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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在狗血文里反虐四个渣攻(306)

作者:越苓 时间:2023-11-30 10:56 标签:穿书 星际 机甲 科幻

  紫花泡桐的花瓣,呼啦啦吹落了一地。
  兰沉又一次坠落。
  世界9998-98。
  拉文纳夏日的傍晚,一场雷雨刚刚结束,灰蓝色天空迫近地面,浓密云层像是在天穹一角破了个洞,金光如同瀑布般洒下。
  金发暴徒指尖的香烟燃烧快要燃烧殆尽。
  他吸了一口香烟,站在这座香榭之城的街头,靠在自己的机车上,轻轻吐出缭绕的烟雾。
  地上散落着一束还新鲜完整的粉色荔枝玫瑰。大概是刚才躲雨的行人匆忙间失落的。
  他弯腰捡起那束玫瑰,看了眼花瓣上积攒的露珠,忽然心有所感,向道路中央转过脸。
  一辆载着稀疏几名乘客的有轨观光车哐当哐当驶过路面。
  兰沉站在观光车敞开的门口,扶着车门,向他抬眼看来。
  他们在这刹那间,一眼万年。
  金发男人的绿色双眼中,瞬间燃起心动神摇的火光。
  他跨上那辆重型机车,一拧车把,引擎低沉轰鸣,直接追上了即将离去的观光车。
  机车与观光车水平并行,男人双手握住车把,一只手中夹着那束玫瑰,绿色双眼中的视线紧紧黏在兰沉身上,一秒都不肯放过。
  他在夏日傍晚的微风里,朝观光车上的陌生少年似笑非笑,喊道:“我们是不是在哪见过?”
  兰沉站在车门台阶上,笑意盈盈地看他。
  少年双眼弯弯,头发被风吹得微微凌乱,好看得不似真实。
  男人的一头金发都被风吹了起来,露出那张俊美邪气的面孔,下颌线条超凡完美。
  埃德加把机车开得离观光车近到危险。
  他在晚风中举起那束玫瑰,抛给兰沉。
  “见面礼。”
  男人扬了扬下巴。
  兰沉接住那束玫瑰,花瓣上的雨水洒了他一身。
  一如春夜的玫瑰香气清甜,在暮色里迸发。
  兰沉咧开嘴,露出两排洁白的牙齿。
  他大声说:“你给我偷来的玫瑰项链,我一直很喜欢!”
  男人疑惑地挑了挑眉。
  兰沉用两条手臂拉住车门两侧,探身出去,对金发暴徒说:“亲我一下!”
  致命的危险动作。
  埃德加却不慌不忙。他将一只手盖在胸口,向兰沉含笑欠身,做了个绅士的回礼动作,说道:“遵命,公主殿下。”
  然后他们在车与车之间接吻,嘴唇相碰。
  兰沉的眼中满是笑意。
  “下个世界见,阿喀琉斯。”
  夏日雷暴,倏然而至。
  世界9998-99。
  金宫落成的第一夜。
  这座崭新的宫殿在新厄斯上拔地而起,它金光璀璨,在月色下闪烁着不可言说的光辉,它是人类从此结束黑暗时代,迈向伟大远征的里程碑。
  盛大的庆典已持续整个白昼,整座城市都弥漫着狄奥尼索斯金杯中的酒香,金宫敞开它的宫门,迎接着每一个满怀着荣耀与自豪踏入它的联邦公民。
  在它落成的第一天,人们就用带来的鲜花填满了金宫最空旷的那座殿堂,从此以后,它就被所有人不约而同地称为“鲜花礼堂”。
  全宇宙的目光,在今夜,都遥遥注视着这座亘古未有的宫殿,猜想着这个新生政权的未来。
  寰宇星辰,为它瞩目。
  狂欢的人群中,以金属面具覆面的男人忽然摔落手中酒杯。
  他站在那些向他投来敬畏与虔诚目光的众人中,仿佛突然被碎裂的镜子击中胸膛。
  然后,他向身后回头。
  “抱歉,我离开一下。”
  他对身边众人道。
  众人自觉地为他让开一条道路,人们脸上浮起好奇的表情,纷纷问他:“陛下,你要去哪儿?”
