料袋的药,视线掠过沈浔,敲了敲门后径直走进科室,和医生交流很久,出来之后对沈浔说:“两天换一次药,伤口注意不要沾水,保持干燥和清洁,右手不要有大幅度的动作,以免伤口再次裂开,尽量不要吃辛辣刺激的食物,如果出现发炎感染的症状,一定要及时取医院复诊,大概两个星期后可以拆线。”
其实这些注意事项,沈浔多少了解一点,法医也要接触医学,但他还是认真听完了,仰头说道:“谢谢。”
说完,他想起什么似的,“对了,我的手机。”
“在我这。”孟远岑直接把手机放进对方大衣的右口袋里,顺便弯腰拢了拢沈浔的衣领,扣上大衣最上面的一颗扣子,他牵起沈浔的左手,“我现在送你回家。”
“等一下,”沈浔却坐在原地不动,可能因为口唇缺水干燥,他不自觉地抿了好几次,“等一下再走。”
孟远岑连忙问道:“怎么了?是哪里不舒服吗?”
沈浔摇头,“不是……我有个东西要给你。”
他快没有耐心了,不想再等到车库,更等不及回到家。
孟远扭头看向他,“什么东西?”
沈浔掏出一个皱皱巴巴的黑色盒子,“刚刚打斗的时候不小心压成这样了,你别嫌弃。”
孟远岑接过,“这是什么?”
“道歉的礼物。”沈浔轻声说,“我之前不是放了你一次鸽子吗?我总觉得口头上的道歉很没有诚意,所以想送一个礼物给你。”
“谢谢,”孟远岑收下放进口袋,“你的晚饭打算怎么办?你想吃什么,我给你买?”
沈浔的视线便跟着落在口袋上,答非所问道:“……怎么不打开看看,你不好奇礼物是什么吗?”
孟远岑解释道:“我只是不习惯当着送礼的人的面拆礼物。”
原来是因为礼节问题,沈浔的目光转回,又停在鞋尖,他低着头说:“没事,你打开看看吧。”
孟远岑又将礼盒拿出来托在掌心,盒盖的棱角已经发生畸变,取下之后,他最先看到一张纸条,无声地读完纸条上的留言,他垂眸问道:“这是你写的吗?”
“是,”沈浔破罐子破摔道,“我字丑,只能写到这个水准了,你将就着看吧。”
“不丑,明明很好看。”
“你在商业吹捧吧,我才不信。”
孟远岑将字条捻起握在手心,底下是一支纯黑的钢笔,他的指尖颤了颤,将钢笔从凹槽里取出,笔帽上有一行烫金色的英文,孟远岑用指腹抹过,同时低声念道:“Mright?”
沈浔点头,“嗯。”
孟远岑沉默半晌,才再次开口,“怎么想到选这个牌子的?”
沈浔想了想道:“可能因为品牌概念里说,希望每个人都能找到最适合自己的一支钢笔,这听起来好像很浪漫?”
孟远岑攥紧了手里的钢笔,他艰涩地问道:“……你不是对浪漫过敏吗?”
“刚刚治好的,”见对方一副不明所以的表情,沈浔解释说,“因为被你拉去坐了摩天轮。”
孟远岑垂眸将钢笔放回礼盒,指尖用力,笔身被按进凹槽里,发出“啪”的一声清响,回荡在空旷的大厅。
然后他抬起头说:“沈浔,我们在一起吧。”
第三十七章 “树洞。”
傍晚六点的桦沣市,亮起千家万家的灯火。
太阳没入地平线里,夜幕和气温一同下沉,刚从车里出来,脱离暖气的包围,沈浔顿时感觉到了寒意,缩着脖子耸起肩膀减少散热面积,才走几步路,被孟远岑牵住左手,顺势揣到大衣口袋里,十指相扣。
周围充斥着震耳欲聋的车辆鸣笛声,孟远岑也不嫌吵,扯着嗓子和沈浔对话,后者也配合地拔高音量回答,就这么一句两句地聊着,说出的话变成一团白气,喷上对方的脸颊,他们慢悠悠地散到家门口。
晚饭是孟远岑煮的小米红薯粥,配上两碟炒菜,吃完之后,孟远岑将桌面收拾整洁,又去厨房洗碗。
沈浔其实有尝试阻止孟远岑的这一行为,可是他挂彩的右手确实没有什么说服力,被孟远岑一句“你右手不能沾水,怎么洗碗”说的是哑口无言。
趁着这个空档,沈浔和领导简单说明了情况,将医院病例挂号单等等拍照发过去,口头请了个病假,毕竟以他目前的状况,就是去了分局也什么都做不了,反而还占位置。
默默地把手机放回口袋,沈浔倚靠在厨房的门边,静静地看着孟远岑的背影,他有些恍惚,感觉自己像是正在做一场梦,美的不真实。
——“我们在一起吧。”
——“好。”
只不过之前的梦里都是他在告白,孟远岑在说好,这次却交换了角色。
窗外的夕阳与灯光相拥,携手闯入屋里,窗格将光亮裁成一块一块的平行四边形,有几片落在灶台旁,有几片落在孟远岑的肩上。
“沈浔。”
像什么呢?
沈浔看着光斑,苦思冥想,终于想到一个满意的形容,像王尔德笔下快乐王子身上的金片,金片下覆盖着温柔且强大的铅心。
“沈浔?”
孟远岑又叫了一遍,却不想对方还是没反应,他的手才从流水下移开,湿漉漉的指尖在沈浔面前弹了一下,“叫你怎么没反应,想什么呢?”
沈浔被溅了一脸的水珠,无奈地用左手抹去,沉默片刻后,他一本正经地说:“在想孟老师就这么被我拐跑了,得有多少人失恋。”
他总有一种把玩笑话说得无比认真的魔力。
孟远岑忍俊不禁,关上厨房的门,推着沈浔的肩膀往客厅走,“那我就这么把沈警官拐跑了,又得有多少人失恋?”
沈浔闻言先是一愣,而后说:“不会的。”
孟远岑回道:“沈警官谦虚了。”
沈浔奇怪地看向孟远岑,“我真没骗你。”
他想了想,问道:“你从小到大应该被很多人追过吧?”
孟远岑刚想说是,脱口而出的那个瞬间,他猛然反应过来,这题原来是一道送命题,临时改口,表明立场,“追我的那些人,我一个都不喜欢。”
谁想沈浔的重点根本不在这里,“是吧,你这话等于承认你被很多人追过。”
他顿了顿,才说:“但是我没有。”
慢腾腾地走到落地窗前,沈浔将窗帘缓缓地拉上,回头时,却见孟远岑心有灵犀,又按亮客厅的一盏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