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强仿生人卧底后竟成了团宠[星际](58)
“你是不是有洁癖啊?”拉蒙问。
他心里觉得路息野有个洁癖倒也挺符合矜傲贵气公子哥的人设的,反而是亲自动手安机器和养草不太符合人设。
一般来说, 不应该是路息野大手一挥, 手下管家仆人速速赶来, 把宿舍打扫得干干净净, 东西全部改装一遍,弄得像在皇宫里,然后管家仆人一鞠躬:“少爷还有什么吩咐?”
结果路息野事事亲力亲为不说,自己的东西还很不喜欢别人碰。
“哈哈, 你在开什么玩笑。如果我有洁癖,不应该早把你清走了?”路息野没看他, 回房间去了。
拉蒙反应了两秒,扭头对拉面怒道:“他是不是说我是看着就烦无可救药完全受不了的大垃圾!”
拉面:“……倒也不必如此扩写。”
路息野把墙壁上都贴了一横排的微型触控灯,触控灯的颜色纯白,完全融进墙壁,互相链接到每间房间,亮起来的光线柔和温暖。
如果有人要起夜,沿着墙上摸过去,就是一条星光大道。
拉蒙问过路息野是不是怕黑。
路息野笑笑,第二天把触控灯断了电,第一个起夜的拉面摔了三个跟头,第二个起夜的徐麾打开了大灯,差点没把眼睛闪瞎。
第二天,被揍了两顿的拉蒙乖乖过来求路息野把小夜灯的电给续上。
据说路息野还对衣服品牌、东西所在位置、吃饭所需食材全都有要求,这还只是跟路息野不太亲密的拉蒙听说到的,没听到的肯定有更多。
“他是公主吗?”拉蒙不可置信,“为什么身上有那么多讲究?”
徐麾嘘他:“关你什么事?路哥讲究多花你的钱了,还是逼着你也那么做了?”
徐麾语塞。路息野确实没有管其他人,那些讲究都是他自己乐此不疲放在他自己身上的,甚至根本不愿意跟其他人分享。
拉蒙说:“为什么啊?他不累吗?”
徐麾摆摆手:“你不懂。路哥用的所有东西都是他信任的牌子材料,能给他安全感。”
拉蒙:“也就是说,他用的肯定都是质量好的对吧!给我个单子成不?”
徐麾:“你想得美,路哥花十几年试出的安全名单凭什么给你?连我都只有食物单子。”
拉蒙:“那也行,那也行,我不挑。”
“哦——”拉面凉凉地说,“你也成了讲究人了,哥哥?”
变成自己刚刚还在讨厌的人,拉蒙咳了两声,丝毫不觉尴尬,过去捂拉面的嘴:“你懂什么,别人藏私的就是最好的,路息野是谁啊?”
今天一大早,路息野就起来开始翻东西,搬一盆罗勒,带上几片贴片触控灯,拿出几张机械图纸……他要把这些喜欢的东西送给喜欢的人。
有人敲了敲门,三声,间隔均匀。
“谁啊?”
徐麾喊了一声,正要去把门打开,从早忙到现在的路息野过来把他拦下,徐麾莫名其妙地看他一眼,就见路息野嘴角勾着,一双眼睛被阳光照得亮亮的,像对琥珀。
看起来心情非常好的样子。
路息野顾不上做表情管理,他的心早飞走了。
“是找我的。”他说。
他摘下防尘口罩和手套,迅速抓了把头发、整了整领子,过去把门打开。
本能反应骗不了人,就这么一小段即将开门的时间,路息野做了三个整理仪态的步骤,门后的人肯定对他极重要。
徐麾挑挑眉,刚想起哄,看见站在门后的人,嘴直接卡壳了——
“季珩……同学?”
