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走世间 上(333)
两半身体被扔得距离太远,他要精神控制,必须持续注视其中半边的眼睛,这就无暇顾及另外一半了。
但是这对不见寒来说,已经足够。
王德发左半边身体僵住,瞳孔泛出诡异的翠绿色。不见寒朝右半边一勾手指,阴影沿着它支在地上的红绸上爬,将这第三条腿染成墨黑。
王德发低吼一声,左半边身体萎靡倒地,分散的病异力量回拢到右半边来。红绸暴涨,旋即被他从身上剥离撕裂,化作赤色箭雨,射入阴影中。血色如雨入墨湖,竟泛起赤红色涟漪,将这一片影沼染成血池。
病异反向入侵!
病异被侵蚀,影响也会反应在本体上。不见寒由阴影形成的手臂上,之前被霜傲天打出的血洞不仅没有愈合,出血反而更厉害了。严重的失血使他脸色发白。
王德发断尾求生,自然也不好受。失去了从霜傲天那里得来的部分深红之冕的能力,他被撕裂的身体重新变为断裂的创面,他在剧痛中惨叫,创面处血肉鼓起蠕动,不断生长,激发出深入骨髓的麻痒感,他痛苦地满地打滚。渐渐地,血肉重新长成,他恢复成一个完整的人的形状,只是满身的汗水和雨混在一起,脸色灰败,人也瘦削了一圈。
王德发的反击启发了霜傲天。她趁王德发在地上痛苦打滚的同时,红绸铺遍脚下,化为血沼,让阴影无从偷袭。同时她快速飘飞到释梵身边,拖着手臂将他提起来,冲向雨幕。
“你以为这样就能跑掉?”
雨幕中,无数下坠的水滴,映入霜傲天眼里。
每一颗水滴宛如一面微小的镜子,精妙地折射出周围的事物。余光一瞥,霜傲天的目光,不期然与一抹翠绿,在无数遍折射与反射之间相遇。
她被苍行衣看到了。
奔离的动作滞缓,她从空中坠落,摔倒在积水中。扶着释梵从地上爬起来,她不受控制地慢慢挪向苍行衣,最终顶着一脸愤懑不甘的扭曲表情,将释梵交到了苍行衣手中。
苍行衣微笑着伸出手,摸了摸她被血色绸带缠满的脸颊:“乖孩子。”
“我的,那是我的!”王德发嘶吼着,发了疯一样扑向苍行衣,想从他手中夺下释梵。
不见寒操纵阴影从苍行衣身后窜出,在他身前堪堪挡住了王德发。数道阴影化为锋刃,将王德发整具身体绞碎成四分五裂,然后张开成屏障,为苍行衣挡下了飞溅的鲜血。
阴影的屏障一瞬阻隔了苍行衣凝视霜傲天的视线,霜傲天行动恢复自由。红绸井喷而出,贪婪地卷走了王德发的碎尸血肉,形似鲜红的蛇信,将他迸出的鲜血吸收得一干二净。
吸血达到饱和的情况下再次强行汲取蕴含着病异的鲜血,霜傲天的侵蚀度正在以疯狂的速度飙升。
她感觉自己前所未有地强大,一切尽在掌握之中。隔着冰冷的雨幕和皮肉的掩护,她能感应到附近每一个人在血管中脉动的鲜血,在她眼中人不再是人,而是一丛丛树根一般血管的形状。只要她想,她随时可以将这些躯壳中的血液抽干!
红绸撕开阴影构成的屏障,她首先要把跟她过节最深的苍行衣干掉!
