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像演的(10)
视线重新落回车厢内,乘客很少,几乎所有人都昏昏沉沉地睡着。这种乏味的旅程,除了补觉也没什么其他可做的事。
方森也想同他们一样,彻彻底底昏睡过去。
可是不行。
他必须强打起精神来。
因为他在逃命。
算是吧……逃命,方森在心里忖度这两个字,听起来足够狼狈足够慌乱,很符合他的现状。除了神经紧绷着以外,方森此刻头痛得要命,是类似于一把尖刀插进脑髓,刀柄还被人转动搅和的痛法,根本无法正常入眠。
这样的头痛持续了两天。
对于两天以前发生的事,方森本能地不去想,不愿意拼凑出那段完整的记忆。只是闭上双眼后总会浮现出这样一幅画面——躺在地上的人手捂创口,温热的鲜红的血液汩汩外冒,怎么也止不住,也有一部分血溅到了方森的眼睛里。那人合上双眼前,仍死死盯着方森。
方森却出乎意料地镇静。他处理了尸体,又回到自己房间,干脆利落地收拾好行李,手却是抖的。
说是行李,其实也没什么可携带的东西,连一个双肩包也装不满。随后方森包一背,出了城,一路搭着黑车辗转。摩的,客车,最后是现在乘坐的大巴。
终点站叫兰城,一个方森从来没听说过的小地方。方森对目的地没有要求,他只想逃得远一些、再远一些,而这里离他的家足够远。
也不对它抱有任何期待,流落到这儿仅仅是因为兰城离方森逃出来的城市非常、非常远。
方森心底里清楚,他只能躲过一时,运气不好的话,或许连一时都没有。但那些都是还没有发生的事,管他呢。
身后传来窃窃私语声,很微弱,方森微微侧过头,见是斜后方的两位女生,她们一直在看向他,似乎已经注视了许久。
方森长得很俊,是那种日常生活中会受到不少优待的俊,只是在他沉默注视着什么东西时,黑眼珠如深潭般不可见底,总会令人感到阴森森的。邻里间有时爱嚼舌根,住他家对门的姨总和别人私底下念叨,方家那孩子长得刻薄,怕是命也薄,不吉利。传来传去又落回方森耳中,方森当时听了没什么感觉,现在反而觉得那人说的没错。
总有视线落在自己身上,方森被瞧得不怎么自在,小幅度地调整了一下坐姿。平日里他习惯了被人看,或是被指指点点,那些目光和言语不是出于善意,他们会说他妈职业不正当,有娘生没娘养,说他爸整日只会出去酗酒打牌,回家了打自己亲儿子,是个孬种,也会说生在这种家庭的他自然好不到哪去——成绩稀烂,品行不端,沾染一身坏毛病,总带着一身伤,显然是个社会败类预备役。
那些话听得太多,久而久之,方森渐渐也麻木了,甚至会放任自流地想,是啊,我的家烂透了,所有人都烂透了,我有什么一个人清白干净的义务么?我同样变成一个烂人才是正常的好吧?
方森刚刚转头时,目光与其中一位女生相撞,她大大方方地与方森对视。她染一头金发,发根处窜出一截黑。浓妆掩盖了本来的样貌,粉底氧化暗沉,眼线晕开,黑乎乎一片,每一处都是旅途烙下的疲惫印记。
“帅哥,留个联系方式吧?”她问。
我敢给你敢要么,方森想,我现在可是杀人犯。方森不想开口说话,只是很缓慢地摇了摇头。他靠回椅背中,深深地吸了一口气,闭上眼睛。
迄今为止,方森走过了十九个年头,活得不明不白。他本以为生活会这样永远浑浑噩噩下去,唯独没有想到,随着水果刀刺入那个人渣的身体,生活正式开始脱轨,变得更糟。
大概又过去两个小时,日头西移,大巴终于驶达兰城,方森慢吞吞地拉上背包拉链,戴好卫衣帽兜跟口罩,跟着零星几个乘客一起下车。
兰城天气干燥,常年刮着大风。
日落时分天空阴沉,阔朗朗的街道上行人极少。小城处处显露陈旧,像蒙着层灰扑扑的暗调滤镜。
方森没处可去,便顺着车站向前走,途径几个小旅馆也没法进去住,要住宿就得出示身份证,他不敢。
可是落脚的地方总该找一个,愈想愈烦躁,他索性跨步迈进一家商店,随手从货架上拿下一包烟,路过冷柜时又取瓶冰汽水,从钱包掏出些零钱付了款。跑出来前现金备了足够多,但方森没仔细数过,能用多久还是未知数。
出店铺后将烟点上送至唇边,他人憋狠了,这口烟吸得又深又急,由喉入肺呛得直咳。好容易缓过这股劲儿,他继续直行,漫不经心地打量两旁,发现根本毫无头绪。
去哪?住哪?能做些什么?这几日怎么办?