季珩目光移过来,点点头,钴蓝的眼睛像深海之下的冰川潜冰,静且凉地扫过来,纤尘不染、高不可攀,那股独属于他的冷气扑面而来,沁人心脾。
徐麾又打了个哆嗦,他不是个胆小的人,但不是被路息野吓地寒颤,就是被季珩整地哆嗦,这两人身上总有种自成一派的气场。
季珩淡漠,路息野矜傲,两人站在一起,几乎只能让人想到“金鳞岂是池中物”这句话。
但就这样两个同样耀眼的人,气场居然不是对冲的,而是相辅相成,交汇融合的。
路息野身上那股子傲劲儿突然散了,把人牵进来,看了一眼公共客厅里的沙发,那上面还有着拉蒙跟徐麾拉面一起熬夜打游戏留下的压痕。
路息野“啧”了一声,打开自己房间,牵着人进去,说:“你先来我房间坐坐,我再装点东西就跟你一起过去。”
从房间赶出来吃瓜的拉蒙阴郁地说:“这沙发有那么脏吗,他刚刚的表情是不是嫌弃?”
徐麾抱臂坐上沙发,同样阴郁地说:“这还是我第一次看见路息野房间里头什么样。呵,感情淡了。”
而外人眼里拒人千里之外的季珩被路息野安置在床上坐着,床铺柔软至极,把他轻轻陷进去一些。
他也不乱动,只看着路息野装这个装那个,眼里似乎没有别的东西,头也跟着路息野的动作轻轻摆动,像一只暗中观察的猫主子。
路息野的房间没什么具体风格,但一踏进去,只能想到一个词:舒服。
床铺整齐、观感绵软,配色舒服的壁纸,让人一看就想试试的人体工学椅,毫无棱角的家具,毛茸茸的地毯,窗台放着气味清新的罗勒,上下页的窗户斜斜支起,清风袭来,轻轻摇动星星风铃。
置身在这样的空间,不管是谁都会放松下来,被安全感包裹,只想在柔软舒适之中酣睡一会儿。
季珩很喜欢路息野的房间,感觉很有人气儿。
他自己的房间就不是这样,几乎全是黑白灰的颜色,极致简约,一眼看去甚至会以为是什么办公场所,毫无任何个人偏好。
路息野之前找东西根本不带抬眼看别人,这会儿却禁不住地老去看季珩。已经到了深冬,季珩身上的衣服还尤其单薄,衬得人清瘦又标致,但总会让人在心里想问他一句冷不冷。
路息野握了握他的指尖,触手冰凉,小声说:“该加衣服了。你这样会生病的。”
季珩摇头:“我不会生病。”
路息野说:“你是不是就想漂亮?爱美可以,但你这样看着太让人疼了,到时候别人感觉你不对劲怎么办。”
无缘无故被扣了一顶“爱美”的帽子,季珩懒得争辩,推开他的手,不耐道:“别烦。”
路息野失笑:小同学,脾气还挺大。
“不行啊,”路息野装着皱起脸来,“你天天跟我在一块儿,穿得这么薄晃来晃去,别人说我故意不想让你穿厚点,说我想看你感冒上位第一名,心肠歹毒怎么办?”
这是纯纯的胡说八道,但季珩对人类的了解程度不到位,迟疑起来:“真的吗?”
路息野点头:“真的啊。人类可坏了。”
季珩:“但我没带厚衣服。”
路息野说:“这好办,你先穿我的外套,我一会儿陪你去买。”
外头的人听不见路息野屋里的声音,他们只能透过敞开的方面看见路息野突然去摸别人手,耳鬓厮磨地说了几句话,翻出一件厚外套,亲手给季珩穿上了。
徐麾目瞪口呆,脑袋里一片空白,嘴巴一秃噜:“……男,男友外套???”
“你很懂啊,”拉蒙手里拿了个橙子,刚剥开,却发现拿成了柠檬,懒得去换,干脆恰柠檬,“教室里因为季珩沉迷学习,路息野还给季珩喂过水呢。就他自己一直喝的那个死贵牌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