独宠夫郎 上(98)
再加上一些大家为这些书籍专门写的注释,加起来足足有大几十本。
这么多文言文需要背,黎荞光是想一想就觉得脑子累。
末世之后,习惯了只动手不动脑,现在让他回去当学生考试,他真的很想叹气。
但没办法,既然决定要考科举,那背书是最基础的。
因为诗词歌赋对他这个现代人而言,那难度不亚于上青天。
进了书铺,有伙计迎了上来。
黎荞今日穿的是棉布长袍,再加上他长得好,细皮嫩肉一看就没干过重活,所以伙计的态度挺好。
“客官,小店不仅有各式书籍,还有笔墨纸砚,不知您需要些什么。”
“买一套四书。”黎荞早就想好了。
四书五经,那就先从四书开始好了。
伙计听见“套”这个字,脸上的笑更多了,大客户哇。
“客官这边请。”他引着黎荞往放着四书的书架走去:“小店的四书有手抄本和刊本,不知客官要买哪种?”
不等黎荞回答,他立马又道:“小店的手抄本虽然是精抄本,但手抄的到底比不过刊本,客官若是拿不定主意,可以各拿一本对比一下。”
手抄本是一些家境不好的书生为了挣钱而抄写的,相对来说,价格便宜。
他自然是希望黎荞买刊本的。
黎荞也想买刊本的,他问道:“两种版本各是什么价?”
“手抄本的话,因为四书每本书的字数不一样,所以价格也不一样,但加一起的话,一套就是五贯钱。刊本的话,一套就是十贯钱。”
伙计笑呵呵的答道。
“……我买手抄本。”
黎荞摸了摸钱袋子,只能这般道。
他倒是想买刊本,奈何腰包不允许,他家现在虽然每天进账多,但花销也多。
就不说目前还没有完工的房子了,他还想攒钱买田地当地主呢。
只有当了地主可以收租子了,家里哪怕不做点心也有稳当的进项了,那他才能专心读书。
反正现在只是背书,手抄本和刊本一样。
伙计闻言,脸上的笑容不变,手抄本也是五贯钱呢。
他从书架上取了一套手抄本的四书,让黎荞验货。
黎荞从前没读过四书,只知道里面的一些名句,原身倒是读了点儿,但那点内容不足以检验这四本书有没有错漏。
不过,既然能放在书铺里卖,那肯定是经过书铺的核对的。
所以,他只简单翻了一下,便让伙计包起来。
“客官,您是否需要笔墨纸砚呢?”伙计笑呵呵的又问。
“嗯……买三刀草纸、两刀麻纸、一刀宣纸。再来两块墨锭,要普通的。”黎荞道。
根据原身的记忆,大盛刚建立时,人口太少,考秀才时一些人常常找不到足够的廪生为其作保,这种情况下,朝廷对于科举考试的要求就宽松了许多。
像是前朝,明确规定身有残疾者不能参加科举考试。
也明确规定当两位考生水平相同,择书法出众者录取。
但大盛的开国皇帝当时急需人才,所以不看其他,只求真才实学。
但最近几年不行了。
老皇帝退位,新帝登基,传闻新帝字写的一般,但他偏偏认为字乃一个人的脸面,虽然他还没有如同前朝那般,把书法水平当做科举考试的一个参考项,但天下广大学子已经开始苦练书法了。
原身一手毛笔字写的跟陶竹这个初学者差不多,现在黎荞要考科举,自然要苦练书法。
伙计听到黎荞此话,心里乐开了花,果然是大客户。
“草纸一刀是三十文钱,三刀就是九十文。麻纸一刀是一百文钱,两刀是二百文。宣纸一刀是一千文。这加起来一共是一千二百九十文。”
“墨锭的话,咱们本地产的墨锭足够用来日常的书写了,一块是四十文,两块就是八十文。”
“再加上四书的五千文,客官,一共是六千三百七十文。”
伙计的计算能力挺强,没有动用算盘就算出来了最终的价格。
黎荞嗯了一声,他算的也是这个数。
他打开钱袋子,取了个五两的小银锭,又拿出一贯钱,最后又数出了三百七十个铜板。
这些钱给出去,钱袋子空了一半,再加上书桌和椅子的三两银子,一天的进项没了。
这谁不说一句读书贵呢。
抱着书和纸回到牛车上,黎荞直接回了村子。
他到家时刚好是中午,黎春桃已经把午饭做好,今天的午饭依旧丰盛,卤鸭脖鸭杂,炒南瓜,玉米馒头,米酒汤圆。
米酒的酿制方法很简单,黎荞在教黎粮做麦芽糖时随手酿了些米酒。
再加上汤圆的做法也简单,所以米酒汤圆如今已经成了他家的一道甜品。
今天的汤圆是玉米馅和黑芝麻馅的,哪怕连着吃了好些天的玉米,但陶竹依旧没有吃腻。
在饭桌上,黎荞说了今日的花销。
黎大山听的直咂舌:“小叔,今后我一定跟着你好好识字,你花一份的钱,咱们识三个人的字!”