一个接一个现实问题不断浮出,没等方森想出个囫囵答案,他就停下了脚步。
更准确来讲,是被一个匆匆跑过的行人狠狠撞了个趔趄,不得不停下。撞他的人脚底抹油般溜得飞快,方森甚至没看清他什么容貌。
方森蹙眉,揉揉被撞痛的肩膀,再一抬头,见眼前是家美发店。
春光美发。
名字真俗,方森想。
第08章 :一瓶百无聊赖
杨阮邀请方森进屋,又方森剪了个简单清爽的发型。那一夜,方森就在春光美发店留宿了,和杨阮一起睡在简陋破旧的储物间里。
其实方森根本没睡着,连眼睛都没闭上几次。杨阮起初睡着了,中途却被烟味呛醒,又听见了方森的哭声,也睁开了眼睛。如果放在平常人身上,恐怕难以短暂地再次入睡,结果就在杨阮给方森擦干净眼泪后,竟迷迷糊糊地再次睡了过去。
这令方森感到有些意外。一片漆黑中,他看不清杨阮的睡颜,只是在心里想,这人还真是心大啊,陌生人在旁边都能睡得这么踏实,就不怕他是个坏人么?
……不对,在其他人眼中,他已经是了。
他没有枕头,被子也只够杨阮一个人盖,方森孤伶伶地平躺在床板上,一夜无眠。
第二天一早,杨阮就像是被体内的生物钟给叫醒的。洗漱过后,杨阮回到一楼,换好了工作时穿的衣服,把店铺的卷闸门拉开,正式开始一整天的营业。这种时候,方森在旁边难免显得碍手碍脚。他没想打扰杨阮工作,又想不出还有哪儿能去,索性默默观察着杨阮的一举一动。杨阮也不管,目不斜视,一旁的大活人如同一团空气,仿佛昨天主动给店里揽客的人不是他一样。
方森越看越觉得奇怪。他发现杨阮的每个动作格外一板一眼,拿起和放下漱口杯时,把手的角度一模一样,像是体内被输入了一套既定程序,除固定路径外,没有其他选择。
不仅如此,刷牙、换衣服、系围裙这些简单的日常动作,杨阮也比常人要做得慢一些,一副十分认真的模样。看来是个……慢节奏的强迫症?杨阮是个怪人,这点方森可以肯定,不过这也没什么,毕竟他是个坏人,还要更糟糕一点。
前一天空腹太久,一阵阵饥饿感持续袭来,使方森迫切地想要填饱肚子。
方森看了一眼正在店里发呆的杨阮,重新戴好口罩和棒球帽,帽檐照旧压得很低,他什么也没解释,直接走出了店门。
然而杨阮什么都没过问,似乎不在意方森去哪,到底是“去去就回”还是“一去不回”。
方森没敢走多远,一是怕不认识路回不去,二是不想被更多人发现——尽管兰城已是个相对安全的地方,这里离老家有两千多公里,小到在中国地图上都看不到,大清早的街道上更是没几个人,可自打离开家门的那一刻,一颗心脏便已悬在嗓子眼,再也没有落回胸腔里的时候。
他随便找了家正在营业的早餐店进去,买了几个包子,没挑口味,然后又回到春光美发店里。
杨阮坐在椅子上,正定定地看着什么。方森顺着他视线的方向望过去,只看得到对面的店铺。
方森实在没忍住:“你在看什么?”
“屋檐下的燕子。”杨阮说,“有两只。”
他再次定睛一看,还真的有两只燕子。如果杨阮不说,恐怕方森永远不会发现这些东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