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狐族,有田!(99)
卫修涯又亲他一下,笑道:“遵命,夫人。”
卫修涯送灵疏出门,见了那位前来接灵疏的公公,自然是好言好语,还递了几个银锞子过去,让他好生照顾灵疏,别让灵疏太累。
那公公拱手笑道:“侯爷太客气了,皇上如今正需要灵公子这样的人才,奴才怎敢怠慢?侯爷放心,奴才定然会将灵公子平平安安送回来的。”
卫修涯得了这话,才放下心来,目送着灵疏上了宫里的马车,直到看不见马车之后,他才转回屋去,把三只小团子都放进自己胸口,再带上他们的小窝。
原本他平时去京卫营都是骑马去的,毕竟是武将,又不是文臣,出门走几步路都要坐轿子。
但是今天因为带着儿子们,卫修涯担心把宝贝儿子磕到碰到,就坐了马车去当值。
跟在卫修涯身边的卫八知道灵疏是狐狸,虽然卫修涯没说,但卫八从蛛丝马迹中也隐隐猜测出,府里的三只毛团子是什么身份。
是以卫修涯今天突然一反常态地没穿武将服,而是穿着广袖长袍,还带着那个小窝,卫八就明白是为什么了。
但是京卫营里卫修涯的下属们,还有那些小兵们,可就非常惊讶了,眼珠子都掉了一地。
他们将军当值时从来没有穿得这么随意过!
卫将军一向是出了名的军纪严明,如果谁的头盔戴歪了,都会被罚站的!
他自己更是以身作则,从不在这种事情上出错。
今天怎么会突然穿成这样?
搞的他们都很不习惯好不好?!
该不会是有什么大事要发生了吧?
不过不得不说,他们将军穿成这样,往那儿一站,便如同芝兰玉树一般,当真是个不可多得的美男子!
卫修涯没管神色各异的下属和小兵们,例行带了几个将领,巡查士兵们晨间的操练。
偌大的校场里,士兵们排成一个个的小方队,练习一些最基本的长枪突刺、刀剑劈砍的动作。
走着走着,卫修涯发现士兵们的眼神频频往他身上看,有一些还走神出错了刀,差点儿没砍到自己身边的人。
自己今天穿着长袍来巡视,就这么特别么?
一个个的至于这么吃惊吗?
卫修涯面色一沉,冷声喝道:“都给我专心点!若有谁再出错,罚跑校场五圈!”
士兵们立即神色一振,认认真真地练习起来。
但当卫修涯走过这个方阵,转身之后,后面的士兵们一个个全都互相对视,用眼神交流,还辅以奇怪的动作,面上的神色是又兴奋又惊奇。
待卫修涯走远之后,他们就忍不住一边笔画着动作,一边小声议论起来。
“将军胸前的那是什么?我看着像是小狗崽。”
“小猫崽子吧?眼睛圆溜溜的!”
“好像还不止有一只!我都看到了,除了那只以外,将军胸口还鼓鼓的呢,里面应该还有!”
“真看不出来呀!将军平时那么冷的一个人,居然会喜欢小动物?还把他们带到校场来。”
“将军今天穿这身袍子应该就是为了藏小狗崽的吧?”
“都说不是小狗崽!是猫仔!”
“明明就是狗崽!”
“是猫仔!敢不敢练完后去问问将军?”
“不敢!难道你敢?”
“我也不敢……”
这些议论卫修涯浑然不知,一直都板着脸,如同往常一样指点士兵们操练。
而在他的胸口,一个毛绒绒的小脑袋露了出来,小爪子软软扒着胸前的衣襟,头顶白色的尖耳朵上有一圈黑边儿,小东西张着一双大眼睛,好奇地看着校场上的士兵们,一对小耳朵还时不时抖动一下,可爱极了。
又过了片刻,一颗黑色的小脑袋从卫修涯的前襟里拱了出来,凑到弟弟旁边,和弟弟一样睁大眼睛,懵懵懂懂地看着前方,有点儿搞不明白自己是到什么地方了。
少许后,第三只小崽崽冒出头来,这一只是纯白色的,看上去个头也大一些,看见校场里的景象后,他的眼神里只稍微露出些惊讶,很快就兴致勃勃地欣赏了起来。
卫修涯胸前的三只毛绒绒惹得士兵们出错不断,今天早上巡察一番下来,几乎有三分之一的人都被罚跑校场了。
卫修涯对今天的操练成绩非常不满意!
命令所有人下午加练!
到得中午,因为灵疏不在,卫修涯便吩咐厨房做了肉末粥,自己喂给儿子们吃。
狐狸崽崽和人类不一样,一个月已经长了乳牙,能够吃一些糊糊状的食物了。
卫修涯用小勺子舀了肉粥,递到大儿子嘴边,白色的小团子伸出舌头舔粥。
另外两只小团子已经等不及了,把头直接伸到了碗里去,两个毛绒绒的小脑袋你挤我我挤你。
卫修涯看得好笑,用手指拨拉了一下两个儿子,“抢什么?还有很多,够你们吃的。”
一黑一白两只小狐狸崽崽都不耐烦地抖了抖耳朵,就好像是在说:不要烦我们吃饭!
卫修涯笑了笑,挨个儿亲亲儿子的头顶。
“将军,属下——”平日里负责给卫修涯送饭的小兵端着托盘进来,看到的就是这一幕,小兵顿时就愣在了原地。
老天爷!他是不是眼花了!