黎荞闻言有些无语,这傻小子是因为心疼钱所以才愿意努力识字。
陶竹却是狠狠点头:“大山说的不错,这钱不能白花。”
要钱尽其用。
说罢他看向黎春桃:“春桃,你愿意读书识字么?你若是愿意的话,我教你。”
“……还有我的份啊?”正在啃馒头的黎春桃闻言,傻了。
她是姑娘家,她也能读书识字?
“只要你愿意学,那就有你的份。咱们虽然考不了科举,但咱们家现在做生意,每日都需要记账,认几个字肯定比当睁眼瞎强。”
黎春桃闻言,想起黎荞、陶竹都出门时黎大山和她忙的脚不沾地,但黎大山依旧得给乡亲们称重算钱记账的忙碌场景,于是毫不犹豫的点头。
“好,我学。”
若是搁以前,识不识字的,对她而言没有什么区别。
但现在不一样了。
她若是识字,能读能写,那能帮黎荞、陶竹不少忙。
“你愿意学就好,今天下午做完点心,我就教你写你的名字。”陶竹笑道。
这么算下来,就是花一份的钱,识四个人的字。
顿时便宜不少呢。
“嗯!”黎春桃重重点头。
黎荞:“……”
行吧。
识几个字,总比当文盲强。
下午,点心做完之后,陶竹果真拿起了小木棍,开始教黎春桃认字。
黎大山也翻着他的账本,拿着小木棍在地上比划上面所写的村人的名字。
黎荞则是回了屋子,今天新买的书桌放在了他和陶竹卧室的窗前,坐在崭新崭新的书桌前,他翻开了四书。
此时没有标点符号,读书的话,全靠他自己断句。
幸好原身是有那么一点点底子的,不然的话,又是繁体字又是没有标点符号,那他肯定头大。
简单翻了一下,这四本书里,数《大学》的字最少,只有薄薄的几页。
于是黎荞将余下的三本书放到一旁,把《大学》搁到了眼前。
为防止分心,他把窗户关上,然后开读。
看第一句时,他有些浮躁。
但他没有跑神,皱了皱眉,他一个字一个字的读了起来。
黎荞从不认为他有多聪明,上辈子虽然考上了全国前三的大学,但更多的是靠他自己的刻苦。
自幼的孤儿经历让他明白,除了他自己,他谁都靠不了,所以除了刻苦,他别无选择。
眼下,虽然是不同的时空,但坐在书桌前,上辈子那种除了拼搏他毫无选择的心境很快就笼罩了他。
浮躁消失,他全身心都投入了进去。
等回过神儿来,室内已经暗了下来。
入了秋之后,天就黑的早了。
院子里传来很轻很轻又很熟悉的脚步声,脚步声进了堂屋,又朝着卧室而来。
但到了卧室门口,脚步声没了。
也无人敲门。