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野画家(44)
作者:
其实是九节狼
时间:2021-05-30 08:21
标签:
双性
年下
狗血
扮猪吃虎
躲完之后总要回一次头,看一眼身后三五米远的何筝,何筝并不急着追上来,很是沉得住气,笑看庄毅对杜夏献殷情。
庄毅不觉得自己有问题,盲猜杜夏跟那位熟女朋友闹矛盾了,所以才会心情不好。
没有人比庄毅更懂恋爱,杜夏到画室后直接进厨房做饭,庄毅贱嗖嗖地跟着,旁敲侧击开导莫须有的爱情难题。
“什么时候的事啊,跟哥说说呗,”庄毅的眉毛会舞蹈,问杜夏那女人哪儿来的,几岁,在哪里工作。杜夏沉了口气,郁闷地和满眼期待的庄毅对上眼,使唤庄毅帮他把菜洗了。
庄毅:“……”
庄毅不情不愿地给杜夏打下手,杜夏不理他,他就自己嘀嘀咕咕,嫌弃杜夏不懂情趣,在亲密关系中不占优势。
可他所谓的情趣也不是送花送礼外加花言巧语,说着说着,又信手拈来了几句荤话,好像在他的认知里,两个男人私下里交流自己上过的女人,是再寻常不过的话题,甚至是可以炫耀的勋章。杜夏原本不想理会的,就当没听见,他一个手抖砍到了指骨,伤口很细小,但涌出的血甚是鲜红。
杜夏没声张,仅仅是开水龙头冲洗伤口,关上之后放嘴里吮了一会儿,就继续切菜,并打断庄毅的侃侃而谈,不抬头故作漫不经心地问:“你在阿珍面前也这么说话吗?”
“那还是会收敛些的,”庄毅语速都放慢了,故意装听错,“毕竟咱们的阿筝还是个小处男,画裸体都脸红——”
“我是说你的阿珍。”
庄毅还想打马虎眼:“什么你的我的……”
杜夏限定地更具体,语速也更急促:“小珍珠她妈!”
庄毅的音量跟着拔高,显得气急败坏:“分了!”
“啥?!”杜夏面向庄毅,说话的时候下意识用惯用的右手指着庄毅,手里拿着菜刀,气势十足将庄毅碾压。
庄毅脸上的嬉笑挂不住了,甚至有点哆嗦,“你先把刀放下。”
杜夏低眼看着自己手里的家伙:“……”
杜夏身子一动不动,直接把刀扔到砧板上,直直地盯着庄毅,等庄毅给自己一个解释。他一直以为庄毅这些天和阿珍天南海北地旅游玩耍,乐不思蜀,他没想到这次旅行反而成了两人破裂的亲密关系的最后一根稻草,两人从此分道扬镳。
庄毅挠挠头发,嘴角往上扯,又是嬉皮笑脸的模样,好像分手也就这么一回事,好像……好像他只要一直大大咧咧没心没肺,他就不在乎,也不心痛。
“你这什么表情啊……诶哟,都那么多年了,我早腻了,再不分都要相看两厌了。”庄毅骚包地在杜夏面前转了个圈——怪不得他今天上赶着要见杜夏,原来是不放过身边的每一个人,尽可能多得向他人展示自己分手后重获新生般的精神面貌,神清气爽,自在快活,想在哪个女人床上睡,第二天又可以在另一个女人床上醒来。
还别说,作为大卫村里的资深画工,庄毅真的会被一些在其他村子里打工的年轻女孩当成艺术家,小酒一喝牛逼一吹,她们就会用崇拜的眼神仰视庄毅,自带滤镜地称呼他为“庄老师”。
庄毅对这种吹捧很受用,男人的虚荣心在这种偶尔的撩骚中获得极大的满足,就连阿珍的那些小姐妹听他讲文艺复兴和炒哪吒冷饭的异曲同工之处,也会动摇原先的立场和观念。
——反倒是阿珍,他最亲密的爱人阿珍,在他展现男人魅力的时刻挖苦讥讽,要小姐妹们擦亮眼睛,以后找男人别找他这样爹味重的,看个电影都能上纲上线,没情趣,没意思。
庄毅在人前很给阿珍面子,在她的小姐妹前忍气吞声,回家才和阿珍吵。他试图讲道理,觉得阿珍近些年来变了,变得越来越偏激,脾气差,被网络上的一些极端言论洗脑了,导致他说什么做什么她都看不顺眼,上纲上线的人其实是她自己。
