平南王府凭男记 下(126)
因为蒙古族长期生活在塞北草原,蒙古族人民不论男女都爱穿长袍。牧区冬装多为光板皮衣,也有绸缎、棉布衣面者。
她今天的头发,不再是简单的两根辫子的那种了,而是蒙古族标准的未婚女子头型,就是把头发从前方中间分开,扎上两个发根,发根上面带两个大圆珠,发稍下垂,并用玛瑙、珊瑚、碧玉等装饰。
除此之外,她的头上则戴翻檐尖顶帽。
用玛瑙、翡翠、珊瑚、珍珠、白银等珍贵原料,使她的帽子跟首饰,显得特别的富丽华贵。
蒙古族的传统,这样的帽子,不仅是一种御寒和装饰用品,而且用来表达对客人的尊敬。
脸上没有了灰尘的遮掩,显得皮肤像是牛奶一样的光滑细腻,红色的唇,黛青色的柳叶眉,一个很漂亮的蒙古小姑娘。
穿着一身朱红色的蒙古袍子,上面有珍珠做成的扣子,边缘有用粉色丝线绣出来的格桑花图案。
脚下一双蒙古靴子,小巧精致。
腰上的腰带不再是胡乱一系就完事了,而是很长的正红色腰带,系好之后,自然垂下来两条边儿,上面用珍珠缀着流苏,非常精美。
蒙古的习俗是不论男女,一般都备有腰带,而且扎腰带有一定的讲究和规矩。
未婚女子扎腰带,要在身后留出穗头,一旦出嫁,便成“布斯贵”。
“布斯贵”为蒙古语,汉意是没有腰带,代替腰带的则是紧身短坎肩,以此来分辨未婚与已婚,穿上坎肩就说明这个妇女可以生育了。
男子均扎腰带。扎时将袍子向上提,为的是骑马方便,也显得矫健潇洒。
不论是男女,他们的腰带上还要系上鼻烟壶、蒙古刀、手巾等,颜色各种各样,多用布、绸、缎等料。
这个热情好客的民族,喜欢艳丽和张扬的颜色。
就像是他们的性格一样,充满了活力和向往。
而敖登格日乐这一身装扮,从头到脚,都充分体现了她的美丽和身份,这是对孙应嘉一行人最大的尊重,因为按照蒙古人的规矩,只有在祭祖和迎接尊贵客人的时候,才会如此盛装。
孙应嘉本有些不高兴,认为敖登格日乐这个小丫头有些白眼狼了,但是现在看来,还是知道感恩的么。
倒是她那位亲小叔叔,见到他们一行人进来,也缓缓的站了起来,鞠了一躬,右手抚胸:“欢迎你们到来,我的朋友,感谢你们救了我可爱的小侄女儿敖登格日乐,草原上的星光。”
小虾米顿时起了一身的鸡皮疙瘩,这说话像是唱歌,还特么的是咏叹调!
他可还记得,他爹爹当年故意恶心他,用这种叫人全身都不自在的咏叹调,给他朗读《论语》。
那段时间,他连看到他爹爹都忍不住起鸡皮疙瘩,更何况听到这种调调,真的是让他记忆深刻……的起了一身的鸡皮疙瘩!
情人节啊!唉,江湖又是没有情人的情人节……不过有情人的赶紧在家待一天,就说是长相守,千万别出去耍,好不容易有机会,在家待着就能给国家做贡献,那就都原地过节!
第505章 烤全羊·满月宴
大概旁人都觉得无语,孙应嘉更是惊讶:“可汗说话怎么不在调子上?难不成,蒙古人欢迎贵客,就是用长调欢迎的?”
巴图鲁一听这话,扭头看向了他的亲侄女儿:“你说的仁慈的智者,不是他们吗?”
“是啊,但是他们不这么说话,跟活佛是两个样子。”敖登格日乐也脸红了:“小叔叔,你别这么说话啊!”
