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欢旧爱(52)
沈文昌抹一把脸上的水,只道:“珍珍,我们应该独自谈谈。”他望着白珍,没有去看狼狈的邓月明,像是全然的不认识他。邓月明的睫毛颤了颤,鲛油长明的诅咒盘踞在他的眼中,痛的他几乎要落下泪来。
“我和姓沈的讲句话……”他声音忽然变得嘶哑,像有一根细骨卡在了喉咙间。他推开女仆,蹒跚的扑到沈文昌的身边,拉下他的头,用极低极低的声音告诉对他笑道:
“我杀了邓金。”
第63章
一九四三年的十二月底,上海的小报都在盛传市长秘书与太太闹离婚的消息。本不过是众多绯闻中的一条,令人笑后即忘,但因其后又渐渐写出了许多惊世骇俗的同彞爱艳闻,便被文化部彻查,禁了消息。然而依旧有几个胆大的小报记者,偷偷去了白公馆,想要探听一些一手消息。记者心惊胆战的去,大失所望的回——白公馆已经人去楼空了。
那时白珍单方面和沈文昌离了婚,请一位文化部的朋友,在报纸上发了消息。沈文昌那天买了发行的所有报纸,亲自带卫士持枪围了文化部办公室,怒斥报纸刊登“不实消息”,要求重发消息予以澄清。这当然不能够,他当天就被市长训斥,强行停职了。他还惹上了人命官司——大亚电影公司的编剧路晓笙报警,告他谋杀了京剧演员邓月明,并请了一个德国律师来处理这件刑事案。他当然不在乎这个指控,很快利用76号的力量的压了下来。然而这些事情统一的成了痕迹落在众人的眼里,茶余饭后谈论起来,又结合小报刊登的香艳传奇,很被笑传了一段时间。而他的出生,他的发迹,他的仕途,也成了一类滑稽戏,给人带来了无限的快乐。
幸而一月一日过后,政府批下一个上海文化精英交流宴会,为了筹办宴会,沈文昌得以复职。他回到办公室时,依然风度翩翩,穿着英国呢的三件套,头发全都后梳着。他办公仍然周到细致,待人依旧人宽和大方,像是一切都没有变——他还是那个会在午餐期间谈起跑马股票,会在值班时候请吃夜宵的沈先生。
可沈文昌知道,他已经疯了——那荒谬的话剧落幕时,他就疯了——邓月明杀了邓金!
他无时无刻都在想:“他为什么要杀他?”
“他那里来的本事杀他?”
“他有这样的本事杀人,会只是一个普通的戏子吗?”
“他是谁?他是哪一方的人?重庆的?还是延安?”
“还有谁知道他杀了邓金?”
“别人知道我和这样一个来路不明的人在一起,我该怎么办?!”
“他欺骗我……利用我……折磨我!”
他现在看每一个人的笑容都有了深意,听每一个人的话都觉得另有潜台词——都准备着敲诈他,准备着举报他,都想踩着他的尸体去风风光光升官发财。他随身带枪带弹匣,再没有坐过不防弹的汽车,也再没有独自出过门。
可他夜里做梦,却常常梦到邓月明。那蒲柏路的弄堂里,无线电唱着李香兰,石库门一座并着一座,京剧脸谱一般的门面,横向拉着许多的晾衣绳与电线,像是一个人已经老了,眼尾布着秋意。他站在石库门下,仰头叫着邓月明。
邓月明探出身来,穿一件赭色的老气长衫,逆着天光,却镀了一层明亮的,柔软的金。
“嗳,沈先生。”他笑着回答他,他也笑着应着。
梦醒时分,他面上都是泪,窗外梧桐依旧,邓月明却已经死了,大概是死无葬身之地的,顺着一条黄浦江,尸体冲到东海去。起先以为是失踪,路晓笙报了警察局,警察来询问,他又问起当天开车送月明回去的卫士,才知道白老太太下了命令,要邓月明的命。他听着真相很平静,甚至有些欣然,因为邓月明是为他而死。
“生死大事。”沈文昌对路晓笙笑道:“我在他命里的分量。”路晓笙从此恨透了他,势必要和他官司打到死。
文化部举办宴会时,他又见到了路晓笙。大概是磋磨久了,终于平静了一些,路晓笙不再对他恶言相向,也不再高声痛骂他“谋杀犯”,只是静静的讲道:“那天我给他买了一个生日蛋糕,就放在导演办公室里。”
他也静静的听着,听完一点头,转身离开了。
宴会里没有人注意到他,全都沉浸在新年的喜气里,举着酒杯听致辞。整个宴会装饰的富丽壮伟,隐约靠向洛可可的风格,像战前的香烟招贴画,最符合中国人想象的欧洲风格。沈文昌一直往外走,走到晚冬的夜色里。天上没有月亮,乌云漫卷着,他没有戴帽子,没有穿大衣,手里依旧端着宴会里拿的酒。
第二天,他仍然到76号去上班,办公室里挂汪主席,悬和平建国旗。
一九四四年,沈文昌在上海做文化官。
《新欢旧爱》完
作者有话要说:
民国篇已经结束了,接下来各种改文……主要是改细节,因为写的有些久,一些细节没有用上。
结尾我觉得粗糙了一些,但是也写不出别的什么来了,因为他们的结局早已写出……这是我文力的问题,我再想想……
民国篇有一个自印授权,想收的小伙伴可以关注一下本帖的首楼,到时候各种信息我写在首楼里。
月明去演路晓笙的戏,其实与沈没有什么关系,只是因为他们这些精怪讲究因果,所以不得不去。因为因果,他与和尚分和这么多世,也因为因果,他死在白家人手里。(毕竟是个烂俗的故事啦,大家不要想太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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