心里有人(317)
“您好!是管理局的同志吧?”郑警官与他握手。
江耀也认认真真地伸出右手。
郑警官的手掌,粗糙有力,厚厚的老茧磨得江耀手有些疼。
但这是一种……很好很温暖的感觉。
简单寒暄两句过后,郑警官就继续去执行任务维持秩序了。
江耀看着这位高大的人民警察,看着他从人群里挤过来,又重新回到人群中去。
心里忽然充满了希望。
“对了,小凯!你爸那儿我刚联系过!他说他一切都好,让你放心!”
郑警官从人群里回头,朝尔凯又喊了一声。
尔凯答:“噢!郑叔叔你也小心!”
郑警官哈哈大笑:“为人民服务!”
拥挤不堪的人群,在这位警官亲力亲为、东奔西走的梳理下,渐渐重新恢复秩序。
江耀看着他,又看看身边戴着“青年志愿者”红臂章,到处给人们发热水发食物、发污染拮抗剂的尔凯。
忽然心念一动。
“尔凯。”江耀唤道,“你爸是谁?”
“我爸?方俊锋啊!”尔凯回头,欣然一笑。
“执行者同志,你也认识他吗?”
第199章 家园
方俊锋……
——方警官!
一切都对上了。
方警官一直说他有个儿子,他儿子比江耀小一点。
尔凯参加综艺选秀,没有直接用真名,但也不完全是假名——他化去了自己的姓。
他的真名,原来叫做,方尔凯。
江耀难以形容自己内心的感觉。
尔凯在【万里挑一】里主动找上他。那时候他伪装成钱有有,最开始不过是个在首秀里跳反左右还忘记开口唱歌的小菜鸡。
尔凯主动跟他搭话,并不是因为看中他的潜力或者想利用他。只是因为张青出言讽刺,尔凯看不下去,来安慰他,鼓励他。
因缘巧合,尔凯正好是原鸾的粉丝。江耀为了收集线索才会跟他聊起来。
结果却渐渐成为朋友。
因为尔凯真的是一个乐观开朗,又讨人喜欢的好孩子。
谁能想到,尔凯就是方警官的儿子。
江耀无比庆幸,当时在【万里挑一】的时候,他清理光了尔凯身上所有污染物。
不过话说回来,以尔凯的性格,哪怕污染物一直留在身上,他或许也不会恶堕。
像是对照组。同样的污染物,放在张青身上就会每天暴涨,迅速恶堕。
放在尔凯身上,甚至时间稍微长一点,污染物就自行消散了。
人与人不可一概而论。
不愧是,方警官的儿子。
“我认识你,不是因为志愿者名单。”
江耀看着尔凯,内心充满了重逢的喜悦。
“——因为我们是朋友。尔凯你还记得我吗?我是钱有有。”
“?!!!”尔凯瞪大眼睛。
当时江耀化身钱有有,参加了大半个赛程。却在决赛前将计就计,假装落入资本家的全套。
资本家自以为奸计得逞,安排了真正的钱有有顶替江耀上场。
这件事,管理局一直没有向世人澄清。因为没有必要。
因此在尔凯眼中,钱有有就是那个傻乎乎被利用了还不知道的钱有有。
“难怪我后来去找你,你一副不认识我的样子!”尔凯恍然大悟,“我还以为你出名了就懒得搭理我了!我还很生气,觉得自己看错了人!”
“对不起……”江耀有些愧疚,“因为在出任务……”
“我懂我懂!你们一定有保密协议对不对!”尔凯一脸“这个我熟啊”的表情。
不愧是刑警的儿子。
人群排成的长龙整整齐齐,刚刚企图闹事的那些人,被发现自己实际上是想要插队以后,都已经蔫吧下来——更何况还有江耀这个S级执行者在旁边镇场子。
S级不S级的,老百姓其实都不懂。
但江耀可是从天而降的。而且还能徒手搓小火球。
这可不是近景魔术。
这是实打实的超能力啊!
