打真军(49)
知青有着城里人的面孔和读书人的眼神。他刚来到乡下时,经常拿着这台照相机在田野里游逛,给村野、村民和村妇们拍照,所以包括张保在内的许多土狍子都见过这个高级精巧的玩意儿。
知青偷偷将相机塞给他,小声对他说道:“收好,以后给孩子。”
张保头一次感觉到恨,心想着他既然要瞒,为什么不瞒个彻底呢?非得在这么高兴的一天告诉自己。
知青也愕然了,他不知道张保竟然是在一无所知的情形下娶了他的女人,又在一无所知的情形下认了他的儿子。
老实人张保第一次硬气了一回,在儿子满了三个月,可以见风的时候,不顾妻子的反对,带着妻儿、推着值钱的家当远走他乡。
只是他的硬气只有一半,走出十多里地后,坐在平板车上的张丽华让他停一下。
张保也看见那个男人了,站在远处的坡顶,看不清面容地面朝向这里。
他什么都没说,停了下来。他的女人下了车,抱着孩子,安静地站着,与那个男人遥遥相望。
张丽华突然转头看了他一眼,泪湿的眼里满是恳求。
张保的那一半硬气让他拒绝了妻子的眼神,另一半软弱让他抱起孩子,向那个城里男人走去。
“再看一眼吧。俺们以后不回来了。”又丑又憨的张保将漂亮的娃娃递到他同样漂亮的爸爸手里。
知青笨拙而小心地抱着自己的亲生骨肉,漂亮的眼睛下起暴雨。
张保也哭了,被无数个榫卯熬出浑浊的眼睛留下两颗清泪,蠢笨地哽咽道:“要不,俺就把他们娘俩还给你。”
知青震惊地看着他,手脚都僵直了。
他最终痛苦地将孩子还给老实的木匠,并从怀里摸出一根镀金钢笔,痛切地拜托他:“求你照顾好他们。”
规矩早就很清楚,如果在当地结婚,就永远无法返城。
张保抱着孩子回到妻子身前,将孩子和钢笔给她,只说了一句话:“他给孩子的,说让孩子以后好好念书,将来考大学,去城里,再也不用吃庄稼人的苦。”
因为这句话,张丽华将张松养成了一个去大城市读书的城里人。
有着城里读书人面孔和山野莽汉眼神的张松放假回到家里,给父母和一双弟弟妹妹都带了礼物。
他是个有出息的男人,还没有毕业就已经能赚钱了。
分完礼物,他又偷偷地给张保塞了些钱,他不敢多给,因为给多了,张保就会交给张丽华。
“爹,给自己打点儿好酒。”说完又往他爹怀里塞了两盒香烟,那是从大城市里买回来的。
张丽华也有悄悄话同自己儿子说。
她将张松拉到无人的厨房,在灶火噼啪的掩护下低声问道:“打听到你爸爸的消息了吗?”
张松面无表情地摇了摇头。
他没有爸爸,他只有一个老实憨厚的做木匠的爹。
“停。”王序在监视器后喊道。
冯姒和沈戈一齐看向他,盼着他下一个字是“过”。
最后这个摇头的镜头已经拍了很多条了。
王序盯着显示器,皱紧眉头认真思索,半晌后才道:“调整一下,再试一条。”
冯姒嗔怪地白了沈戈一眼。她带着张丽华的装扮,从头发到脚尖都不是她自己的,只有那眼神是。
张丽华的眼神是外柔内刚,里面是有骨头的,支撑着她十七岁时的爱情。
冯姒的眼神则一根骨头都没有,完全是软的,弯弯绕绕像能缠住魂儿。
沈戈心头一动,竟然由这软绵绵的眼神忆起凌笳乐曾对他翻的那些白眼,突然发现冯姒的眼睛竟然与凌笳乐那么像——尽管他们一个是圆眼,一个是长眼,一个是女人,一个是男人。
他看着冯姒的眼睛,在心里暗作比较,最后得出结论:还是凌笳乐的眼睛更漂亮,那黑白分明的透彻感,还有蜿蜒上行的眼角,都漂亮极了,虽然……虽然……沈戈有点不好意思地在心里总结道,虽然凌笳乐的眼神更干净,不像冯姒这么……骚。
“嘿,想什么呢。”冯姒似笑非笑地瞧着他,全然不知自己的媚眼正抛给一个基佬。
基佬沈戈有着被凌笳乐夸到天上去的聪明,但在男女调情方面却是完全派不上用场。
两人各怀心思,却还能聊到一块儿去。
沈戈如冯姒预期的那般露出些许羞涩,轻轻一笑,回道:“没什么……”
第36章 闹别扭
张丽华小声问张松:“打听到你爸爸的消息了吗?”
沈戈摇头。
“停。”
两个演员看到王序脸上的表情,知道这次又没过。
张丽华变回冯姒,伸出指头在沈戈脸上轻轻杵了一下,“你呀~”还不如刚才那条呢。
冯姒是个敬业的演员,进了化妆间就把精心保养的欧式指甲给剪秃了,杵到脸上一点都不疼,只是让沈戈有些莫名其妙,却也没太在意。
他现在心思都在最后这个镜头上。
王序说:“沉默不是静止,没有台词不是让观众跟着演员一起大脑放空。”
他问沈戈:“张松对母亲是什么感情?”
