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幼崽期禁止携汪出逃(13)

作者:元赞 时间:2023-10-10 10:16 标签:无CP 校园 成长 萌宠 轻松 萌娃

  反杀成功。
  围在一旁的同伴也不敢上前,怕森芒会一怒之下把男孩的手弄骨折了。
  男孩打架又没打赢,气得涨红了脸,破口大骂,“×的放开我!森芒你这个混蛋!”
  森芒在烈日下打架,整个人像是从水里捞出来一样,鼻尖和额头上全是细小的汗珠,“明明是你先动手的,我只是合理反击,再说了我都不知道你是谁。”
  这句话伤害性不大侮辱性极强,男孩更怒了,“×的上次你往我身上放蛇的事情忘了,我只不过是想借你的狗玩一会,结果你太无耻了居然找了条蛇来!卑鄙!”
  “而且我说过我的名字,还说了好几次!冲这几点难道我不应该教训你吗!”
  森芒思索了一番,终于想起了,“噢那人是你啊。”
  说着,他想起来当初把蛇当礼物的时候自己坏心眼没有和他们说这蛇温顺没毒的事情,现在说也不迟,“那种菜花蛇没毒,我家里会买来炖汤,挺好吃的。”
  “×的你故意的!”男孩气哭了,“你给我等着,等我学好空手道,见你一次打你一次!这事没完!”
  森芒从来不怕别人放狠话,毕竟以后的事情以后再说,他大度地回复道,“那我等你。”
  这句和挑衅差不多的话宛如火上浇油,仇恨值拉满,围着的几个男孩看不下去了,“打我兄弟,找死呢!”
  “喂喂喂!你们几个!在干什么呢!”水果店老板赶快上前制止,“有事情不能好好说吗,打什么架!”
  就短短的一会儿时间,警察开车赶到了,来的是个熟人。
  聂警官隔着车窗看到一群鼻青脸肿的小孩围在一起打架,他急忙下车,“前面的!不准再打了!全部停下!”
  男孩们哪里见过这种阵势,看样子肯定得进派出所,他们心里一慌,兄弟也顾不上了,人作鸟兽散,两三个人跑得没影了。
  只剩下一个觉得抛下自己同伴太不讲义气,没跑,伸手把地上一身灰的男孩拉了起来,口中骂道,“该出手时不出手,最后竟然还丢下我们跑了,×的回去就和他们绝交!”
  绝交成没成功不知道,但在场三个人被聂警官一窝端进了公安局。
  水果店老板见事情终于告一段落,安心地回店里休息。
  *
  “姓名?”
  “森芒。”
  “为什么打架?”
  “他们打我,所以我打回去了。”
  “家里人电话多少?”
  森芒不说话。
  聂警官抬头看着面前小孩被打青半边的脸,终于想起来在哪里见过,“你是森老师家的孩子。”
  森芒摸着自己手臂上的淤青,语气闷闷的,“不要告诉外公。”
  “他是你的监护人,有权利和义务知道这件事情。”聂警官丝毫没有因为认识森芒而对他从宽处理的想法,“与其想隐瞒这件事,不如下次在和别人发生冲突的时候用温和的方式解决,而不是打架。”
  “去那边的接待室写一份400字的检讨书,笔和纸里面都有,边写边反省自己今天的所作所为。”聂警官指了指右侧的房间,冷酷地说,“待会我会通知森老师过来。”
  坐在长椅上的两个男孩看到森芒这种待遇忍不住发出嘲笑声。
  “笑什么。”聂警官一视同仁,“待会你们也要写。”
  “叫什么名字?”
  “杜彭宇。”
  “齐烽。”
  “参与打架一共有多少人?”
  “六个。”
  “你们都是同学吗?”
  “对。”
  “为什么打架?”
  当事人杜彭宇生气地砸了两下桌面,“警察叔叔,全是他的错!你不知道他有多过分!”
  “之前我们几个朋友看到他一个人在公园玩,身边有几只狗,我们想和他的狗一起玩,结果他不但不给,还抓了一条蛇放在我的脖子上!”