谁还敢造次。
江耀只要往那儿一站,什么都不用干,连一个眼神都不用,那些闹事的就自动老老实实了。
其他老百姓心里也安定不少。
有这么厉害的执行者在旁边守着,他们一定能平安进入庇护所的!
民众情绪稳定下来,人群san值波动的情况也好了不少。
江耀得以和尔凯稍微闲聊两句。
“对了对了,奚兰宵也在!你要不要……”
尔凯这话一说出口,江耀的眼睛就睁大了。
奚兰宵?
奚兰宵!
……
奚兰宵所在的位置不远。是庇护所的侧边入口。
主入口负责引导人群进入,侧入口则是转运物资。
一辆辆大型卡车驶入通道,无数巨大的集装箱安置在卸货区。
先进的物流及仓储系统,会自动将物资运送到地下,分门别类,妥善储藏。
江耀找到奚兰宵的时候,几乎已经认不出他。
他的皮肤晒黑了些,身材还是清瘦,但已经不是以前那种风一吹就倒的脆弱。
尽管裹在厚厚的军大衣里面,仍能看出他劲瘦的腰肢,匀称有力的臂膀,小腿。
像一株被禁锢在模具里的濒死植物,打碎模具之后,重新种回大地上。
他从自然天地间汲取养分,深深在泥土里扎根。
充沛汁液撑起了茎条,他的叶片他的花朵,都变得茁壮而富有生机。
他重新活过来了。
奚兰宵。
“你回来了!”江耀走过去,与他拥抱。
“江耀!”奚兰宵也很高兴,用力地抱了抱他,“你也在这里,太好了!我还担心没机会见到你!”
“这些都是你捐献的物资吗?”江耀看到他拎在手里的车钥匙。
奚兰宵是开着一辆大卡车来的。
很难想象,前顶级偶像,退役顶流,那个在舞台上唱歌跳舞的男人,竟然会从这么一辆巨型卡车的驾驶室里跳下来。
“对。”奚兰宵笑笑,笑容是一如既往的温润帅气,多了几分生机,“来,帮我一起!”
卸货区域很忙。除了军方转运的物资,还有很多百姓自发捐献。
这是所有人都未曾预料到的。
在这末世般的地狱里,在所有人都惶惶不可终日之际,竟然还会有人愿意捐献物资——不是囤货居奇,而是把手里珍贵的生存物资,捐献给国家,给庇护所,给更多更多需要它们的人。
江耀更没想到,奚兰宵也是其中之一。
——奚兰宵捐出来的,是自己亲手放牧的牛羊肉!
“这羊肉可好了,现宰的!”奚兰宵打开货车后门,白色冷气腾腾地扑出来。
奚兰宵笑着解释,这是三天前收到全球通告以后,他和当地牧民一起商量决定的。
奚兰宵当时选择的隐居之地,是祖国西北部的高原牧场。
当时秦无味还觉得,奚兰宵就算想避世隐居,那也不是这个逃避法。
那里毕竟太苦了。
虽然自然环境很好,出产的牛羊肉品质也很好,但草场位于高原之上。气候严酷,温差巨大。
其实不是一个适合养病的地方。
那时候秦无味和江耀都很担心,怕他去了以后不习惯,怕他身体吃不消。
没想到奚兰宵非但扛了下来,还重新找回了生命力。
是的,生命力。
江耀还记得第一次在【万里挑一】的后台见到奚兰宵,奚兰宵独自坐在化妆室里的模样。
那时候他坐在华丽璀璨的化妆镜前,手里握着混有糖定的Xatos药瓶。那种厌弃的表情。
那是一种,渴死的表情。
渴求死亡。
他已经对一切都绝望,他太痛苦,无法再忍受哪怕多一刻。
可是他不舍得。
他不舍得原鸾。他想至少最后再见原鸾一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