沈戈回道:“又爱又恨。爱用尊重来表达,恨压抑在心底。”
可惜他演不出来。
也许是因为冯姒的缘故,王序没有发飙,只是黑着脸让他们放松调整。他自己则拿起平板电脑,翻看凌笳乐那边刚拍完的素材。
越看眉头越紧,看来凌笳乐那边拍得也不行。
“我瞧瞧。”冯姒凑到王序身后,两手扶着他的肩膀弯下腰,几乎要趴王序背上。
王序不耐烦地挣了下肩,“自己搬椅子去。”
他们两个很熟,沈戈听到过冯姒管王序叫“学长”,像是多年的老同学了。
冯姒撅着嘴站起身,看向沈戈,沈戈忙把椅子给她搬过去,顺便和她一起盯着王序的屏幕看起来。
凌笳乐和“父母”的戏都很顺,卡的是他自己的一个镜头。
江路走在校园里,又是那帮打篮球的男同学们,一边走路一边玩闹着扔球。
有个高大的男生只顾着接球,不小心撞到江路,两人身形悬殊,险些将江路撞个跟头。对方下意识从后面抱了他一下,等他站稳后说了声“对不起”,就和同学们离开了,留江路在原地独自站了两秒,才匆匆离开。
这个镜头发生在江路与张松第一次亲密接触之后,因着这一个身体接触,江路再度渴望起张松,于是有了江路打给张松的第三个电话。
凌笳乐遇到和沈戈一样的难题,要用沉默来表现复杂的心理活动。
他被那个高个子男生抱住的瞬间,心里想的是张松,想的是张松对他做的那些大胆的事,并产生欲望。
但是凌笳乐演不出来。
“小乐乐演得还可以嘛,进步非常大了。”冯姒点评道。
王序和沈戈同时看向她。
“你喊他什么?”王序替沈戈问出来,“你们俩到底什么关系?”
冯姒奥妙地笑起来。
王序气急败坏地从椅子上跳起来:“什么时候!”
“哎呀都好几年以前的事啦,早断干净了,没什么人知道。”
“没什么人知道?都有谁知道?”王序气咻咻的,他这部戏绝对不能再容忍类似丑闻。
冯姒撒娇似的解释:“当时被狗仔拍到过一次,他那会儿正当红,狗仔追得紧,后来费了好大劲才摆平。”
“确定摆平了?”
“哎呀确定啦,他那边公司出了不少钱,我这边呢,出了不少力。他们狗仔也是有规矩的,买下的照片就得彻底销毁,不会再公布出来,你放心啦。”
王序神色稍缓,但为了保险起见还是问道:“拍到你们干什么了?”
冯姒瞥了沈戈一眼,王序顺着她的视线看过去,见沈戈不近不远地站着,微垂着头,手里拿着剧本,像是什么都没听到一般,可他分明又很没眼力地一直站在那里,并没有避嫌地离开。
- 共241页:
- 上一页
- 第49页
- 下一页
- 1
- 2
- 3
- 4
- 5
- 6
- 7
- 8
- 9
- 10
- 11
- 12
- 13
- 14
- 15
- 16
- 17
- 18
- 19
- 20
- 21
- 22
- 23
- 24
- 25
- 26
- 27
- 28
- 29
- 30
- 31
- 32
- 33
- 34
- 35
- 36
- 37
- 38
- 39
- 40
- 41
- 42
- 43
- 44
- 45
- 46
- 47
- 48
- 49
- 50
- 51
- 52
- 53
- 54
- 55
- 56
- 57
- 58
- 59
- 60
- 61
- 62
- 63
- 64
- 65
- 66
- 67
- 68
- 69
- 70
- 71
- 72
- 73
- 74
- 75
- 76
- 77
- 78
- 79
- 80
- 81
- 82
- 83
- 84
- 85
- 86
- 87
- 88
- 89
- 90
- 91
- 92
- 93
- 94
- 95
- 96
- 97
- 98
- 99
- 100
- 101
- 102
- 103
- 104
- 105
- 106
- 107
- 108
- 109
- 110
- 111
- 112
- 113
- 114
- 115
- 116
- 117
- 118
- 119
- 120
- 121
- 122
- 123
- 124
- 125
- 126
- 127
- 128
- 129
- 130
- 131
- 132
- 133
- 134
- 135
- 136
- 137
- 138
- 139
- 140
- 141
- 142
- 143
- 144
- 145
- 146
- 147
- 148
- 149
- 150
- 151
- 152
- 153
- 154
- 155
- 156
- 157
- 158
- 159
- 160
- 161
- 162
- 163
- 164
- 165
- 166
- 167
- 168
- 169
- 170
- 171
- 172
- 173
- 174
- 175
- 176
- 177
- 178
- 179
- 180
- 181
- 182
- 183
- 184
- 185
- 186
- 187
- 188
- 189
- 190
- 191
- 192
- 193
- 194
- 195
- 196
- 197
- 198
- 199
- 200
- 201
- 202
- 203
- 204
- 205
- 206
- 207
- 208
- 209
- 210
- 211
- 212
- 213
- 214
- 215
- 216
- 217
- 218
- 219
- 220
- 221
- 222
- 223
- 224
- 225
- 226
- 227
- 228
- 229
- 230
- 231
- 232
- 233
- 234
- 235
- 236
- 237
- 238
- 239
- 240
- 241
喜欢本文可以上原创网支持作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