阿珍也爆发了,她很委屈,凭什么男人可以随便乱开玩笑,她却要时刻注意自己的言行,她为什么就不能随性做自己……吵到最后两人把旧账全翻了个遍,由爱生恨不过如此,他们冷静过后决定再给彼此一个机会,如果这场旅行不能唤回曾经的甜蜜,也算是个体面的告别。
他们没能走完这段旅途。
分歧从到底该由谁洗每天换下的衣物开始,以庄毅不想脏了手帮阿珍染发结束,最后的致命一击是庄毅的一句自我嘲讽,反正阿珍没和老家的丈夫离婚,他们这么多年,不过是一对奸夫淫妇。
阿珍扇了庄毅一巴掌,当晚离开了两人住的小旅馆,什么东西都没带,庄毅不舍得浪费掉那些提前购买又不能退的票,每玩一个项目就发一条朋友圈,拍了很多风景照别提多快活,杜夏点赞的时候都没看出两人已经不在一块儿了。
画室也不是庄毅回蓉城后的第一站,他昨晚上去了阿珍之前工作的夜场,那里面有的是年轻貌美的姑娘,他不能像那些包卡座的富家少爷撒钱,他一肚子东拼西凑的墨水也不是钱能堆出来的,总有女孩子就好他这一口故作高深的文艺青年腔调。
他和阿珍分手了,他的春天也来了,可以光明正大的撩骚约炮了。旧的不去新的不来,他跟杜夏说自己昨晚上其实没睡,而是给那个姑娘画了幅肖像,姑娘手里拿着本杜拉斯的《情人》,他画姑娘,姑娘给他念《情人》。
“浪漫吧,够有逼格吧。”庄毅打了个响指,从自我陶醉里抽出魂来,现身说法教导杜夏怎么跟女孩子相处。这种场景单独拿出来确实挺有意境的,但杜夏知道,庄毅那本《情人》是上个世纪的版本,不知从哪个废纸堆里淘来垫桌脚用的,他自己根本没读过,也未必知道故事内容是什么。
“女人很好哄的,把她画得漂亮点就行,怎么美颜怎么画,也就你不开窍,整了只乌龟出来,抽象得跟什么似的,真把自己当艺术家了啊。”
“……你懂什么。”杜夏扯扯嘴角,专心炒菜。
“我不懂,我能这么快又找到女朋友?”庄毅还得瑟上了,说过两天请大伙吃饭,他到时候把新女友带上,女孩比阿珍年轻,皮肤比阿珍白,头发比阿珍黑亮,脾气也比阿珍好,庄毅都说了,很好哄,很听他的话,最重要的是,她很仰慕庄毅,小心翼翼捧着自己的肖像,把会画画的庄毅当艺术家。
杜夏反问:“人家能一辈子都仰慕你吗,就凭一张肖像?”
庄毅嫌杜夏扫兴:“那不然呢,跟你一样画乌龟啊。”
杜夏还真想好好跟庄毅聊一聊这只乌龟,可惜他没何筝那么好的口条,没办法清楚地表述。他突然很希望何筝能在场,如果是何筝,说不定会做出具体的假设,假设乌龟的速度是1m/s,人的速度是11m/s,乌龟先走10秒后人再运动,人运动几秒能追上乌龟?
从数学的角度,这道题小学生不用列一元一次方程都能做出来,答案是1s。但芝诺却把人的每一次靠近都做了切分,人先走完十米需要10/11秒,这时候离乌龟还有10/11米,人再走完这10/11米需要10/121秒,乌龟在这一期间也走了10/121米……
这就像什么呢,就像用一个放大镜放大人与乌龟之间的距离,只要放大镜的倍数无限,人与乌龟之间的距离就总会存在。
宏观来看,两者重叠只需要一秒,但在微观世界里,这一秒中可以分割成无限的时间段——只要那个“放大镜”的倍数无限,人在这无限的一秒里,只能无限地接近乌龟。
所以何筝会把那只乌龟比作欲望。
这一秒的追逐看似短暂,却是无限的求而不得,永恒的悲剧。
也只有杜夏会反复咀嚼这个比喻。
杜夏就算想把这些讲给别人听,他一来说不出口,组织不出语言,二来没有人会当回事,像反问“鸽子为什么这么大”那样,不能理解1秒钟怎么就永恒无限了。
他的世界是那么小,小到庄毅都算为数不多的文化人,他居然阴差阳错遇到了何筝,两人有那么一瞬间心有灵犀,琢磨起这个世界再没有第三个人会感兴趣的乌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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