  “这是人干的事吗!不给就不给,用得着使这种卑鄙的招数吗!我打他是完全合理的!我无罪!”
  聂警官拿一次性水杯接了杯温水递了过去,示意男孩消消气,问旁边的人,“那你呢,你今天为什么打架?”
  “他被人欺负,我作为哥们当然要帮他。”
  “暴力解决矛盾是最笨的办法。”聂警官不认可地摇头,“你们家长电话多少?”
  两个男孩不甘不愿地报出了自己父母的号码。
  齐烽不死心,“警察叔叔,我妈来的时候能和她说我是见义勇为受的伤吗,不然回家之后她肯定会揍我一顿。”
  聂警官继续摇头,“不能,我会如实和你的监护人说明情况,不过我可以建议你妈妈不要使用棍棒教育来教育你。”
  “可是这件事对于我来说真的是路见不平助人为乐啊。”齐烽很委屈。
  “马克思说过,在他握有意志的完全自由去行动时,他才能对他的这些行为负完全责任。”聂警官教育面前年纪还小的孩子,“打架斗殴是违法行为,当你帮助别人,也要对自己的行为负责。”
  “还有你。”聂警官转头对另一个看上去最狼狈的男孩进行思想教育,“无论怎么说打架都是不对的,解决矛盾的办法有无数种,最不应该使用的就是暴力。”
  “能让那混蛋吃到苦头,我这点伤值了。” 杜彭宇意志不动摇,“警察叔叔你不用再说了,我可以去写检讨书,但决不认错。”
  聂警官讲理讲不通,决定直接讲法条,他递过去一本《治安管理处罚法》。
  “根据规定第四十三条殴打他人的,处5日以上10日以下拘留,并处200元以上500元以下罚款;情节较轻的,处5日以下拘留或者500元以下罚款。”*
  “这个事件属于结伙斗殴、伤害他人,可以拘留10到15日,但念在你们年龄小,是初犯,可以从轻处理。”
  “我可不想我的暑假假期在公安局里过啊。”齐烽哀叫,“这我妈不会放过我的。”
  杜彭宇心有不甘,转念一想那个臭小鬼肯定也和自己处罚一样,瞬间心里痛快多了,连倒霉被抓公安局的阴霾都散开了。
  “拿上纸和笔去接待室写400字检讨,不准再动手打架。”聂警官说。
  “行。”杜彭宇爽快地答应,“我绝不会在公安局打他。”
  聂警官很头疼,他强调道,“在其他地方也不可以。”
  *
  “喂,请问是森老师吗?”
  外公坐在沙发上,现在洗到第三只狗子,他接到了葡泸公安的电话,以为是关于前两天旅客救援事件的后续需要做的手续,“对,我是,之前的事情还有什么手续需要我办的吗?”
  “与那件事无关。”
  “今天您家的孩子在公园与人打架斗殴,请您带上相关证件来公安局一趟。”
  作者有话要说:
  *相关条例来自《治安管理处罚法》


第11章
  狄远恒和外公刚踏进公安局就看见了森芒打花了的脸,聂警官抬头与他们的视线对撞。
  气氛很尴尬,特别是几个人和局里所有的警员都认识的情况下。
  “森老师,您来了。”
  “不好意思啊警官,这次给你们添麻烦了。”外公自知理亏,赶紧道歉,“我回去一定好好教育他。”
  聂警官摆手,和他简略说了一下事情的来龙去脉,“孩子的伤口我已经叫局里的同事处理过了,并无大碍。”
  一旁的狄远恒第一次看到自家弟弟花了的脸,手脚上也有些淤青,裤子在膝盖处破了个大口,原本干净的衣服变得灰扑扑的。
  但当事人并不介意自己糟糕的形象,见面第一句话是问他,“狗呢?”
  “狗还放在店里洗澡。”
  “洗到第几只了?”
  “第三只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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