他们将军居然笑得那么温柔!还亲小狗崽!
他一定是在做梦!
还是将军被什么东西附身了?!
卫修涯直起身子,淡淡道:“进来,东西就放在桌上。”
那个小兵回过神来,把碗筷一一摆上,忍不住使劲摇了摇头,将军的表情和平时没什么两样嘛,果然是他看错了吧!
不过塌上那几只小崽子是真的可爱啊!
没想到将军竟然会喜欢这种软软的小动物呢!
卫修涯下午没在京卫营待太久,处理了一些事儿后,就带着自家三个宝贝儿子回家了。
第二天,关于冷面卫将军喜欢小狗崽的传言传遍了整个盛京。
第77章 第77章
八月, 田庄里的棉花陆续开始成熟,可以采摘了。
灵疏挑选了一个阳光明媚的日子,领着手巧的农人在田间采摘棉花,棉花结出来的棉桃, 一定要经过充足的日光照射,才会炸开成白白的花。
如果将要成熟的时候, 阴雨天居多, 棉桃就会潮湿发霉, 甚至是腐烂在地里,那样的话这么多月的辛苦就都白费了。
好在盛京今年的气候不错,棉花的长势都非常喜人,元天睿试种的棉花田总共才十亩地, 不过远远看去,田里白花花的一片,也很是壮观。
摘棉花的人背后都背着大背篓, 灵疏同样也背了一个, 太阳太辣, 他头上也和其他人一样都戴了斗笠,不过他只是偶尔会采摘几朵棉花,并没有将背篓里装满。
因为他的背篓其实主要不是用来装棉花的, 而是装着三只毛团子。
为了给宝贝儿子们遮太阳, 灵疏背的这个背篓, 还特意做了一个竹编的盖子。
此刻两白一黑, 三只小狐狸崽崽顶开盖子, 露出三双圆溜溜的眼睛,他们的后腿踩在背篓里软软的棉花上,前爪扒拉着背篓的边框,眨巴着眼睛,时不时还动动小耳朵,全都满脸好奇地看着四周的景象。
这个月份大的小狐狸崽儿正是身体发育的最快的时候,三只毛团子体型已经比满月时大了一倍,身上的毛也更加浓密了。
三颗毛绒绒的小脑袋凑在一起,从灵疏身边经过的农人们都会忍不住去看他们。
地里的棉桃不会是同一天成熟的,裂开的时间有早有晚,有的已经绽开成一团硕大的花团,有的才刚刚开了一个小口。
今天这十亩地里的棉花采摘下来,其实加起来也没有多少分量,不过这些就已经足够做试验了。
摘了一部分后,灵疏叮嘱农人们继续,他自己便回到农庄上,去指导几个妇人捻棉线、教她们做棉被。
这几个妇人原本就是纺线织布的能手,以前她们都是捻麻线,织麻布,而棉花的纤维比麻线要细腻得多,捻棉线对于她们来说,也不是难事。
田庄里专门空出来一间大房子,用来装棉花,一侧是纺织机以及做棉被用的特制的长方形大桌,房间的一角,正堆着如同小山一般的棉花堆。
灵疏把背篓放在身边,摸摸儿子们的小脑袋,便招呼了几个工匠过来,拿起一朵棉花给他们讲解。
“我手里的这团就是成熟的,很软,如果是硬硬的,那就是坏花或者是质量不好的,发霉的就更不能要了,稍微有些硬的,咱们把它放在太阳下晒晒,里面的水分晒干后,还是能利用起来的。”
“棉花里面有棉籽,咱们做被子的时候要把棉籽剥出来,”灵疏剥出了棉籽给面前的几个人看,“棉籽就是种子,明年再种棉花,就是用棉籽来种,接着就是把棉花撕开,撕成片,不能撕碎,然后平铺在布上,一定要均匀,不均匀的话棉被做出来会厚薄不一。”
“照着布料的尺寸铺好之后,最后就是缝合了,不仅是要缝边,中间也要缝几条并列的线来固定里面的棉花,不然棉花会在里面缩成一团的。”
灵疏说的是最简单的手工制作棉被的方法,其实他还知道有另外一种方法,是把棉絮直接做成褥子的,但是那个技术性强,一时半会儿学不会。
而皇上急着要看成果,他当然就选择高效快速的了。
几个人一起做,要不了多长时间就能做好。
灵疏正和工匠们一起做棉被时,他身边的背篓里,三只毛团团偷偷摸摸地爬出了背篓。
背篓里棉花本来就不多,而且还是蓬松的,重量也就不重,三只毛团子合力用自己的体重将背篓压倒了,大哥先从背篓里出来,纯白色小崽崽一面小心翼翼地迈着小短腿,一面侧头去看自家小爹爹,做贼似的弓着背,见小爹爹没有发现自己,他赶紧小跑几步,一头扎进了棉花堆里。
紧接着,纯黑色的那只毛团子跟随在大哥身后,箭一般“嗖”地一下就蹿了出来,撞进了棉花堆。
最后是最小的那只,迈着四只软软的小爪子,紧绷着小身子和小尾巴,深怕被小爹爹看到,只顾着心虚地埋头小跑,结果一下子撞到了大哥身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