听说我怀了克系神明的崽(13)
郁凌林耳朵被老鼠抓破了,正在淌血。
眼看着石头不管用,干脆从腰间掏出蝴.蝶.刀,直接甩过几个刀花然后扔了过去。
石头砸老鼠耳朵不靠谱,蝴.蝶.刀就方便多了。
老鼠的耳朵被钉在地上,这时候疼得“吱吱”乱叫。
与此同时,花孟阳也觉得自己的耳朵尖锐地疼了起来。
郁凌林可算是停下脚步,一边调整呼吸一边发自真心地笑了起来,笑弯了腰。
笑完才发现躺在下水道里仿佛丧家犬一样的花孟阳。
郁凌林笑容一顿,下一瞬确认对方已经形同废人毫无还手之力以后,脸上的笑容变得更加灿烂,看热闹的心思毫不遮掩。
花孟阳:……
血顺着郁凌林的耳垂往下淌,横七竖八的血线糊满了右边的下颌线。
但是从正面看,郁凌林的脸还是精致又青春的,最边缘那一线若隐若现的红成了格外浓艳的点缀。
“还记得当初把我赶出你的基地的时候,对我发表的感言吗?我死以后你还会有千千万万的后宫,嗯——现在看起来好像是你没有以后了哈哈哈哈哈”
作者有话要说:
第10章
这种时间这种地点的相遇,郁凌林提的居然是“以后还会有千千万万的后宫”的话,不知道的还要以为他是旧情难忘,所以才在这儿翻旧账。
花孟阳心中未曾卸下防备,但已经熟练地发挥出自己的海王特长,
“我当初难道不是‘哪怕你不在了,你在我心中也永远是第一位’的意思?”
如此明显的睁眼说瞎话,郁凌林却一点都不生气,反笑得更厉害。
他挺喜欢花孟阳这种人的。
不同于对童雨柔的喜欢,他是喜欢花孟阳这种人骨子里的坏,看这种人倒霉的乐子要比看童雨柔这种人倒霉有意思多了。
花孟阳也算是见过大场面的人,这会儿看郁凌林笑得这么欠也没往心里去。
说实话,来的是郁凌林,要比来其他人好得多。
他现在这么个残血状态,不论是遇上驻扎不可思议之城的军方,还是遇上项今歌,都没有好下场。
但遇上郁凌林就不一样了。
一来他和这人有过一段暧昧的过往,这人曾是他的小迷弟,在别人面前作天作地唯独在他面前是个小可人。
二来他的记忆还停留在郁凌林是个初阶觉醒者的时候——初阶觉醒者不能杀人。
而且,此时他能闻到郁凌林身上信息素的味道,很浓,几乎有点呛鼻子了,郁凌林脸颊上也有一层不怎么正常的红晕。
情热期绝对是所有Omega的原罪。
红夜岛的抑制剂原本就低劣,效果更是因人而异,所以当初童雨柔才会建议郁凌林等天亮了去诊所买更好的药。
不过那小姑娘大概没想到今天晚上会出这么多的变故。
不管怎么说,于花孟阳而言,一个马上就要被卷入情热狂潮的omega根本没有忌惮的必要。
不过郁凌林自己似乎从头到尾都没怎么对情热期的事情上心。
他身体上确实有些反应,不过在他看来,顶多就是体温有点高,觉得有点热。
花孟阳调整了一下靠在下水道壁的姿势,让自己显得更狼狈一下,此时低声自嘲,
“今天可能是我此生最狼狈的时候了。”
郁凌林:“哦?”
花孟阳:“你说,这种时候也能遇见你,是不是也是一种缘分?”
