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心毒之陨罪书(172)

作者:初禾 时间:2020-11-09 10:01 标签:刑侦  推理  单元剧  

  五中是凤兰市最好的中学,一般人听说谁在旅舟街念书,第一反应就是念的五中,也不考虑若人家念的是其他次一点的中学,听到这话尴尬。
  不过柳至秦的确是从五中出来的。只是念书那会儿经常去海山茶,倒不是因为在五中念书。
  这些就没必要和孟奇友聊了,之后两人说了会儿案子,孟奇友就走了。
  办公室安静下来,柳至秦看着桌上喝了一半的奶茶,记忆忽然有些飘,循着那股熟悉的味道,延伸向了学生时代。
  他读书那会儿,还没有什么“减负”的说法,期中考试、期末考试考得好不算什么,好学生的标准是,竞赛成绩得好。连小学都开设了数学、英语、计算机竞赛班,就更别说初中高中。每个班成绩最好的学生全都被班主任点名,要求选择竞赛班,竞赛班得多交钱,但交的钱其实就是意思一下,一学期才十几块钱,连课本费都不够。
  总之那年头,学校不搞个竞赛班,好像都不好意思说自己是学校。
  他在计算机上的天赋,其实就是被小学的计算机老师发现的。他从小就聪明,小学课程对他来说过于简单,随随便便就能考满分拿第一。班主任特别喜欢他,恨不得四年级就把他塞进竞赛班——但是教育局有规定,竞赛班要到了五年级才能开。
  还没正式升上五年级,就四年级结束后的夏天,班主任就憋不住了,让他选是要参加数学竞赛班还是计算机竞赛班。
  夏天竞赛班不休息,高年级的优秀学生全都在上课。他数学好,想报数学班,但又觉得计算机新鲜,也想尝试一下。
  见他这么积极,班主任当然高兴,可又怕他连上两个班,跟不上,吃不消。
  “我可以。”他说:“又不难。”
  数学班和计算机班有几节课时间冲突了,也不可能为他一个人调整,冲突的时候他就去计算机班上课。计算机是一个全新的科目,有点难度,不能逃课,数学那边就简单了,老师发下来的题他都会做,不是非得听老师讲课。
  哥哥安择那会儿在上中学,既要帮人干活又要上课,成绩就一般。他在家做卷子,演算过程密密麻麻写了一堆,安择过来一看就头大,头大完了又揉着他的脑袋夸他。
  “我弟可太聪明了。”
  “这又没什么。”半大不小的孩子最爱假惺惺地谦虚,他将卷子齐了齐,“基础而已,我还会做更难的。”
  哥哥就可劲儿笑。
  夏天结束时各个竞赛班搞了次阶段考试,他才上两个月的课,计算机还是头一次接触,就拿了两个班的第一,竞赛老师惊喜不已,高年级学生如临大敌,班主任乐疯了,还没开学就计划着给他报明年夏天的夏令营。
  海山茶那时就已经有了,就开在凤兰理工大学门口。
  夏令营是省里统一组织的,先得经过学校选拔,再经过市里选拔。市里选拔就安排在凤兰理工大学,一帮小学生们参加为期七天的高强度考试,前面多少名就去省里参加夏令营。
  经过五年级一年,他对计算机的兴趣已经远超数学了,因为计算机也得用到数学知识,计算机比数学更好玩。
  但当时他所在的小学,计算机竞赛这一块不太强,反倒是数学特别厉害,竞赛组的主任决定放弃计算机,硬是将他拨到了数学组,要他拿个数学冠军回来。
  他在凤兰理工大学待了一周,不仅顺利拿到夏令营名额,还考了个第一。封闭集训结束那天,哥哥来接他,给他买了门口的海山茶。
  夏令营他就参加了那一回,能进夏令营的都是天才,数学组和计算机组经常打擂台,他虽然代表数学组赢了很多场,但对计算机的兴趣也越来越浓厚。
  六年级还没上完,他就因为在夏令营的成绩被五中录取了。小学生的竞赛在中学老师眼里那都是玩儿,中学的竞赛才是正儿八经的竞赛。暑假都没开始,五中的竞赛老师就找过来了,数理化都有,分别给他讲优势讲好处,最终目的就是把他拉自己的竞赛班上去。但他选择的却是计算机。
  长大了点儿,不爱听老师安排了。计算机是真喜欢,真想学,其他哪科老师非得要他过去,他刷刷题,参加考试去抢个分倒是没问题,但条件是不能耽误他摸计算机。
