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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天下都以为朕会亡国(146)

作者:昼眠梦君 时间:2024-09-13 10:02 标签:基建 青梅竹马 成长 朝堂

  其余人也纷纷赞同:“这番操作实在太危险了,几乎与刑罚别无二致。”
  “即使把人救回来了,那也是废人一个,上不了战场,还不如好生将养着,安稳离去。”
  还有人苦劝道:“陛下,咱们还是继续学上次的课程吧,头颅乃是人三魂六魄所在,若是当真病入脑髓,那就是阎王爷要收人,拦不住的。”
  “好了!这件事朕知道了,等之后再说吧。”
  郦黎有些烦躁,他知道太医们的话不无道理,其实他并不是第一次用这么原始的工具做开颅手术。
  但相比起从前几乎能达到百分百的成功率,现在他的成功率甚至不到百分之五十……不,正确来说是百分之三十七。
  风险这么大的手术,他默默叹气着想,放在古代,果然还是不行吗。
  可他有些不甘心。
  因为郦黎总想着,多练习一些,多准备一些,将来万一出了什么意外好派上用场,即使最终失败,也总比什么都不做强。
  只能站在手术室外徒劳等待的滋味,一生体验一次就够了。
  “陛下,这是我们在里面的……人身体里发现的,”忽然,一位宫人急匆匆走过来,双手捧着一张帕子,“可需要现在就处理掉?”
  郦黎定睛一看,脸色瞬间变了。
  帕子里是一条细长的线虫,不知道具体是什么品种,但在空气中显得有些奄奄一息——不过明显还活着。
  “这是从哪儿发现的?”
  他一把抓住那宫人的手腕,吓得对方手一抖,把帕子丢到了地上,“是,是奴婢在收拾尸首的时候,从那人的鼻子里爬出来的!”
  郦黎松开了他,盯着地上那条突然疯狂蠕动起来的线虫,脸色很是难看。
  这具尸首,就是孙恕死在黄龙教堂庵里的下属中的一位。
  一开始郦黎和锦衣卫都以为,他们是中毒而死,沈江倒是提了一嘴他在水缸里看到了许多蠕动着的虫子,可当锦衣卫去查的时候,却什么都没发现,最后只当天色太晚他看错了。
  但是现在……
  郦黎紧皱着眉头,看着那条线虫似乎有意思地朝着某个位置爬去,循着线路望去,好像是……一处水洼?
  是它喜欢水,还是就生活在水里?
  线虫缓慢地蠕动到水洼边缘,毫不犹豫地将自己的身体没入水中,就像沈江说的一样,在水洼底部欢快地游动起来,然后身躯渐渐变得透明,最终彻底消失在水中、与水融为一体。
  郦黎目睹了全过程。
  在虫子彻底消失的那一刻,他睁大双眼,只觉得荒谬至极。
  这世界上,居然还有这么不科学的生物存在?
  不,也不一定。
  他沉思着想,一个物种只需要几百年就能彻底灭绝,别说大景是架空朝代,就算真的穿到了他上辈子书里记载的那几个朝代,也一定存在着从未被记载过、默默消亡在历史长河中的生物。
  说不定,这种虫子就是其中之一呢?
  “再给朕一副干净手套,”郦黎回过神来,拦下了准备把尸体抬走的宫人,“你们都出去,朕一个人就行。”
  他又在房间里待了近一个时辰才出来。
  “陛下,吃些东西吧,这样对身子不好啊。”安竹打量着郦黎苍白的脸色,不禁劝道,“这是冰镇后的蜜水,您好歹喝口水吧。”
  郦黎疲惫地摘下手套,接过水杯,仰头咕咚咕咚一饮而尽。
  冰凉的蜜水顺着咽喉一路滑落胃里,消解了旺盛心火,也让他的大脑冷静了不少。
  他一共在那人的身体里发现了三条类似的虫子,但最恐怖的并不是寄生虫本身,而是郦黎在发现它们时,它们正在彼此厮杀、吞噬,有一条甚至被啃得只剩下了三分之一的身体。
  并且它们似乎非常需要水分和蛋白质提供营养,所以郦黎猜测,这些虫子除了像养蛊一样彼此吞噬外,最终的目的都是前往头颅,或者说,是眼球部位。
  因为眼球是人体水分最多的器官。
  “陛下,这是……”
  匆匆赶来的沈江看到器皿里蠕动的线虫,立刻道:“这就是我那天在水缸里看到的!只不过要小很多。”
  “去查一查,这虫子是什么,哪个地方来的,”郦黎说,“记得别让它触碰到水,可以尝试着定期喂一些带血的生肉。”
  沈江慎重点头,小心翼翼地捧着那器皿离开了。
  郦黎回去之后,又把这件事写在了信里寄给了霍琮。他已经许久没给霍琮写过这么长的信了,但那些从血肉里挑拣出来的线虫给郦黎的视觉冲击实在太大,他左思右想,还是没想到什么好的预防办法。
  因为他们目前还没搞清楚,这玩意儿究竟是怎么进入人体的,又该用什么办法才能消灭它——若说它的弱点是水,郦黎觉得不太可能,这世上的生物哪有不需要水的?