顾不上刚刚到手的释梵,不见寒挥起阴影将苍行衣带走,转移到自己身后。
霜傲天瞬间更换了目标,不见寒不断流出鲜血的手臂骤然失去知觉。沿着手臂淌下的血液活了起来,像藤蔓一样扎根进他身体里,钻进钻出,宛如红色的针线在身体里穿行,硬生生缝住了他的病异的活动。
“嘶——”
再不动真格的,只怕真要翻车在这里。
不见寒脸色冷峻,阖上双眼。
当他环视周围一切时,光线被遮挡住,双眼所不能触及的地方,皆是阴影。
而当他闭上双眼时,一切皆不可见,因此一切皆处于阴影之中。
无处不在的阴影从他意念之中入侵现实,以他为中心侵蚀蔓延,空气、雨水、地板、废墟皆被染黑,形成了专属于他的病态领域。
悬浮在无垠漆黑的虚空之中,霜傲天的深红之冕失去活性,彻底被压制。她仿佛迷失在深渊中,漫无边际地漂流,被放逐到宇宙的尽头。
不见寒的病症并没有达到能正式操控领域的水平,能引动病态领域,不过是受沐汀兰和空中城堡的影响,提前触到了领域的边缘。然而只是这短短一瞬,已经足够对霜傲天造成等阶的绝对碾压,使她瞬间失去战斗能力。
越阶打开领域,他自己也不好受。原本就在失控边缘的侵蚀度,更是空前活跃,让他怀疑自己再使用一次阴影,就会陷入崩溃之中。
他身体已经有大半融化成流动的阴影,在半空中漂浮,难以维持人类的形状,只有不断告诫自己苍行衣还在身后,才能维系住最后一线理智。
他嘴唇张合,艰难地发出扭曲的声音:“释梵……”
碍事的人都已经解决干净,他得赶紧把侵蚀度稳定下来。
苍行衣瞬间就领会了他的意思,从口袋里取出手术刀,准备划破释梵的手指取血。
一个巨大的漆黑影子,忽然从侧面撞来。
那个影子看似鬼怪,像是没有实体,却又结结实实将苍行衣撞了一个趔趄。苍行衣下意识地使用了病异,可那怪物根本就没有眼睛,无法被他控制。
巨大的黑影下,是双眼紧闭的侯立谢。
苍行衣的病异确实防不胜防,可是只要不看他的双眼,就不会受到影响。侯立谢此时目不能视,骑在他双肩上的那个巨大黑影却代替了他感知环境的能力,准确地告诉他谁在什么位置,释梵又在哪里。
他笔直地冲向释梵,托着双臂将释梵架起来。巨型黑影从他肩上滑下来,朝他低头,让他坐在自己肩上。
旋即侯立谢架起释梵,巨型黑影扛着侯立谢,拔腿就奔向暴雨深处。
第276章 剧本十三·庸世入病·十三
在怪物环伺的危险雨夜中,侯立谢没有逃出多远。
他只是拐过了两个街角就停了下来,从巨型黑影身上滚下来,将释梵平放在地上,半跪在释梵面前,顶着雨喘着粗气。
他身后的黑影微微躬身,似乎想替他遮挡暴雨。可是它的动作无济于事,雨滴穿过它半透明的庞大身躯,仍旧砸落在侯立谢身上。
侯立谢并没有注意到身后发生的一切,他满脑子只有一件事。
那就是,他的夙愿终于要实现了。
侯立谢在改名叫侯立谢以前,使用的名字一直是“侯群峰”。
他出生在内地偏远县城郊外的山村里,父母都是大字不识的农民,就这半文不文的名字,还是路过的算命先生给取的。家中砸锅卖铁供他去读书,他一直以来也认为读书是改变贫穷的命运的唯一途径,因此对一切文字都有一种痴迷的热爱。
读书的时候他每天要走二十里路去县城上学。边走手里边拿着笔记本子翻看,一旦冒出什么灵感立刻就在田埂边上蹲下,垫着石头记下来。几年积攒下来,零零散散写了不少散文小说。
他周围的同学都和他是差不多家境出身,往往读完了小学或者初中就要辍学回家帮干农活,偶尔翻翻他写的东西,也多半是当做聊天笑侃的谈资,从来没有人认真看过。
他总是觉得自己与周围这些人格格不入。
初中最后一年,他给省里举办的作文奖投稿,被评了特等奖,被保送到县里最好的高中,还给了一笔奖学金,不用像大部分同龄人那样回家务农。在城里的高中,他第一次遇到了一个愿意认真看他小说的读者。
侯群峰他们班的班花父亲是个爆发户,在县里开钢材厂,本身没什么文化,说话也很粗鄙。班花自诩是读了书的女孩子,因此不太看得起自己的父亲,反而对有文学才气的男孩子有特别的好感。
她每天下课都会来找侯群峰,问他要他上课时偷偷写的更新看。班花的人缘很好,因此带动班上其他同学都对侯群峰友善起来。那是侯群峰人生记忆中最美好的一段时光,成绩上等水平,有漂亮活泼的女孩喜欢,同学们都夸他小说写的好,将来一定会成为大文豪。
他总是情不自禁地想象,自己写的小说马上能出版成书,迅速红遍大江南北。然后开签售会、改编影视作品、译成外文发行海外,成为举世瞩目的文豪。最后在诺贝尔文学奖的颁奖典礼上,他会站上领奖台,优雅而不失谦虚地发表自己的获奖感言:“艺术来源于生活。我所做的一切工作,不过是借文学的技巧将自己在生活中观察到的现象表达出来,以期引发大家的深思。在此我要特别感谢我的太太,是她从年少时期以来一路不离不弃的支持,才造就了我今日的成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