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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像演的(14)

作者:伯正 时间:2023-05-09 09:42 标签:娱乐圈 重生 甜宠 轻松

  说完这话,陆声也无心再去看正在播放的同志电影,而是回到床上,钻进被子里。
  以前都是陆声擅长做主动哄人的那方,现在也有了一点小脾气,李庭一时间变得手足无措起来。
  李庭垂下头,用毛巾一点一点地擦着头发,抿紧嘴唇不发一语,像是被谁给欺负了一样。
  好吧……陆声不得不承认,无论李庭是不是故作可怜,一旦李庭露出这样的委屈神情,他就会变得心软。心软的同时,还会进行自我反思:算了,他一个当哥哥的,计较这么多干什么?
  他本想跟李庭说“要不要帮你擦擦头发”,最终还是狠下了心肠,决定不能总惯着孩子。他索性一翻身背对着李庭,眼不见心不烦。
  头发总有擦干的时候,李庭缓缓地叹了口气,把毛巾放回洗手间,又重新回到床边,开口道:“刚才说话没过脑子,你别生气。”
  陆声不说话。
  “晚安,好好休息。”李庭又说:“哥哥,我没有拍这种戏的经验,你明天好好教教我吧。”


第11章 :隐而不见的坠
  晚饭过后,外边的天色彻底暗下去,杨阮又在一楼看了会儿电视,只不过这次的频道由狗血电视剧换成了动物世界。
  杨阮像是用它来催眠的,没过多久便感到眼皮发沉,他回头望了一眼坐在沙发上看报纸的方森:“我要回房间睡觉了。”
  一张四开大报,正反面印满了密密麻麻的字,就在杨阮看电视的功夫,方森已经囫囵吞枣阅读完了。他从小就不爱读书,突然间看这么多汉字简直头昏脑胀,但他还是想留意一下最近的新闻——尤其是和命案相关的那种。胡春梅订阅的报纸是兰城日报,上面只有当地发生的大事小事,没什么可看的,方森稍稍放心了些。
  听了杨阮说的话,方森合上报纸起身:“好,我也回去。”
  那个年代还没有普及智能手机,还没有人能想到,十几年之后,每个人的生活都会和一小块电子屏幕紧紧相连。
  杨阮没什么娱乐活动,他白天上班干活,吃过晚饭有时看看电视,有时则坐在店外的台阶上吹风,经常有人在门口跳皮筋,杨阮就默不作声地看着他们——他没有玩过这些,跳绳、跳皮筋、弹玻璃球、丢沙包,都是小孩子们常跟玩伴做的游戏,但他连游戏规则都不清楚——从小到大并没有人愿意跟他玩。他们嫌他说话慢吞吞的,理解能力也差,反应更是总比其他人迟钝一点,直到那些孩子被父母告知,别总搭理那个傻子。渐渐的,就再没人和杨阮说过话了。许多年来,陪伴杨阮的一直是几把剪刀,小巧,锋利,它们总是被杨阮使用得很灵活。如果身边的物件也可以称作朋友,杨阮的朋友就是这些可以当作凶器的东西。
  在方森来兰城以前,有很多消磨时间的活动。反正混日子么,哪需要考虑太多。他在附近的台球厅认了个干哥,有时帮忙看店、值夜班,干哥一天给他一百块钱,还有更多时候,他需要帮干哥去打架,如果点儿背碰上下手黑的人,好几天的工资要搭进医药费里。方森还记得干哥跟他说过,自己这帮小弟里,最欣赏也最忌惮的就是他,因为他像个疯狗,根本不要命。方森觉得听着不太像夸人的话。
  杨阮回房间很早,八点多钟,还能偶尔听见屋外孩童玩闹嬉戏的声音。方森难得这么闲,他开始觉得杨阮住的地下室储物间也不错,至少可以给他一种自欺欺人的安全感。
  方森见杨阮脱掉白天穿的T恤,换上一件无袖背心,那是杨阮的睡衣。
  换衣服的过程中,杨阮并没有避讳什么,倒不是因为方森跟他性别相同,而是没有人教过他这些事情也是需要注意的,所以他根本不在意。
  屋子太小,在极有限的空间里,方森的目光不自禁地落在杨阮身上。杨阮用双手扯住老旧宽大的T恤下摆往上拽,一整截腰腹完全露在外面,他本就肤色浅,这里又是不被太阳晒到的位置,更显出一股朦胧洁白的莹润质感,就像……夜色中被香水温过的珍珠。