  “……我们对这个时代的了解还太少,虽然你我头脑中都装着几千年积累下来的专业知识,但在其他方面,与这个世界的原住民并没有太大区别。所以行军路上,务必小心谨慎,千万不要喝生水,入口的东西,都要先验毒。”
  “随着你的势力发展,将来想要你死的人,只会越来越多,秦始皇还差点被荆轲刺死了,我可不希望哪天听到这样的消息。要是你真的这么倒霉,我就……”
  写到这里时,郦黎顿了顿,犹豫了一下不知道该写什么好。
  最后,他恶狠狠地写下一句诅咒:“我就去纳两名男妃,左拥右抱,去你坟头给你送花!说到做到!”
  州牧府。
  “哈哈哈哈哈!”
  无意间瞥见主公信上内容的副官一口茶喷了出来,紧接着,在亭中爆发了惊天动地的狂笑。
  他笑得上气不接下气:“主公,陛下原来是这么好玩的性子吗?怪、怪不得你这样,对他死心塌地……哈哈哈哈!”
  霍琮冷着脸收起信,“谁让你看的?”
  “这不是不小心瞥见了嘛,”副官打了个嗝,笑得脸颊都痛了,“哎呦喂,当初主公你怎么就派季默那个呆子过去,没把我派到陛下身边呢?若是有这样的皇帝,宫中的日子一定不会无聊了。”
  “那你今日便启程到京郊去驻军。”
  “别啊!主公我才回来几天,你这就赶我走了?”
  解望:“好了,有事说事,主公接下来还要与青州来使见面,没工夫与你贫嘴。”
  “好吧,”副官悻悻道,随即正色朝霍琮说道,“主公,季默手底下的线人在雁门郡发现了乌斯和他身边侍女的踪迹,他担心乌斯是想要挑唆边疆战事,愿与主公南北呼应,在雁门和代郡部署重兵,防备匈奴南下。”
  在听到“身边侍女”四字时,解望的眼神暗淡了一瞬,十指不动声色地攥紧了轮椅扶手。
  “不行,”霍琮却直接否决了这个想法,“目前我们麾下的兵力不够拆分成三路,对待匈奴,主要还是看朝廷那边的态度。”
  “那万一匈奴人打过来怎么办?”
  “幽州,”解望突然出声道,引起了其余二人的注意力,“若我是匈奴新单于,想要南下劫掠,相比起并州,幽州才是突破点。”
  “幽州牧似乎身体孱弱……?”
  “相比起身体,他的性格更软弱,一旦匈奴南下,他只会携着妻儿老小投奔朝廷,根本不会顾百姓死活,”解望沉声道,“我从前见过这个人,他欺软怕硬,在藩王郦淮面前,犹如一条畏畏缩缩的家犬;但在其他权势地位不如自己的人面前,却耀武扬威,嘴脸令人生厌。”
  霍琮放在膝盖上的手微微动了动。
  藩王郦淮,他不是第一次听到这个名字了。
  第一次,是在京郊的流民周伯口中,大名鼎鼎的河内“孔雀王”;第二次,是在解望之前的禀报里,他的妻子阿禾,也就是跟在乌斯身边的那个蒙眼侍女,少时就是被郦淮转送给解望丈人做养女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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