  “陛下……”
  “陛下……”
  他没有回答任何人的问题。
  只是步伐越来越大,速度越来越快,到最后,近乎是在向花园中狂奔。
  这一次,换做他奔向自己的恋人。
  他一路冲向月色下的金宫花园,草地雾霭四起,池塘中紫蓝色睡莲静谧开放。
  他在簇簇如同云团般的紫藤架下看到了坐在秋千上的小人鱼。
  厉擎慢下脚步,一步步朝他走去。
  兰沉坐在秋千上,在看到男人的第一眼,心脏仍然控制不住地,微微刺痛。
  原来就算他开了痛觉屏蔽,亲手挖出自己心脏的痛苦,依然能深深留在记忆深处。
  可那么痛,还是会朝他伸出手。
  他们的手在夜色中紧紧相握。
  栖息在紫藤架上的蝴蝶,掀动翅膀,扑簌簌漫天飞舞。
  飞花似梦,在月光中如雪般落下。
  厉擎摘下面具,露出那张叫神明般的面孔,俯身单膝跪在兰沉面前。
  兰沉刚要开口:“阿喀——”
  “其实是我促使这些世界融合的,”厉擎凝望着他,“我的意识被分散在每个世界里,只有尽可能地让我的意识聚在一起,我才能有足够力量出现在你面前。”
  他说话间,身后的花园开始消融,世界正仿佛化作亿万只蝴蝶纷飞。
  兰沉哭着笑了出来:“我早就猜到啦……”
  “……不要哭,宝贝,对不起——”
  厉擎疲惫而温柔地用手指擦去他脸上泪水,“在十万个世界里找到你,花了我太长时间。”
  “——现在我把你找齐了,”兰沉一边落泪,一边微笑,凑过去亲吻他英俊的恋人,“一起回家吧,阿喀琉斯。”
  他们在十万个世界的坠落里,交换最轻柔的一吻。
  万千世界,嗔痴妄念,在这一刻,通通消弭。
  无数世界化作磷光,又迅速蒸发,变成雨点,变成水汽,变成一无所有、空空荡荡的海洋。
  人类怎么可能用自己脆弱易逝的身躯,去对抗一整颗星球产生的幻境?
  可人类却真的用他们自己的爱,向那进化论的终极造物,证明了人类存在的唯一意义。
  人类。皮囊中包裹二百零六块骨头,肉身里用最精巧的构造连接起神经、肌肉和血管。
  人类的身躯如露如电,匆匆不过百年寿命。
  然而,在他们这幅由无数运动的分子构成的身躯里,由最简陋的骨与肉构成的身躯里,跳动着的,却是一颗在茫茫宇宙亿万群星中,都独一无二的心。
  一颗懂得如何去爱的心。
  这颗心承载着人类进化百万年来所有的爱和勇气,而正是这份爱与勇气,才让人类在地球无数物种的竞争史上,最终脱颖而出。
  这具身躯里装着百万年间每一个人类所目睹的一切。每个细胞都见证着文明的第一簇篝火从非洲平原上升起,它们亲眼目睹拉斯科洞穴壁画被人一笔一笔画下,即使是光辉灿烂的众神,面对人类的这幅身躯,也必将庄严而静默。
  在这幅脆弱不堪的身躯里,跳动着人类的心。
  几百万年来,这颗心一直跳动着,从未停歇。
  几百万年来,就是这颗小小的、人类的心脏,让他们能够从地球上一个最不起眼的种群,建立不朽的文明,辉煌的功业。从宏伟壮丽的罗马帝国诞生到蒸汽机发出第一声鸣响,从第一架望远镜在伽利略的实验室中诞生到人类向太空发射出第一枚火箭,这颗心脏持续跳动。
  正是因为他们拥有这颗心脏。人类才能拥有倔强不屈的灵魂,一次次接受自己的失败和毁灭,然后在苦难中重新起身。
  如果进化的终点是抛弃灵魂,那进化必将毫无意义。
  西庇尔,这个高等进化的文明拥有足以碾压一切人类科学技术的力量。他们在漫长的演化中放弃了实存的肉体,让生命的结构化作无形,如同中微子一样无声无息地融入宇宙之中,与时光永恒。
  它们可以不用再恐惧死亡、病痛、别离,和任何生命所必需承受的痛苦,它们的种族将可以存在到时间尽头,直至宇宙在熵增的顶点中迎来热寂,群星湮灭。
  它们将这视作礼物,在宇宙中到到处播撒种子,让更多的智慧生命都可以迈向进化的终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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