面对活佛,跟仁慈的智者,是两个概念,虽然是同样尊重的态度。
“活佛那是人吗?那是佛爷!”小虾米忍不住了:“跟我师祖是不同的,我师祖乃是智者,活佛那可是佛爷转世,不一样,他说话云山雾罩的厉害,听不懂的人多,听懂的人少;我师祖说话一语中的,听懂的人多,听不懂的八成是智障。”
所以,你别用那调子说话,听得我鸡皮疙瘩都起来了。
巴图鲁摸了摸脑袋上的那撮儿毛:“那就好好说话,正常说话,我没见过智者,只见过活佛,呵呵呵……请坐,都请坐吧。”
他这样的说话,才像个蒙古汉子。
刚才那样子活像个玩嘴儿的杂耍。
不过他也不是全无心机之人,跟孙应嘉他们相互介绍了一下,显然还不确定孙应嘉智者的身份。
故而他提出来一个问题:“不知道汉人的名字是怎么个说法?我记得汉人一般都是两个字的名字,可是也有三个字,四个字的,我就煳涂了。”
他说的汉人,指的是男人,要是女子的话,他会提出来另外说明,但是他没说。
而且这个问题,一般人还真回答不上来!
“这原本是个汉朝时期的事情。”孙应嘉笑了。
其实男子取名的时候,为何单字多,双字少呢?
是因为在汉朝王莽新政的时候,下过一道圣旨,士族只能取单字名,取字的时候,才是双字。
虽然后来王莽完蛋了,但是这个规矩却流传了下来,也没有被更正。
后来沿袭几百年,变成世人以单字名为尊,除了商贾、贱民和一些少数的平民之外,很少有人取名字取双字的了。
尤其是世家大族的子弟,基本上都是单字,为的是展现世家大族的规矩。
孙应嘉说完,又道:“不似蒙古这边,没有姓氏,只有名字。”
小虾米第一个反应过来,师祖这是内涵了一把全蒙古人啊!
什么人没有姓氏?呵呵呵……。
不过听了这些话,耿直的蒙古汉子,没听出话里的内涵,倒是恍然大悟,觉得自己得到了曾经不知道的知识。
再加上孙应嘉那与外貌极其不符合的年龄差距,顿时被惊为天人。
同时,小虾米也以口舌精细而闻名,他说了事情的经过,知道他们是雪夜碰到了那群马匪,结果被他们都给解决了。
敖登格日乐当时是被捆了手脚裹在厚厚的毯子里,既不能逃跑,也不能见到外面的情况,还有就是因为毯子保暖,冻不死她。
就因为毯子保暖,厚重,当时的马群又在马匪的后头,听到了爆炸声倒是听到了,可毯子那么厚,加上兵荒马乱的,听到的动静也小,当时她尚且自顾不暇,根本说不明白,到底是怎么打的,反正最后,是他们十几个人的小商队胜了,那二十几个身形矫健下手狠辣的马匪,倒是完蛋了。
但是怎么完蛋的,她还真不知道。
虽然马匪在打劫的时候也有折损,但是绝对是战斗力强悍的那一类型。
“据说此次马匪出动上百,第一家去的就是我那长兄那里,后来损失惨重,两边的打了个两败俱伤,不过他们到底是带着我这小侄女儿走了,听说还沿途掠夺了一个小部落,还有一个富裕的牧民家庭,可见他们当时连吃的都没带在身上,跑得有多恓惶!”巴图鲁好奇地问他们:“不知道你们是如何把人打败的,听说都宰了?”
草原上没有什么遮拦,四通八达都不为过,那些马匪打不过人,还跑不过人吗?
要是在汉人的城池里头,你看马匪往哪儿跑。
他们从来不敢去汉人的城池,就是因为城池里跑不开马,他们逃得慢。
而且城池里头有的是人,城墙,房屋,他们往哪儿跑也有一定的约束。
能把他们全歼在草原上的人,可不多呢。
除非是十倍他们的人数,合而围之,才有可能。
“这个简单,我们来的时候,特意带了几捆炸药包。”孙应嘉不说话,不代表旁人也不说,海洋作为领队的站出来,侃侃而谈了一番。
作为孙应嘉的大外孙子,海大将军家的嫡长子,海洋早早的就被教育了出来,不过他不考文科,他要考武科,皆因为他父亲乃是海大将军。
所以说起打仗的事情,他最是了解,也最敢拼杀在前。
说完了之后,巴图鲁就更好奇了:“我知道炸药包,这是大顺朝的新鲜东西,不过只听说过,没见过实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