  初中比小学课程繁重,但他天生就比其他人需要的睡眠少,也不觉得累,兼顾着计算机和数学这两头,分数比谁都高,时间竟然还有余裕。
  计算机老师就跟他建议,说要不你周末去理工大跟跟他们的班?
  凤兰理工大学有面向中学生开设的假期竞赛班,去的有学校推荐的,也有自己报名的。学校推荐不收学费。他和哥哥商量了一下,哥哥担心他身体扛不住,他拿以前对付小学班主任的那套对付哥哥,话都没怎么变,“我没事,不难。”
  从初一寒假开始,他就五中、理工大两头跑了。理工大的班不像夏令营,更不像正常的初高中,学生是按成绩分班,而不是年龄。他在班上算小的,绝大部分都是高中生,可初中生也不是没有,就少。
  高中生平时不爱搭理他们几个初中生,他们几个初中生自视也挺高,都有那么点儿优越感,觉得我比你小,但比你厉害,不稀得和你们待一块儿。
  休息时,他就和那几个初中生一起去校门口喝奶茶。小孩到底是小孩,不知道谁说奶茶喝了涨智商,那段时间他就经常喝,智商不知道涨没涨,反正够聪明了,但喝完会兴奋,本来睡眠就少,这下大半夜的也睡不着。
  他和那些个初中生关系都不错,但是这种校外的竞赛班到底不像自己的班级,拧不成一根绳子,有人来就有人走,走了就失去联系了。现在再想到那些同学,他记忆再好,也没什么印象了,记得有一女生,话特别多,还记得有个男生叫顾允醉,比他大点儿,和他比赛各有胜负。
  他们班有个规矩,谁输谁请奶茶,他只请过顾允醉。当然,对方也请过他好几回。
  热奶茶放凉了就不好喝了,柳至秦盯着桌上的半杯奶茶,渐渐从回忆里出来,拿起那半杯,喝完后丢进墙角的垃圾篓,又沉默了会儿。
  他其实很少会想起和凤兰市有关的事,这儿就是一个普普通通的老家,不存在太多强烈的情感冲突,所以留不下什么印记。
  这么多年,他经历过的最强烈的情感刺激一是安择去世,一是遇到花崇,两边都和凤兰市无关。也许是这两次刺激都过于强烈,于是将凤兰市衬托得更淡了。只有真回到了这儿,偶然间尝到了以前常喝的奶茶,过去的记忆才浓了点。
  但也只是一点。
  对他来说,成年之前的一切基本上都乏善可陈。安择觉得他优秀得不得了,是自己的骄傲,他倒没有太深的感受,但这话以前不好给兄长说,现在也不好跟花崇说,花崇会愤愤地揍他。
  想到花崇,柳至秦唇角弯了弯,轻轻叹了口气。
  现在不是放松的时候,案子还没什么头绪,唯一称得上头绪的是,有个网络高手参与其中。
  但花崇的存在让他情不自禁放松。
  花崇的确不能在网络这一块给他提供什么意见,但是花崇之于他,本身就是一种无言的激励,反之亦然。
  旻前县挨着海,空气比凤兰县还腥。花崇被冰冷的海风扑了满脸,耳根却烫了起来。
  他摸了摸,不知道是谁在念叨他。


第94章 神眼(10)
  旻前县在凤兰市的边角上。
  越靠近海,风越大,沿途有很多利用海风发电的风车。
  花崇以前搞训练时出过海,更大的风也见识过,但那时装备充足,二十出头的年纪,根本不怕风吹。
  现在也是硬朗扛事儿的年纪,可有人觉得他经不住海风刮,出发之前,就给他套了厚重的围巾和帽子。
  车上他憋得难受,围巾帽子全摘了,这会儿被海风刮得眯了眼,又默默戴回去。
  洛城不需要这种装备,冬天顶多戴一双皮手套,跟皮衣凑一块儿看着还挺酷,搭一条装饰羊绒围巾也还行,但帽子不可能戴,戴上就压趴头发,看着滑稽。
  来凤兰市之前收拾行李,柳至秦专程出去买了厚围巾和帽子。他站一边看柳至秦装着装那,一件件衣服分门别类地放进箱子,非但不搭个手,还说风凉话:“你放那么多没用,这个,这个,还有那个,我用不着。我冬天没戴过帽子,我不戴,像什么样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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