  杨阮微微侧过身,薄薄一层皮肤覆盖在身上,凸显出根根分明的肋骨,他很瘦,是抽条期特有的纤细身段,方森怀疑那腰也就自己一拃宽。
  从脊背到腰肢,是一道凹陷下去的弧度,而再向下,则是一条圆润饱满的曲线。杨阮又穿上了一条小短裤,那条短裤已经被洗得薄透,每当他弯腰的时候,短裤紧紧贴在身上,方森甚至可以看清杨阮内裤的颜色。
  方森突然不想再盯着杨阮看下去,并开始不合时宜地感到口干舌燥。
  他把这一切归结于自己的年龄,并认为自己产生冲动没什么错——十八岁,一个看到什么都会想到性的年纪。
  换完睡衣,杨阮向方森这边看了一眼,站在原地思索了一会儿。他也想给方森拿一件睡衣,可他每件衣服都有它自己的用途,实在拿不出多余的给方森穿。方森看出杨阮的迟疑,没多说废话——睡衣又不是什么必需品,他干脆脱掉了上半身的衣服,光裸着上身躺回床上。
  杨阮没再说什么,默许了。
  可干躺着有什么意思,方森翻了个身,看着杨阮被挤压出一小块软肉的脸颊,又想到傍晚吃饭时还觉得杨阮的脸像糯米团子,于是伸出一根手指,真的在上面戳了戳。
  “你干什么?”杨阮不解。
  “好玩。”
  “哦。”杨阮不知道这种事原来也会好玩,被勾起了一点好奇心,也学着方森的样子,伸出手指,去戳方森的脸颊,最终得出自己的结论,“不好玩。”
  一点也不软。
  方森有点想笑,他问杨阮:“喂,你叫什么?”
  只听见胡春梅叫他小杨,可能是姓杨吧。
  “杨阮。”
  “柔软的软?”方森又问。
  杨阮很认真地摇摇头:“不是的。”
  杨阮拉过来方森的一只手,用细细的手指在对方宽大的手掌上滑动着,先写耳刀旁,又写一个元:“是这个阮。”
  掌心传来冰冰凉凉的触感,也不知道这人的体温怎么总是这么低。常年握各种理发剪的缘故,杨阮的手并不细腻柔软,每根手指上都有一层茧,甚至有些粗糙。
  “爸爸姓杨,妈妈姓阮,爸爸妈妈都不在了。”杨阮说。
  方森不禁想,好巧,我也是。他没有从杨阮这句话中听出任何特殊的情绪,从胡春梅之前那番话里,他得知杨阮的爸妈去世很早,杨阮大概也没来得及和他们产生多少感情。方森听见杨阮问他:“那你呢,你叫什么?”
  “……”如果放在平时,方森会如实回答,可现在显然不是一个合适的时机——他还没忘他是因为什么才来兰城的。
  在这种完全陌生的地方,方森不准备向任何人透露本名,就说自己姓林,剩下的让杨阮随便叫。
  “林……”杨阮看了看方森的脸,又垂着睫毛想了好半晌,这副模样很乖,“那我叫你林哥吧,你看起来比我大。”
  “行啊,叫呗。”
  叫林哥确实不是不行。以前就有人叫他方哥,哪怕年龄其实比他大,这么叫是因为他打架够狠,会让其他人心里发怵。
  方森问杨阮:“你成年了没?”
  毕竟看着也就十六七岁的样子,结果杨阮说他前两个月已经满了十八岁。
  原来他们还是同龄人,但方森才不会告诉杨阮。既然占了便宜,还不如占到底,方森说:“那我确实比你大啊,我二十多。”
  “十八岁……不是应该还在上学么?”话虽然这么问,不过他自己显然没有任何立场讲这些。他早就习惯三天两头逃学,一学期出现在教室里的时间凑不够一星期,老师也清楚他爹是个什么德行,不仅放弃了他,也放弃了通知家长。
  杨阮咬咬下嘴唇:“只念完了小学。小学一点也不好。”
  方森两条手臂交叠着垫在脑袋下面——他今天也没有枕头,杨阮把几件衣服叠好了让他枕,方森却嫌还不够高。他微微把头侧过去看杨阮,看那张没有血色的玲珑的脸,杨阮说这句话时的语气仍用着平静的、没什么起伏的腔调,但方森注意到杨阮拧起了两条秀长的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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