乍听语气,他好像还问得挺认真。
他是穷途末路,这时候能拐一个冤大头是一个。
他确信这小omega对他旧情未了,自始至终都觉得诱惑郁凌林帮自己是手到擒来。
“我也觉得这一定是一种不一样的缘分!”郁凌林笑,回答得同样认真。
一定是不一样的缘分才能让他在这里看到这人的惨状,要不是追那只老鼠,他还真不会往下水道里钻。
要是错过花孟阳的热闹,他是要抱憾终身的。
归根到底,郁凌林对花孟阳有意见,不仅仅是因为那句“我以后还会有千千万万的后宫,但我的正宫始终只有你一人”恶心到他了。
更重要的是,当初他刚刚穿到这个世界,初来乍到就被赶进荒野之地,花孟阳摆明了让他去死——这是个很大的记仇点。
这时候那只被蝴.蝶.刀钉在地上的小老鼠还在吱吱乱叫。
刀原本钉在接近耳根的位置,可它通过挣扎,愣是给自己耳朵剌开了一个大口子,眼看着耳朵马上就要被划成两半,然后它就可以逃出去了。
郁凌林留意到的时候微微皱了一下眉头,过去蹲下身,左手按着那一身血的老鼠的背,右手把蝴.蝶.刀拔.出来。
耳朵刚被救出来,老鼠扭过头就咬郁凌林的手。
郁凌林左手松开得及时,老鼠咬了个空,与此同时郁凌林右手的蝴.蝶.刀干脆利落地扎下去,直接穿透了老鼠的头骨。
花孟阳立刻觉得自己的脑子里像是塞进去一个高速旋转的打蛋器,脑浆子被打得稀碎。
在花孟阳按着头忍疼的时候,郁凌林挺欢乐地将插着老鼠头的蝴.蝶.刀举起来,看着老鼠从爪子弹动挣扎,到慢慢没了气息。
最后化作了一抔银灰色的星尘,散于空气中消失不见。
精神体原本就来自主人的精神世界,即使它们平时看起来有实体有体温,会受伤会流血,但它们毕竟不是真实的肉.体。
它们的死亡就是如此,一抔星尘,留不下尸体。
郁凌林吹了吹刀身,随手甩了两个刀花将蝴.蝶.刀收起来插回腰间,心情大好。
让它给自己耳朵上扯个口子!
有本事再扯呀?
花孟阳看着郁凌林的举动,心里略微有些异样。
他的精神体今天死了大半,现在瘫软在下水道动不了,很大程度上也是因为精神体的死亡。
他能猜到郁凌林对当初被赶进荒野之地的事情负气,但他着实没想到郁凌林能下这种手。
精神体死亡造成的伤害比捅他本人一刀还大。
花孟阳蹙眉忍痛,强撑着笑道,“宝贝儿,你该不会是想杀我吧?”
怎么会?!
郁凌林侧头看向花孟阳,一脸惊讶。
他只是爱看热闹,又不是爱杀人。
郁凌林第一人格就是个纯纯乐子人。第二人格才喜欢动手,享受死亡——不论是他人的,还是自己的。
郁凌林还没接话,一个声音插了进来,“他不会,我会。”
郁凌林和花孟阳都是一愣,两人同时看到一个浑身是血的少年无声无息地从阴影中走出来。
少年染了一头金发,是花孟阳的手下,同时也是花孟阳的情人。
之前花孟阳为了脱身,用自己手下的命给自己铺路,这少年就是铺路石其中之一。
少年人:“我就知道你会躲在下水道里,老鼠就是老鼠!”
郁凌林眨巴了一下眼睛,两眼放光。
他说爱看热闹,热闹这不就来了吗?
花孟阳明显愣住,他还以为自己手下的人死光了,没想到这少年居然能从项今歌和军方的人手下逃出来。
少年人:“我当你多大的能耐,怎么,把我们的命填进去你也还是没跑出不可思议之城?”
这时候一只苍鹰从少年人的精神领域飞了出来,落在少年人的肩膀上。
苍鹰也是一身浴血,形容狼狈。
郁凌林看少年人一副索命鬼的模样,自觉让出战场,挺有眼力见的消声,自觉把存在感降到最低,准备看热闹。
可他想把存在感降到最低,花孟阳却不允许,开腔就低调地给他拉了个仇恨,
“你误会了,我只是刚好碰见了林林,和他解释旧事花了点时间,耽误了回去救你们的行程。”
郁凌林反应了一下,才反应过来这个“林林”是他。
少年是花孟阳的情人,郁凌林的前身是花孟阳的追求者,原本两个人关系就不怎么样。
挑拨这种关系不用下太明显的钩子,一个“林林”就能把火拱起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